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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在港打工,成長烙印能否輕易抹走? 《印尼移工回國之路》專題九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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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移工回國之路>專題
前言:落葉歸根還是無盡漂泊
Avid的故事:衣錦還鄉的包袱

Eaga的故事:被性別身份左右的人生 


2000年左右,來港當家務工的印尼人越來越多,Kristin是其中的一個。

認識她時,她的打扮與香港人很相似。腳踏帆布鞋,寬腰窄腳褲,略長的貼身T恤,戴牛仔帽或者露出稍斜的劉海。其實只是很稀鬆平常的打扮,但有時竟令人覺得大膽。正如,聽到印尼移工口裡吐出地道的廣東話,會被嚇了一跳。

也許不應該如此驚奇,畢竟,她有差不多半輩子的時間都在香港過。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印尼盾大幅貶值,為了賺取外匯挽救國家經濟,印尼政府更加積極輸出勞工,香港開始大量輸入印尼家務工。由於需求大增,印尼當地的中介公司派出「牛頭」,四出搜羅願意出國打工的女孩,貧窮農村是重點開拓地區。

2000年,Kristin還是個未讀完中學的黃毛丫頭,家裡最大的財產就是用竹枝編搭而成的屋子。他們窮得鐘也買不起,每天早上四點鐘左右,村裡的寺廟(mosque)廣播晨禱,就是起床的鬧鐘。下雨天,風吹進來呼呼作響,雨水從疏洞滴漏入屋。時日久了,部份竹枝浸濕發霉甚至爛掉。「有的地方爛得穿了洞,我曾經在睡覺時掉了出去屋外面呢!嚇得媽媽立即拉住我。哈哈,很搞笑,無端端滾了出去,可能那時我在做夢吧!」後來Kristin憑自己努力為家人蓋了穩固的房子,過去的辛酸此時成為了獨特的回憶。

Kristin一家六口,靠爸爸租田耕作、媽媽嘗試做不同的小本生意以維生,吃飯也不容易。那年,牛頭得知她家的情況,前來招募。但是她年紀太小了,父母不願放行。Kristin心裡糾結:我有什麼理由繼續讀書呢?姐姐幸運地得到姨媽照顧,但家裡還有兩個年僅一歲和兩歲的弟妹,媽媽也患了關節炎、糖尿病、中風等多種不同的疾病,爸爸一邊照顧媽媽一邊賺錢養家,生活著實難過。

牛頭三番四次遊說她父母,沒有問題的,沒有問題的。Kristin盤算著,反正都決定了不再去上學,那麼,即使在印尼國內其他城市打工,也是要離開家人,出國打工也不是差很遠吧,還可以賺多點呢。最終,父母簽下同意書,答應讓她到香港打工。

七個老闆只有一個好 始於異鄉的自由與抗爭

十五年間,Kristin做了七份合約。每份合約的年份、每個老闆的名字她都能如數家珍地道出,直到最後一份合約,她才遇到一個較為合理的僱主。

在她來港的第一年,法例規定最低工資是3,670元(除非特別註明,以下銀碼皆為港元)。第一位僱主扣走了一半有多的工資,Kristin每月只拿到1,800元。

在印尼移工進入香港市場的初期,中介除了打造「服從、單純」的形像推銷,還以較低廉的價格招徠。儘管香港政府早於1973年已有規定外傭最低工資,支付低於規定的工資額實屬違法。可是,政府規管中介及僱主的力度太低,另一邊廂,中介也會向僱主建議安全保險的做法。僱主通常會把薪金存入移工的本地銀行戶口,然後著工人提款出來,再拿走部份現金。嚴謹一點的,會叫工人簽下收據證實已收全額工資。在重視文件多於人的香港社會,這些招數萬試萬靈。我們訪問了十多位已歸鄉的移工,大部份初次外出工作的移工也曾被扣減工資,這變成了印尼移工默默承受的潛規則,有移工甚至戲言中介的推銷方法為「買一送一大優惠」。

近年,在移工組織的努力推動下,很多問題已經改善,印尼移工短付薪金的情況已屬少見。但是,在其他社群中仍然存在這種剝削。根據在港尼泊爾家務工工會在2016年作的調查,近半尼泊爾藉家務工得不到法定工資,最低的每月只有1,700元,而當年的法定最低工資是4,310元。

2000年最初來港工作的兩年合約裡,Kristin總共被扣減了四萬多元。諷刺的是,到2015年離港回鄉之時,她銀行戶口儲到錢也就是四萬多元。簡單來說,她自己最後得到的,就是一開始被剝奪的。難道這不是一場毫無意義的復仇遊戲嗎?除了復仇,實在想不到有其他情節可用來解釋這種程度的諷刺。整個香港社會扮演著復仇者的角色,被報復的則是這個無辜的異鄉人。復仇的動機無處稽查,但被報復者明顯傷痕累累。她這十多年來的辛勞犧牲,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了儲這筆錢,她花費了多少時間?如果當初不是那無良僱主,她可以提早多少年回去家鄉?她的命運會如何改寫?有多少失去了的東西可以挽回?她媽媽可以得到更及時更好的治療嗎?或者,她可以在媽媽離世之前就結束打工之旅,回去陪伴左右嗎?

來港工作第七年,2007年,Kristin的媽媽因病去世了。痛定思痛,她開始規劃這趟旅程該何時終結。

一般來說,外出打工的人通常會計劃兩年或四年。Kristin數一數自己的任務:家人的生活費、弟妹學費、父親經營生意的成本、建屋費,然後做多幾年自己儲錢......深呼吸一口氣:反正都已經在香港了,就把事情通通做好吧,要做到這些,大概就是需要十幾年。就這樣辦吧。

十五年間,好的不好的她都經歷過。

2003年,完了第一份合約,她付了六千大元給中介,從吸血鬼身邊逃離,轉了新僱主。一個月終於有一天假期,朋友帶她去維園玩。難得的聚會,是她們釋放自我互解鄉愁的時間。那時她們玩得可瘋了。維園草地無遮無擋自成小氣候,好天晒落雨淋,冬天特別冷夏天特別熱,可是,除了公共空間,她們還有什麼地方可以去呢?到處都要花錢,而且又沒有同聲同氣的社區氛圍。下雨了,與其琵縮一角不知等到何時,不如硬著頭皮衝出去。那些年,她們膽敢在雨中的草地上跳舞,追逐。天大地大,只要夠膽,哪裡都可以是我的天地。與自然與土地日漸疏離的港人,斥責她們佔用了公園和街道,卻從沒想到,她們活化了多少公共空間。

在朋友引介下,Kristin加入了ATKI(印尼移工協會),從小的貧窮生活讓她很容易對其他身處困境的人產生同情同理心,她慢慢成為了核心的組織者,積極推動改善家務工處境的運動。但是,這些無助於她避過工作中種種困險。被中介超收中介費、等待新護照期間被誤會成偷渡者被捉進警局坐了大半天冤獄、拒絕應僱主要求做合約以外的工作而被解僱、遇上斤斤計較的僱主連豉油用量也有嚴謹限度、逃離犯法工作反遭僱主誣衊偷錢......直到最後一個僱主,她才做得較為安穩,有足夠的薪金、假期、食物。不過,四年後也就完了。

2015年,kristin三十多歲,在印尼可算是大年紀,家人催促她回家結婚。移工有個習慣,回鄉之前會宴請朋友大吃一頓。在雲南米線的店子裡,她打開餐牌:「來來來,想吃什麼就叫吧。」吃著吃著,那時很不識相的我沖口而出問道,你會不捨得這裡嗎?她一瞬間遲疑了,復又笑著吐出那時常掛在口邊的說話:「當然會啊,我有差不多一半的人生都在這裡過呢。」答案簡短,但那笑容語氣意味深長。當我兩年後再到印尼探望她,她提起昔日與ATKI的朋友一起聚會、拼搏、談心的光景,眼淚便不由自主地落下。這教我沉思,那時,在遲疑與笑容之間,我的魯莽令她按捺下怎樣的感情?

她最重要的成長階段並不在家鄉這裡,十五年間,她已經習慣了香港的文化,談吐衣著也無異於一般香港人,而且,在長期的抗爭運動及社群互助中,她已經建立了相當飽滿的自信與獨立。用老人家的話語來說,就是心放野了。回到印尼之後,她可以怎樣適應?

回鄉以後 語言成隔閡

原本她回鄉是為了照顧日漸年邁的父親,可是,嫁人也意味著她要去别的地方住。即使回到印尼,她還是沒有回到自己的家。雖然丈夫所在的村子離自己家只有半小時車程,但對於那邊的社群而言,自己終究是外人。

語言竟然是她融入社群的一大難題。印尼是幅員遼闊的多元文化國家,有700多種語言,到香港工作的印尼人來自不同的地區,因此他們溝通時多會採取較為通用的印尼國語(類似是普通話的概念)而非自己家鄉的語言。十多年來,Kristin已習慣了說印尼國語,自己家鄉的爪哇語反而生疏了不少,以至於回鄉後,她說爪哇語之前總要多想想才說得出。即使是敬她疼她的丈夫Danang也有時會取笑:「你到底是不是印尼人啊?懂不懂說爪哇語的?」村裡不認識她的人更質疑道:「你去香港多久了?怎麼會不懂說爪哇語?」言下之意暗罵她假裝不懂當地語言自抬身價。

村中常有共同勞動的日子,例如是誰家親人死去了、誰家有人生了小孩,村中的女人就要聚到那家裡幫忙煮食,為宗教儀式所需作準備。Kristin曾試過一個月裡有十天要花在這些事情上,共同勞動之時少不免閑聊,Kristin也希望多點付出令大家接受她進入社群,但是當她提出意見時,卻會被嗆道:「你又不是這條村的人,你懂什麼呢?」

可幸的是,日子並非全然難過。畢竟Kristin是一名經驗豐富的組織者,在有意無意之中,她和丈夫把家門前的小賣店修築成一個適宜久待的地方。小賣店屋頂與屋子相連,延伸出一大片有瓦遮頭的開放空間。前年颱風來襲,擊落不少粗壯樹枝,Kristin與丈夫用斷枝砌成枱和凳,擺在小賣店與家門之間,畫面頗為愜意。他們把牆油上黑漆,變成可供塗鴉的黑板。見到年輕人飲啤酒,Danang勤他們,不如我請你們飲咖啡好了。慢慢地,小賣店竟變成了年輕人借用WIFI或是飲茶閑聊的聚腳點、出外打工諮詢處、小學生功課輔導處之類的地方。村人有事沒事會來串門,點一杯茶就坐一兩小時,Kristin吱吱喳喳的,幾個人有講有笑,小賣店化身成有機社區中心。

然而,拉扯總是存在。

我們待在Kristin家那幾天,她三不五時會冒出些奇怪的問題。有一天,她帶我們去拜訪一位曾到台灣工作的移工,那一帶山谷種滿了長有香花的樹,用以制作印尼的「白花油」。回程時她問我,「是不是『雪林』?雪...雪林...樹林?樹林吧?」我不明所以,對那片香花樹看似是白色的,但總不至於是雪林吧?她想問什麼呢?「是這樣讀吧?樹...林...樹...林...還是雪林?」這時我才知道,原來她在問我廣東話讀音。

「為什麼你還要記住廣東話怎讀呢?你不是回印尼了嗎?」我恃熟賣熟耍出無賴狀,實際上找不到更好的問法。她還是明快地答道:「但是我還有好多朋友在香港啊。」然後,她逐一數出我們之間共同認識的人名。那幾天,她煮了好幾餐中菜給我們。「我一想念香港就會煲糖水,雪梨、紅棗、木瓜、雪耳、杞子嘛。」

我問她,有沒有想過留在香港不回來?她說,沒有。

這對話純屬浪費時間。早在2013年,香港人就用血盤大口扼殺了移工申請居留權的可能。

建屋代表有錢? 只是脫離赤貧 

從Kristin自己的屋子裡,我們由另一個角度看到那十五年打工之旅的足跡。建屋,是Kristin到香港工作的其中一個主要目標,也是很多人對於移工歸鄉美好生活的幻想的象徵。事實上,所謂「起大屋」只不過是由赤貧改善為較合理的生活環境。

放眼望去,Kristin家鄉的小村已經清一色是磚屋,惟一的竹屋是政府為一名盲人搭建。沿路上Kristin向我介紹:「這間屋的人去了馬來西亞工作,這間屋的人去了台灣,這間也是台灣,這間是香港,這間是阿拉伯,這間屋的人還在台灣工作......」每一個建了磚屋的家庭都有人出外打工,除了村長那家。

由丈夫家到自己家,約半小時車程。停定摩托車,下來,kristin不無腼腆地介紹:「這就是我的家啦,是不是很普通呢?」

誠然,這間屋子與附近其他同類型的屋子相比,只是一般的水準。我們圍著屋子外面走了一圈,那是一所長形的房子,紅瓦片屋頂。只有正門及屋內的地板舖有瓷磚,其他部份則只見紅磚頭。地面的是粉橘色瓷磚,正門貼有褐色花紋的瓷磚,側邊掛了一片紅色的竹廉,遮擋斜陽,歲月沖擦出道道斑駁的白色灰色淺粉色。門外前庭,由四條結實的柚木撐起屋頂,Kristin說那是太婆為他們留下的。正門及側牆共有三組窗,每組都足有一個人的高度,打開窗便是滿屋通爽的風。

這間屋子並非一次過建成,建築材料以Kristin每月寄回來的錢逐樣買下,直到Kristin外出工作第三年,才儲夠錢開始建屋。那時,她每月只為自己留下500元生活費。地上的瓷磚是最後才買的。幾年前姐姐不夠錢辦婚禮,Kristin便用了原本打算買瓷磚的錢為姐姐辦婚禮,因此買瓷磚的事延後了好一段時間。

走進屋子裡,牆壁油了綠色的漆,配以水藍色的光面窗廉布。Kristin說,牆壁是回來之後才與爸爸、妹妹、弟弟一起上油漆的:「未油之前是水泥牆,下雨很容易壞,上了油漆可以保護得持久一點。」

Kristin房門外的牆上,掛了張一看就知道在影樓拍的藝術照。相片中的她穿著婚紗,笑容甜美。瘦得很,營養不足那種。那是2005年在深圳等待辦理護照時拍攝的,中介安排她們住在酒店裡,四十多人睡一間房。帶她們去拍美美的照片,也是收費項目。雖然期間有一天被警察誤以為是無證偷渡者而拘禁了大半天,但說起來在深圳的日子,Kristin一臉雀躍:「我還記得啊,東門買衣服很便宜!真的記得呢。」

她的房間沒有裝上門,也沒有燈。拜訪的時候是晚上七時多,Kristin摸黑把烏絲燈插在電掣上,燈光微弱。她得意洋洋:「這燈泡是在香港的兩元店買回來的!」她用鎖匙打開靠牆的柚木衣櫃,打開手機電筒照著看,半個櫃都是ATKI頒給她的獎杯獎狀,上面寫著她全名。牆上掛了結婚照,窗邊有一個玻璃相架,最後那僱主送她的禮物,相架中夾著的是與僱主一家的合照。

穿過大廳來到廚房和廁所,這部份的地下是水泥地,沒有瓷磚。從香港回來後,才添置了爐具和餐具,母親不在了,弟妹又在外讀書,屋子長時間只有父親獨居,很少煮食。爐具旁是一口井,貓兒喜歡到井邊逛。由於引水需要用電,為了省錢,他們現在還會從井裡打水。沖涼房和廁所的門老舊得掉了下來,擱在外面勉強遮掩。沖涼房廁所裡面也沒有裝電燈,他們在爐具邊備了電筒用以照明。

那麼,在建這間屋之前,又是怎樣的光景?

由某段時間開始,村人要給錢政府來買地契,獲得使用那土地的認證。Kristin媽媽11歲就出外為中國人打工,做家居清潔。Kristin說:「那時媽媽扎了兩條麻花辮,長長的,很漂亮。」全靠媽媽打工,婆婆才買到地契,因此媽媽分到較大塊地,這惹來了叔叔的不滿,親人之間搶地是時有發生的事。

1982年,Kristin父母結婚,四年後在媽媽分到的地上建了竹屋。竹屋由爸爸、媽媽及鄰居幫手建成。竹屋有洞,不能完全防水,哪裡漏水就要把家具移到安全的地方,不過,家裡也沒有什大型家具。Kristin出外打工前,他們家還沒有通電,晚上做作業,要靠近煤油燈來看。上面說過,經過長年累月的日晒雨淋,竹子發霉會爛掉,kristin就曾在睡覺中途跌出屋外。在建磚屋之前,他們數次把竹屋拆掉重建。

只是脫離赤貧,便是這個意思。面對外間幻想移工回鄉建大屋享清福,Kristin放下了腼腆,毫不忌諱地說道:「如果說屋子漂亮就代表好有錢,那是騙人的。」

千方百計維生 堅持留在鄉下與弱者共同奮鬥

2015年回來,Kristin至今在印尼待了兩年有多,朋友們對此感到驚訝,很多人回印尼後都待不久,幾個月後就再出去打工。Kristin攤開手板數算:「有個朋友做外賣食物的,回印尼一年結婚生小孩後就走。有朋友回來幾個月,忍不住又回去香港。有朋友在家鄉搞剪頭髮、洗電單車的,也做不住,要回去香港工作。」印尼與香港生活節奏很不同,習慣了香港生活的,會覺得印尼很悶,在家無所事事,而且回來以後,越來越難維生,也越來越多人再度外出工作。

Kristin儲了四萬多元,單是結婚就用了大半。她並非盲信傳統,卻害怕村人說了難聽的話,令爸爸難過,因此再貴的儀式她也要跟足。剩下那筆錢不會夠生活,僅僅足以用來開始小本生意。Kristin廚藝有一手,回來印尼後,她曾在市中心開了間小餐館,賣麵、飯、飲品。一年租金索價一萬七千多元,為免一舖清袋,她只是租了三個月來試試。那店子開在醫院旁,料想應該有不少人流,但實際光顧的人卻很少,收支僅僅平衡。見沒能賺錢,他們決定關閉店子。這樣的下場並非獨獨是他們運氣差,經過市中心,沿路上破舊的店面有不少。當地的消費市場還不蓬勃,但競爭卻很大。每個回鄉的移工都想做生意,業主乘機抬升租金。

現在他們兩夫婦嘗試在生活中尋找各種不同的可能來維生:放棄市中心扎根在村裡,在家門前開小賣店,每天天未光就起床來煮飯賣給小學生,賺買巨量WIFI計劃來分銷給村人,在網上開店售賣食物予海外移工,在雨季借洗衣機幫人洗衣乾衣。兩夫婦都是曾外出打工的人,然而,想盡辦法,生活僅僅能維持,村人不少閑言閑語。Kristin的朋友們笑說:「兩年哦,如果在香港,都已經完成一份合約了。」前僱主還跟她保持聯繫,說她離去後換了幾個工人都不太相處到,問她願不願意回來。

Kristin堅持留在印尼,除了對自己家鄉的感情,還有很大部份的動力來自於旁人難以明瞭的理想。

「即使窮,我也想體會窮人的滋味,想知道他們的感受,跟他們在一起。」

單從表面來看,她的生命軌跡平平無奇:出外打工、回鄉、結婚。然而,她沒有放棄任何一個掙扎的機會。在香港,她是積極的組織者,與同伴一起反抗不義制度。回到印尼,被要求結婚,她找了認識多年的異性朋友,問他:「要是我們結婚,可以平等地溝通相處嗎?我還可以繼續參與組織參與運動嗎?」這是結婚的前提,在印尼鄉村這麼一個父權的環境氣氛中,這是一個多麼大膽的要求。幸運地,對方也是願意講道理的人,甚至相處下來互相影響,兩人一同成為了歸鄉移工組織KABAR BUMI的成員。

出外打工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越來越多人歸鄉後又再外出打工,就是明證。惟有改變本國的社會狀況,令人們可以選擇留在本國,令「外出工作」成為其中一個選擇而不是無奈被逼,才可能扭轉命運。

因此,Kristin很希望留在印尼,實踐出生存的方法。賺錢有很多方式,損人利己的事他們幹不出,想賺錢也就更不客易。「就算我們是開小賣店,我們也會照顧其他人。有小孩想補習,我們會教他們,像補習班一樣,不過是不收錢的。曾有小孩來做功課,要用WIFI,他很坦白說,姐姐,我不會付錢的。我說,知道啦,不要緊啦。然後他拿出釀木薯給我,他媽媽不好意思白用我們的東西。」

留在印尼想幹什麼呢?「我不只是想幫人,而是想教育他們。印尼人的思想還停留在傳統,被政府騙了很多年。其實印尼很大,有很多土地可以用,但是政府就不斷搶地。電視不會播,只播八掛消息,不講事實。」

「我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做不下去呢,我不會說永遠不會回香港。最重要是可以食飯就夠了,而且KABAR BUMI也很需要人手。我想體會生活困難、肚餓時是怎樣。你餓我也餓,你關心我,我也關心你。」

小時的貧窮生活是種子,在香港十多年的組織經歷則是澆灌的水,印尼波諾羅戈的小村裡,長出了一朵艷美得驚人的花。

「在組織就是會有這種在一起的感覺。我心入面一定會想念香港,想念ATKI。尤其是想念星期日聚會、一起吃飯、說不開心的事,一想起就會哭。」

女人要結婚生子,在印尼社會仍然是牢固的觀念,做不到這點會承受很大壓力。很多人認定,Kristin回來以後很快會結婚生小孩,繼續搞組織什麼的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他們猜對了一半,的確,村裡的人說不到三兩句就問她何時生小孩,在集體勞動的相處裡,一個未生小孩的已婚婦人更是異類,丈夫的母親經常故意抱著別人的孩子在她面前無聲施壓,但是,她腦海裡的帆已漂到很遠。

對她而言,家,有一種更廣闊的意義。「好多人需要我們去抱住,要抱住所有的人,不一定要立即結婚立即生小孩。如果我的生活太多東西要煩心,那麼我就無法關心其他人了。」其實我不懂。我不懂,每日受著旁人明裡暗裡的轟炸,可以如何承受得住,為什麼還有力去想其他人?她是幸運的,有一個願意溝通的丈夫,但是,這又能為她抵擋多少攻擊呢?

後來,她在fb寫了這段字。

這幾天,和朋友談到生活、政策、社會鴻溝、宗教、文化
用另一種語言(廣東話)
為什麼我選擇留在村裡,而不是去城市?
我答道
因為我想在村裡學習,這裡有很多東西我要學習
做農夫/工人是怎樣的困難
年輕人找工作是怎樣的困難,農夫賣作物是怎樣的困難,如何面對主流社會的保守、村裡的社群
還有如何教育和教導村裡的小孩
還有很多

在這裡我有很多東西可以做
我愛這條村,我會學習、聆聽人們的感受、人們在想什麼
還有人們需要什麼!!!
還有我想做自己而不是其他人
愛他們,抱著他們所有人

我想成為飢餓的人的一份子。不是成為那些只想到自己的胃的人們。
然後我會說
住在這裡,我愛我的國家
這就是我住在這裡的方法

Soyi ngo cau haito cui ..
Hi og jun. Hi ngo ko ka
Cau hai yannei
(以英語拼廣東話音,意譯:
所以我就在這裡住
在村裡,在我國家
就是印尼)

每每看到她奮力發聲,我感受到的,更多是孤獨。我不期然擔心起來,她可以捱多久呢?在這樣一個地方堅持運動堅持掙扎,到底是怎樣一回事?她付出的代價是我們難以想像,也不是這篇文章能夠容納。打後,會有一篇文章詳細敘述在印尼搞運動面對的困境,與及人們迎難而上的嘗試,敬請期待。

延伸閱讀:
工會發表調查報告 近半受訪尼泊爾家務工不獲最低工資
https://wknews.org/node/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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