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香港工傷不絕,光是去年有在勞工處紀錄在案的已近四萬宗。「下次輪到哪一個」的隱憂儘管毫不虛幻,但工傷苦主的真實故事又有幾多人注意?天主教勞工牧民中心(新界)早前訪問了多位工傷工友,惟工新聞特此作系列轉載。逼復工,扣病假,扣賠償,求醫不果,官司糾纏,肉體煎熬,家計斷絕……受傷的一刻,故事才不過剛剛開始。
「次次去睇醫生都好激氣,我真係無力氣同佢地繼續鬥落去啦,我會黐線!」
阿藍(化名)在公營機構任職清潔工近七年,到第六年開始覺得兩邊膊頭、手臂、上背又痛又痺,特別是手肘,痛得抬也抬不起。與她拍檔做清潔的同事,剛剛在勞工處轄下的職業健康診所確診,患上高爾夫球職業病(A8類),就與阿藍商量:「你同我一齊做嘢幾年,可能你都係呢個病噃!」遊說她去那裡見醫生,開始了阿藍人生首次的爭取。
越醫越傷 工傷組變害人組
阿藍任職的公營機構自設「工傷組」,專門處理僱員工傷及職業病問題。筆者見過不少該機構的工傷僱員,一說起工傷組,大家都眾口一辭說:「叫『害人組』先啱!」該工傷組有個案經理、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及心理醫生,以規格而言,表面上相當完善。然而,過來人都說,醫護人員接近每次都質疑病人誇張病情,不少病人感到極度委屈,曾多次淚灑當場,而且即使病人痛不欲生,但醫生仍拒絕開病假紙,或以沒有具體內容的輕工紙取代,實行盡快逼人返工。
更嚴重的是,接受物理治療或職業治療時,負責人員無視病人傷患,出力按受傷部位,之後持續劇痛幾天,還要對他們說:「痛先會好架!」阿藍也曾到工傷組接受物理治療,與其他工傷同事一樣「愈睇愈傷」,把心一橫在半年後拒絕再到工傷組接受任何治療,只每天自己浸熱水,簡單按摩,傷患竟離奇地大為好轉。工傷組的經歷對工傷者來說,如同在傷口上灑鹽。
勞工處醫生建議:做到傷咗再追賠償
工傷組經歷只是前戲,高潮位意想不到地發生在勞工處的職業健康診所。第一次到職業健康診所見醫生時,阿藍當時亦仍在上班,不希望因為僱主知道她來這裡診治及她的病情,令她有可能失去工作機會,所以向醫生說今天不是用病假而是用自己的休息日來看醫生。
她只希望了解自己患上什麼病及有什麼治療方法,因她的同事都患上職業病,她亦懷疑自己也可能患上了。醫生竟反問:「咁你個同事仲有無喺嗰度做?」阿藍回答沒有(其實同事只屬放取工傷病假,而非離職,但當時阿藍誤會同事已離職),醫生回答:「咁咪係囉,追職業病好難,隨時好似你同事咁無咗份工。不如你返工,之後做到傷咗(發生工傷意外),用工傷去追仲容易啦。」
藉口多多企圖耍走工友 病人堅持有權選醫生
一個月後,那名醫生再對阿藍說:「你嘅情況我地淨係跟到呢度,你返你公司職員診所睇啦,我地呢度唔會再睇你架啦!」並安排三月後才覆診。陪診的朋友跟醫生說:「佢係做嘢做到咁傷架噃,你地呢度唔係睇職業病嘅咩?」醫生問:「你報咗工傷未?(答:報咗)咁就去職員診所睇啦,如果想繼續係度睇,就要去僱員補償科補交多啲資料。(但無指明補充什麼資料)」
阿藍堅持:「但係我隻手好痛噃,我都要睇醫生,你都要醫我架。我唔想返職員診所睇,想係呢度睇呀。」醫生回覆:「呢啲係你同你僱主之間嘅問題,我地做唔到嘢嘅,你返職員診所睇啦!」一個星期後,阿藍再致電粉嶺職業健康診所要求繼續就醫,接聽電話的職員表示醫生已安排了三個月後才覆診,不能提早。阿藍鼓起最大既勇氣跟職員爭辯,再三強調:「病人有權選擇去邊度睇醫生!你地無權唔醫我!」才爭取到提早覆診。
醫生不依法盡責 拒為職業病工友確診
因職業健康診所不肯確診,所以阿藍輾轉到私家骨科醫生求醫,那位醫生一開始聽到她希望確診,已露出為難之色,並說:「睇返你病情就係職業病嚟架啦,但確診(職業病)我都唔知點做噃,最穩陣都係返勞工處職業健康診所做啦。」
而事實上,根據條例,所有註冊醫生如發現有懷疑職業病個案,都有責任填妥ID483表格,向勞工處呈報,勞工處也對外表示,有向全港註冊醫生宣傳及寄上呈報機制。但阿藍的經歷,即使最很大機會接觸到職業病患者的骨科醫生,對呈報機構仍然一無所知,更何況難以接觸這些資訊的工友?職業病的第一步──確診,就已如入了少林寺的十八銅人陣,困難重重,所以職業病確診率低得難以置信。
制度暴力 工友無耐放棄追討
阿藍爭取的決心一直反反覆覆,經常都沮喪地說:「唔得啦!頂唔順啦,真係要放棄!」但稍有轉機,仍燃起她一絲希望,繼續爭取。直至被迫回到工傷組看醫生,她真的決定放棄。「依家決定放棄咗,真係安樂返,個心無成日咁驚、咁嬲。諗嚟諗去,真係好辛苦呀!」
我們當然很希望與工友同行,取回公道,然而也極之明白當事人面對壓力之大,實不為外人道。阿藍放棄並不是因為她軟弱,而是因為制度上的暴力實在太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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