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愛世人,可是世人不愛病人?天主教香港教區轄下的明愛安老院,不但歧視患癌工人,更在無理解僱工人之後,召警察持警棍盾牌驅趕。即使平機會裁定僱主殘疾歧視,院舍仍不願參與調解。事主與工會今日(8月19日)到位於中環的天主教主教公署進行請願,抗議明愛當局殘疾歧視員工,並要求主教湯漢樞機介入事件。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到天主教主教公署請願)
強逼化療期間上班 終止輕工安排
事主陳女士於明愛大埔富亨安老院工作達12年,一直以來,陳女士工作勤懇,鮮有請假,曾獲院舍嘉獎表揚。2012年4月,她發現自己患上乳癌,隨即接受手術。手術後陳女士仍需接受放射治療,醫生開出輕工紙,讓僱主勿安排粗重工作。可是,在2013年5月,院方拒絕陳女士的輕工要求,並終止她因治療而申請的無薪假,要求她立即上班。
陳女士的化療期於2013年8月才完結,但由於院方強令她必須在7月1日上班,否則將不與她續約,陳女士只好在應院方要求,一邊進行化療一邊工作。2014年5月,醫生第二次向陳女士發出輕工紙,但院舍拒收。陳女士透露,院舍曾指責她之前沒有交輕工紙,謂她有所隱瞞,稱要向她追究院舍損失。幸好陳女士仍保留上交輕工紙的紀錄,才倖免於難。
同事杯葛、安排有別 事主感「明顯欺凌」
患癌以後,陳女士感覺到明顯的欺凌。復工第二天,院舍命她放假,再上班時,她發現工作崗位上面裝了閉路電視。院長余麗芳刻意營造不友善環境,不但在工作場所高聲突顯她的病患,更曾在開會時著其他同事不要與她傾談。
陳女士曾患腳傷,其先生到院舍代為遞交病假紙,被院長指「佢腳跛手唔跛,點解唔自已來申請病假?」
除了態度有別,陳女士的工作安排與從前不同。每年院舍舉辦團拜晚會,都會安排兩名同事在院舍照顧體弱院友,唯獨在該年只安排陳女士一人留下工作。當時她仍處於輕工期,卻要負上照顧9個老人家的重擔。
無理解僱 召警以防暴裝備驅趕
2014年10月22日,陳女士被召到運動室,由院長、副院長、督導員面見,院方向她提出即時解僱。陳女士與之討論,不料院方竟報警,多名警員到場,配備警棍及盾牌,院方要求警方押送陳女士離開,同事皆在場圍觀。
陳女士嚇得心臟病發,立即送院急救。院方沒有任何慰問,僅把事主物品移送醫院,並在醫院內再次宣讀陳女士己被解僱。
事情過去兩年,陳女士現時心情仍未平仗:「一諗起就頭痛,個心卜卜咁跳,夜晚一諗到警察帶晒架罉,個心就好驚。」
平機會裁定殘疾歧視 明愛拒調解
工會與陳女士向平機會作出申訴,經過18個月的書信來往,平機會確認院方行為是殘疾歧視,進入調解程序。陳女士提出調解條件:院長道歉,補償合約損失。但院方不予理睬,工會批評院方不合作。
後來,平機會著陳女士,找法律協助委員會協助提告。但由於委員會門檻高,兩次申請皆被拒,且沒有交待理由。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秘書鄭清發指出,問題或許出自制度上,「政府一年只係俾42萬平機會做法律索償,可以做到啲咩?」
陳女士要求院長道歉,並且希望不再發生歧視事件。工會曾去信香港天主教湯漢樞機要求約見,但教區只把案件轉回明愛社會服務部,沒有正面回應。鄭清發指,事件發生在教區下的明愛服務部,主教有責任介入與申訴者溝通,並捍衛前線弱勢社群免受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