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運縱橫】搭棚業罷工爭加薪 1930年萬人包圍中央差館
文人墨客的足球世界(三):馬里奧.巴爾加斯.略薩
【議辦助理訪問系列一】從建制大黨到社區團體 為志業無悔薪金減
前言:立法會選舉塵埃落定,議員各就各位,又有多少人會留意到,立法會議員在議事堂雄辯滔滔,背後需靠助理如何努力發功?政治、社運工作並不只為兩餐,可是生活又總得要過,那麼應該如何思考自己與團體的關係?有由建制轉到社區團體的助理,指薪金福利於他而言不重要,即使待遇大跌也是值得,但亦有工作十多年的組織者認為,與團體終究是僱傭關係,而且工作也不一定與社運理想吻合。這個訪問系列,既要紀錄鎂光燈邊緣的功臣,亦希望為各位打算投身政治工作的年輕人提供參考。
【惟工新聞】選舉剛過,民主派僅保否決權,建制派在鐵票力保下仍佔大部分議席。可有想過,在我們四年一度大罵建制大黨(s)禮義廉和出賣勞工時,在這群議員背後工作的人,工作情況到底如何,他們又抱著一個怎樣的心態勞動?
28歲的阿山(化名),在訪間當天身穿所屬的團體白色T恤,揹著有點使用痕跡的背包,恰好準時到達約定處。阿山給人的感覺樸實,且耐性十足,有問題都會解釋得盡量仔細,以求我們掌握清楚答案。這位現役社區團體的議員助理,單憑第一印象,難以想像他從前曾在建制大黨中工作。
合約工時內無法完成工作 放工嘆「今日又講埋啲咁嘅鳩嘢」
對阿山來說,當初選擇建制派,實屬機緣巧合,而並非認同當中的政治理念。「當時有朋友做建制大黨助理,工作範圍唔錯,而且遇到嘅人好似好豐富。見到某大黨雙料議員請人,咁咪做囉。」八大英文系畢業的阿山,並不想當教師、編輯等等學系一般出路的工作,便應徵了知名建制派議員的地區辦事處助理。
阿山當時入職的薪金是11,000元,合約訂明工作時間是朝九晚五,但實際工時則要看情況。「又有會議,夜晚要sit同其他團體嘅會,日頭同政府開會,自己又要安排時間做文宣、設計工作……基本上都無時間做地辦嘢。」地辦事務如小至幫街坊換燈膽,大至在地區講議題,還有上述所及的一堆行政工作,工作量其實多得在合約工時中根本無法完成。
工作量雖多,但待在地區議辦的大半年間,阿山卻說不算難捱。「因為工作好忙碌,所以過得好快,反而更覺得唔夠時間用。」更重要的是,作為議員助理,即使處理不了街坊的難題,也可以四兩撥千斤。「有咩事我都可以推老細出黎,講句『我同X生講』。」
工作時感到不夠時間用,卻不代表生活感覺充實。在地辦的工作經歷中,阿山坦言放工時會對自己日間的所作所為難過,例如要向街坊解釋某些政策時,卻又與自己確信的立場互相違背,心裡支持議員拉布,面對街坊時卻要勉強附和,「話班人(拉布議員)好衰」。「所以我收工時會諗,今日又講埋啲咁嘅鳩嘢」,在立場與工作之間,阿山在工時以外,有更多糾結與拉扯。
講金不講心 補假要睇主席心情
地辦半年,認知到晉升無望,加人工也同樣無望,阿山便毅然轉到建制大黨支部內工作。既然不講心,轉職首要考慮的都是金,「我都係逗份糧心態,拎住啲錢無恥好過窮住無恥嘛。」阿山笑說。在支部工作的起薪點是13,000元,比在地辦時多了幾近20%。而且,大黨的加薪制度與政府一樣,有自動增薪(跳point),每年大約能加薪800至1,000元。以為僅只如此,原來大黨還有bouns派,金額「都有一個月薪金嘅六、七成」,加上醫療,節日食品等等額外福利,阿山說在大黨其實可以節省了不少日常開支。這條件以政黨助理來說,已可說得上闊綽。
但隨著人工上漲,工作壓力亦當然有所增加──工作範圍從在地辦工作時只要管理一個地區,到轉入支部後,要同時管理七個選區,要名符其實的一眼關七。對阿山來說,當中最煩人的,是要應付團體會:第一,在與互委會、聯誼會、曲藝社等團體開會時,他們要辦活動卻又處理不來,阿山就要落水幫拖,增加了工作量;第二,因要管轄的範圍增加,在約開會時要處理較複雜的人事問題,哪些團體或個人不能同場都要考慮,得好好記住以免麻煩;第三,支部要辦大型活動時,通常在晚上才會開會,如此一來連晚上都要貢獻給工作。
即使忙碌至此,香港打工仔OT沒有補水是常識吧,而想補假,還得「睇支部主席心情」,因支部的人手調配(包括分工、休假、工作時間等)全部由支部主席管理。大黨裡每個支部的運作都不一樣,並沒有明確的做法,比較鬆手的支部做法是:OT有補鐘,休假日返工補假。可惜阿山卻未有遇到一個好主席,他也不禁自嘲「好不幸地,我做過嗰兩個(支部)都係比較刻薄」。阿山在工作日OT並沒有補鐘,如果休日突然要額外工作,才可申請一整日補假。
休息時間雖少,阿山卻自言很少請假射波。因他在大學時,老師曾說做任何一行、任何位置都可以發揮貢獻,故此他寧可「落力做地區事,好少請假」。同時,他在建制大黨的大龍鳳如誓師、遊行等都可缺則缺,「我會自豪遊行無入過鏡囉……但咁講其實都係另一種逃避嚟。」
阿山的掙扎在2014年佔中時最為繃緊:「我唔想半夜食催淚彈,第二日叫人反暴力聯署。」
轉工為志業月薪減4千 收工秘撈僅月儲幾百元
在建制大黨工作五年後,阿山終於決心離職。政黨助理前路茫茫,「政黨最多逗兩萬,可以做一世……雖然份工好平穩,但政黨助理唔可以話『撈得掂』。」加班情況自不在話下,有關前途問題,也沒有留下一條可走的活路。在大黨內當助理,升遷只有兩個選擇:要不因循著文職的路徑升上去,要不就去參選。阿山會說,文職難做一世,不甘於「嚟嚟去去都係咁」;至於參選,除卻分分鐘all or nothing外,要入閘,更先要看支部主席是否願意推薦,俾人「上位」。
於是阿山輾轉下轉職到了某社區組織的地區議辦工作。阿山見工時,他已與老細講明人工不能少過13,000元,因為只有這個數額「加加埋埋我每個月先有500蚊自己使」。數怎樣計?家用已佔一半,另外還得向政府還grant loan、車資、卡數、兒子上幼稚園的學費與飯錢、隔2至3個月買一次模型、太太「春秋二祭」拍拖使費……光是應付這些基本開支,已差不多花光一整份薪水。
就算一轉工已驟減4,000元收入,阿山仍形容組織「offer不俗」,因為對他來說,他轉工過來是為理念做事,「唔係為錢入去」──在訪問期間亦多次提及現在工作是「志業」而非工作,對放假、醫療等等福利都不太重視。
實踐志業需要付上代價。轉工後為了要幫補家計,阿山放工後還得秘撈勤補習與編寫教材。最高峰時,一星期有五個學生,一至五補三個,週末補兩個。即使不補習,亦要寫文交稿。幸而現時的組織工作時間有彈性,例如可以提早一點放工去補習,同事之間亦可以講聲,互相補位。
但這些生活的小確幸,也改變不了生活幾乎全數奉獻給了工作的拮据,「一星期見個仔都唔夠20個鐘。」阿山感嘆。現在組織返星期一至六的輪班制,也只有星期日能真正放假。
不過在地區工作之外,阿山對現在的位置卻還不滿意,太多制肘。目前他將眼光放在議員位置上,他認為,畢竟日後的路只有參選才能自己話事,做得更多。「好似HA(Hidden Agenda,香港著名獨立音樂表演場地,多次因工廈政策拖累面臨逼遷)要執笠咁,其實應該要幫拖,但老細唔肯搞,就無咗件事。」對阿山來說,工廈使用者也是弱勢,他希望能為之發聲。可惜不在其位,謀不到其政。
光譜所限轉工困難 建制大黨工作有得著
暫時為止,阿山尚未想到轉工。他形容議員助理的工作「周身刀無張利」,即使轉工也行頭狹窄,很多人只會轉到NGO或做傳媒。若要在行內跳糟,則以光譜為界,除非是泛民轉到泛民,或者建制轉到建制,否則就要面對僱主是否信任的尷尬問題,同時自身須要承受的的心理壓力也不小。阿山從建制大黨轉到為基層服務的社區組織,就有此情況出現:「我自己就係,有時俾同事問起以往經驗,或者同事講一兩句開玩笑嘅說話,就會感到焦慮同不安。」
況且這份工作能給予阿山的滿足感根本無可取代。在這個位置上,他看到人在制度間的無力,同時有能力去幫助他們去面對制度的困難。現下的社會流行大議題、大制度,小市民、小生活卻鮮有人去真實地觸摸。「有時我會覺得鬱悶……我地可以集結50萬人,嘗試改變呢個城市嘅命運,但係更多時候無法又無意去聽一個尋常家庭嘅呼救。」阿山說,他慶幸轉工到現在所屬的團體,因為他們不會為了議席只談制度不講個體,他認為組織正是相反地從個體出發為社區充權。
雖然做到的工作仍然有限,但待在現在的組織,至少不會感到難受,阿山甚至會說感到「自在」:「以前喺大黨被人撕單張都唔會有感覺,但而家遇到街坊掉單張就會好嬲。因為我地真係做緊啱嘅事嘛。」相較之下,他在建制大黨工作時,只有感到「分裂」,遇上不少事情讓他感到無奈,「新東補選嗰陣,我自己想投A,但拉票就要拉B。」不過,他也提及,其實也有一定數量在建制派工作的人,同樣都身在曹營心在漢:「例如雨傘時期,有同事鈴聲係『今天我……』架。」。
討厭歸討厭,阿山在任大黨時仍是有些領會帶走。首先,在地區辦事處其實體會到街坊的人情味,他就試過自己買兩箱杯麵在辦事處做午飯,街坊看見會給他加菜。其次,大黨對選舉的專業與如何執靚招牌,阿山認為很值得泛民借鏡。「(掛banner)索帶點索都會執得好正,要緊,banner要掛得直,索帶又要留意唔可以拮親人。」他認為,這樣可以吸納到更多街坊的信任。最後,在大黨工作時,阿山體驗到打關係的必要。對街坊還是對政府部門也好,都是識人好過識字。「例如對政府部門,你想做嘅嘢有灰色地帶,你打好關係,佢地就會話『無寫到唔得架,你咪做囉』。」
更重要的,是學到如何實在地體會區內居民的需要。人人聽而厭之的蛇齋餅粽,對阿山而言,其實同是一個建立社區關懷的手法。他認為,對很多年長街坊而言,蛇齋餅粽都只是代替家人關心的寄託,他反問:「你估佢地真係恨你啲月餅咩?」這也是地區組織必須學習的問題,「蛇齋餅粽只係視乎你點樣用……其實只要做呢啲嘢嘅同時,唔違背市民,繼續政策倡議就OK。」阿山認為,這些關乎地區的小事,即使非為了選票,都要繼續去做。只有如此付出,一點點的累積關係,才能建立社區網絡,推動公民充權。
Employment agency admitted overcharging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30 times
Employment agency admitted overcharging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30 times
-Workers were forced to open bank account while debit cards were withheld
Migrant workers are always overcharged for agency fees, however only a handful of employment agencies were prosecuted under the loose regulation of the Labour Department. Three Indonesian workers with assist from union lodge a complaint about being charged nearly 30 times the legally allowable commission by the agency, which forced the workers into debt, withheld their bank cards and passports. Wong Yuk Jen ,the licensee of employment agency, pleaded guilty on Sept 2 at Eastern Court.
Workers into forced debt as agency overcharged 30 times
On March, FADWU (Hong Kong Federation of Asian Domestic Workers Unions) and SBMI-HK(Hong Kong branch of an Indonesian union) received complaints from five Indonesian domestic workers of overcharging by Ursula Advanced Employment Center. Due to various living pressures, only three of them reported to the Labour Department.
The accused Licensee Wong Yuk Jen took three workers to Indonesian oversea trust company, borrowed $10,000 and $3,000, which hadn’t go straight into workers’ pockets. Then she opened Hang Seng Bank accounts for the worker while both the debit cards and passwords are withheld. Wong asked the employers to pay the wages into the workers’ Hang Seng Bank accounts while by controlling the account herself she transfer money to her own account as commission.
A worker was charged four times monthly wages while the other two were charged two times. That means they had to pay 3,000 dollars a month as commission and ended up with mere seven hundreds dollars for monthly wages, organizing secretary Leo Tang says. To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law, the agency should charge no more than 10%, about four hundreds dollars, of the workers’ first monthly wages, which means the agency had overcharged 30 times the legally mandated fees. Ursula was prosecuted by the Labour Department for receiving from a job applicant, except the prescribed commission, any fees or reward.
The time limit for prosecution of the above offence is generally within 6 months. The concerned workers were charged by the agency from the end of 2015 to the beginning of 2016, therefore the prosecution only last a month. Mrs Wong once demanded her employers to pay 3,000 dollars a month, equivalent to six month agency fees, Leo Tang says.
Workers were sacked during prosecution
Judge denounced the severely exploiting agency
Two out of three workers were dismissed, while the remaining empathetic employer support the worker and kept her contract. Staff from the agency would lied to the employer that worker had gotten into debt if they refuse to pay agency fees. Leo believed that the first employer who sacked the worker was obviously misled by the agency in this way.
Mr Arthur Lam Hei-wei, the Special Magistrates, criticized Wong for accusing serious offence. “Workers were tortured and exploited.” Lam told the accused licensee to be empathetic, and imagine that “seven hundreds dollars, or even four thousands a month would never be enough for them who could be the sole breadwinners of their home.”
Mr Lam criticized the accused licensee for withholding passports, contracts and wages from employers, then prohibiting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from working overseas, including Hong Kong. Local employers will find it hard to hire migrant workers as well.
Wong admitted three charges, she was ordered to pay a fine of $10,000 and one month agency fees to the three employees.
Overcharging becomes hidden agenda
Union: negligible punishment useless to deter agencies
Elsya, representative of SBMI-HK, pointed out agencies’ deceit on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who were in the dark about Hong Kong’s legislation and workers’ right. Overcharging had been prevailing.
The union had received over fifty complaints on overcharged agency fees for the past eight months, most were unspoken as workers were afraid of losing their jobs, thus very few inspections were carried out by the department. On June 2016, Gold Union Employment Agency was also convicted for overcharging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there were two cases including Ursula’s, being prosecuted separately over the past three months.
If an agency is convicted of overcharging agency fees, it is liable on conviction to a fine of $50,000, but no imprisonment is needed. Leo Tang said negligible punishment and short prosecution period could not deter agencies from exploiting migrant workers as current regulations weren’t enough to recover victims’ wages l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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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收外傭費用30倍 中介認罪後再犯 背後涉龐大利益輸送
【惟工新聞】外傭中介公司被控超收中介費,東主在庭上認罪但是庭外繼續犯法,顯示法律不彰未能阻嚇罪行。今日(9月11日)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FADWU)及印尼移工工會(SBMI-HK)聯同舉報違法中介的印尼家務工、外傭僱主召開記者會(見圖一),講述外傭被超收費用的詳情及問題徵結。
圖一: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FADWU)及印尼移工工會(SBMI-HK)聯同舉報違法中介的印尼家務工、外傭僱主召開記者招待會。
兩中介公司被檢控 逼外傭借貸付50倍費用
今年6月及9月,金聯僱傭公司(下稱金聯)及盈樂僱傭中心(下稱盈樂)分別被控非法超收中介費用,在東區法院被定罪及罰款。
兩間公司以相似的手段取得非法利潤。2015年12月,來自印尼的家務工Sundari接受金聯轉介的工作後,被金聯職員帶往財務公司Ample Cooperation Limited,被逼簽下借貸文件,在沒有領取貸款的情況下,被要求授權該公司將「貸款」轉至金聯僱傭公司的戶口。當時,Sundari被逼借貸13,300元(下同),加上利息,須付款15,000元。
2016年1月,工會收到多名印傭投訴盈樂僱傭中心超收費用。三名申訴人經盈樂轉介僱主後,被帶到Indonesian Overseas Credit Limited,在沒有解釋文件內容的情況下,被要求簽下貸款文件,卻沒有收到「貸款」,三人被要求每月還款3,000多元,支付期為6個月,共須支付20,268至20,280元。
根據香港法例,職業介紹所只能收取首月工資的10%作為中介費,以目前外傭最低工資4,210元計算,中介公司只可收取421元的費用,事件中兩間公司收取的費用均超出此限由30倍至接近50倍。
每月僅收到700工資 印傭舉報中介被解僱
其中一名申訴人Herra今日出席記者會,她指自己經朋友介紹認識盈樂中介公司,今年1月來港,就被帶往借貸及到銀行開戶口,其提款卡及密碼都由中介保管。由於中介毫無解說,她並不知道一個月要被扣多少錢。實際上,她每月只收到700多元的工資。
到今年6月,她認識了工會(SBMI-HK),向工會提出被收取鉅額中介費的問題。其後她與另外兩名印尼家務工一同向勞工處檢舉盈樂。盈樂於是致電老闆,指工人不好,著其解僱及另行介紹新的工人。最終,Herra於8月25日遭到解僱。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的幹事鄧建華指出,中介公司經常使用財務公司以掩飾超收費用的罪行。事實上並非外傭主動借貸,而是中介帶去強迫借貸。但僱主往往聽信中介誤導,以為外傭做錯事便將之解僱。
盈樂東主法庭上認罪 法庭外繼續犯法
邱先生由8月開始透過盈樂聘用一名印尼家務工,9月2日盈樂東主在法庭認罪後,邱先生看到報導認為公司非常有問題,是故今日他出席記者會指證盈樂惡行(見圖二)。
圖二:外傭僱主邱生出席記招,指證盈樂僱傭中心強徵中介費。
盈樂東主雖然認罪,並向法庭求情稱自己打算轉行,但事實上盈樂公司卻在繼續犯法。
邱先生昨日(9月10日)收到盈樂公司的WhatsApp(見圖三),公司人員錄音要求邱先生將3,000多元存入其工人的恆生戶口,而其餘的700多元可交予工人。
圖三:邱先生昨日(9月10日)收到盈樂公司的WhatsApp。
為掩飾罪行,中介公司又曾著僱主替工人簽收糧單。邱先生指,工人的銀行卡、密碼皆由中介持有,加上他看到報紙知道盈樂公司有問題,於是打算直接向工人派發薪金,不理睬盈樂公司的要求。另外,工人的護照也被中介扣起,邱先生憶述中介的說話指,工人必須付清6個月的費用才可取回護照。
大牌助艇戶蓋印 出事可推卸責任
中介公司超收費用,除了與財務公司合作,背後有龐大的利益關係,與其他公司甚至是印尼領事館有複雜的瓜葛。
印尼政府規定,只有持有印尼領事館發出的牌照(下稱大牌)的公司,方可由印尼轉介家務工到外地。但根據香港法例,只需取得職業介紹所牌照,即可轉介外傭。在香港,持有大牌的公司只有300多間,但是可以轉介印尼家務工的中介公司竟共有600多間。這意味著當中起碼有300多間中介公司並未持有大牌,這類公司俗稱「艇戶」,事件中的金聯和盈樂就屬此類。這些公司需要靠大牌公司代為蓋印,其印尼家務工的合約才可生效。
在兩單案件中,金聯分別向三間擁有大牌的公司借印,包括忠傭僱傭公司、佳聯僱傭公司及穎時僱傭中心(見圖四),而盈樂則向廣源貿易公司借印。印尼政府規定,持有大牌的公司不得代其他公司蓋印,但香港法例則沒有此限。
圖四:圖為舉報金聯中介的印傭Sundari之合約。由於金聯並無持有大牌,故需靠大牌中介代為蓋章,合約可見蓋章公司為穎時僱傭中心。
當艇戶公司被揭發剝削外傭,大牌便指自己與艇戶無關係,以推卸責任繼續非法行商,透過借印來瓜分暴利。而上述借印的大牌公司均為職業介紹所印尼協會有限公司(APPIH)的會員,APPIH的榮譽會長是印尼總領事,主席則為海外僱傭中心的創辦人張結民先生。
不過鄧建華認為,最好的解決辦法不是只限大牌才可做生意,而是監管所有中介所,嚴禁超收中介費的行為。
工會收逾百投訴個案 加重罰則方起阻嚇作用
中介超收費用的情況普遍,印尼移工工會(印尼移工工會)的代表Elis指出,由2015年11月至今,工會就收到67單投訴。當中除了金聯、盈樂被控,尚有10宗在勞工處調查中,20多宗在工會程序,30多宗已解決。加上在印尼作出投訴的,案件超過100宗。平均而言,每人被要求收取的中介費超過10,000元。
鄧建華形容超收中介費的情況是令外傭抵債勞動。開工首6個月,外傭基本上沒有錢可以用,更沒錢寄回家,「等於白做6個月」。債務令外傭在面對不合理對待時也不敢擅自離職,若外傭不願付費,中介和財務公司不但會騷擾工人,亦會騷擾僱主,導致工人失去工作。
鄧建華指超收問題「咁多年都無解決到」,政府有很大責任。他認為勞工處應更全面地看待超收中介費的問題,例如是盈樂的事件可見,中介不只超收中介費,更扣留護照、合約,與及在未經事主同意之下隨意動用事主戶口中的錢,當中或有非法的成份。
而且該罪行罰則過低,當每宗個案可賺取的中介費過萬,而超收中介費的罰款最高只有50,000元,罪則沒有阻嚇作用。他表示超收中介費的性質與欠薪罪相似,應與欠薪罪罰則同等。
牛津研究指出: 中國基建投資成負擔?
牛津大學一項研究指出,超過半數中國基建投資的無法收回成本,換言之是摧毀而非創造經濟價值。這個發現將引發關於中國基建帶動經濟增長模式是否可行的辯論。
紮鐵工人遭鐵鏈打爆牙 僱主瞞報工傷 再逼「自願離職」
【惟工新聞】為吸引青年入行,各大建造業商會近年紛紛宣傳做紮鐵人工高前途好,但青年紮鐵佬的真實辛酸又有幾多傳媒報導?24歲紮鐵工人阿光今年8月下旬遭吊機鐵鏈打爆牙齒,僱主不但未有呈報工傷,更以解僱為要脅要求簽署私下和解協議,其後更迅即過橋抽板,強逼事主簽下「自願離職」文件,否則不會支薪,期間更有壯漢保安阻止他離開,直至簽署文件為止。阿光昨日(9月12日)與工業傷亡權益會(下稱工權會)召開記者招待會,揭穿香港建造業壓榨工傷工人的陷阱。
阿光與工權會指證僱主於工傷個案中涉及瞞報、私了、解僱三大問題。左起為陳錦康、阿光、林靜儀。
逼簽和解文件:如果唔簽,就炒
阿光在事發地盤任職紮鐵不到一個月,隨即於8月下旬被吊機的鐵鏈擊中,當場牙齒斷裂。主管通知老闆及地盤安全主任,阿光被公司介紹到指定私家診所求診,由公司支付診金。
儘管醫生有簽發病假紙,惟僱主未有理會,翌日即要求他依舊回地盤打卡簽到,但阿光的身體狀況根本無力繼續工作。紮鐵需要專注力,可是劇烈牙痛令他無法維持專注,「佢係咁話『無事嘅,無事嘅』,但我根本好唔舒服,開唔到工。」
之後數日阿光仍被要求回地盤打卡證明他「有開工」,即使他打卡後明明都要離開地盤求醫。僱主最終都沒有向勞工處呈報這宗工傷個案,反而變臉要求阿光簽署私下和解文件,「證明」他同意收取公司賠償並不再索償。「我都唔知嗰啲係咩文件。」阿光表示當時情況混亂,現場更有壯漢保安把守不准他在簽署之前離開,僱主更以解僱脅逼。「佢話如果唔簽,就炒我。」
打卡陷阱偽造開工證明 阻工傷工友索償
工權會總幹事陳錦康指打卡是常見陷阱,不少工傷受害人最初被僱主要求到工作場所打卡,但不呈報工傷,照舊出糧一段短時間,然後忽然被要求離職。箇中關鍵在於用打卡及出糧偽造開工證明,逃避工傷賠償。「呢啲僱主會話『你有糧出架,有返工架,再報工傷就係犯法』。」偽造的開工證明會讓工傷個案看起來貌似可疑,不利合理索償。「正正就係呢啲嘢,影響佢地日後報工傷。」
老闆以解僱相脅,阿光原以為簽署和解協議後可繼續上班賺錢應付其餘醫藥費,結果簽名後仍然難逃被打爛飯碗的命運。繼和解協議書之後,老闆再遞上另一份文件要他簽名,聲稱若不肯簽就「攞唔到啲糧」。阿光憶述,當時他看不到文件內容詳情,老闆似刻意隱瞞,「佢遮住咗」。簽名過後,老闆表示阿光已簽署「自願離職書」,然後壯漢保安命令他即時離開。
至此,阿光終於驚覺自己徹底上當,但到他嘗試自行向勞工處申報工傷時卻發現困難重重。工權會幹事林靜儀指地盤工人經常難以自行申報工傷,皆因每次開工都是直接前往地盤,不必知道僱主的公司地址,可是勞工處竟規定工人申報工傷時必須提供僱主的商業登記地址,否則不予受理。阿光也遇到相同問題,即使工權會查考了大判的登記地址並以此申報,勞工處一樣以大判並非直接聘用者為由拒絕處理。
除卻初期由公司支付的約2,000元診金外,阿光此後的其他醫藥費全部都得自掏腰包,累積近2,000元。「工又返唔到,無收入。依家要keep住食止痛藥。」醫生向他表示之後可能有需要做手術,屆時又是一筆開銷。
省保費 助投標 建造業瞞報工傷常見
陳錦康指建造業判頭瞞報工傷並不罕見,主要出於兩種動機:第一是申報工傷可能會導致保險公司提高保費,直接加重工程成本,僱主為免減少利潤決定瞞報;第二是若僱主有意承接政府工程,工傷紀錄會帶來扣分,為免影響投標所以盡量瞞報。
阿偉(化名)由17歲入行做到年逾花甲,亦有被僱主瞞報工傷的經歷。去年11月他開工期間在斜坡去水道失足墮下,半邊身體嚴重受創,事隔3個多月才發現僱主並無為他向勞工處呈報工傷。「係科文(管工)送我入醫院嘅。我個頭聯咗六針,腰骨又裂咗,點解唔同我報呢?」事後他向區議員求助,最後成功呈報工傷。
《僱員補償條例》第15條規定,僱主須於工傷意外發生後14天內向勞工處處長發出意外通知,否則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50,000元。不過陳錦康表示過往鮮有僱主因遲報工傷而受罰,顯示勞工處執法不力。林靜儀亦批評勞工處無能,就算工友像阿光一樣遭到僱主威嚇,勞工處也發揮不了多少作用。
抗議政府釘死工廈、爆門逼遷 工廈使用者掛巨型標語
香港工業北移,民間自行活化被丟空的工廈,卻遭到政府無日無之針對。警察出動防暴裝備趕走工廈劏房戶轟動一時,獨立音樂表演場地Hidden Agenda多次被逼遷,這些還只是冰山一角。
近日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打算修改法例,讓屋宇署人員有權隨意搜查懷疑違規的工廈單位,甚至研究直接收回單位。一班工廈使用者及居民作出抗議,在三座被政府點名打擊的工廈外掛上大型標語,包括「此處不留人 沒有留人處」、「我愛工廈 千變萬化」、「工廈惡法 一味靠嚇」。並於網上發表名為<工廈秋冬,互助自救嘅行動>的聲明,指政府與地產商共謀的城市規劃失當,使他們只能以工廈作為最後容身之處,斥責政府不應在未能處理他們的需要時作出逼遷。
掛於新蒲崗中興工業大廈外的標語,圖片來自facebook帳戶Sutcliffe Whitehouse
掛於葵涌華豐工業中心外的標語,圖片來自facebook帳戶Sutcliffe Whitehouse
掛於大圍安豪工業大廈外的標語,圖片來自facebook帳戶Sutcliffe Whitehouse
掛於大圍安豪工業大廈外的標語,圖片來自facebook帳戶Sutcliffe Whitehouse
聲言研究修例 實際越過程序爆門入屋
現時法例並沒授權地政總署及屋宇署人員隨意進出的人地方,有關人員必須得到單位負責人同意或法庭申請搜查令,才可入屋。陳茂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項規定費時失事,正研究修改法例改善,使得有關人員不需經法律程序便可入屋搜查。
不過,地政人員在法例修改前越過程序。發起行動的工廈用戶在聲明中指出,早前已有地政署人員爆門而入。
政府暴力闖入私人地方並非首例,去年4月,荃灣榮豐工廈的劏房住戶便被警察以防暴裝備侵入,強行驅趕。十多戶劏房居民無家可歸,憤而佔領屋宇署長達一星期,要求先安署後清拆、與屋宇署署長會面,最終遭警察清場。
「唔窮唔會住工廈」 用戶斥政府漠視困境製造對立
用戶向政府表示,若政府處理不到城市規劃造成的問題,只是一味逼遷,並非真正解決問題。「做創作的需要樓底夠高,音樂需要在工廈才可沒有噪音問題,唔窮唔會住工廈劏房」,聲明指工廈生態由用家多年來建立,用戶會選擇使用工廈,皆因政府與地產商規劃的城市容不下他們,籲政府在未有足夠了前勿製造對立。
政府打擊工廈違契用途行動首輪十一棟工廈名單包括新蒲崗中興工業大廈、九龍灣源發工業大廈、大埔太平工業中心第1座、屯門得利工業中心、葵涌華豐工業中心、荃灣順豐工業中心、觀塘美亞工業大廈第1座、長沙灣好運工業中心、柴灣明報工業中心A座、柴灣安力工業中心、大圍安豪工業大廈。
疑似穆斯林孕婦被襲擊致流產 英國脫歐後種族仇恨犯罪急升
【議辦助理訪問系列二】 勞工團體打滾十四載 反思工作性質 「當有僱傭關係,工人隨時被犧牲」
前言:立法會選舉塵埃落定,議員各就各位,又有多少人會留意到,立法會議員在議事堂雄辯滔滔,背後需靠助理如何努力發功?政治、社運工作並不只為兩餐,可是生活又總得要過,那麼應該如何思考自己與團體的關係?有由建制轉到社區團體的助理,指薪金福利於他而言不重要,即使待遇大跌也是值得,但亦有工作十多年的組織者認為,與團體終究是僱傭關係,而且工作也不一定與社運理想吻合。這個訪問系列,既要紀錄鎂光燈邊緣的功臣,亦希望為各位打算投身政治工作的年輕人提供參考。
立法會選戰落幕,熱鬧重歸日常,當選議員的助理們亦回到各自的崗位,繼續平常日子裡的勞動,直至四年後選舉再次來臨。這些在背後默默耕耘的一眾幹事和助理,到底如何看待自己和「老闆」——議員和組織的關係?進入議會往往取得資源做應該做得事,但在討好選民務求取得選票之餘,又如何(無法)避免墜入政客陷阱,違背原來堅持的理念?
在街坊工友服務處(街工)打滾多年的阿英,無論是在諮詢會上痛罵委員,還是於禮賓府前和街坊扮鬼扮馬演街頭劇,都總是以球衣示人。若非他自行道破,也不知道他曾是服務弱能人士的福利工作員,並在90年代為了抗議一筆過撥款政策,加入了和街工及職工盟有連繫的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才逐漸多接觸了勞工議題和運動。至2001年,阿英才因為其工作無法實踐理念,遂來了一個華麗轉身,告別社福界,並在翌年8月加入街工,開展了至今十四年勞工幹事的生涯。
阿英在街工的正式職位是立法會議員的助理,日常在位於葵芳的議員辦事處打躉。「唔知點解,大家好自然會將同事分做兩組,一組做社區工作,一組做勞工工作。」而阿英則屬於後者,負責處理勞工個案、組織工會及配合勞工議題籌備各種行動。儘管如此,阿英卻自言實際工作「雜不冷每樣都有啲」。
「好老實,自己嘅角色都幾雜嘅……特別係早年人手少啲嘅時候。」他笑說,「最激進走去舊府總部圍通宵,亦都同時會走去賣旗、賣糖籌款嗰啲,建制派都會做嗰啲呢。」由於街工早年資源匱乏,勞工幹事也要處理與工人運動無關的工作。不過其後,街工有更多人當選區議員,亦成功申請香港仁愛基金及開發了其他的資金來源,才多聘了人手,再培訓中心的職員人數甚至增加了一倍。分工更仔細,人均工作量也降低了,阿英亦終可專注勞工工作,處理求助個案和協助工會的運作。
半睡半醒助工友填表 選舉期每週做七十個鐘「唔出奇」
適逢選舉年,街工一如既往傾全黨之力助選,阿英所屬的葵芳辦事處更是責任重大。而由於多擺了街站,見的街坊更多,接獲的求助案件也比平常多,阿英的工作量亦自然倍增,甚至「一星期做七十個鐘都唔出奇」。肩擔的一邊是助選工作,一邊則是比平常遇要沈重的日常事務,職員如何兼顧?「嗰啲工會行政嘅嘢,拖得就拖囉……一定要做嘅嘢就一定要做。工友聽日上庭,啲文件你死都要死俾佢架啦。話之你8點鐘落區都好啦,你都要做起佢架。」
說到這段瘋狂加班的日子,阿英倏然想起一件往事:「有一年立法會選舉,晨咁早去街站,跟住返辦事處接個案。有個工友叫我幫手填勞工處份表,我填下填下差唔多瞓著咗,我估啲工友都見到我醒下瞓下咁樣,不過唔好意思話我啫。」他尷尬一笑。
曾自覺助選不只是工作 領導明言暗示員工勿補鐘
競選工作如此勞累,辦事處職員可以補領薪水或假期嗎?阿英指出,議員助理理論上不應在工作時間內處理助選事務。可是,他憶述梁耀忠於2008年立法會選舉前曾明言,參與競選工作純屬員工自願,以此暗示職員不應申報處理助選事宜的工作時數。當時的阿英自覺助選不只是一份工作,更是由衷地希望能協助街工當選,故是自願的工作,因而也十分同意梁的說法。
而且,熱心幫忙的義工們也未獲分毫報酬,阿英亦自覺不應要求「補水」,「義工連食飯我哋都冇錢俾返佢哋,如果我哋咁都要補鐘,似乎講唔過去囉……你支持一個路線去參選,咁我哋係覺得呢啲嘢緊要,咪投入去做囉。如果係理解等於我喺工廠付出勞力、時間,我加咗班喇個老闆要補償,我就覺得唔應該咁樣理解」。當年有同事在選舉結束後堅持「補假」兩星期,阿英眉宇間似是有所不滿,「要做埋佢嗰份,心裡面真係想鍾佢兩搥」。
工時過長致「長期掹憎」 慨嘆少與兒子相處
街工職員的合約上標明工時為每週四十小時,有些同事也堅持每日只做八小時,不過阿英卻估計自己若奉行八小時工作,便無法把事情做好,也覺得過不到自己那關。而且勞工幹事的實際工時與工友息息相關,下班鐘數視乎工友的時間和有否突發事情要處理,「有時工會開會,啲工友係得今晚得架喇,咁你咪6點嗰陣唔收工,開埋會開到8、9點先走囉。」儘管阿英自願以私人時間處理工作及不補假,但多年來的長工時也令他的情緒經常處於繃緊狀態,並且「長期掹憎」。一臉和譪的阿英笑著說:「我做嘢嗰陣,面孔幾醜惡啊!」
長工時除影響情緒健康,也奪去了阿英與家人相處的時間。「近年係特別有啲感觸嘅,個仔大啦嘛,一個唔覺意就中學畢業架喇,呢啲位就多咗嘢諗囉。」阿英垂著眼說,「點解某啲時間冇同佢一齊?點解某啲時候冇支援佢?點解冇多啲同佢相處keep住啲關係?呢排會諗得多啲。」這些年來的遺憾,不多不少也是工時過長之故。
除了長工時以外,強積金對沖也是議辦助理普遍面對的問題。過去有其他勞工組織因資源緊絀,而選擇申請以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對沖員工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阿英認識的一名同事亦於離職時被對沖遣散費。坊間有人認為勞工團體這邊廂叫嚷著要求取消強積金對沖,那邊廂卻又對自己的員工依法對沖,似乎說不過去。阿英聽來有一點不忿:「我又唔會好譴責(街工對沖遣散費)嘅,因為資源真係有限……就算我哋申請咗project,個project要請人,人工加強積金加埋勞工保險就呢個數喇,佢唔會批個項目叫遣散費咁架嘛,咁立法會議員薪津都唔會特別有個遣散費擺落去啦。」他覺得與其讓立法會薪津新增議辦助理遣散費開支的項目,倒不如要求政府全面取消強積金對沖,使全港打工仔也能受惠。
「公道啲講,呢度(葵芳辦事處)啲議員助理人數係嚇死人架,區議會加立法會嘅資源請咗十二個人。好多立法會議員係請四至六個人,一個人可以好充裕兩萬幾蚊(月薪),但當你發覺四,五個人嘅人工請九個、十個嘅時候呢,咁你明白啲資源係扯得好緊。」
親睹同事無理被炒 驚覺職員與領導「只是僱傭關係」
阿英為理念犧牲了家庭生活,在街工的經歷卻令他屢次沮喪。筆者早有聽聞他在街工內部運作職員工會一事,正好趁訪談乘機追問——「個工會一直都有嘅,我係活化返佢啫。」阿英低頭,臉上添了幾分凝重,「運作返個工會係一啲唔係幾開心嘅事嚟嘅。」
事緣2013年間,曾承諾「盡量唔炒人」的街工陸續解僱了幾個培訓中心的同事。陳英憶述一開始被辭退的是個別表現較差的職員,後來卻獲悉有表現不差的同事同樣被炒,他遂馬上聯絡執委,希望可以讓同事有機會申辯。然而該同事已感意興闌珊,不欲再留在街工,而阿英亦開始對街工的勞動狀況感到不妥。其後,一名負責庶務的培訓中心同事被執委即時解僱。「唔知點解成件事上,執委企得好硬,唔可以留佢(該同事)架喇咁樣。」阿英遂到培訓中心詢問諸位職員,了解狀況,卻發現被解僱的同事工作表現無大問題,頂多是對上司的態度稍嫌欠佳。
縱使執委態度強硬,而且事不關己,但阿英只覺「好唔想件事喺街工發生」,於是便以幾近哀求的姿態,請求執委會與該同事會面。可是,執委這邊廂以「裁員,冇錢請人」為由解僱同事,另一邊廂卻在會面前的短短一個月內,新聘了兩個半同事。在會面上,執委仍然堅稱解僱決定與同事的工作表現無關,只道是裁員。「當然個原因一定唔係裁員啦……真係失望得好緊要,連個理由都費事同我哋傾。」
最後會面爭取無效,阿英頓覺職員與街工原來亦只是一般僱傭關係:「街工呢類團體,我唔係對住執委出賣勞力,做啲異化勞動。既然你認同街工路線、政治取向,同街工成員share同一個理想,又有自主性去決定做啲乜嘢,真係同一般勞動市場嘅工人唔同架喎,大家(職員與領導)都係一齊爭取嘢嘅伙伴,只係位置唔同啫……但原來呢個諗法似乎唔係事實嚟。」
僱傭關係下工人隨時被犧牲 活化職工會保同事
「(解僱事件)當下發生嘅時候,情緒上係幾嬲嗰班執委。有一段長時間,大家就算唔係戰友,都係運動上嘅伙伴啦,但喺啲好重要、要秉持嘅原則度,點解大家會有咁大分別?」他仍然低著頭,平靜地說。
在這件事後,阿英自覺身為勞工幹事,理應為街工的其他職員做點甚麼,於是便活化了街工職員工會。然而街工其後鮮少有同類事件發生,工會亦因而再度歸於沉寂。他記得很久以前曾與街工領導談及員工與領導層的關係,並坦言認為大家並非一般的僱傭關係,豈料該領導忙不迭糾正他:「唔係啊,我哋真係僱傭關係嚟架。」
「當有僱傭關係嘅時候,原來工人隨時都會被犧牲。把刀係擺咗喺度,始終會有機會用。」阿英不無慨歎道,「有啲同事仍然好有憧憬,覺得可以喺街工實踐某啲嘢,有陣時我都有少少潑冷水咁話:『唉,我打工嘅啫!』」
為保選票不撐外傭 質疑「仲算唔算左翼?」
訪問時正值一眾政黨摩拳擦掌,準備派出成員報名參選立法會的時候。相比以往自願奉獻、全心全力助選,阿英現在只道:「嗰種肉緊同投入少咗好多。好老實講,街工成個選舉我都唔係好投入。」他認為難以一言概括街工的路線是否進步,「就好似瞎子摸象咁,大家睇到街工唔同嘅一面,有好唔同嘅印象。有啲部分走得好前,喺政治路線上好積極。」不過有些部分不僅難以稱為進步,更讓阿英質疑街工「仲算唔算左翼」。
以往有兩個涉及外傭權益的議題,在街工內部激起熱烈的討論,一是外傭最低工資,二是外傭居港權申請權的爭議。當時,部分領導和保守會員擔心外傭同領最低工資將打擊本地工人爭取的決心,言下之意就是「香港人都唔想外傭有最低工資,所以我哋唔應該支持」。而外傭居港權申請權的問題,更揭示了街工內的重大分歧。在街工的會員大會上,反對聲音佔多數,出席的會員大多不同意在港工作滿七年的外傭應同樣享有申請居港權的權利。
「外傭都好清楚係工人階級一部份吖,如果喺呢啲事上面工人階級唔互相支持,而係喺呢啲時候放棄佢哋,都真係講唔過去……我哋就算唔嗌外傭有權喺香港住,都應該至少要講外傭有權申請吖!」自稱「老左」的阿英,言談問隱約有一絲憤怒「自己幾失望……當時好明顯係選舉考慮。」的而且確,李卓人便在2011年的區議會選舉前,高調支持外傭就居港權申請權提出司法覆核,最終落得敗選下場。「嗰陣時都覺得可以低調處理,選舉嗰陣唔好咁高調,但都要有基本立場咖!」事後,本為街工會員的阿英悻然退會以表不滿。
阿英對街工現況的痛心失望,只因曾經歷街工最進步的時期。80年代期間,街工曾經積極推動工人運動,是當時政治主張相對激進的左翼團體。在八九民運過後,他某次參加天安門民主大學舉辦的一個有關中國工人階級的課程,卻赫然發現20個同學中有十多人均來自街工。阿英當時首次聽聞街工的名字,還不禁驚嘆街工如此進步。不過自領導於90年代出選立法會後,組織的路線便越趨溫和,更導致黨內分裂、部分活躍分子退出,令街工在該時期幾乎淡出社運界。
資源和理念,魚與熊掌如何兼得?
縱使阿英口裡說得如此欷歔,不過他終究未有離職。這邊廂說「幾廿歲人走得去邊」,另一邊廂又承認偶爾被他淋一頭冷水的新人,還是為他和組織帶來了一點朝氣。這些新人開始搞起了工友小組,「同佢哋合作過之後,又覺得喺街工仲有好多嘢可以explore、可以做嘅」。
他直言工友小組和工會是組織內相對進步的力量。這些工作都需要一定的資源維持,故此阿英雖然對街工的選舉事務不如以前上心,但仍希望街工議員能順利當選,「攞多啲資源做我哋嘅服務」。畢竟立法會和區議會的津貼仍是街工的重要資金來源,葵芳辦事處員工總數十八人中,就有十二人是以議會津貼聘請的。
身為「老左」的阿英,對代議政制與組織的關係自有其看法。他形容現時的選舉,只是達致民主的「初階一步」。「至少喺呢個階段嚟講,個選舉係逼到香港人去思考,甚至係推動佢地去實踐一啲政治理念。」阿英侃侃而談,「選舉帶嚟一啲討論、帶嚟一啲爭議,選舉係要說服身邊嘅街坊、工友,我哋相信乜嘢,點解呢啲嘢先work、我哋要做啲乜嘢……參選、助選,或者要求一個更合理嘅社會制度,成個過程都係帶來呢種討論,將個討論、爭議、實踐同埋將一啲社會現實、社會矛盾展現出嚟,將我哋工人、基層市民嘅處境,俾大家睇到。」
「但現實係,事情永遠有兩面。」阿英話鋒一轉,「如果純粹為咗贏議席而參選,頭先講嘢嘅就唔會發生,組織就會俾選舉拉住走……為咗贏可以做好多呢啲嘢,咁時候就會出現相反嘅效果,其實就正正體現咗喺街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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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塵居】李小龍評傳最終回:宗師的缺憾
「截拳道是啟蒙、是生活之道,是一種朝向意志力與控制力的行動。欲了解截拳道,一個人必須捨棄所有概念、模式與派別;其實,他甚至應該扔掉甚麼是或者不是理想截拳道的概念。」
——李小龍
正是這段話,將截拳道帶到另一個層次;同時亦因這段話,證明了截拳道的現實局限。李小龍嗣後,截拳道被分成不同流派:伊魯山度、黃錦銘、木村武之等李小龍嫡傳弟子,俱在不同地方宣傳自己一套截拳道。許多難辨真偽的武術師傅,亦聲稱自己學到了截拳道精義。結果為了跟冒牌貨區別開來,李小龍基金會決定將正牌截拳道定名為「振藩截拳道」,以此來稱謂「李小龍真正的道藝武術」。李小龍耗畢生心血批判的僵化傳統,卻在他創立的截拳道上完全浮現。這種自我異化的歷史悖論,除了牽涉別有用心的操作外,還反射出截拳道理論本身內含的種種問題。過去三回,筆者以半個「龍迷」角度大宣李小龍思想;來到最終回,我們不妨再次「迴塵」,審視一下宗師的遺缺。
理想與現實
李小龍強調,截拳道沒有固定形式,最重要是能讓武者盡情發揮「自我」。然而何謂「自我」?甚麼才是解放「自我」的正確方法?這些問題的答案本身就受制於行動者的個人識見,及其身處的客觀環境之中。即哪管理念如何抽象,當進入實踐以後,它就必然會有一個極其具體的現實基礎。套用在截拳道的發展上,縱使李小龍不斷嘗試打破門戶之見,但他的武道亦攞脫不了形式規限。基本而言,截拳道的核心體系有三:詠春、拳擊、劍擊。
按《截拳道之道》記錄,李小龍曾參考了多種拳擊的戰術範式,並從劍擊中學習攻防距離,而詠春拳則為他提供了各種特殊武器(例如消手、寸拳、標指等)。截拳道體系便是由這三者作基礎,再輔以其他武技所形成。由此可見,不論截拳道的內容如何駁雜,它的框架卻始終極其清晰。或許有人會認為,這些形式乃是李小龍從實戰角度出發、精挑細選而成的技擊科學(李小龍本人便抱持此種觀點)。因此它們當屬武術中的「公理」,而不該以「框架」視之。的確,任何學問都會有它的規律;既然人離不開四肢活動,那技擊就會有它的特定軌跡。以李小龍的才智、勤勉(據聞淨是劍譜他已收藏近百本),不難相信他確實能夠從自己所學中提煉出一定的武學公理。自稱常與職業隊交流的山東形意拳師張西可便曾在博客裡表示,李小龍的側踼非常科學,是實戰的精華。然而若果憑此就能夠說明他沒有偏見或截拳道已經掌握「真理」,那實在是造神了。這點可以從李小龍對傳統武術的批判得以印證。
無可奈何
李小龍在筆記裡多次批評傳統馬步(尤其四平大馬,這點曾被李連杰的《精武英雄》大肆宣揚),指這類「不必要、 費力」的馬步毫無用處,只會窒礙武者的移動性。李小龍亦對空手道的直拳甚有意見,因為那種將拳收攏於腰間的做法根本無法企及實戰速度。表面上,這是一種基於科學的實證判斷;但現實卻是李小龍徹底將「練」、「用」兩種範疇搞混。
以四平大馬為例,它本身就是一種開發身體的訓練手段。隨著時間累積,四平馬不僅可以令下肢隱固,而且能「開胯」、使氣沉丹田,達至內外兼修的效果。由於髖關節打開、氣血又暢通,真正的四平馬非但不會拖垮習者的移動性,反之可以使其更加靈活。洪拳可謂是四平馬大戶,基乎所有套路都有四平馬的蹤影,但它的名師卻不乏步法靈巧之人:林家洪拳林祖,練習過北派功夫,他的四平馬本身就帶有閃展騰挪的特點;臺灣的張克治年過八十,現在雙腿依然利索,前年被人拍下的散手姿態轟動一時。至於空手道雖然非筆者所長,但按坊間口述加上個人觀察,它的直拳動作實跟國術一樣視整勁為訓練目標。之所以每下收拳都須要把拳頭置於腰部,就是希望武者學懂動用全身力量出拳(尤其背肌),並同時培養出雙手互換勁力的慣性。即在功能上要將兩邊肩胛打通,左手收拳一刻的拉力要成為右拳的動力(或曰反作用力),整個軀幹彷如機輪一般。這種綜合全身內外的拳術,威力與速度實在可想而知。李小龍對這些技法的批評,顯然是出於一種極其直觀的實用主義心態(某程度是急功近利),而忽略了由「練」及「用」之間所需的時間,並漠視了它們背後的科學精神。
追本溯源,如斯心態跟李小龍的分析框架斷不了關係。他曾經寫道,「自衛只有一項基本原則,就是必須盡快運用最有效的武器,去攻擊敵人的致命弱點」。因此必須研究清楚速度、武器、攻擊點和反擊點等面向。誠然,這些命題都包含著普遍性質,至少沒有人會過質疑它們在技擊中的重要性。然而將效率等同成速度,或把掌握最短攻擊距離視為搏擊的核心,則明顯是受到詠春拳和劍擊影響,即所謂的「經濟節約線」理論。如是者,線路軌跡成了李小龍考察武術的最重要標準,他對傳統功夫的批評亦大多建基於此。文化博物館的「武‧藝‧人生」展覽裡有一幅李小龍繪製的筆記,當中記載了形意、太極、華拳等傳統功夫的招式。它的表現方式直白,沒有任何理論、只有兩人對拆的動作路線。筆者並非暗指這種「方法論」低級,也不是認為詠春、劍擊比不上其他傳統武術,只是想點明截拳道潛藏的排他性。畢竟線路、速度只是審視技擊的其中一個角度;正如詠春、拳擊和劍擊也只是萬千武術理論中的三門。若然將之當成所有武術的核心,無疑是以偏概全。以李小龍的分析框架,八卦掌、太極拳這類走弧線、主慢練的功夫必然難登大雅(事實上,雖然李小龍沒有直接批評太極拳等內家武術,但他在著名的Lost Interview中也表明太極拳更像一種健身術)。不過,這忽略了走弧線時所鍛煉的擰勁與三角步,以及慢練時的整勁。
當然,撇開李小龍的個人偏見,他所身處的社會環境也限制了他的識見。其時中國大陸社會封閉,對傳統武術又諸多打壓,李小龍能夠親身接觸的實戰型傳統武術家必然不多。縱使他年青時能夠在香港和唐人街學習傳統武術,並以實戰方法檢測它們(伊魯山度曾說李小龍到達美國之時,已經懂得十多種傳統套路),但缺乏一個具備競爭性的中國武林,他可以體察到的必然有限。一個歷史現實是,自1929年的浙江國術遊藝大會後,中國已經再沒有具代表性的傳統武術擂台賽,而當年成績優等的武術家要麼留在封閉的紅色中國,要麼隨國民黨遷臺。李小龍若然要繼續學習中國或其他國家的傳統武術,就得閱讀各類拳譜手稿。可惜的是,當年出版的武術資料礙於年代與傳統規條所限,大多只能記述基本的套路動作或入門守則,極其量再輔以一些古譜,情況就如今天的中學教科書一樣(此話無貶意,只是若對讀三十年代與今天的國術界出版物,便能明白兩者不可同日而語)。無論李小龍如何努力蒐證,把諸如松濤流之父船越義珍的筆記弄到手(為此他曾寫信委託日籍徒弟木村武之),他所閱讀到的可能也只是一些基本功及簡單對拆動作。以一種直觀以至主觀的方法去考察傳統武術,多少亦是無可奈何。
截拳道的尷尬位置
回到當下,截拳道之所以會發展出文首描述的尷尬局面,其中一個原因就在於它永遠無法剝離的「李小龍基因」。縱然它以解放形式為目標,但歸根究底它始終是李小龍的個人創作,而且是一種非常清晰具體的創作。若然要繼續發展截拳道或保留它在武術界的位置,就必須要回到李小龍的個人識見上。單就這一點而言,截拳道其實跟其他門派的傳承無大分別。
無可否認,李小龍對改革武術作出過不朽貢獻,他對傳統武術的各種批評,包括扼殺創意、華而不實等亦相當「到肉」;說他是二十世紀出色的武術哲學家絕不為過。然而這並不代表他的思想不存在缺陷,甚或已經做到「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事實上,即便是在思想高度方面,他也沒有超出前人太多:在二三十年代,意拳王薌齋就明言中國武術要摒棄套路,達至「一法不立,無法不容;拳本無法,有法也空」的精神境界;比李小龍的「以無法為有法,以無限為有限」足足早上三四十年。至於李小龍破除門戶、解放武者的思想,亦已經被各路前人提出過。形意孫祿堂便以《中庸》入拳,闡明拳術為「極還虛之道」,即只要能夠培養正氣、開發武者的「良知良能」便屬上乘武術。所謂少林、武當、內家、外家的標籤不過是劃地自限。而在強國強種的民族主義訴求下,求同存異、採納眾長(當中包括拳擊等舶來貨)亦是民國武術界的普遍共識,精武體育會、中央國術館等武術組織便是以此為己任。將李小龍當成改革中國武林第一人,絕對是無視前人功績,將影視劇集致於史實之上。
最後,雖然不少人俱將李小龍奉成MMA之父(這一點確實無可厚非,《龍爭虎鬥》裡他與洪金寶比試一幕,就足見他在MMA項目的前膽性)。然則作為一個體系的截拳道,卻很少能在UFC等國際搏擊平台上大放異彩,至少論知名度比不上泰拳和巴西柔術。有部份截拳道武者如「白李小龍」Thomas Carruthers提出,MMA只是運動而截拳道是真正的街頭搏擊,兩者不可混為一談(有趣的是,這也是許多傳統武術回應MMA挑戰時的答案)。的確,搏擊有多種形式,街頭實戰與擂台比武也著實大相逕庭。但若然如此就迴避截拳道在職業搏擊界上的責任,則顯然是極其不良。畢竟要在當下發揚一門武術或武學理念,就得在國際性的平台上證明自身價值。中國體育部為了讓中國武術「走出去」,便從七八十年代開始由政府帶頭學習各種擂台搏擊術,淘汰了一大堆無用的傳統技法,最終成就了今天的散打運動。若果截拳道要有所發展,就必須盡快培育出一批高水準的擂台專家,或建立一個受世界認證的新平台(好比泰拳、西洋拳賽事等)。筆者知道有部分地區的截拳道武者已經開展了類似工程,中國魏峰截拳道與臺灣阿峰等便開始在一些地方賽事取得成績,只是距離國際水平還有一段漫長的路。
正如一開始李小龍那段引言所道:「截拳道是啟蒙、是生活之道,是一種朝向意志力與控制力的行動。欲了解截拳道,一個人必須捨棄所有概念、模式與派別;其實,他甚至應該扔掉甚麼是或者不是理想截拳道的概念」。不要讓李小龍和截拳道限制自己目光,學習正視箇中的弊病然後繼續前進。如水一般流動吧,我的朋友!
參考資料:
李小龍著,羅振光譯。2016年。《截拳道之道》。香港:商務。
李小龍著,約翰力圖編。2010年。《李小龍:生活的藝術家》。香港:三聯。
李小龍、水戶上原著。《李小龍技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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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祿堂,《詳論形意八卦太極之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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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失業率3.4% 青年就業暫勝全球多個地區
【惟工新聞】政府統計處昨日(9月19日)公佈6月至8月失業及就業不足統計數字,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維持在3.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示表示會改善展翅青見計劃,協助青年就業。國際勞工組織上月24日亦公佈《2016年世界就業及社會概況:青年趨勢》,東亞地區的青年失業率屬全球最低,希望移居外國尋找機㑹的比例亦相對不高,但全球渴望移民的青年預料將有增無減。
零售、住宿及餐飲服務業失業率微跌
統計處指香港今年6月至8月失業率為3.4%,與5月至7月相同。建造、零售、住宿及餐飲服務業均錄得失業率下跌。
青年失業率向來遠高於勞動人口平均,從統計處今年第二季數字推算,15至24歲青年失業率為10.3%。張建宗稱勞工處的展翅青見計劃今年與港鐵和醫管局合作,為中三學歷程度青年提供培訓機會。
產油國淪重災區 青年失業逾三成
但與全球情況相比,香港青年失業率不高。國際勞工組織報告指出,2016年全球15至24歲青年失業率為13.1%,當中以阿拉伯國家最嚴重,達30.6%,特別是受油價下跌拖累的產油國,包括卡塔爾和沙特阿拉伯。
東亞則是全球青年失業率最低的地區,只有10.7%,但仍然略高於香港。
南韓逾半青年欲永遠離國 印尼少於一成想移民
為了尋求更好前途以至逃避國內天災及武裝衝突,越來越多青年希望永久移民海外。聯合國表示2015年全球15至24歲跨國移民達2,800萬人。
國際勞工組織發現撒哈拉以南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比區有最多青年渴望移民離開,各達38%。但即使位處同一地區,不同國家的青年移民意欲亦有龐大差距,以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為例,塞拉里昂裡渴望移民的青年比率就是馬達加斯加的7倍。
東亞及東南亞地區較少青年希望移民,平均為17%。不過區內國家之間的差異亦非常明顯,民族意識強烈的南韓竟有逾五成青年表示想移民離開,比率為區內最高。區內最不稀罕移民他鄉的國家是印尼,希望移民的青年少於一成。不過香港人未必聽到印尼青年心聲,2011年8月「愛護香港力量」發起遊行反對外傭申請居港權,並自此崛起,民建聯、自由黨、新民黨、民主黨及民協亦表態不贊成外傭可取得居港權。
資料來源:
ILO: World Employment and Social Outlook 2016: Trends for Youth
在賣炸雞與賣保險之間 藝術家工會發起人:要搵食呀大佬
致癌工序殺88人 三星不道歉不改善拒調查
在韓國,SHARPS一直協助電子業職業病受害人爭取賠償,並要求企業改善工作環境。截至2016年3月,SHARPS接到245個來自三星廠的個案,當中88人已經因病離世。可是,由於三星在2015年9月單方面終止與SHARPS的談判,並向媒體謊稱職業病爭議已獲得解決,SHARPS的成員自2015年10月7日起,在首爾三星總部門前靜坐至今接近1年,要求三星道歉,改善其工廠的職業安全情況並由獨立機構監督,以及披露所屬工廠的職業安全情況。
【左言起行】合約工制度:通往永續貧困的道路
編按:政府外判往往為基層打工仔帶來災難,不論是哪個地方的政府。十多年前,香港食環署外判清潔工時薪10元,房屋署清潔工除年初二外全年無假放,待遇之惡劣令人齒冷。馬來西亞健筆朱進佳今回揭露當地政府外判合約工的常見慘況:薪金低過最低工資、沒有病假、欠薪期長過亞視,政府卻愛理不理照批合約予承包商。惟工新聞特此轉載。
卡蒂嘉(50歲),在檳城威北一所小學擔任保安人員。她每天早上7點上班,不過清晨4、5點就起身做家務、煮食後才去上班,直到傍晚7點才下班回家。卡蒂嘉的丈夫也是保安人員,值夜班,所以她早上去上班時,丈夫還沒下班回家;晚上回到家後,丈夫已經出去上班,夫妻一整天從未見上一面。如此一天12小時,每周7天,沒有休息。要休息必須自己找人頂替,還得自己付錢。
每三年變回試用期
卡蒂嘉之前是在工廠打工,在目前上班的這所學校當保安人員已超過4年,但是卻換了兩位僱主。11個月前,最新的承包商接管學校保安工作,當時在學校服務已超過3年的卡蒂嘉變成「試用期」員工3個月,底薪從原本屬於法定最低工資的900令吉(約1,692港元)降到630令吉(約1,184港元),3個月後才恢復到900令吉的最低工資水平。之前承包商的做法也是如此,這意味著同一所學校保安人員每隔3年後就會變回試用期員工,要加薪更是天方夜譚。
(注:根據聯邦政府發布的《2016年最低薪金指令》,除了最低薪金必須提高至1000令吉(約1,880港元),僱主也不再被允許支付低於最低薪金的數額給試用期員工。)
卡蒂嘉後來又發現,僱主雖然每月從工資單上扣除公積金及社險員工所須付金額,但是卻沒有將所扣除的款項上繳給公積金及社會保險機構。公積金是打工人士的老年儲蓄,僱主沒上繳公積金就是在打劫員工的晚年積蓄。沒繳付社險,員工在工作時間若發生任何意外,怎麼索償?
在卡蒂嘉上班的學校,共有4名保安人員,日班夜班各兩人。僱用卡蒂嘉的承包商,獲得在檳城威北地區8所學校的保安工作承包合約。這也就是說,另外有31人跟卡蒂嘉在同一承包商下面對同樣的問題。
諾拉(38歲),在檳城威中一所中學擔任清潔工。她在同一所學校工作超過7年,共換了3位僱主,因為學校清潔工作的承包合約也是每3年更換一次。她在最新的承包商僱用下工作不到一年,因生病一天而收到僱主的手機簡訊被解雇。諾拉前往人力資源局投訴並索取解雇賠償。根據《勞工法令》的規定,若工作超過5年可獲得每工作一年20天工資的賠償,但是諾拉的情況卻是,她儘管在同一所學校工作了7年,但是跟最後將她解雇的僱主打工卻不到一年,結果只能索取少於10天工資的賠償(若工作少於兩年,每工作一年只可獲得10天工資賠償)。
以上兩人的遭遇,並非是孤立案例,而是全馬來西亞成千上萬合約工所面對的「常態」。
被欠薪8個月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一家承包怡保地區7所學校清潔工作的公司——Time Medi Enterprise,於2015年4月收到教育部終止承包合約通知後,就停止發薪給其僱用的51名員工。該家公司的老板「人間蒸發」,公司還在2015年7月宣佈清盤。直到2015年11月尾,7所學校的校長才被教育部告知該家公司的清潔服務承包合約於2015年11月1日正式終止。新的承包商於2016年1月1日正式接手清潔服務合約。
這51名學校清潔工,從2015年5月至12月,8個月期間,沒有領到任何工資,根本就是白做一場!當清潔工向北近打縣教育局投訴求助時,縣教育局官員卻叫他們在沒有領工資的情況下繼續工作,還告訴他們說若停止工作的話連之前被拖欠的薪金也拿不到!這些官員應該對我國勞工法律沒有什麼認知。
被欠薪8個月是一種怎樣的體驗?儘管目前在最新的承包商下獲得支付薪金,但是之前因被欠薪8個月,大部分的清潔工已經被搞到債台高築。他們被迫向人舉債,有些是學校管理層和家教協會借錢給他們暫渡難關……
被欠薪的清潔工向教育部申訴,並索討所拖欠的薪資。他們起初被告知說,教育部最後一次支付給承包商作為薪金用途的款項是在2015年5月,他們以為2015年5月後的工資還在教育部的保管下,應該不會跑去哪裡的。豈知,教育部卻把原本應該支付給清潔工的欠薪交給報窮局,讓報窮局決定如何處置那筆錢!
承包商敲詐政府錢財後失去蹤影,政府部門沒有適當監管承包商,結果實際上承受惡果的卻是付出了勞力的工人!無辜付出勞力的工人,被無良的僱主騙了,卻還要因承包商失信及政府部門執行不力而遭受懲罰,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標準作業剝削」
目前在馬來西亞的學校, 保安、校園清潔、熟食供應等服務都是外判給私人承包商管理。在一所學校內有至少10名由私人承包商僱用的合約工人。全國上下有逾萬間各類型學校 ,意味著馬來西亞有至少10萬人是被私人承包商僱用在公立學校工作。
除了教育部,衛生部也將政府醫院和診療所的洗衣、廢料處理、清潔等支援服務私營化,交給私人承包商牟利,所僱用的工人也面對類似政府學校合約工的問題。他們大部分領取剛好達到最低薪金水平的工資,是屬於最低收入40%一群(B40)。不只是學校和醫院,還有很多政府部門也是將保安和清潔工作外判給私人承包商。
在政府學校的合約工們,經常面對的問題,包括:
- 被僱主欠薪。
- 原本合約終結後,當新的承包商接手時,工資變少了,因為承包商支付他們試用期的工資。
- 沒有加薪。不管工作多少年,都還是領取最低薪金水平的基薪。
- 承包商沒有繳付公積金及社險金。有的承包商從工資中扣除了員工所須付金額,卻沒有上繳給公積金及社險機構,其行徑形同敲詐偷竊。
- 沒有工作合同。
- 僱主沒有發工資單。
- 沒有病假。
- 沒有周休日。一周工作七天!
- 加班費計算出問題。譬如,明明每天加班4小時,卻只有3小時加班費。
- 周休日和公共假期的工資計算跟平日工資一樣。
- 月薪以每月30天計算,而非法律規定的26天。
上述種種問題,幾乎是教育部底下學校服務私人承包商——尤其是保安服務的承包商——的「標準作業程序」,沒有九成也有八成是如此。更令人費解的是,教育部已經接到關於好些承包商的投訴,但仍然把外判合約頒給同樣的承包商。政府在為其部門下轄單位服務進行招標時的條件是什麼?過程是否透明?
由教育部委任的承包商所僱用的合約工,本身已經是來自B40群體,但是卻因為承包商種種罔顧工人死活的剝削手段而變得更窮。因此,政府服務外判或合約工制度,是讓馬來西亞底層人民通往永續貧困的道路。
讓少數人先富起來,讓更多人繼續窮下去!
自馬哈迪時代開始,馬來西亞政府大刀闊斧實行私營化計劃,而很多政府服務也外判給私人公司,美其名是要減輕政府財務負擔,實則是將人民的基本權益出賣給私人企業及承包商牟利。將政府服務私營化及外判給私人界的做法,其背後另一個動機就是巫統國陣政權自實行「新經濟政策」後所奉行的政策思維,扶持本地馬來朋黨企業。
政府要扶持馬來朋黨承包商階級,以實現私人界資本家的固打,少數人的確因此先富有起來了,但結果卻是來自各族群的(包括大多數馬來人)更多人(尤其是B40群體)繼續深陷在貧困的泥沼之中。
就算是在執行合約時完全符合競標條件的承包商,也就是定時發薪、為員工繳付公積金和社險等,在這種合約工制度下打工的人士,仍然面對著就業無保障的問題,還有無法享用到房屋貸款、醫療福利、退休金等同樣也是在政府部門打工的公務員福利。
承包商三年合約到期後,員工會不會被續聘?政府在每三年更新合約或委任新的承包商時會否考慮到加薪的問題?
有位學校保安人員在會見教育部官員時這麼大聲說道:「我們也是在為政府打工的呀!我們付出的勞力,怎麼會比那些每天坐在政府辦公室搖腳的官員來的少呢?」
顯然,在合約工制度底下的保安人員、清潔工等,面對的不僅僅是政府行政偏差或承包商當中「害群之馬」壓榨工人的問題,而是整個合約工制度就是在剝削工人。
必須摒棄合約工制度
只有廢除合約工制度,照顧政府部門保安、清潔衛生等的工人們才有可能擺脫當前的困境。為何政府不能直接僱用這大群工人,反而要通過第三者從中牟利下去間接僱用?難道政府把這些工人當成用完即丟的物品?
保安、清潔等工作是讓學校、醫院等政府部門日復一日照常運作的固定工作崗位,並非什麼季節性工作,為何要將只適用在季節性工作的合約工制度也套用在這些工作上呢?
如果政府真的要消除貧窮及改善底層人民的生活條件,並不是靠每年發放一馬援助金當做止痛藥就了事,而是應該從根源著手,從本身做起,將繁衍貧困的合約工制度從政府部門中完全廢除掉!
(轉載自作者網誌,原刊於2016年9月15日《當今大馬》「星星之火」專欄)
女力潮流:女工相集潮爆工業區
(相集由Morton攝)
編按:工人就是可憐無助?女工都是老土大媽?大陸女工媒體《尖椒部落》與綠色薔薇女工服務中心合作,製作工廠區裡充滿力感的女工相集,從一個個小故事裡展示眾生相,惟工新聞特此轉載。
她們,是女工、流動婦女、全職媽媽。她們被隱匿在這些身份標簽背後,在社會上缺少發聲的空間,並且多以被弱化、被性化的形像出現在公眾視野中。尖椒部落和綠色薔薇女工服務中心聯合拍攝了一組「時尚大片」,希望通過這些充滿力量的照片,展現女工姐妹真實的自我:她們是頂天立地的勞動婦女,用自己的雙手撐起一片天空。
我是丁當,2004年來到深圳進廠工作,當時我16歲。一年後, 我接觸到了一些為工友服務的公益組織,開始參與義工工作:做工傷探訪、組織女工姐妹小組、宣傳勞動法。在姐妹小組,我發現我們女工普遍遭受各種性別歧視, 並且很少有機會在社會上發聲,媒體對我們也多是負面報道。每一位女工姐妹身上都有閃光點,只是很少得到社會關注。我覺得需要專為女工服務的基礎機構,還可以滿足流動媽媽和她們孩子的需求,於是成立了綠色薔薇。在這裡我們是閨蜜、戰友、同志,建立起深厚的姐妹情誼。
我是秀秀,1993年來到深圳,一直在工廠工作。孩子今年初一,在電話裡哭訴「不想再當留守兒童」。我很心疼孩子,所以辭職準備回老家陪著她。在工廠工作時間長了,41歲就患上腰肌勞損。辭職之後,什麼都要從頭來過。如果讓我重新選擇,不知道自己還會不會在工廠一幹就是二十多年。
我是徐艷艷,今年22歲。我2009年來到深圳,在工廠工作了兩年,後來進化妝品店做銷售,升到了店長的職位。化妝品店的工作讓我很有價值感,感覺找到了人生目標;在工廠的時候就好像機器人一樣。去年我結婚了,有了一個可愛的兒子。當初因為懷孕而辭職,雖然有點可惜,不過等孩子大一點,把他帶回老家後,我會繼續回到自己喜愛的崗位上。
我是萬萬(左一),今年49歲了,是這裡最年長的成員。我在服裝廠工作的時候曾經落下一身病,頸椎病、視力模糊、子宮肌瘤……工友們支撐我走完那段漫長又痛苦的治療過程。後來我又做過家政工、保潔員、傳單派送員,年紀大了不好找工作,眼睛又看不清,經常挨訓斥。現在我全身心投入綠色薔薇女工社會企業。最開心的事是在綠色薔薇和大家一起參加各種活動,唱歌跳舞,像在自己家一樣。
我是小鬼,廣東茂名人。之前我在鐘表廠工作,工資不高。去年工廠準備搬遷,但是老板不明確告訴我們要搬廠,只是減少工作時間,不讓我們加班,時間一長很多人都辭職了。離開工廠後,我在一家麵包店工作,每天8小時兩班制,比在工廠時自由一些。不過因為人手不夠,從進店開始就沒休過一天假。我喜歡攝影,用鏡頭記錄自己身邊的事物,以前還會街拍,可惜現在沒什麼時間了。
我是阿紅(右二)。我有兩個孩子,一男一女。小時候家裡重男輕女,弟弟學什麼家裡都願意出錢,我就得幹農活。後來弟弟上了大學,我就在外面打工。和丈夫在外工作這麼多年,到頭來什麼都沒有——沒賺到什麼錢,還要付小孩的學費和家庭開支。孩子從小不在身邊,沒教育好,現在不願意上學,要出去打工。現在我因為超過工廠年齡限制,又不甘心做打掃衛生的工作,暫時只能靠微商維持生計。丈夫回老家能找到活幹,我就只能洗衣做飯了,所以我不願意跟他回去。
我是勤勤,湖北人,之前在溫州的工廠工作。來到深圳之後做了全職媽媽,帶著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丈夫在深圳做泥瓦工。我的微信名叫「幸福的女人」,在這裡還沒遇到什麼不開心的事。
我是小青(樓梯第二層中),在電子廠工作。曾經在餐飲服務業,印像最深的是同事之間會相互排擠,向領導打小報告,一點也不團結;工廠是另外一種情況,因為不讓說話,大家都只是不停地埋頭幹活。廠裡底薪只有人民幣1,700元,加班費11元一個鐘,完全不遵守勞動法。因為工作很辛苦,所以最讓我開心的事就是休假,和同事聚餐、k歌、旅游,還有參加綠色薔薇的活動。在這裡我學到很多東西,大家像姐妹一樣互相幫助,感覺很溫暖。
我是朱麗琴,來自廣西。13歲那年我就到深圳打工,靠熟人介紹進一家磁帶廠。後來又陸續進了其他工廠,做過服務行業,至今已經工作十七年。現在我在幼兒園做一份比較輕鬆的工作,一邊帶孩子。我有點想回到沒結婚的時代。工作這些年,我上班每天都是開開心心的,還能學到技術,好過做家庭主婦。
我是朱麗敏(右五),是朱麗琴的妹妹。我在深圳工作了十年。剛來的時候因為近視,很多廠不要我,最後進了一家完全不按勞動法的黑廠,每天工資只有人民幣18元。我和工友們一起參與了罷工,為自己爭取到了合法權益。我在工友公益組織做義工也快十年了。在這裡學到很多知識,也認識了很多工友。大家都是很可愛的人,一起策劃活動,非常開心。去年還在打工春晚上表演舞蹈《掙脫鎖鏈》。
我是範雪琴,2002年來到深圳打工,在手錶廠待過七年,又做過服務員和銷售員。在工友機構做義工的期間,我曾經作為工友骨幹,被推薦到北京工友之家接受培訓。我很喜歡義工的工作,可以和來自天南地北、不同工廠的工友像一家人一樣聚在一起,還有機會參加演出,展示自己。在一次機構周年慶典上,我們為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工組織了義演。那是我第一次做主持,有了舞台經驗後,覺得整個人都自信了很多。今年我還在北京擔任打工春晚的主持人。去年在一位義工的指導下開始學彈結他,抱著結他的樣子是不是很帥?
我是陸玲,即將成為一名媽媽。2003年來到深圳,換過很多工廠,最長的一次做了兩年。剛來的那段時間,我最大的愛好就是聽收音機,還在論壇上認識很多同好,參加各種線下聚會。後來加入綠色薔薇,成為這裡的工作人員,和大家一起參與活動,非常開心。
(轉載自尖椒部落,原文題為〈女力潮流:她們的硬照rock爆了整個工業區〉)
工會發表調查報告 近半受訪尼泊爾家務工不獲最低工資
工會昨日(9月25日)發表調查報告,揭露尼泊爾家務工人的待遇問題。調查結果顯示,近半尼泊爾工人被剋扣工資,最嚴重的比最低工資少了六成。部份工人被安排住於不當的環境,與及無法享有法定假期。
(在港尼泊爾家務工工會昨日召開記者會發表調查結果,照片來自職工盟)
四成人不獲最低工資 無假放、睡廚房儲物室
香港政府由2005年開始禁止尼泊爾家務工人來港工作,現時在香港的多數是尼泊爾裔印度人。負責調查的UNDW(在港尼泊爾家務工工會,Union of Nepalese Domestic Workers in Hong Kong)於2005年成立,為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職工盟的成員工會。工會今年7月至9月進行調查,訪問了106位尼泊爾裔家務工的工作情況。
調查結果顯示,逾四成人獲發低於法定的工資,當中最低只有1,700元,最高是3,800元。一些僱主為了逃避法律責任,要求工人簽名確認他們收到足夠的工資。
除了薪金問題,大部份尼泊爾工人沒有獲得恰當的休息。根據勞工法規定,工人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24小時的休息,但調查中超過五成人沒有得到24小時的休息,近半工人沒有放年假及法定假期,主要的要因是僱主不允許。
兒歌歌手李紫昕在2012年被揭發安排家中印尼工人「瞓廁所」,事件引起公憤。熱話過後,移民家務工的居住環境並無改善。工會指出,在調查的過程中,發現有些工人被要求住在廚房及儲物室,並非所有人僱主都依照合約規定,為工人安排「合適及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
工人不知權益少求助 工會籲港政府與印領事館多合作
因語言障礙,超過7成人對於自己的權益所知甚少,尋求協助時亦有困難。由於對權益的認知少,再加上害怕被解僱,很多人不敢說出自己的情況。除了少付工資,工會在過去兩個亦接到工人受虐待的個案。不過不論是尼泊爾工人還是其他家務工,都很少在勞工個案的層面去處理與僱主的金錢糾紛。
工會表示,他們會向勞工處反映調查結果,要求調查尼泊爾工人的工作處境。工會亦要求香港政府應該更積極地與印度及尼泊爾領事館合作,以保障南亞家務工人的權益。
過去曾有印度籍工人被欠薪欠假4個月,由於工作地方偏僻,工人亦不懂中英文,難以向外求助。幸而她認識到可溝通的巴基斯坦藉男子,才得以逃出僱主家求助。
揭開歷史沉痾的面紗:專訪高雄果菜市場不義徵收自救會長吳富雄
編按:土地牽涉的龐大利益經常衍生各種罪惡,台灣高雄果菜市場本月初慘連夜遭強拆就是一例。香港有徵滿八成業權即可收樓逼遷強拍的《收回土地條例》,高雄果菜市場的街坊也受害於類似處理;香港有朱凱迪抗議橫洲發展偏袒地主而遭人恐嚇,台灣也有與街坊力抗收地的七旬老翁吳富雄,不足三年內被惡勢力五次縱火,面臨大隊強拆人馬抬出石油氣罐與之對峙。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刊登吳富雄專訪,惟工新聞特此轉載。
文:陳嬿如
9月9日,在公視南部開講節目中,「高雄果菜市場不義徵收自救會」會長吳富雄拿出一張公文,說明北側居民所面臨的困境。那是高雄市農業局發給一位劉姓住戶的,他已在果菜市場北側住了70年,而公文上的救濟金額是36萬。吳富雄說:「我問局長,他把我們的房子拆了,我們要住哪裡都不知道,他有安置嗎?他都不敢講。」
守法的兩難
9月25日自救會離開高雄後,里長動員大批支持者,舉著印刷精美的看板來到果菜市場抗議。(吳富雄女兒提供)
高雄市政府的安置方案僅限於「有地有房」的居民,且條件嚴苛。安置方案每月租金台幣3,000元(約740港元),租約9年一期,只能續約一次,18年後就得搬家。而且那是果菜市場店面,只能賣果菜,不能另作他用,也不得轉租。如果接受政府開出的使用條件,無論居民原本從事什麼行業,又或者年老體衰無法負荷,都得被迫改行賣果菜,明顯不合理;但若照舊從事原本的行業,或者將店面轉租,居民就成了違法的一方。
那些未曾陷入兩難困境的人可以雲淡風輕地問:你們為什麼不守法呢?而果菜市場的居民也想問:當你們陷入同樣的困境時,要怎麼守法呢?數十年來,被政府和政策逼得走投無路的情形在各地迫遷案中反覆發生。許多時候,居民就算想要守法,卻找不到可以遵循的法令。又如旗山大溝頂老街,原本是在政府鼓勵下官民合建的,然而,數十年後政府卻翻臉不認帳,搬出各種藉口堅持將之拆除。
交易後無法取得合法產權、非正規住居、違建、出現在住宅區與農地上的工廠、土地徵收⋯⋯果菜市場的所有問題都可以輕易在其他地方看到,毫不特別。然而,正是這些狀況的普遍性讓我們需要更加謹慎地看待這個議題。當問題偶爾發生時,或許可推測是個人的因素;當問題在全台各地普遍發生,就得探究是否有其他成因,例如政策和設計不良的法令。檢討個人不會讓社會更進步,檢討制度卻可避免繼續造成同樣的問題。當政府避談過往行政機關的錯誤,卻不斷放大渲染人民被迫違法之處的時候,既是扭曲台灣人民的歷史認知,更是為威權時代的統治者卸責。
佃農地上的佃農困境
果菜市場徵收前,高雄市尚無今日規模,市區有大半是農地,其中也包括果菜市場與北側地區。持有這片土地的,除了南和興產(高雄陳中和家族)等三個大地主,還有一些小地主,而佃農也在此居住、耕種。劉老先生的祖父就是向南和興產承租土地的佃農。在1985年果菜市場未領救濟金清冊中,有地有房的小地主、有地無房的地主和佃農,分別是其中三類。
依照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若地主的土地被徵收,佃農有權領取375/1000的補償。清冊上,有六位佃農未領取補償費。因為他們早在轉租或轉賣後失聯,所以象徵性提存的救濟金最後還是回到國庫,地權形同被政府無償剝奪。三七五減租條例也規定,若土地在徵收後逾一年未使用,應發還375/1000的土地給佃農,而果菜市場北側徵收後從未使用的土地,政府始終不肯依法發還。
在三七五減租條例實施後,佃農缺乏主動解約的誘因,而地主則因解約困難,幾乎只剩收租權。這樣的關係便近似於民間行之有年的田皮田骨制度或民法中的永佃權(註:現已刪除)。其實,在漫長的農業史中,地主與佃農關係複雜,絕非教科書中過度簡化的「地主壓迫佃農」所能概括。數百年來,佃農交易權利的狀況十分普遍。以田皮田骨制為例,在清代就已發展得相當成熟,田皮、田骨這兩種權利可分別交易。持有田骨的地主,所有權萎縮,僅能收租;擁有田皮的永佃戶因可選擇承租耕作的人,有時權勢更勝地主。清代許多地方政府認為田皮田骨制造成課稅麻煩,卻都無法禁絕。
三七五減租條例禁止佃農轉讓權利,但最後一批佃農登記是1951年,在果菜市場徵收的年代,這些佃農早就老到無法耕作。農業局長在節目上說,三七五減租條例是照顧佃農,但他沒說,這是為了儘可能地榨取農村的生產力。對那些因低糧價政策而窮忙一生,最後不再有生產力的年老佃農,國民黨政府完全棄他們於不顧。他們只能選擇守法並餓死,或是轉讓權利以換取費用維生。
沒有住宅政策也沒有都市計劃觀念的政府
未領救濟金清冊上的另外兩類,是有房無地或完全沒有產權的人。從過去的康樂里、華光社區到如今的果菜市場強拆,政府為將自己對付非正規住居的粗暴手段合理化,不斷利用違建、強佔土地等刻板印象作為宣傳手法,卻不敢讓人民知道,正是政策的缺陷造就了那些大規模的非正規住居。
在教科書中被化約為德政的土地改革,是國民黨政府「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政策的一環。國民黨政府透過壓低糧價、肥料換穀、課徵實物、隨賦徵實,極盡所能地榨取農村資源。肥料價格相當於國外的三倍,而剩餘米糧都被政府低價徵購,不論是自耕農或佃農都過著窮困的生活。在提高農村的生產效率的同時,國民黨政府刻意限縮了農村的發展可能,迫使人民前往都市尋找工作機會,投入當時政府亟欲發展的民生替代工業。
由於缺乏外匯,台灣無力購買外國生產的民生用品。國民黨政府一方面將低價徵購而來的農產品銷往國外,賺取外匯;另一方面則將農村的剩餘人力引向城市與勞力密集的民生工業。問題是,國民黨政府在製造出大量城鄉移民的同時,卻沒有提出對應的居住政策,人民只能自己尋找落腳處。
同時,在美援支持下,國民黨政府連續推動了六期的「四年經濟建設計劃」。不同於日本政府,國民黨政府嚴重缺乏都市計劃的概念。在鼓勵發展進口替代工業的同時,國民黨政府完全沒有想到要事先規劃工業用地,好將工廠與農地、住宅隔開。1950年間,吳富雄的父親吳清陽依照民間慣例,向佃農買下使用權與農舍,從此代付佃租與穀物稅。吳清陽把原本的農舍整修成罐頭加工廠,生產肉醬罐頭,美達香食品廠於1960年登記。在那個時候,高雄都市計劃中唯一的工業地區仍是日本人設置的戲獅甲工業地區,以軍需工業為主。同年,政府頒布「獎勵投資條例」,大肆徵收土地,在基隆六堵設立了戰後第一個工業區。1961年,高雄市才發布都市計劃,將鼓山區的未設定地區改成工業區。
需要住宅的城鄉移民找不到價格低廉的社會住宅,需要土地的小工廠沒有可進駐的工業區,最後,他們都流向了城市中最便宜、入手門檻最低的佃農地。三七五減租條例雖朝佃農方傾斜,低糧價政策卻讓務農者無法累積資本,導致年老佃農最後選擇違法轉讓權利。而三七五減租條例也讓地主想出售土地時,必須設法找到那些有優先承購權卻早已失聯的佃農,否則土地買賣完成後無法辦理變更登記。至於購地者,雖然和一般買賣同樣付了錢,卻遲遲無法藉由登記而獲得合法的產權,以致於碰上徵收時,完全缺乏保障。戰後失衡且設計不完善的法令造成民間土地產權混亂,果菜市場北側居民僅是其中一小部分的受害者。
宛如大埔翻版的產權攻擊
日前,果菜市場的粉絲專頁貼出一張北側居民於9月10日領取的救濟金支票,金額是22萬多新台幣(約54,000港元)。那位居民有數名兄弟姊妹,這筆錢必須和他們均分。人口遷移費約數萬元,可能已被兄弟姊妹領走。補助加起來約三十幾萬,由於兄弟姊妹的經濟狀況不好,他不得不去領這筆錢,但他一點不想拿,寧願全部分給比他更窮困的手足們。他也不想去住政府提供短期、部分租金補貼的國宅。他去看過環境後,說:「那裡都是吸毒的人,我不想住在那裡。」在外人看來老舊破爛的果菜市場北側民宅,是他熟悉且有安全感的環境,是他唯一想住的家。吳富雄組織自救會,是為了幫助像這樣的居民們。吳富雄不反對政府做任何建設,但他不懂,政府明明不需要犧牲人民,為什麼不能給這些弱勢的人一個居住的保障?
結果,吳富雄自己成了高雄市政府與地方民代的攻擊目標。幾次上節目,吳富雄發現農業局根本不想就事論事地討論果菜市場的問題以及眾多居民的困境,還不斷將焦點導向吳富雄的產權問題,一下子攻擊他沒有權狀,一下子虛報補償金額,地方民代更直接召開記者會,竭盡所能地塑造他貪得無厭的形象。一位曾參與大埔抗爭的聲援者說,這與當年苗栗縣政府攻擊張藥房的手法如出一轍。吳富雄確實曾經購買土地,但購地原因無關徵收,而是高雄曾經盛極一時的拆船行業。高雄的拆船業始於二戰後清理港口的沉船,1965年,為供應鋼鐵業所需,政府頒布「獎勵進口舊船加工輔導辦法」,給予拆船業者各種優惠。無數勞工為了賺取微薄的工資湧入高雄,在充滿危險和污染的環境中長時間工作,而碼頭清道夫、舊貨商、攤販等相關行業也隨之出現。
1969年元月,吳富雄和三個朋友共同向地主蔡盧買下580坪土地,作為拆船的囤貨地之用,吳富雄擁有一半(290坪)。當時吳富雄很年輕,土地買賣的事情都交給朋友和代書處理。登記時,傳出果菜市場要遷移到現址的消息,代書將原已送到地政科的文件取回。他們和蔡盧協議,等市場地點確定後再辦理土地登記,後來卻因故無法變更登記,導致買賣早已完成多年,土地仍在蔡盧名下。
1970年,果菜市場開始徵收。1973年,市政府將補償金提存到法院後,完成徵收程序。儘管拒領補償金,人民所持有的土地所有權狀仍遭市府註銷,成了廢紙一張。1980年,在無法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的狀況下,吳富雄和蔡盧只好去法院辦理買賣契約公證,公證上清楚記錄了原本的交易日期。三十幾年來,吳富雄向高雄市政府陳情時,曾詳細說明整個交易過程。不料,這些資訊都在交易日期、土地面積、補償金額被扭曲後,成為行政機關與民代攻擊他的工具。
將土地賣給吳富雄的地主蔡盧,是果菜市場土地的三個大地主之一,蔡盧自己仍保有一筆超過千坪的土地。在土地徵收通過後,蔡盧和另外兩個大地主都立下聲明,表示自己為高雄市政府所欺騙,根本不同意徵收。如今蔡盧已經過世,繼承人仍舊拒領徵收補償費及救濟金,並訴請收回蔡盧名下這兩筆被強制徵收的土地。官員與民代多次將蔡盧與其他人所擁有的土地故意算在吳富雄頭上,並謊稱蔡盧除出售的土地外都同意徵收,讓蔡盧的家人憤而打電話到高雄市政府開罵。
兩年半被燒了五次的社運工作室
9月25日,自救會將被政府拆除的門牌與社運工作室的招牌留在凱道。(彭至誠攝)
9月25日,在吳富雄與其他居民北上參加凱道反迫遷遊行的同時,地方人士揪眾來到果菜市場舉牌抗議,威嚇之意十足,看板上的字眼更是明顯針對吳富雄而來。對那些惡意加諸在他身上的攻擊,吳富雄無力澄清,不過,因為反對徵收而引火上身,對吳富雄來說也不是第一次了。吳富雄提供社運工作室使用的房屋在兩年半之內,五度遭人蓄意縱火,老母與小兒子險些命喪火場。警方調查起火原因時,在現場找到汽油桶與棉絮,但始終查不出縱火者的身份。吳富雄不清楚自己究竟阻擋了什麼人的利益,只能借錢整理被焚的社運工作室,為此負下的債務,至今仍未還清。
社運工作室火災現場照片。(吳富雄女兒翻攝)
強拆前,吳富雄家在這片土地上總共擁有近百坪的房屋、工廠與倉庫,雖然實際查估金額不過三四百萬,但吳富雄因此得以在1980年間騰出空間給陳秀賢作為社運工作室之用,並讓參與者和學生們有地方休息。問起社運工作室的歷史,吳富雄毫不猶豫地回答:「社運就是針對社會問題,只要不對就打。」
當年,社運工作室的靈魂人物是陳秀賢。他從後勁反五輕、台中反三晃,到316、426、516等三場農運,再到二法一案大遊行,橫跨環保、農運與工運。吳富雄回憶,他最早和陳秀賢一起參與的行動是鹿港反杜邦農藥廠運動。那時他週六跟著陳秀賢去三民公園演講,週日去勞工公園,每個週末不間斷。陳秀賢的演說極具魅力,常有人丟錢贊助。
由於陳秀賢名聲遠播,連台南的漁民都跑來社運工作室陳情。遠在國民黨政府來台之前,這些漁民的先祖便擔土築堤,與海爭地,圈出養殖魚塭或鹽田。他們辛苦開發了海埔新生地,卻被政府登錄為國有地,而且始終不肯發還。另外,將軍溪遭養豬廢水汙染,也使得養殖漁民深受其害。陳秀賢帶領漁民抗爭,成立漁權會,並且建造虱目魚加工廠,改善漁民的生活。陳秀賢的行動,吳富雄都在背後默默支持。
渾沌不明的公共利益
說來諷刺,如今被高雄市政府當成強拆藉口的打通十全路計劃,其實是早年吳富雄成立的安吉社區發展協會和里長一起提出的。差別在於,當年的時空背景是果菜市場正準備遷移到仁武等地,政府打算將這裡改為住宅區,吳富雄認為打通道路對社區發展將有正面的幫助。不過覺民路經過科工館一帶時,為義永寺所阻,形成危險的直角彎道。因此,曾有市議員堅持,若覺民路不能截彎取直,十全路乾脆不要打通算了,以免造成更多的危險。
去年十全路打通的計劃已發包,但覺民路截彎取直的規劃仍不知在何方。而果菜市場已改為不遷移,僅從南側搬到北側。高雄市政府不斷宣傳新果菜市場地下室滯洪池的效果,卻避談他們對騰空後的南側土地有何規劃。
這些年來,高雄那些逢雨必淹的地段究竟是因為市區排水系統設計不佳,還是因為愛河溢流呢?寶珠溝沿岸不乏公園,新果菜市場的地下室滯洪池真的是解決高雄淹水問題的唯一或最佳方案嗎?人民並不反對計劃,只要求妥善、合理的安置,而這和興建新果菜市場有何衝突呢?強拆果菜市場北側民宅,動用暴力手段驅逐人民,是興建新果菜市場的唯一方法嗎?
中秋連假的最後一天,自救會回到民族一路上的辦公室煮火鍋,邀請居民和聲援者們一起過節。居民煮火鍋的同時,辦公室外的人行道上,機車或來或往,彷彿另一條車道,只不過,恐怕沒有一個交通專家能算出這條「車道」上有多少衝突點。議員在節目上說,民族一路與十全路口是十大肇事路口,但他沒說,市警局統計出的肇事原因是用路人違規,未依規定讓車。台灣的丁字路口何其多,打通十全路就可以解決十大肇事路口嗎?
對於果菜市場混沌不明的公共利益與錯綜複雜的歷史因素,吳富雄在節目中提出,與其各說各話,不如開聽證,但農業局長僅以會持續溝通之語敷衍。無論是南鐵東移還是果菜市場,台灣各地的迫遷案都碰到同樣的問題:政府一直高舉著公共利益大旗,逼迫人民為此犧牲,卻不讓人民有公開討論的機會。
合法卻不符徵收要件的果菜市場徵收
回顧果菜市場興建的歷史背景,雖然農會是國民黨政府來台後用以鞏固統治的系統之一,但由農會經營的果菜市場仍舊屬於民營公司。當年尚無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徵收前也沒有先辦理都市計劃變更。高雄市政府為民間市場徵收民地,公益性值得商榷;徵收了15,000坪卻只需用7,500坪,必要性更是不足。如今為了提升強拆的正當性,高雄市政府只好再套上滯洪池、交通等理由,把公共利益當成了疊疊樂遊戲。
遠低於市價的公告地價徵收,補償僅具象徵意義。(陳嬿如截圖)
1970年,果菜市場的土地徵收價格是一坪台幣410元。吳富雄說,那時附近一坪土地至少七八千,將近徵收價格的20倍。若按地號查詢,當年的公告地價是一平方公尺124元。不知何故,在果菜市場完成徵收後,第二年的公告地價成長了十倍,變成一平方公尺1,240元。不論需要的是糧食、農地、工業區或市場用地,國民黨政府的作法就是一律壓低價格強制徵收。儘管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但民生主義卻主張土地國有,而那是個徵收完全不需要審查公益性與必要性的年代。
高雄市政府先誘騙大地主簽字,繼而在土地法規定不完備的狀況下通過審查。果菜市場的徵收程序是完成了,行政法院也判決徵收合法,但因所徵土地只用了一半,所以內政部判決拒絕發還土地的行政處分無效,應該另做新的處分。二十年來,其他市長多半積極協調,而王玉雲市長提出的減半方案也白紙黑字地出現在都市計劃中。義務律師柯劭臻說,徵收土地的處分究竟是有效,還是無效,法院尚未開庭。法官拒絕假處分,只因其認為房屋被拆並非不可回復,依舊能夠用其他的方式補償(比如金錢)。
高雄市政府多次宣傳救濟金「總額」的提高,卻始終迴避最關鍵的問題:政府提出的安置與補償方案,能不能讓人在城市裡繼續生活下去?
強拆不是解決非正規住居的唯一途徑
非正規住居的問題廣泛出現在每一個居住政策不完善的國家,並非台灣獨有。
今年七月的東亞迫遷法庭結束後,馬來西亞社會主義黨(PSM)受邀在苦勞網主辦的座談會上分享馬來西亞的非正規住居案例,以「拓荒者」稱呼這些飽受驅逐威脅的居民。居住是人的基本需求,這些居民因政策缺陷而無法在住宅市場中找到一個可負擔的合法住所,但他們仍舊需要一個家。他們貢獻了一輩子的勞力以建設城市,並繳稅給政府,為企業主累積資本,自身則始終無法脫離貧窮。當城市吸取人民的血汗而發展到一個程度之後,政府就搬出法條,將人民一腳踢開。
在9月1日被怪手搗毀的房屋下方仍可看見安吉社區發展協會的招牌(陳嬿如攝)
正因居住是基本需求,強拆除了讓人無家可歸,後續還會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逃避非正規住居的成因,躲在「依法行政」、「於法無據」這兩頂保護傘下進行的強拆與迫遷,真的是解決問題最好的方式嗎?
抗爭者心路歷程:
人權倒退的城市:高雄果菜市場北側民宅迫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