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由上月底開始獲媒體報導的中國全國十六省市塔吊工人(香港俗稱地盤天秤)罷工,到今日依然有部分省份的工人訴求未獲回應。為了讓公眾更了解現時中國塔吊工人的苦況,內地有民間媒體透過訪談及數據搜集,整理了工人現時的工作狀況。從中我們不難發現中國地盤工人與香港地盤工人待遇的相似之處,包括外判、工業意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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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香港讀者閱讀,惟工新聞將文章用字稍作改動。)
這篇文章以作者對13位塔吊工人的線上訪談和近年來研究塔吊行業的相關報告為基礎撰寫而成。由於時間倉促,把握資料有限,對此次全國罷工進行的梳理和分析無法做到完全準確。希望關心塔吊工人權益的朋友能做出更多嘗試。
塔吊工人這些年經歷了什麽?
一.「外包」制度使工人受害
首先所有問題都要放在建築行業市場化改革,塔吊產權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去考量。
中國建築地盤的塔吊機,大多由塔吊租賃公司提供。由於人機結合的要求,塔吊工通常由塔吊租賃公司「推薦」給施工單位。也就是說,塔吊租賃公司實際上不只租賃設備,也租賃工人。從勞動法層面講,塔吊租賃公司就帶有了勞務派遣公司的性質。施工單位實際上把安全風險和用人成本轉嫁分擔給了塔吊租賃公司 [1]。
這個皮球並不好接,還得踢出去。租賃公司逐漸發現對塔吊工負責是個不小的負擔,它接著要轉嫁成本和風險,因此出現了被塔吊工痛罵的「二包」 [2]。這個「二包」可能是專門的管理公司,也可能只是某個包工頭團隊。「二包」在工地上負責對塔吊工進行直接管理,並給塔吊工發工資,是塔吊工直接的老板。由此可見,所謂的分包制度,對於塔吊工人來說就是一個災難。資本家只需要工人的勞動力,除此以外都是負擔,事故賠償、社會保險、加班費甚至基本工資,能不給就不給,能少給就少給,能拖就拖。
二.產業競爭劇烈 工人保障被犧牲
其次我們將看到市場經濟所謂的「自我調控」和政府近十年的宏觀調控是如何影響塔吊工生存的。
中國塔吊行業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一直保持快速發展,2002年中國成為世界上首個塔機產量突破一萬台的國家。截止到2014年底,中國塔吊保有量已突破22萬台。這背後則是塔吊租賃市場的日趨飽和以至於逐底競爭。塔吊工人工資上漲遲緩,待遇差,塔吊事故不斷,正和這一狀況有關。
2009-2014年中國塔吊保有量(單位:萬台)
2011-2015年中國塔機銷售收入及增長率(單位:億元,%)
2008年金融危機以後,政府投入四萬億搞基建,許多塔吊廠家受刺激急速擴張,並對租賃公司采取零首付和延期付款等銷售政策。加上行業管理租賃資質 [3]的取消,塔吊租賃市場的門檻大大降低。民間資本伺機而動,以按揭方式進入塔吊租賃行業。2010年塔吊租賃行業達到一個高峰,隨後下滑。新成立的民營租賃公司開始發現競爭激烈,行業利潤日減。面對生產廠家的催債和承建商的拖款,為了維持資金周轉,這些公司一方面抽取塔吊工的工資款,另一方面不註意對塔吊的維護,甚至私自改裝,將有問題或老化的塔吊轉手到經濟欠發達省市。這些廉價二手塔機的存在,又作為劣幣驅逐良幣,逼迫高質量塔機廠家將銷售轉向海外市場。留下中低檔塔機廠家繼續和二手塔機逐底競爭。一些廠家為了生存,繼續靠零首付和延期付款來吸引買家,由此形成惡性循環……
根據中國工程工業協會建築起重機械分會的統計,2017年塔吊的出口額已經超過行業總銷售額的30%。
而近年來由於資金鏈斷裂,大批中小型租賃公司破產或被兼併。據智研諮詢發布的相關報告,2014 年以前塔吊租賃企業數量仍約有至少1.2萬家,目前行業內企業數量只剩下約7000多家。對於大老板來說,這是一次整合行業的好時機。但小公司的倒閉甚至老板的跑路對塔吊工人來說卻意味著工資拖欠乃至無錢可要。
塔吊租賃企業數量變化
三.疲勞工作以致工殤情況嚴重
由於高空作業的性質,塔吊一旦發生事故,死亡率極高。根據塔吊人才網的不完全統計,2013年中國塔吊事故有130起,2014年有88起,僅兩年的數據就超過政府部門公布的十年數據:2007—2016年間發生152起在役塔吊安全事故。而在訪談中,塔吊工多次提到工地對發生的事故一般會選擇隱瞞和私了。多位工友說事故曾發生在熟悉的同行朋友身上,這對他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影響。一位工友甚至說:「每天上班後就沒想過活著下班。」
事實上,中國制定了詳細的法律法規和管理條例來規範建築施工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塔吊作為建築工地的特種設備,理應受到了重點監管。塔吊工也被規定必須考取和持有各地住房及城鄉建設廳(住建廳)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以下是塔吊十不吊的安全準則,但在我訪談的13位工友中,沒有一位工友提到有工地嚴格遵循了這個標準。
官方制定「塔吊十不吊」原則,用意為保障工人安全
變化節點仍然可以追溯到2008-2010年,也就是一些工友提到的大概十年前。在那以前,許多塔吊司機是本地人,通常一台塔吊由2-3名司機輪班,所在租賃公司或施工單位也是國有企業。但隨著四萬億浪潮的到來,施工任務的加重,民營租賃公司的崛起,大量外地務工者(俗稱「農民工」)成為塔吊司機,多人隔天開變為一人單獨開。並且伴隨而來的還有拖欠工資、超時加班、低加班費或義務加班、24小時待命等違章操作現象。相關情況可以參見《塔吊司機要求漲薪已燎原成全國功人運動!》,這背後是企業為追求利潤最大化,對「農民工」的嚴重壓榨和剝削!
四.學徒及牌照制度成為行業壓榨工具
一位塔吊工友在被問到「為什麽待遇差」時,給出了這樣的回答:「本行業屬於少數行業,沒有那麽多司機,所以帶了很多學徒,學徒一般外地人居多,因為外地要的待遇少,帶學徒就是賺錢,而且學徒能開以後為了能盡快把技術操練好,不惜疲勞作業,一天除了六小時休息其余時間都在釣車上,這樣學徒技術操練了而且又能賺到錢。」由此可見,即便是本可以起到安全保障作用的學徒制,在這裏也演變為剝削的手段。而許多工齡達十幾年的老司機忍受不了這種逐底競爭,紛紛轉行,留下的反而是不那麽熟練的工人,這更導致了安全事故的頻發。
有關部門的監管動力同樣值得質疑。眾所周知,房地產業是中國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因而對違規操作采取一定的漠視態度,對企業無視工人生命安全的做法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也就顯得必要。實際上,地方部門甚至直接參與到這場饕餮盛宴中來。根據被訪談工友的說法,各地住建廳並不承認在其它地方辦理的證件,而要求重新辦理。表面上看,這是通過證件辦理來加強安全審核。但從落實情況看,不同省份的證件辦理存在極大差異。要求各辦證件,就允許了各地方根據本地經濟發展狀況來量度自己的辦理標準。很多欠發達地區的塔司證甚至可以直接花錢購買而省去考核。於是,在外來者已經占據從業人員主流的現實背景下,這一舉措就演變成不過要敲上一筆,也逼迫著塔司在拿到新證前要無證上崗。
註:
1. 類似香港的外判制度,由中介公司向僱主提供人手。
2. 香港一般稱為「二判」。
3. 規定該行業企業向政府登記的法律,由中國住房及城鄉建設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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