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爆發的海麗外判清潔工罷工,再一次將外判制度的剝削和貪污暴露在陽光底下。罷工的勝利更帶動了多條公共屋邨工友成功追討權益,亦逼使政府作出改善外判工待遇的承諾。
然而海麗的勝利不是單一事件。在2017年,全港不同行業不同工作場所都有戰勝外判商的事例。2017年6月份,浸會大學的保安和清潔外判合約期滿,兩個外判商均企圖不向工人支付遣散費。浸大學生介入事件,聯同工友多番爭取之下,百多名保安員和百多名清潔工最終取得遣散費,並在新公司接手後全數留任。
遣散費爭議是外判制度下最普遍的一個問題。在公共屋邨、街市、公共廁所、體育設施、大學等各種場所,每兩年或三年更新一次的外判合約都是危機爆發的時刻。很多時候,不獲續約的外判商會使用各種手段逃避本應支付的遣散費。作為受惠於工友每日勞動的街坊,你可以怎樣出力,協助工友得到應有權益?接下來我會以今年浸大學生的經驗為例,逐一說明基本的步驟和注意事項。
步驟一:及早找出問題 擬定工作時間表
外判招標是在特定時間發生的,從招標到公佈是否續約,有一個具體的時間表。要預防外判交接期間出現拒付遣散費的問題,就要與時間競賽,提前做好準備。因此第一件事是要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招標——大約是外判合約屆滿前三個月至半年。
浸大經驗——學生在2016年9月得知今期外判合約將於2017年6月終止,在2017年頭找到一班有意介入事件的同學開始準備。
步驟二:與工會合作 掌握法例及招標相關知識
搞事需要知識與技術!自己不知道要找哪些人、需要了解工友的哪些狀況、《僱傭條例》有關遣散的部份寫什麼、有什麼案例可循、招標過程當中有哪些可以插手、在什麼時間之內要完成的話,就像盲頭烏蠅,必定搞不成。跟工友解釋狀況時說得不清不楚,問什麼都說不知道,自然無法讓他們知道發生什麼事,更不用說贏得信任。只有自己一個熱心的人,要做完上述這麼多事,當然也是不可能的。所以首先要將上述這些疑難一一弄清,找長期跟進這個議題的工會合作,然後才可行動。
浸大經驗——學生在2017年頭聯絡一些有處理外判經驗的組織,向物業管理工會學習招標流程,向女工會學習外判遣散費問題的細節。在之後整個過程中,物業管理工會一直與學生一同跟進事件。
步驟三:接觸工友,建立互信,掌握情況
員工要向老闆爭取權益,最緊要人多,否則無法施加壓力。從一開始介入到真的施壓那一步,需要不少時間進行仔細的工夫。具體可以分為幾個階段:
- 自我介紹:你是誰?你為什麼想幫忙?
- 掌握情況:有多少人受影響?涉及金額多少?
- 告知事實:遣散費是什麼?自願離職會怎樣吃虧?過去有什麼成功案例?
- 保持聯絡:約定有新進展就告知對方
- 集體決定:開會擬定訴求和行動
浸大經驗——早於2016年,幾個學生介入一宗保安員被無理解僱的事件,最終該名保安員能夠復職,自此已經與工友有聯繫。到了2017年6月,學生每週兩次接觸整個校園早班、中班、夜班每一個工友,派發《僱傭條例》單張,收集資料,與三更工友開會討論最新進展及進一步行動。加上外判商和校方就外判交接問題向工友交代得不盡不實,學生很快取得工友信任。到了後來,當一些人抹黑學生和工會時,也無法破壞學生和工友的關係。
步驟四:爭取其他持份者支持
在大學校園或公共屋邨,與外判工友接觸的人很多。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如果能夠得到這些人的支持,其實能夠發揮很大作用。同時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其他人了解勞工權益,在自己的工作上也用得著。
浸大經驗——與學生會、社工系會及浸大教職員工會合作。學生會安排約見校方,教職員工會提供各種消息,社工系會參與跟進事件。另外,由於浸大保安和清潔外判的爭議幾乎在同一時間爆發,清潔工友抗爭得到成果,也鼓舞了保安員的士氣。
步驟五:最終決定以工友意願為優先考慮
作為從旁協助的人,始終不是最直接受影響。抗爭成也好敗也好,都是工友承擔後果。因此行動到哪一步為止,收貨還是不收貨,主要考慮工友的意願。但作為從旁協助的人也不需被動。就著意見分歧,我們要做的是分析各種可能的得失,而非簡單的一次投票決定了事。即使最終並非所有人都作出同樣的選擇,亦會與少數意見分歧的人走下去。
浸大經驗——校方最終提出「六四方案」,外判商出六成,校方出四成,金額相當於對沖強積金僱主累算權益後的遣散費,但拒絕稱這筆金額為「遣散費」,估計是避免開外判商必須付遣散費的先例。大部份保安員和清潔工友接受這個方案。數名拒絕方案的保安員被外判商管理層欺騙,指如果答應一項保密協議,將可取得全額遣散費。他們事後發現受騙,在勞資審裁處起訴外判商,但最終敗訴。
在上述五個步驟之外,還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一:人事關係 誰會在外判招標當中得益
這裡所指的人事關係有幾層。第一層是新舊外判公司之間的關係,有可能其實是同一老闆或同一家族,只是換個殼而已。海麗邨的民順和香港工商便是一例。第二層是外判公司與招標方的關係——一般來說這點在私人屋苑較為關鍵,近年揭發的圍標事件已暴露業主立案法團和外判商存在的巨大利益交易。
浸大經驗——是次外判招標的新舊公司沒有聯繫,也不見得校方和外判商有什麼利益瓜葛。縱然如此,校方仍然提出了優待外判商的方案,讓外判商不需付出全數遣散費,只需付出六成,其餘由校方付出,實則用公帑補貼外判商。
注意事項二:口講無憑 一切白紙黑字為準
在談判期間,一切協議均需保留證據,最好白紙黑字簽字,否則過後大可能賴帳。
浸大經驗——在處理浸大外判之前,十多年來各大院校的學生組織都曾就校園勞工問題與校方交手。其中一個深刻經驗是校方會輕易反口。有了這個經驗,今次學生在校方提出各種承諾的時候均要求雙方一式一份簽字作實。即使如此,今次校方在過後仍就簽字內容反口,聲稱「對內容的理解不同」。
注意事項三:秘密協議 破壞信任的伎倆
秘密協議是老闆一種常用的武器,用於瓦解工人之間的團結。原理很簡單,給你多一點好處,你不要告訴別人,然後就不要搞事好了。這樣搞走幾個,工人之間的士氣下降,甚至互相猜疑,之後就難以團結起來。當工潮被瓦解,老闆也不必兌現秘密承諾的好處了!一個成功的抗爭,很有可能就是工人不受誘惑,甚至公開老闆的「秘密」通訊,讓大家都清楚這是破壞團結的詭計,反過來強化了彼此的信任。
浸大經驗——因為知道這種可能,在與工友接觸期間,學生一直強調消息要透明。老闆私下提出什麼,先拿出來討論再作決定。能夠做到這一點,也跟學生贏得工友信任有關。不過秘密協議最終還是出現了。有些工友不遠接受「六四方案」,堅持追討全數遣散費。外判商私下提出可以支付給部份人,但必須保密。然而最後秘密協議的承諾落空,提出秘密協議的經理更被解僱。
技巧說難不難 難的是需時間累積
上述所說的,是針對作為外人介入協助工友的一些技巧。以後我們再談談海麗邨的經驗,以及如何在工作場所為自己爭取權益。當中需要的做法與上述講解的有很多重疊,也有一些分別。
技術的解說到此為止。真的要仔細逐一講解的話,可以寫成一本書。但怎樣寫都好,很多經驗要透過實戰才能夠累積,只能意會,不能言傳。浸大學生最初經工會學習這些技巧,而工會的技巧則是透過多年來有勝有敗的實踐當中累積起來。每個人都是慢慢做慢慢學,都有能力掌握。難的只是需要時間累積經驗,什麼時候該說什麼,如何正確地作出判斷,以及在事件後如何能夠不褒不貶,公正地檢討這件事的成敗和影響。
如果你遇到類似外判合約完結,工人被拖欠遣散費的情況,請務必爆料,我們會聯同熟悉上述流程的朋友盡力協助。
惟工新聞外判制相關文章一覽
https://wknews.org/node/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