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新聞 】2017年終於到了最後一日。在這一年,建築地盤發生了了22宗導致工人死亡的個案,是去年(10宗)的一倍有多。工業傷亡權益會在12月29日舉行記者招待會,回顧2017年工傷大事。總幹事陳錦康怒斥政府放棄保護工人,《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二十年不變,勞工處拒絕加強執法,導致過去20年來因工死亡人數沒有減少,同類意外仍不斷重複。「以前政府唔死人就唔做嘢,宜家係死埋都唔做!」
2017年建築工人死亡事故頻生
工權會提供的資料,羅列全年導致建築工人死亡的22宗事故,當中包括9宗從高處墮下,4宗被吊運的物件擊斃,4宗與重型車輛有關,3宗在維修冷氣期間發生。
一月三日 K11廣場一名裝修工人從高處墮下死亡
一月二十一日 大潭道88號停車場一名工人被突然塌下的車斗夾死
二月七日 興華街95號船廠一名嚦架工人從高處墮下死亡
三月八日 星漣海地盤兩名工人在棚架墮下,壓中下面的鋁窗工人;鋁窗工人墮地死亡
三月十一日 鋼鐵小濠灣車廠一名工人從高處墮下死亡
三月廿日 沙田排頭村一名工人在村屋工作期間因支架鬆脫墮下死亡
三月二十九日 港珠澳大橋工作台墮海,兩名工人死亡
六月十六日 數碼港污水處理廠技工在維修挖泥機時被夾死
七月十日 紅磡中電地盤工人挖掘隧道時水管爆裂,走避不及被淹死
七月十六日 宏富街1號一間藥廠工人維修冷氣時觸電死亡
八月二十四日 青山公路附近地盤,一輛泥頭車翻側,司機死亡
八月二十九日 麗新中心外一名玻璃安裝工人被中心外牆剝落的石屎磚擊斃
八月三十一日 郝德傑道水管更換地盤,吊臂車油壓腳斷裂,擊中司機,遭吊運的鏟泥車壓斃
九月十一日 日出康城地盤一名工人從高處墮下死亡
九月二十九日 恒昌工廠大廈一名工人維修冷氣時從鋼架墮下死亡
十月二十日 東涌松滿路房署地盤一名工人被吊運中墮下的工字鐵擊中死亡
十月二十日 上環新街市街8號酒店地盤發現一名工人遺體,他在17日被拍得上班,沒有離開記錄
十月二十日 和合石骨灰場工地一名工人指揮落石屎期間墮下山坡死亡
十月二十一日 九龍灣臨利街地盤一名冷氣技工從高處墮下,延至23日死亡
十一月二十八日 九龍民生書院地盤一名工人被吊運中墮下的金屬擊中死亡
十二月九日 白田邨地盤一名燒焊工人被吊運中的工字鐵擊中死亡
十二月十五日 中環海濱一名工人拆卸過山車支架時,工作台突然倒塌,工人墮下死亡
陳錦康特別指出,4宗吊運事故導致4人死亡,以及7月10日導致3名挖掘隧道工人淹死的事故尤其不能接受。他指出,吊運算是相對簡單的工序,一年內卻導致4人死亡,反映了沒有人覺得安全是重要的。至於挖掘隧道的工人死亡,更顯得香港政府和僱主賤視工人安全。他指出,政府早在1995年禁止手挖沉箱,現在早已有大大小小的機器可以做到同類型工作。陳錦康形容,以現時香港的經濟水平,加上20年來建造相關的科技發展,仍然要求工人「像數十年前的礦工那樣」開挖隧道絕不合理。他亦指出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在7月10日事故後聲稱會製作指引。可是半年過後,指引仍然無影無踪。
導致工亡僱主僅罰款數萬 稱「尊重司法獨立」不能提高罰則
陳錦康認為,與工業傷亡相關的刑責過輕,是僱主不顧工業安全的主要原因。目前用於控告僱主疏忽導致工人死亡的法例是《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6個月;《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6個月。可是從來沒有僱主被判處最高金額的罰款,更沒有人被判監。在今年11宗判罰的案件當中,最低罰款金額僅為七千元,最高的一宗為二十萬元,11宗案件的平均罰款為六萬元。陳錦康指出,六萬元的罰款,可能還少於用於改善一項工程職業安全所需的成本。既然如此,僱主自然不會考慮工人死活。而當工權會要求提高罰款時,卻換來律政司一句「尊重司法獨立,不能干預法庭」。
與香港的數萬元罰款相較,陳錦康以中國和英國為例,說明很多地方對於工業意外導致工人死亡的罰則嚴厲得多。英國的工作健康及安全法(Health and Safety at Work etc. Act 1974)在2015年修訂後,可向涉事僱主處以無上限罰款或兩年以下監禁。而中國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涉事企業需罰款十萬至五百萬,主要負責人處以一年收入30%至80%的罰款。
促設立Whatsapp舉報危險工序 勞工處:怕應付不來
除了加重罰則,陳錦康認為,要改善工作安全,很需要工人和公眾監察。可是目前勞工署的舉報熱線和電郵反應慢,使用上不方便,而且晚上和星期六日不辦公,無法及時制止危險工序發生。以目前勞工署舉報途徑為例,發電郵報案後可能數小時才收到回覆,確定後數小時才派人到現場。那時該工序已經完結了。又例如地盤是非常封閉的,當勞工處前來巡查,地盤有充分時間叫停危險工作。因此工權會舉新加坡使用Whatsapp接收舉報的例子要求勞工署仿效,得到的回應卻是「怕投訴太多,應付不來。」同樣地,勞工署亦拒絕設立危險僱主黑名單,聲稱怕引起負面影響。可見政府對於工業安全不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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