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菲律賓藉家務工就著強制同住規定提出司法覆核,代表入境處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反駁指該規定與外傭受剝削沒有直接關係。然而過往多年不論受虐待外傭還是調查報告都指出,該規定是導致剝削的主因之一。有中介公司更在僱傭手冊中教僱主以該規定為由,在假日要求工人晚上8點前回來。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工人「每7日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當中一天休息日指的是一段連續不少於24小時的時間。但在同住規定下,工人不論是外出還是回去工作地點都受到僱主限制,24小時的休息幾乎不可能。
陽光女傭中心出版的《僱傭萬用手冊》封面
陽光女傭中心出版的《僱傭萬用手冊》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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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視外傭為人,不是奴隸」 Erwiana發言全文>
「但願香港政府會改革政策。就是那些政策,歧視外籍家務工人,使我們陷入不利位置遭受更激烈的剝削。諸如兩星期規定(編按:入境處有「兩星期遣返規定」,假如當事人舉報僱主並失去工作,兩星期後將喪失居港權利)、強制留宿規定(編按:入境處規定外傭住在僱主指定居所,一旦受虐難以到其他地方避居),同時又對工時、住宿條件和飲食供應全無管制。過去我對這些政策一無所知,在處理是次案件的過程中,我才發現自已的遭遇也是因為這些政策所致。」
全文: https://wknews.org/node/682
<印度女傭工作四個月無假無糧 團體示威斥現代奴隸制>
「工會批評道,移民家務工強制留宿的政策,令家務工必須與僱主同住,導致女傭如同被軟禁在家,無法發展其他社交生活,出事時難以向外界求助,促成奴隸的困境。」
全文: https://wknews.org/node/971
<香港人口販賣研究報告: 每6個外傭有1個被強迫勞動>
「由於強制同住的政策,外傭基本上「24小時on call」。為了製造良好的氣氛,不可以輕易拒絕僱主的要求。即使在假日,僱主仍會以「點解廚房咁污糟咖?」「點解地下有頭髮嘅?」「你可唔可以幫我做呢樣野?」來明示暗示外傭要工作。調查發現,受訪者每日平均工作11.9小時以上,以每周工作6日計算,亦即平均每週工作多於70小時。每周工作6日亦只是最好的情況,調查結果指出,雖然法例規定外傭須享有超過24小時休息時間,但3分1受訪者的僱主不容許他們有一整天的假期。」
全文: https://wknews.org/node/1038
<外傭被逼睡在住廁所廚房 違標準合約要求>
「雖然標準僱傭合約要求僱主提供「合適的房間及合理的私隱」,但近半人沒有房間的工人當中,7成人與僱主家庭共用房間,2成人住在客廳,45人住在廚房,5人住在廁所。報告舉出一極端個案,顯示在現有規例的限制下工人面對的惡劣處境。一名受訪工人的僱主家中只有一間睡房,僱主同時把屋子用作營運旅遊中介公司。移工只能睡在辦公空間的工作枱下面。」
全文: http://wknews.org/node/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