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有工會存在不是必然。六七暴動讓香港社會聞「左」色變之後,到底七十年代的獨立工運如何讓輿論重拾對工人大眾的同情?今時今日的工傷賠償和婦女產假制度從何而來?「抬棺材」抗爭的祖師爺又是誰?香港工運史研究者梁寶龍記述今年五一「七十年代至今獨立工運的軌跡」講座的講者發言,最後一炮是工運老將梁寶霖的回顧與感言,從中一窺知識分子和工人之間的糾結。
梁寶霖口述
梁寶龍撰文
本文是梁寶霖於2017年5月1日在《七十年代至今獨立工運的軌跡》講座的講話。
梁寶霖個人資料 中學畢業後到工廠工作,後轉任工人版記者,七十年代加入基督教工業委員會搞工人運動,後到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工作,直至退休。 |
基督教工業委員會
我七十年代加入基督教工業委員會(簡稱CIC),剛才黃偉雄很謙厚地回顧公務員工運。七十年代的獨立工會是依靠黃偉雄等一班敢闖、敢衝的工會人士開創的。當時我做藍領組織工作,CIC因六七暴動而成立,1967年後政府宣佈將會通過33條勞工法例,包括現行的《僱傭條例》,國內稱之為《勞動法》。很多教會團體(包括CIC在內),乘勢宣傳、推廣和進行教育勞工的工作,與今天國內的NGO的工作沒有很大分別。
數天前我曾說過,勞工教育工作主要有三道板斧,第一道是進行宣傳教育,之後遇到的回頭客,他們或者遇到不明白自身權益的問題,或是出現了勞資糾紛,故此前來找CIC,可能是打電話或親自到來。他們可能遇上工傷,或是被老闆無理解僱。這樣CIC就介入了無數工潮,亦有無數勞資糾紛。從中我們看到勞工法例有很多漏洞,所以我們沒有單純依法辦事。我們告訴工人,你有權去爭取自身合法的權益,但這個權益是不能滿足到你要求的,所以我們「砌」,到現在仍要「砌」下去。
當年的33條勞工法例,主要內容是環繞工人個體的權益,這個情況與現在國內相同。中國的《勞動法》和種種法例,都是強調個體利益,而工人所要求的東西,最致命的是勞動三權:罷工權、組織工會權和集體談判權。黃偉雄剛才已說了,這方面政府和資方是不會輕易讓步的。工傷發生了只是賠錢了事,當年一個工人死了只須賠償六萬元而已。我們真的要工人接受這個嗎!
我們透過其他途徑,採取直接行動,例如抬棺材是我們首創的,曾經把假棺材放在某公司門口,要老闆、負責人給工人賠償安家費。經過連串鬥爭後,就使出第三道板斧,要求修訂勞工法例。那時候我們發現婦女是可以享有假期的,但是沒有工資,於是就提出修訂勞工法例。當時勞工賠償金額是很小的,我們與工人商議後反映意見,提出爭取更高的賠償金額,要求合理待遇。當年立法局沒有工人代表,從而啟發我們要爭取民主政制的開放,開始介入政治活動。
組織獨立工會
所以我們看到有組織方面的需要,從個體組織工人開始,接着介入集體工潮,進行合法抗爭。不久我們又發覺不足,知道要喚醒工人意識,讓他們自己行動起來。我們組織了一些小組活動,較為恆常和持續地維繫工人,接着就要組織工人成立工會。
六七之後,左派工會被政府打沉了,搞工會不受歡迎。搞勞資糾紛被稱為左仔,人人談左色變。我們找了很多盟友,搞工會教育,從勞工教育發展成為工會教育。好好彩,這時出現了新興的勞工力量,如公務員工會、地下鐵工會、可口可樂工會等。這些工會和群眾開始脫離左派,但是也不滿意政府,於是乎自尋出路,很快就與我們結合,這樣就開始搞獨立工會。
我曾說過,很多謝境外勢力支持。境外勢力提供了境外經驗和實體支持。我們原本不能轉化勞工組織變為一個工會組織,從最接近我們的榜樣南韓、台灣和菲律賓等地方學習得到的經驗,使很多勞工組織轉化為工會組織。
沒有人教我們如何做工會教育工作,我們從失敗中、從工潮中、從行動中學習。我們有到外國觀摩,與外國朋友分享經驗。我們將這些資料翻譯成中文,透過刊物宣傳推廣。我們是無師自通的,不是從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學會搞工會。大學只會教老闆如何反對工會,勞資關係課程是反工會的課程。我們慢慢地,一步步地結盟,搞社會行動,進行一些專題活動。一直去到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直到今時今日,成立了職工盟。我們內部有很多矛盾,缺乏資金,缺乏人手,我常說一個笑話,這三十年我栽培了不少博士,但回頭的有多少位博士,有多少知識份子會幫助工人呢?他們有如氫氣球般,越放越遠,可能去了幫老闆,反對工會。
我相信,只要一日有勞動存在的話,我們就能夠自尋出路。
我們願與知識分子和學生結合,再創一翻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