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經濟不景瀰漫全球,香港亦受影響,金價暴漲,外匯猛漲,國內市場購買力銳減,洋貨滯銷;世界產業不振,消費力萎縮,國內土貨難以外銷,這種情况使香港的中轉貿易遭到極大挫折,全港工業凋敝,金融緊縮呆滯,產價低落,投機盛行,糧油、生活用品已經加價,生活指數日高,各行業工人紛紛要求加薪,部份行業工資已經提高,政府文員亦要求加薪,港英答允酌量加薪。
全球經濟大蕭條 料中國革命意義重大
當時香港失業工人有10餘萬人(注一)。英國殖民地部在香港設立勞工委員會(注二)。港督貝璐(Sir William Peel,1875-1945)到港履新。
當時中共的黨總書記是向忠發(1879-1931),實際上發號施令的是李立三(1899-1967)。4月,中共調羅登賢(1905-1933)返香港任中共中央南方局書記兼廣東省委書記,廣東省委組織部長為李富春(1900-1975)、宣傳部長為李子芬(原名李澤平,1902-1936)、工委書記為陳郁、海委書記為陳郁(兼)、婦女部長蔡暢(1900-1990)。南方局與粵省委是同一套幹部兩個班子,對粵省內仍用省委名稱,對本省以外則用南方局名稱。羅登賢是香港太古船塢工人出身,在中共黨內最高職位晉身政治局。
4月7日,李立三開始在政治局會議上設想中國的十月革命。李立三提出,中國革命必然可以推動世界革命的爆發。他斷定中國已經成了帝國主義矛盾最尖銳,而統治最薄弱的地方,也就是說,中國已經取代了過去蘇聯的位置。正是從這個邏輯出發,李立三明確得出結論:中國革命一爆發,帝國主義必然要以全力來鎮壓,結果勢必促成西方無產階級和東方殖民地爆發革命。由於擔心莫斯科可能忽略了中國革命的世界意義,李立三提議,應該給共產國際一個詳細的報告,促使它就此做出明確的決議。
中共為檢驗群眾發動的程度,決定在上海組織五一示威遊行,進行準備工作。中共又要求粵省委在五一工作中,發展1,600名工人黨員,在城市成立工人糾察隊,組織同盟罷工、公開示威、飛行集會(注三)。
1930年4月13日,在省市委領導下,香港數百名工人,舉行示威大會聲援上海四八慘案受害人,遭港英逮捕驅逐(注四)。
4月19日,上海英汽(英商公共汽車公司)700餘工人罷工,要求增加工資,滬總行委立即着手組織電車、電汽工人配合,向市政同盟罷工前進,並以此擴大為五一總罷工(注五)。4月25日,英電車公司首先響應,發動2,000餘工人舉行經濟罷工(注六)。
中共政治局發出的《中央緊急通告第七十五號——上海罷工浪潮的高漲與黨的任務》指出:正在進行的上海市政工人同盟罷工極可能掀起全國的罷工高潮,也就是全國革命的高潮。要求各地黨組織衝破白色恐怖,更堅決地去號召罷工,組織罷工,與上海的罷工浪潮相配合。
上海香港工運連線 港英封閉報館驅逐傳媒人
5月,粵省委開展「紅五月」活動,糖業、鐵廠、碼頭等工人舉行反工頭鬥爭,海員進行要求加薪反對解僱的鬥爭(注七)。
5月1日,中共在香港公開發行的《香港小日報》用紅色印刷出版,港英傳訊該報社長劉匯川(巨泉),質問為何以紅色印刷出版,認為紅色就意味著赤化。最後,港英釋放了劉匯川,但將《香港小日報》封閉,另拘捕督印人譚天度(1893-1999),判驅逐出境(注八)。
5月13日,廣東省總工會(簡稱粵省工總)召開會議,成立香港五卅總籌備會,成員有香港工人代表大會(簡稱工代會)、青年反帝大同盟(簡稱青反)、爭自由、太古、九龍倉、互濟會等;籌備會執委為互濟會、工代會、青反、織造、海員、太古、碼頭、清潔、印務、九龍倉等;常委為互濟會、織造、海員工會、太古、工代會等,下設總務、糾察、宣傳、秘書等部(注九)。
5月20日,香港五卅總籌備會、互濟會、工代會、青反、爭自由、海員工會等宣傳部及各廠小報編輯召開聯席會議,決定統一以後的宣傳鼓動工作,經常召集宣傳聯席會議。各分籌會亦經常召集各分會宣傳隊員或隊長聯席會議,提出工廠中切實的鼓動口號,來聯繫五卅紀念的宣傳。粵省工總出版《戰鼓》加強宣傳。各分會宣傳幹事有《戰鼓》經常工作通訊員。粵省工總與各報館交涉,由各分會派人代推銷《戰鼓》、《紅旗》等中共刊物及各種宣傳品,用傳遞方法,深入群眾。他們印製五卅紀念特刊400份,紀念五卅宣言2,000份,口號4,000份,小標語傳4,000份,援助上海罷工宣言6,000份,募捐冊1,000份(注十)。宣傳聯席會議亦重視傳單是否到達工人手中。
互濟會決定分區舉行集會紀念五卅並援助上海罷工,各分區為筲箕灣、中環、西環、九龍等,作為紀念五卅準備,但因工作做得不充份,不能鼓動群眾參加,而且5月14日上海英汽工人鬥爭已勝利復工消息傳來,中共即轉改為慶祝口號,在群眾中宣傳鼓動(注十一)。
5月30日6時30分,工代會在皇家碼頭召開五卅紀念示威大會(注十二),到會只有120人,7支糾察隊(注十三)。各參加團體設有分指揮,分會支部則設中隊長或小隊長,並決定首先將中心部隊糾察隊、宣傳隊、救護隊等作為發動先鋒組織(注十四)。
主席宣佈開會,糾察隊即衝出保護主席,豎起五卅紅旗,於是群眾衝到街中心,高呼口號,散發傳單。旁觀者說:「共黨又來開大會」 ,「莫係唔怕死」,有少數群眾跟隨。10分鐘後,群眾再衝到電車路,表現熱烈,沒有恐慌。有一兩名警員到場,看了一看,轉頭離去。群眾散去後,才有十餘名警員到場巡視,並沒有拘捕任何人。糾察隊全程保護主席直至主席離去後始散隊(注十五)。大會通過4個決議案:
- 罷工罷課紀念「六•二三」;
- 反對港英逮捕工人;
- 擁護蘇維埃代表大會;
- 援助上海罷工。
最後散發傳單數十種,散會。大會過程秩序井然(注十六)。
五卅示威地點考:皇家碼頭在哪裡?
香港市委按粵省委指示舉行五卅示威遊行大會,原計劃組織350-400人,另有糾察隊20餘支分隊約共100人。大會預備了3面紅旗,是日只有一面能豎起,其餘兩面因無適當工具與場所,不能掛起。粵省委事後檢討,認為大會表現散漫,沒有嚴密的組織,出席大會十分之六是中共黨員,大多是新黨員,舊的黨員只是工作人員。領隊和分指揮不起多大作用,故到會者參差不齊,竟有到會而不到街中心參加示威,支部及紅色工會的工作的表現限於很狹隘範圍。大會影響了約六七百名群眾。粵省委認為大會是成功的,總指揮能發揮,糾察隊行動有組織而勇敢(注十七)。
香港工人代表大會是中共的工人組織,於1929成立,成員有黃埔船塢、水師、清潔、海軍船塢、太古、牛房、印務、糖房、同德、碼頭、手車夫、織造、波地、洋務、理髮、車衣、電車等20多個工會(注十八)。香港工代會中共黨團書記為林鏘雲(1894-197)。
皇家碼頭有人指是卜公碼頭(Blake Pier),有人指是皇后碼頭(Queen's Pier)。卜公碼頭前身是畢打碼頭,位於畢打街盡頭,碼頭於1900年改建為卜公碼頭,1903年加建了臨時的草棚上蓋,但因日久失修,1909年從英國引進鋼製篷頂。於1965年拆缷,但上蓋隨後轉移至摩士四號公園的露天圓形劇場。2006年末該上蓋再次轉移至赤柱美利樓旁,重新裝上按原卜公碼頭樣式興建的新碼頭,名為赤柱卜公碼頭。皇后碼頭的前身是皇后像停泊處(Queen's Statue Wharf),為一個以木搭成的簡單停泊位,約於1925重建碼頭落成,位置在今日皇后像廣場及皇后行(香港文華東方酒店現址)附近,當時的皇后碼頭建有拱門及圓柱,上蓋則以鋼鐵建成,並採用混凝土樁柱。當時的皇后碼頭並不開放給公眾使用,而是專供香港總督及英國主要官員往返香港時使用,並同時舉行歡迎或送別儀式。1953年由於中環進行填海工程,皇后碼頭與天星碼頭同被搬遷至今日的位置。新皇后碼頭於1953年下旬正式使用,並全面開放予公眾使用。碼頭的海事運作已在2007年開始被中環9號碼頭所取代,而皇后碼頭本身也在2008年拆卸。
1930年6月23日,香港市委發動六二三示威遊行,紀念沙基慘案,有二、三萬人參加(注十九)。
立法局通過政府人員加薪 掀起各行各業力爭加人工
這時,立法局正式通過港督貝璐提議,增加港英各級文員薪酬,規定每100元增加20元。當時調整薪酬後文員每月薪酬為(注二十):
- 政府高級文員:400-600;
- 西人校長:400-800元;
- 中級文員:125-300元;
- 初級文員:25-100元;
- 司機:45元;
- 送信生:11-15元;
- 苦力:15元。
8月,搭棚工人向資方提出加薪要求,醖釀罷工,警員拉人,造成萬人包圍中區警署,要求釋放被捕工人,結果警方釋放被捕工人(注廿一),發動罷工。筲箕灣有數百名工人聚集,準備毆鬥(注廿二)。荃灣泥水工人四、五百人持械包圍警局,港英派出警員200餘人前往支援,工人見大批警員前來支援,分頭散去回廠。泥水工人決議組織紅色工會,組織泥水工人同盟罷工(注廿三)。
工代會領導建築業工人大罷工,參加人數達5萬人,要求增加工資,減工時,改善待遇。接著,電燈、電汽、汽車、印刷等行業工人也舉行罷工(注廿四)。
中共計劃以工代會動總同盟罷工,將經濟鬥爭發展為政治鬥爭,由手車夫、印刷工人牽頭(注廿五)。
以上的示威遊行使大批中共黨員暴露,示威遊行期間,港英沒有即時驅散、鎮壓,到7月間粵省委機關受到破壞,港英到處逮捕中共黨員。港英是否早已計劃放長線釣大魚?值得懷疑。
注釋:
一. 〈中共香港市的報告──紅色五月中香港的工人鬥爭〉,1930年6月,載:中央檔案館、廣東省檔案館編:《廣東革命歷史文件彚集(中共廣州、香港、汕頭市委文件 1927-1932)》,甲25,廣州:1983,第229頁。
二. 〔英〕英格蘭等著,劉進文等譯:《香港的勞資關係與法律》,上海:上海翻譯,1984,第25頁。
三. 〈中共廣東省委活動紀事(1927年8-1934年8月)〉,載:中共廣東省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委員會辦公室編:《廣東黨史資料》第3輯,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84,第63頁。
四. 同注三。
五. 上海市公共交通總公司上海公共汽車工人運動史編寫組:《上海公共汽車工人運動史》,北京:中共黨史,1991,第38頁。
六. 同注五,第39頁。
七. 李淼祥:〈中共廣東省委在香港〉,廣州:廣東人民,1997,載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編 :《香港與中國革命》,廣州:廣東人民,1997,第54頁。
八. 林鴻暖、何錦洲:《羅登賢》,載:《中國工人運動的先驅》,第4集,北京:工人,1985,第95頁。譚天度:《南粵風雲三十年》,廣州:廣東高等教育,1999,載:中共廣東省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委員會辦公室編:《廣東黨史資料》第1輯,廣州:廣東人民,1983。
九. 〈廣東省總工會5月份工作報告〉,1930年6月1日,載:中央檔案館、廣東省檔案館編:《廣東革命歷史文件彚集(中共廣州、香港、汕頭市委文件 1927-1932)》,甲33,廣州:1983,第307頁。
十. 同注九,第307-309頁。
十一. 同注九,第308-309頁。
十二. 同注九,第308頁。
十三. 江關生著:《中共在香港》,上卷(1921-1949),香港:天地,第114-115頁,引:《中共廣東省委給中央的告》1930年6月16日。《廣東省總工會5月份工作報告》1930年6月1日,載:中央檔案館、廣東省檔案館編:《廣東革命歷史文件彚集(中共廣州、香港、汕頭市委文件 1927-1932)》,甲33,廣州:1983,第300頁。
十四. 同注十二。
十五. 同注十三。
十六. 同注十二。
十七. 同注十三。
十八. 同注九,第232-233頁。
十九. 同注十三,第116頁。
二十. 齡記書業集團:〈政府各級文員普獲調薪:1930年〉。
廿一. 〈香港五萬建築業工人同盟罷工〉,載:《紅旗日報》,廣州:第10號,1930.8.24;載: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工人運動史研究室編:《中國工運史料》,北京,工人出版社,第22期,第165頁。
廿二. 〈香港搭棚業勞資雙方大糾紛〉,載:《益世報》,天津, 1930.9.2-3;載: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工人運動史研究室編:《中國工運史料》,北京,工人出版社,第23期,第99頁。
廿三. 〈日益澎湃的香工人鬥爭〉,載: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工人運動史研究室編:《中國工運史料》,北京,工人出版社,第23期,第100頁。
廿四. 同注七。
廿五. 〈中共香港市行動委員會特別通告──為組織同盟罷工紀念“六二‧三”告同志書〉,1930年6月4日,載:中央檔案館、廣東省檔案館編:《廣東革命歷史文件彚集(中共廣州、香港、汕頭市委文件 1927-1932)》,甲25,廣州,1983,第222-223頁。
(分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