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解密】坐的士給車費都要起錶計路程,一到打著「合約工時」旗號,出糧竟然可以不記錄工作時數?工時政策方向第二階段諮詢將於明日(7月24日)悄悄結束,各個工會在今日明日都有抗議行動。這個由標準工時委員會主持、卻不以標準工時為主題的諮詢,開宗明義已反對為工時制訂一個確切標準加以規管,更在勞方代表缺席下強行建議訂立「標準合約」,用「合約工時」取代標準工時。到底諮詢文件裡的「標準合約」範本有甚麼陷阱?惟工新聞特此製作一系列介紹,各路打工仔務必提防暗箭。
月薪高於13,300元 不享工時紀錄權
標時委員會建議訂立標準書面僱傭合約,不過相關「標準」卻十分鬆散,甚至准許僱主不記錄員工工時。諮詢文件5.18段提供的合約範本列明,僱主可以「工作性質難以計算工作時數」為由,拒絕保存相關紀錄。一旦委員會的建議獲政府接納,加班補償及長工時問題將難以界定。
現時《僱傭條例》附表9規定,若員工月薪低於13,300元,而該員工又屬《最低工資條例》所指之僱員的話,僱主才有責任保存工時紀錄,薪酬較高的職位對工時計算形同不設防。根據統計處今年第一季數據,月入14,000元或以上的就業人口逾205萬,當中絕大部份屬僱員身份,受影響人數眾多。
合約範本亦涉嫌製造其他漏洞有利無良僱主,包括將無償加班合法化,以及縱容強制加班。
工會齊反合約工時 工聯會譏為選舉工程
多個勞工團體對標時委員會的「合約工時」方案表示憤怒,今明兩日皆有抗議行動。街坊工友服務處連同基層工友將於今日傍晚6時遊行上禮賓府,抗議梁振英在工時管制上出爾反爾。職工盟亦於明日早上發起爭取標準工時大遊行,不滿以「合約工時」偷換標準工時,要求政府立法規定標準工時為每週44小時,在標準工時之外的加班須補水1.5倍。
不過,自去年起缺席標時委員會會議的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本週三(7月20日)則在社交網站嘲笑工會行動,聲稱相關遊行只是為立法會選舉「做sh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