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新聞】上月牛頭角迷你倉大火導致兩位消防員死亡,政府急謀改善形象。曾被揭發涉嫌經營劏房的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7月15日)竟聲稱業主須在14日內整頓違反地契條款的工廈,否則將被收樓,但「嚴打」工廈的同時卻一字不提中轉屋安排,在惡劣房屋政策下被逼蝸居工廈劏房的窮人恐怕即將無家可歸,有街坊已極速收到業主逼遷通知。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與居民組織今日(7月16日)召開緊急記者招待會回應,斥政府將矛頭指向弱勢,推卸安置責任,配套尚且不如九十年代取締籠屋的時期。
九十年代拆籠屋前先建中轉屋
居住於葵涌工廈劏房的周太表示丈夫和自己收入不高,無法應付私人住宅高昂租金,公屋輪候近5年仍未能上樓,無奈租住工廈劏房,「無得揀,逼住去住」。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數字,今年第一季的40平方米或以下小型單位租金指數雖較去年同期輕微下滑0.3%,但近期有回升跡象,租金情況並不樂觀。
影子長策會發言人陳紹銘指現時公屋供應不足,即使家庭輪候個案亦往往5年也無法上樓,單身人士更是輪候10年沒有著落也不稀奇,在私樓租金昂貴之下一些基層只能在工廈劏房安身。他又指政府九十年代也曾取締籠屋,當時先有設立過萬中轉屋準備安置居民,但目前政府反其道而行,不但未有相應配套,反而減少中轉方案,包括改建石籬中轉屋。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聲明表示工廈劏房租戶若被逼遷,現時只可能選擇搬入寶田臨時收容所,若未能通過「無家可歸者測試」及「公屋申請資格審批」,更必須再次面臨逼遷,不能住進中轉屋。
雙重標準 工廈唐樓同樣危險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同意部份工廈消防設施不足,應予監管,但強行取締工廈劏房只會掩飾真正房屋問題,租客最終仍會受限於經濟條件而搬到其他工廈劏房或更危險的不適切住所。聲明中又指政府應制訂儲存危險品的工廈清單,讓市民在安全上至少有所選擇,又或者與其將「人」搬走,不如選擇將危險品等「物」搬走。
陳紹銘表示用工廈與否去界定是否安全未必符合實情,例如工廈的走廊和樓梯可能比唐樓更寬闊更有利逃生,但後者的劏房反而合法。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組織幹事何智聰提醒,2010年花園街大火曾導致多名住戶喪生,事發樓宇裡的住宅劏房與工廈劏房同樣危險,但其後全港劏房數目不跌反升。
曾做「活化工廈」巡查 政府仍批危險品倉庫
團體呼籲政府推動穩定租務機制,管制租金,讓基層較能負擔適切住屋的租金之餘,也減少不法業主改建工廈為劏房以獲利的誘因。
陳紹銘表示政府過去數年力主「活化工廈」,亦做過不少大規模巡查,不可能不知道很多工廈單位已被改建作其他用途,包括餐廳及文化藝術場所,但仍批准設立危險品倉庫於相關工廈。事到如今政府才以消防安全為由大舉取締,應詳細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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