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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難民掃盲帖系列之二(下)】人權工作者拆解難民三大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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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工新聞】最近在街頭街尾多了一款橫額,不論自由黨、經民聯、民建聯都異口同聲譴責「假難民」,到底實情是否如政客所說?惟工新聞歸納主要的指控,專訪多位從事難民相關工作的人士,包括於帝理律師行(Daly & Associates)工作的人權律師何佩芝、於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從政策倡議的Doriane、與及為難民提供服務的社工Jeff,為讀者解謎。本文分為上下兩篇,上篇主要講述香港難民政策發展,此篇則回應坊間對難民的指控。

迷思一:難民確立率如此低,其餘都係假難民?

● 事實:政策草率、審核者不專業 

政客常稱要杜絕假難民來港,經民聯的梁美芬認為酷刑聲請個案的申請成功率偏低,由此推論有濫用機制的情況出現。自由黨李梓敬、鍾國斌又在橫額上宣稱:「8,000宗酷刑聲請,只有40多宗成立,即是說99%都是假難民?」

回顧歷史可以發現,香港當局確立難民資格的動機極低。何佩芝批評,政府彷彿以為只要不處理問題,問題自己就會消失。帝理邁律師在演說中指出,在2008年「FB & Ors」案中,「其中一名申請人的聲請在聆訊中被裁定勝訴以前,200多名《禁止酷刑公約》聲請人的聲請成功率是零。」

同時,政府的審核機制亦充滿缺憾。上一篇的文章提及,負責審核的人員缺乏訓練,無法作出合理的判斷。據南華早報報導,入境事務處處長是在2006年Prabakar一案敗訴以後,才成立7人的評核小組員,研究酷刑公約的聲請,這小組其他19名人員還是從其他部門臨時借調過。這以前的審核不單缺乏公平性,更曾導致荒謬的事情發生──一名申請者被面見超過123次,致使其出現自毀傾向。

制度漏洞之大,促使政府也不得不承認問題,在多次輸掉官司以後,政府分別於2009年及2014年在審核政策上作出了重大的更改。在這樣的情況下,難民確立率低,責任很大程度上在於政府一方,難以用此數字說明濫用情況。

迷思二:難民蠶食香港資源?

● 事實一:並非所有尋求庇護者能獲得援助

政府會為酷刑聲請者提供低度的人道援助、法律援助等,政客由此批評難民「浪費公帑」,即使連向來踐踏弱勢權益的自由黨李梓敬,也在「反對假難民大遊行」的宣傳中謂:「點解唔係幫助我哋香港嘅弱勢社群,而係去津貼呢班對香港毫無貢獻嘅假難民?」

事實上,並非所有尋求庇護者都能獲得人道援助,獲得援助的首要條件是申請酷刑聲請,而香港的政策要求尋求庇護者必須先逾期逗留,才可作出申請。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從政策倡議的Doriane指出,來香港尋求庇護的人士多數持旅遊證件。不同國藉人士的逗留期限不同,短則一星期,長則三個月。在這段期間,尋求庇護者不能獲得任何政府援助。

● 事實二:政府迫不得以提供最低度援助,援助難以應付生活開支

酷刑聲請者得到的人道援助,非因港府皇恩浩蕩體恤民情,就如審核政策一樣,是由司法覆核推動的改變。何佩芝指出,由於法律規定酷刑聲請者不能工作,他們的生活極為困難,政府的制度令人「只能瞓街」。

申請者指控政府違反多項法律責任,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人權法案條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等,經過2006年「G v DSW」一案的司法覆核後,政府才向ISS(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外判「尋求庇護人士及聲稱受酷刑迫害人士的實物援助計劃」。

由於政府是迫不得以才展開援助,計劃所只提供最低程度的援助,基本上難以支撐生活開支。

Jeff指出,食物援助是每月1,200元的超市現金券,租金援助每月只有1,500元,18歲以下青少年只獲資助八成的學費(18歲以上者不能就學),其他書簿費、校服及雜項一概不獲資助。

單身者拿著1,500元的援助,基本上找不到房子可以租。Jeff憶述,申請者往往要和其他人合租,但很容易因為文化、宗教差異而產生矛盾,兩三個月就要斷約。因此,不少人只能住在遠離市區、由豬場雞場改建的非法寮屋裡。

(有關尋求庇護者的具體生活情況,惟工新聞專訪了幾位滯留在港的申請者,訪問將於稍後刊登,敬請期待。)

迷思三:難民犯罪率高,危害香港治安?

● 事實:凡非華裔者皆「被難民」

「睇返2014年新聞,關於難民嘅超過6成係負面報導,只要係南亞裔,就等同難民。」 說到犯罪問題,Doriane便提出國際特赦整理報章報導的統計。《東方日報》一篇名為〈東方彰顯第四權揭假難民禍港 立會始跟進〉的文章或許能對應Doriane的分析,報導指出:「保安局昨向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提交的書面回覆透露,去年持行街紙非華裔人士因刑事罪行被捕人數有多達一千一百一十三人,較前年增六成七。」

歧視氣氛致使警察更容易懷疑人,甚至作出拘捕,Doriane認為,拘捕數字上升,很有可能是歧視的結果。Jeff的觀察證實了Doriane的猜測。Jeff指出,南亞裔人士經常被誤會擾亂社會安寧,比如他們在街邊大聲說話時,會引來注意,面對警察查問,他們又未必表達到自己意見,很容易被誤會對警察作出威脅而被捕。他自己就曾接觸過好幾個被誤捕的個案,幸好有律師作出溝通,才安全營救被捕者。
 
最明顯的例子是油麻地7-11便利店店主被殺案,即使警方已披露犯案者為加拿大籍越南男子,但仍有團體在店外以悼念為名,舉出「遣返假難民、禁閉聲請者」的標語牌示威,卻迴避提及加拿大人。Jeff指,自從7-11案件發生後,南亞裔的人士去到7-11時,仍會遭人白眼,事件過後,亦有更多南亞裔人士在街上被警察截查。

Jeff解釋道,難民犯罪的成本極高。當申請者被成功確認為難民時,接收國會對其再次進行審核,當中犯罪紀錄會有很壞的影響,大大增加申請者到安置到他國的困難。

犯罪、打黑工的情況確實有出現,但是何佩芝認為,人道支援的支出的增加、自願或非自願的犯罪,都是長期滯留香港產生的結果。如果留港年期縮短,經人口販賣來港者打黑工或犯罪機會亦會減少。導致申請者滯留在港,是由於在難民政策發展史上政府一直拖拖拉拉,不願處理難民個案。何佩芝指出,政府才是問題的源頭。


「假難民掃盲貼」系列:
 
自從梁振英表示考慮退出《禁止酷刑公約》後,「假難民」、「難民為非作歹」在報章成為熱門話題。在只有不足百分之一酷刑聲請者能成為合資格難民的香港,是如何製造出日不間斷的「難民」犯罪新聞?政府考慮退出公約,同時建制派議員熱烈發表管制酷刑聲請者的言論,目的是什麼?沒有金錢、語言、社群等資源參與香港社會的酷刑聲請者,為什麼來港、在港生活又是如何?惟工新聞將以深入訪談、生活圖集等形式作出一系列的報導,為大家掃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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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工新聞】最近在街頭街尾多了一款橫額,不論自由黨、經民聯、民建聯都異口同聲譴責「假難民」,到底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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