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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上課學生的聲音,誰聽?——訪畢業在即的法律系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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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日大專學界罷課集會,中文大學百萬大道上一個個黑色的腦瓜兒,混合著安全帽的鉻黃,蒙著面仍可看到一叢叢的青春身體。當日一度下雨,腦瓜兒各自聚在不同的傘下,聽烽火台上學生激昂地宣讀,「我們早已沒有後退的空間。我們懷著赤子之心,就不能赤手而回。」

十月起十三間大專院校發聯合聲明呼籲七天三罷,形勢似乎較九月低迷。中文大學火車站前用鮮紅的噴墨寫著「前往奴性測試」,也貼有「我可以為你上前線擋子彈,你願意罷課表達訴求嗎?」的手寫標語。法律系四年級的阿雪﹙化名﹚每天從火車站出來,在眾多標語之間趕往山坡上的另一幢大樓上課。「這些標語會讓我想罷課的動力多一點,去反省自己是否真的沒有罷課的條件,有時會罷一些非主修的課,但同時也會覺得不被理解。」

訪問約在五時半,阿雪下課後的時間。她較約定的時間更早到,穿著雜牌的白衣藍裙,在已推出好幾年的電腦上敲打著鍵盤,電腦桌面上只有幾份有筆記和文件夾。開學以來,她每天花四小時協助義務律師為被捕人士作資料整理,翻看並標記事主在影片中出現的時刻,最近亦有擺設街站支援受警察性侵的抗爭者。然而談到罷課,她不無尷尬地說,「其實我一堂主科的課也沒有罷。我今年四年級,也沒有想過延畢,每個學期都要讀18學分。我這星期一直上堂,課餘才參與反送中運動相關的活動和行動。」


圖一:支援受警察性暴的抗爭者的街站傳單

名為成績的枷鎖

法律系罷課關注組八月底成立,阿雪九月加入。關注組主要辦放映活動、設計文宣、向法律系系方爭取支援罷課同學的措施,成員都沒甚麼組織經驗,也是見步行步,做到比沒做好的心態。「但關注組裏一直有尷尬的共識,雖然叫作罷課關注組,但實際上都知道大家不會怎樣罷課。關注組十多人,但罷課多過一日的同學可能三個也沒有。」她嘆氣道。

開學時罷課聲勢高漲,阿雪也有考慮罷課,但最終沒有。「我覺得罷課可以支持運動,有時也想身處抗爭現場,不要讓自己可以躲在正常的學業生活,但做不到。學業成績的要求本身就令我很難罷課,而這個要求不是無中生有的,讀法律系的一般路向很清晰,大部份都想做律師,不論你知不知道律師其實做甚麼也好。但要走這條職業的路向,成績一定要維持在某個水平,光有好成績也不擔保甚麼,但成績達不到要求就真的不用想了。」她回想法律系在九月初沒有甚麼罷課的配套,有些課程出席率的要求也不放鬆,一般出席率佔成績的10%,沒上課你沒有這10%。

「如果你達不到這些要求,會有很大的迷茫和衝擊。這不僅是能否讀到碩士同等學歷或能否有高薪厚職,而是本身你預計入一個職業路向如此明確的學系,但最後做不到……好像這四年都白過的。」


圖二、三:法律系罷課關注在李兆基樓的標語,左圖為「ARMA IN ARMATOS SUMERE JURA SINUNT」,即法律容許人們武裝起來以對抗武裝者。右圖為「IN FAVOREM VITAE, LIBERTATIS, ET INNOCENTIAE OMNIA」,即在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一個人有罪,那應假設他是無罪的。

童年法律初體驗:「你係咪想見官呀」

阿雪不只一次提到,不少法律系同學想做律師不僅只顧一己仕途或貪圖虛榮,亦希望日後可以在法庭為抗爭者爭取公義。她最初報考法律系也有相近的原因,只是那時受到法律壓迫的是她的家庭。 

「之前我父親在街上做買賣養家,總會遇到食環或警察找你麻煩。有時候就算道理真的在你那邊,例如你沒有阻著其他人,或者你有申請流動小販的牌照,他們也不理,硬要趕走你。如果你堅持和他理論,對方會恫嚇你『你係咪想見官呀』。我父親有幾次也被告上法庭,那時也沒甚麼辦法,只能認罪希望罰款了事。」她平淡地憶述。

「那時我覺得法律是種權力,掌握法律的人可以做到其他人做不到的事,亦可以擔當起重要的角色。特別是自己當時身處弱勢的位置,生活上總是被人威脅,便會想是否讀到法律,就可以擺脫這種位置,可以幫其他人,特別是我父母,去擺脫法律的掣肘和壓迫。」她說道。

中學文憑試後她順利考上法律系,幾年下來成績不錯,也接觸做夢就想要掌握的法律知識。她卻提到那時候看到同系同學,有時會覺得陌生。「平時上堂大家都是Casual Wear,如果有人穿著西裝上課,或打扮得上班的模樣,大家就會看著他竊竊私語,在討論他在哪間律師樓做實習,很羡慕他有這樣一個機會,覺得他很厲害。」她覺得法律系的氣氛很強調精英心態,那件西裝要突顯不僅是自己的身份,更是高人一等,因為自己是精英所以有資格去學習和運用法律。法律課上偶然也會說「法律是眾人的事」,但教授指的是當大公司向你詢問法律意見,你要懂從一般人也能聽懂的語言講解,才能接到生意。

因為過去父親的經歷,即使她覺得有時公正裁決需要由經過邏輯訓練的人才能勝任,「我也不覺得一些影響很多人生活的法律問題,必需全交給一個西裝骨骨的精英來決定。」

實習後感:叻有叻的使,傻有傻的使

阿雪到兩年級暑假才找第一份實習,算是非常遲了。「我那時有一點淆底,覺得到畢業前沒找到實習始終有些問題,因為所有律師行都要求工作經驗。」她說道。

她認識有些同學一年級開始每年暑假起碼做兩份,有些在學期間也繼續,畢竟一個星期總有一兩天不用回校。「我一年級就知道實習很重要,但當時有其他事想做,也覺得自己學識不足,怕未必能勝任。」她輕笑一聲,道:「雖然結果是都是當你奴隸咁使,其實叻的有叻的使,傻的有傻的使。」

「我那間律師樓主要做商業工作,例如寫合約,準備上庭用的文件。來的客戶都很有名,例如連鎖高價服裝品牌,日本家品店和五星級酒店。當時簽了兩個月無薪合約,合約寫朝九晚六,有一小時午飯時間,實際上則是朝九晚八,午飯時間經常推遲,那裏的氣氛是未做完老板安排給的工作前,都不能夠食飯。」

阿雪平日主要將上司文件的備注在電腦文件再打一次,處理法律文件的來往,還有為不同案件作資料整理。「例如如果有商標糾紛,即一間公司話另一間公司用咗佢個嘜頭,我就上網查被指侵權的公司哪些產品做了那個嘜頭,兩者有幾似,那個商標有否作正式商記等,再整理成一份報告。」

畢竟是實習生,她大多處理行政工作,詳細處理過哪些文件都不太記得了,只記得一次為某公司寫免責條款。「那次客戶要我們幫忙起草一份合約文件,使產品使用者簽了該文件後,不論產品令消費者出了問題,都不能追究公司。那時我特別不起勁,不知道自己讀了那麼多年法律到底為了甚麼。」

後來她發現,每天都有人遇上法律困難,而問題不是她們不懂怎樣處理,恰恰相反,是她們一定有方法解決客戶的問題。「好像商標糾紛,也是搜集資料,上庭打官司,勝訴就由法庭執行令對方不能使用該Logo,過往例子也很多。但對方為甚麼會用你的Logo?對方的生計會受到怎樣的破壞?這些問題不是律師該問的,我們扮演是一個行政的角色,但卻主宰案件勝敗的關鍵。」


圖四:阿雪獲聘為實習生後,她父親特地到G2000給她買了一條約千元的西裝裙,現在掛在家中衣櫃。阿雪記得最初收到時覺得有點可悲,「我終於有能力穿起這套西裝,可以接觸還未入大學前就想獲得的知識,但又好像默認了穿不起這套西裝的人都沒資格接觸法律。」

你幾乎無法用到的法律保障

入職半個月後,她選擇離職。

她離職也不全因那間律師樓有多差,而是她覺得只要她選擇從事律師的工作,不論到哪都會遇上同樣的問題。「我沒有預計過法律行業會這樣傾向為商業機構提供專業服務,我本來預期總會多一些公共面向,例如刑事法、人權法、行政法等,即是我耳濡目染中律師會做的事。然而香港大部份的律師行都是前者,後者的工作真的很少很少。」

實習期間她接觸過的客戶一般都是大公司大機構,請她們控告別人侵權、幫忙處理上市等,香港大部份的律師樓都是這種處理私人領域的法律問題,而這不是一句「律師哪個不貪錢」就能模糊過去的。「首先一個普通市民遇到法律問題,佢怎會懂得向你求助?我父親被食環恫嚇時,又怎會有方法和渠道找律師?再來法律門檻本身就限制了我作為法律界一員可以做到的事。例如有個人遇上工傷,想告老細,就算我願意不收錢,但敗訴他一樣要付堂費和對方的律師訟費,而正常人基本負擔不起。」

許多人以為律師就是高薪厚職,但她搖搖頭,說其實不少律師剛入行經濟壓力也不少。香港律師分兩種,一是事務律師,二是大律師。要成為事務律師,首先要請一間律師樓和你簽一份為期兩年的實習合約,其間工作內容視乎律師樓而定。人工視乎公司不同,有些叫做Magic Circle世界性的律師樓,月薪可能會去到四五萬。「但實際上那是很少數的例子,一般畢業生都只能去細行,月薪大概一萬五到二萬五不等。那兩年你人工不會太高,即使工作不順利也不能轉公司。兩年後基本上大家都會留在律師樓打工,很少會自己走出來創業,因為很不穩定,香港這麼多律師樓為何要找你這一個?」

要成為大律師,則是找另一個大律師願意請你當一年至年半的實習。2017/18年,大律師公會通過了一條守則要給徒弟月薪6000元,但之前是沒有這規定的,很多時都是無薪。過了實習期,經過高院的批核,那就做到大律師。之後要麼就自立門戶,要麼在某Chamber租個水牌。然而大部份新晉大律師都會選擇後者,一來租房貴,二來你沒有人可以帶挈你。「以我所知,有大律師頭幾年都係食穀種,負收入也不奇怪,因為沒有人會找你打Case,除非你師傅好心將一些Case介紹你,但都只是剛剛夠。到你捱到某個階段,其他人對你有信心,或合作得多向其他人介紹你,收入就會相對可觀。」

最近不少抗爭者面對政府檢控時會向星火求助,就是找大律師打官司或提供法律意見,然後在星火基金裏付錢。「我了解唔少律師會接這些個案,因為真的收到錢。有些好心的律師會收少一點,但一般也要幾千元。有些暴動罪的案件上到高院,然後又要請陪審團,一搞可能搞起碼搞七日,律師費就可能過十萬。」

阿雪動著指頭數算著所需的堂費,苦笑著指若想做幫抗爭者的律師,除非是已經很有名的的律師,像郭憬憲那樣的,或者像現在公眾願意一起負擔律師費,否則實在很難。「就算你願意不收一分一毫,輸了一樣要付對方的堂費,何況大律師也要交Chamber的房租,所以最初幾年你很大機會只能為大機構提供專業服務,因為只有他們才付得起律師費。」

「那時我有很大的挫折,如果我投身這個界別,我也只能維持這個不合理的傾斜。其實我掌握了一些很重要的位置,知識,法律的語言,但實際上……你最後只能為一些公司或富豪服務,所忽略的部份其實很大,很大。」

法律系不會告訴你的事

早在大學裏,她已對法學系所教援的知識有點疑惑。明明自己也會耳濡目染到一些判決上的不公,媒體也時有報導,「法律面前窮人含撚」等玩笑也不陌生,但讀書時都是自然地不會讀到相關的部份。

有次她按學系要求到法庭聽審,本來只需聽一節,她卻在裁判法院坐了一日。裁判法院處理的都是規模較細的案件,例如偷竊、衝紅燈、輕微的撞車,但同時讓她切身體會到平日讀的法律和現實如何運作有多大落差。

「那次是一個司機被控偷竊,沒有律師陪同。法官問他為何沒有律師,司機說沒錢請,並說自己認罪,但其實佢言間不為意透露了他是無罪的。法官基於基本的專業原則不能當沒有聽到,遂不接受他認罪,要有律師才能繼續審訴。其實很荒謬,個官好堅持他唔可以認罪,但個司機則不停認罪,因為他要返工養家,不能再承受沒了大半日人工這個風險,亦俾唔起律師費,最後坐左幾日監。其實這樣的案件可以好快完成,幾個鐘頭就搞好,但要排期,而且案件很多,所以最少等幾星期,這段期間不知幾時上庭,也會不斷累積成本,例如法庭開庭,政府律政司又會不斷搜集資料,又會花越來越多的錢。」

她在課堂上總會讀到一些每個人享有的法律權力,例如人人都有請律師的權利。但現實上,一介草民面對公權力的刑事檢控時,基本身處一個惡劣的處境,「就算他覺得自己冇罪又能怎樣?佢又俾唔起,不論金錢上或時間上。」


圖五:阿雪讀了快四年的法律系。

「其實我覺得最好沒有律師這職業」

在法律系同學之間,大家都會認識到「司法覆核」的概念,市民如何由一無所有去到有工具可以挑戰政府決定。「我覺得我們讀法律的,讀了那麼多法律理性的語言,很容易迷上法律的公正性或純潔。結果是我們開口埋口要維護法律的尊嚴,要維護法治社會,但實際上執行得如何呢?似乎就不大關心了。」

事實上,在香港會申請司法覆核的人,大多都是亡命之徒,好像長洲覆核王和梁國雄。「當下反送中運動中,大家都知道警察不能不展示編號,也深知肚明有理有據很合理,但很少人會去申請司法覆核的。因為這意味上高等法院,最低限度耗費一個半月,而你的對手是政府,一旦輸了你就破產,要賠幾百萬。香港的司法覆核算是行之有效的,但實際上不會做得到。」

說到這裏,她略帶神傷地說起她父親向自己說過的話。當時她考進法律系,她父便說:「唉,我之前俾人拉左咁多次,又有案底,唔知會唔會影響到你將來做律師……你讀法律一定好重視這樣守法,其實我都好守法,但以前都係為左養家……」阿雪當時口上向父親解釋,心裏都一陣心酸。「就算我覺得法律有多不公平,我父親的確犯了法,而像他這樣的人基本不會對法律有所質疑,甚至覺得是一些理所當然的操控。」

問及她現在如何看待法律,她想了良久,說覺得最好沒有律師這個職業。「法律本來就無聲無色地主宰很多人的生活,因此認識及運用法律的權利,應落返受法律操控的人身上,而非像現在只有考試成績最高的人,還是經過重重難關,才能知道這些東西。這當是一個很遙遠的想法。」她突然露出混和著尷尬和狡黠的笑容,說她覺得法律知識應和每個人都分享的想法,和她離職也有點關係。

「我不是說過我簽了兩個月合約嗎?但我半個月就走了,嚴格來說算是毀約。我知道有這些問題的實習生不止我一個,我便上連登高登看,很多人簽了很長的合約,無薪又待遇很差,很想走但又不知道走不走到,很是煎熬。我最後離職,因為我評估過,佢應該不會告我的。就算我的確是毀約,對方也不會得到任何實利,因為我只是個無薪實習生,對方也沒因我毀約而有甚麼損失。我另外做了一些懲罰性賠償的資料搜集,諗吓諗吓,覺得應該冇事,便離職了。」

結語

阿雪一年級時相信個人意志可帶來改變,及後體會到法律在條文上和實際上有多大落差,嘗試改變,失望。她坦言不太肯定是否還打算報考律師,但她仍相信法律可以是一些發揮好的作用。「有些抗爭的工作有律師會更容易的,例如拆解惡法、保釋被捕抗爭者等,但我覺得法律系訓練本身是重要的。各種課業都要求我們認真看待是非黑白,思考在困難的處境下判斷對錯,怎樣聽完觀點後後判斷孰是孰非。法律可以創造公義社會的工具,但當下明顯傾向為富人的掠奪工具。只是現在大家著眼局部的惡法,整體司法制度的傾斜總是顯得太遠,而這樣的話,即便成立了獨立調查委員會、送中惡法徹底撤回、有上街自由蒙面自由,也不可能建立以民為先,人人平等的法治體制。」

距離入讀法律系快四年了,阿雪最初的想法有了修正,當初對法律的期盼固然一廂情願,但其中的抱負和理想也不必棄如遺跡。「其實每年都會有一些同學認真反省法律的問題,像法律系罷課關注組的同學。你當然說他們做的事很小,甚至連罷課也沒有,但如果你了解法律系的氣氛和職業導向,我覺得能夠對法律系的說法有些反抗,例如反省一些惡法,已經是很難得了。我覺得如果法律系同學可以再早一點談論這些問題,也許之後可以站在更高的基礎。我想像他們畢業之後也會遇上我今天的困惑和期望落差,希望他們在處理上市和寫合約的時候,都不會忘記今天對法律制度的批判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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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派1億資助旅行社有幾廢?保企業保就業其實乜都保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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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傳一段時間的旅遊業資助方案原來並非派$120給旅客買機票,而是資助旅行社。政府推出的「旅行社現金鼓勵計劃」,規定旅行社每接待一名入境過夜旅客可獲120元,接待每名出境旅客可獲100元。不過資助額有上限,每間旅行社申領上限是500人,最高可獲6萬元現金鼓勵。這種直接資助旅行社,期望以此激勵企業減價促銷的方法乍聽之下已經覺得廢,但實情有幾廢?對一般打工仔的利益又有多無關痛癢?《惟工新聞》刊載這篇投稿。


文:憤怒的打工仔

流傳一段時間的旅遊業資助方案終於現身,結果並非派$120給旅客買機票,而是資助旅行社。政府推出的「旅行社現金鼓勵計劃」,規定旅行社每接待一名入境過夜旅客可獲120元,接待每名出境旅客可獲100元。不過資助額有上限,每間旅行社申領上限是500人,最高可獲6萬元現金鼓勵。邱騰華也相當坦白,擺明不會直接支援一眾失業導遊,而是要以「保企業」來「保就業」,又說旅行社可以決定將獎勵現金彈性分配,如減價促銷或彌補開支壓力。究竟整個計劃有幾廢,又幾敵視一般打工仔?

一、先了解計劃的運作方式

邱騰華說預留1億,又指每間旅行社上限500人,最高可獲6萬元,究竟條數點計?

首先,「每間旅行社最高可獲6萬元」的「6萬元」,是假設旅行社接待了500名入境旅客,因此政府各資助120元的總和。

那麼「每間旅行社」又是甚麼意思呢?永安旅行社在全港各處都有分店,又算多少間呢?翻查最新的旅行代理商數目,2018年香港有1764間旅行社。這些旅行社包括各種名不經傳的小公司,當然也包括永安旅遊、東瀛遊等比較知名的大公司,但即使永安在香港各處都有分店,在註冊上仍算是一間公司。因此,1764間旅行代理商是按公司註冊來計算,而每間公司最多派6萬,便約莫等於1億了。

二、中小型資本各自的回應方式

分清楚旅行社之間的規模差別,便可以知道計劃的垃圾程度。事實上,即使完全同意政府的前設,即資助企業能幫員工渡過難關,這個政策都完全不可行!

首先,對於比較大型的旅行社來說,6萬元根本是直接落袋。計劃為期是「本年11月至明年3 月底」,這些大旅行社假如4個月內都無500個旅客還不如去死?因此,對大旅行社來說,它們完全不需要作出任何轉變,不需要因此減價促銷,也不需要補助員工,只需要靜待政府「止暴制亂」之時便已有6萬元過戶了。

政府重點針對的應是小型旅行社,可能多數搞些短線內地團之類,希望6萬元能解其燃眉之急。但這些旅行社與大公司的分別則可能是完全無客。因此,要拿到6萬元的話,可能要進一步壓低團費和導遊的工資,一般打工仔或會再度受害。最慘的是,就算壓低收入也不等於有人來香港,因此6萬元是否能全額拿到也是未知之數。小旅行社的員工加大勞動到頭來也可能得個吉。

這裡,我們不妨參考一下CCTVB訪問的旅遊促進會總幹事崔定邦。他說︰「最主要是目前我們受制於市場上根本沒有客人。這個情況並非旅行社,或旅行社負責人不勤力、不努力去找客,是我們找不到客人。所以如果沒有客,未必能在計劃中受益。最根本核心問題是一定要社會秩序盡快恢復正常,我們才可以正常營商。」

姑勿論秩序恢復正常是否就能夠恢復營商,但崔先生這番話已足夠證明政府這次派錢政策連小資本也可能幫不到。說甚麼給企業留彈性的廢話,真相是勞工待遇會更為嚴峻。

三、「保企業保就業」即是用市場機制調節,但調你老母

說到底,邱騰華這招是政治一貫的市場機制調節方式,即是希望提供補助來推動企業減團費、賣廣告,以此刺激消費。這個方法可以很完美地展示在主流經濟學的圖表上,但實際情況卻是兩回事。假如在政府眼中,小型旅行社慘淡經營的原因是這數個月以來因「反送中」而導致的旅客減少,那也未免把事情看得太簡單了。隨著網上預訂機票及訂酒店服務逐漸發達,「自由行」門檻降低,旅行社的經營環境惡化早已不是近一兩年的事,而小型旅行社在如此激烈的競爭下,即使有政府津貼,能熬到多長時間,也難以說準。在英國,即使是有12年歷史,曾僱用超過21,000員工的旅行社 Thomas Cook,在上月(9月)也被迫清盤,已顯示當下旅行社經營之艱難。

所以,如果「保就業」,或更重要的「保民生」真的是政府的施政方針,它應該知道當務之急不是幫這些企業「吊住條命」,讓它們繼續透過各種「縮骨」陰招及低薪持續經營,而應為這些企業會遇到的各種問題做足準備。政府應該為被解僱的職員提供更多失業援助,幫他們渡過難關。更進取的話,政府是否可以為經營困難的旅行社提供財政援助,並趁機要求它們執行有利員工的改革,例如實施集體談判,或讓職員在董事會有更大發言權?這樣聽來在香港好像有點天方夜譚,但對於上述旅行社 Thomas Cook 的補救措施,這正是英國「團結聯盟」——一個有100萬會員以上的工會公開支持的方案。

不過,邱騰華應該不會考慮這些方向。要記住,香港政府資助企業向來快手,但要支援一般打工仔卻諸多推搪,看看4000蚊派了幾耐便知道了。

 

參考文章:

Thomas Cook Didn’t Have to Hap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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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言起行】人民群起反抗新自由主義政權的智利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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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示威者集體跳閘抗議地鐵運送警察的戰術並非獨有。近日,智利爆發新一波示威浪潮,導火線是聖地亞哥地鐵票價上漲。智利人民多年來以跳閘、佔據地鐵站抗議地鐵加價,同時,也抗議生活負擔日益沉重、經濟不平等、政治領袖貪腐及執法單位暴力等一系列問題。智利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36個成員國中貧富差距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國內最富有的10%人收入,是最貧窮10%人的26倍。該國私有化情況嚴重,是世上唯一把水資源完全私有化的國家。反對教育私有化也引致了2011-2013年的學潮。近來網上熱議國際連線,《惟工新聞》轉載朱進佳這篇文章,介紹智利人民長年的反抗運動。


2019年10月25日,逾100萬人走上智利首都聖地亞哥(Santiago)街頭,抗議右翼總統塞瓦斯蒂安·皮涅拉(Sebastián Piñera)所奉行的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並要求皮捏拉下台。

過去兩週來,由於人民對公共交通漲價、生活負擔日益沉重、經濟不平等、政治領袖貪腐及執法單位暴力對待示威者等問題的不滿,智利掀起了聲勢浩大的示威浪潮。這是自1990年皮諾切獨裁政權結束以來智利所面對的最嚴重社會與政治危機。

這最新一波的示威浪潮,其導火線是聖地亞哥地鐵票價的上漲。政府最近計劃將聖地亞哥地鐵票價調漲30比索(相當於馬幣2.15令吉),引發了民眾的不滿。自2007年以來,聖地亞哥地鐵的票價調漲多達20次。共有300萬人使用聖地亞哥的地鐵,相當於智利全國人口的六分之一,每次的票價調漲都是在增加普羅人民的生活負擔。反對地鐵票價上漲的抗議行動由中學生開始,他們通過集體跳過地鐵閘門、佔據地鐵站開始展開抗議。政府出動警察,以高壓手段打擊抗議活動,引發了更多人的不滿。儘管總統皮涅拉已宣布取消調漲地鐵票價,但是示威活動仍然持續。智利人民的抗議行動,已不僅僅局限於反對公共交通收費漲價,而已演變成反抗壓榨人民的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的群眾起義!

智利新自由主義的冰山(圖片由巴梓諾製作和提供)

智利總統皮涅拉宣布數個地區進入緊急狀態,包括聖地亞哥首都大區、瓦爾帕萊索大區(Valparaíso)、比奧比奧大區(Bío-Bío)及科金博大區(Coquimbo)。政府調動軍隊和坦克在市區街上巡邏,是智利人民自皮諾切特獨裁政權結束後未曾出現的情景。儘管政府實行宵禁,但是仍然無阻人民走上街頭進行抗議活動。

在首都聖地亞哥,成千上萬的學生、工人和平民走上街頭,有不少人敲打鋼鍋,表達他們對政府的不滿。康塞普西翁(Concepción)、瓦爾帕萊索(Valparaíso)等主要城市也湧現群眾示威。智利社會運動組織號召於2019年10月21-22日舉行全國大罷工,癱瘓了多個地區。

自2019年10月18日以來,智利軍警對示威者的鎮壓,已造成至少18人喪命,另外約2500人受傷。逾5000人被捕。惡名昭彰的智利國民警察,使用催淚彈、胡椒噴霧、水砲、橡膠子彈甚至是活彈頭對付示威者。國家暴力機器對示威群眾的鎮壓,勾起不少人對軍事獨裁時期的記憶。智利「民主化」近三十年,但是國家暴力機器的本質並沒有改變。

為了試圖平息示威浪潮,總統皮涅拉於2019年10月23日宣布政府會推行教育、醫療與退休金制度改革,但是這宣布已經來得太晚,無法緩和民眾的怒火。智利人民已經厭倦政治精英的虛假政治承諾,他們要的是徹底的制度改革。

智利街頭的示威群眾除了要求總統皮涅拉下台,也要求成立制憲大會,以通過真正民主參與方式為智利社會打造全新的政治經濟結構基礎,並走出一條有別於當前新自由主義模式的國家發展模式。

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獨裁政權於1973年通過軍事政變上台後,智利成為全球最早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實驗室。皮諾切特獨裁政權於1990年終結後,其遺產仍然盤踞在智利社會的各個層面。智利的經濟「奇蹟」,是在軍事獨裁政權殘酷鎮壓異議及繁衍貧富懸殊的情況下產生,卻被「芝加哥學派」市場經濟遠教旨主義者捧為楷模。儘管智利是拉丁美洲最富有的國家之一,其國內社會也是最不平等的。智利也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36個成員國中,貧富差距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智利國內最富有的10%人收入,是最貧窮10%人的26倍,若將最富有10%人的財富計算在內,貧富之間的差距更大。智利的稅務體系也傾向維護富豪階級的利益,繁衍種種貪腐行徑,而普羅人民卻被迫承受日益沉重的生活負擔。智利曾多次爆發學生爭取改善公共教育、反對教育私有化的示威浪潮,其中最聲勢浩大的是2011-2013年期間的學潮。

智利最新一波的示威浪潮,是目前席捲厄瓜多爾、海地,甚至是黎巴嫩等國的反新自由主義政策群眾起義的一部分。智利民眾的動員,正挑戰著維護富豪財團利益的統治權威。這是一場底層人民追求社會正義與解放的抗爭,值得我們關注並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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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係改變唔到社會,但更多時間係等呢個機會」——九年記者生涯的堅持與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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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腳、馬眼、神仙肚」,這句由上世代流傳的口號,描述的是香港傳媒業僱員多年來的工作環境:為及時採訪報導,不單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更要一眼關七,適應不規律的生活作息。現代記者面對的,看來起碼再要多加幾項——影相、拍片、直播,還要能忍受跑輸通脹的微薄收入。年輕一輩記者能熬個兩三年已是相當「捱得」,能熬過初入職滿腔熱血的時期,又是否能見到苦盡甘來的一天?在傳媒業實踐理念,所需付出的代價又有什麼?對於曾在媒體行業任職近十年時間,曾經歷「搏殺」日子的袁慧妍來說,在主流媒體嘗試實踐理念,記者首先要習慣的是「等」及「交換」。

新入職恍如木人巷 無限 workload 中找尋志向

袁慧妍從香港大學傳理系畢業,但擔任記者的歷程在本科生日子已開始。由大一暑假在《蘋果日報》任實習生,其後一直擔任兼職記者,畢業後獲正式錄用。入行歷程暢順,或多或少是源於從小對記者職業的憧憬:「嗰陣我去港大面試,教授問我點解想做記者,我都好誠實答嘅,第一係細個已經覺得電視機主播可以講到咁多我唔知嘅嘢係好神奇。點解電視機入面個人知咁多嘢嘅?所以好細個已經諗緊到底新聞係啲乜呢。第二就係想搵一個真相出嚟,覺得去報道真相,個社會係咪會公義啲呢?之後唔知點解教授就話好鍾意我,即刻話會收。」


大學畢業時,袁慧妍已在蘋果日報擔任兼職記者達兩年(圖: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

畢業後在蘋果港聞版工作了兩年,不同版位、題材的稿題也試過,由「李八方」的政治八啩新聞,到監察酒樓使用魚翅情況、到報導2010年菲律賓人質事件,袁慧妍都曾著手。

入職初年往往很難熬。回憶開初接觸報業分秒必爭的工作環境,加上大學時期學到的業界知識有限,要短時間內學習大量技能亦曾因工作效率低而被上司嚴厲責罵。不過更難熬的,或許是新入職時,要獨攬最麻煩的工作那段時期:「新入行係要捱嘅,捱嘅意思係,要喺出面食風食十幾個鐘嗰個又係你,要同時就四個唔同議題扑咪嗰個都係你。」不過,在她眼中,這段時期亦是新人快速成長的時候。「你試吓落街做街訪你就明,做街訪簡直係一項訓練,你能唔能夠攞到想要既 soundbite,問唔問到要問嘅嘢,仲要識睇眉頭眼額,究竟呢個人係咪會留低同你講多兩句。」她認為,難熬的日子是報館訓練新記者的方法。「係唔好受嘅,但我亦唔會全盤否定佢哋某一種訓練方式。」


提到那些不感興趣的工作,她談到在《蘋果日報》曾著手一則關於可口可樂減容量的新聞:「點解可口可樂由355毫升改到330毫升要做A1?我而家都理解唔到,飲少啲可樂會死㗎咩?」

亦是在報館當記者的兩年,她逐漸摸清自己真正關注的社會議題。雖然並非生於富裕家庭,袁慧妍直言從小到大父母皆努力工作為她提供所需。加上就讀 band 1 中學,又升讀香港大學,她一直深信只要循規蹈矩,跟隨社會提供的道路就能過優渥的生活。直到當上記者,她才發現社會上有眾多不同因素令好一部分人要過上困苦的生活。她憶述2011年採訪一名居住工廈劏房的大學畢業生,才發現原來即使是年青力壯、大學畢業,也有可能被迫處於貧困之中。「我無諗過會有人話俾我知『我好耐無坐過梳化,因為我間房根本無』,而我嗰陣聽緊電話就係坐喺梳化聽佢講。」

隨著有機會採訪殘疾人士、劏房戶等基層群體,袁慧妍感受到自己最想報的,並不是鎂光燈所聚焦的政治爭議和社會熱話。「好多人關心嘅,其實就係我無興趣做嘅嘢,因為好多人做緊,使乜我去做?我成日想發掘一啲未有人做嘅(題目),或者無乜人關心嘅人,可唔可以俾個平台佢講吓嘢呢?」提到她一直堅持書寫的殘疾人士新聞,她坦言此範疇一直是「票房毒藥」,往往最少人有興趣,但她仍堅持報導。

轉戰雜誌社 實踐理念要靠「交換」

在報館的數年,雖有機會接觸大量不同議題,但由於工作節奏快,每篇報導能觸及的深度也相當有限。「時代嘅走法係,除咗要有片,仲要快,結果係忙得太緊要。嗰時我成日覺得啲新聞係咪可以寫得深入啲,精緻啲?可唔可以唔好為咗快,拿拿林就算?」數百字一篇報導的限制,結果是每位受訪者的故事只能匆匆帶過,連「坐低慢慢傾、慢慢寫」的空間也不容許。正是這種創作限制讓她決定離開供職四年的《蘋果》,轉戰雜誌社。

離開報館,袁慧妍先是在《東周刊》擔任記者。後來卻因政治立場難以相容,以及難以配合工作氣氛,只逗留了九個月即離開。輾轉之下,舊上司挖角,在2013年她又回到舊東主壹傳媒旗下的媒體,加入《壹週刊》政治組,一直做到2017年才離職。

喜歡報導弱勢故事,又何以加盟政治組?「我本身唔係好鍾意做政治故仔,但我老細嗰時叫我入去做,就話『叫就叫政治組㗎唧,有其他故仔可以照做㗎嘛!』」原本打算打著「政治」旗號涉獵其他範疇,豈料實踐自我的空間卻隨年資增長而收窄。進入《壹週刊》後,袁慧妍曾被委派集中跟進數個議題,首先是2013年碼頭罷工,然後由2013年中開始長期跟進「佔中」動向,直至2015年初。「佔中」及雨傘運動風波大致平息後,她先後負責跟進新界東立法會補選以及2017年特首選舉。在《壹週刊》的日子,她發現自己愈來愈把心力放在不感興趣的議題上。「頂唔順要做咁多選舉。我跟本唔鐘意做選舉新聞,因為睇到太多人性。」

除此以外,平時還要「食」許多自己不太願意做,但求催谷收視的稿題。「有啲元素我梗係知會爆啦,嗰啲乜鬼嘢『出租男友』放蛇故,八啩吖嘛。呢啲你預咗爆先做,你預咗你要交一啲故仔去換其他你想做嘅嘢。」隨著年資增長,她愈來愈清楚,要在主流媒體實踐自己認為要做的事,或多或少有「交換」元素。「我曾經都有急躁嘅時候,好想每篇都即時有影響力。但做耐咗就知道係一種交換,可能做99或999單都係好悶或好無意思,可能只有一單係有意思,但如果嗰一單就係咁爆咗出嚟,令到有啲嘢改變到,咁好值得交換喎。」

「交換」的方法就是,要向老闆妥協,先將政治新聞及其他枯燥乏味的稿題完成,換取空間寫自己真正關注的議題。在《壹週刊》,每星期各組別記者及採訪主任聚首一堂,商議下星期各人著手的稿題。「嗰陣時 book A,有三四隻故仔,一篇幾千字。咁你有唔同組別,有人物組、黃賭毒組、財經組,所以稿嘅量又唔係好多。但第一,有時會覺得無好嘅故仔交出去好樣衰,第二我自己真係好多嘢想做,所以我都會幾主動去搵唔同故仔。」回想當年提議稿題的積極程度,她想起在初入行時已相當進取,甚至在《蘋果》時期曾因此間接得失同事:「當年有啲同事半講笑就話『使唔使咁認真吖後生女……』以前好想做勞工或殘疾故仔,但的確可能碰觸到一啲位,令老細覺得點解跟開嗰位同事 check 唔到㗎呢?嗰陣可能細個唔識。」

不過,這種「交換」能夠成立,除了靠她自己爭取,亦需倚靠一個合拍的上司。「我諗係做嘢嘅方法,大家比較通得到,比如我未講完我要講嘅嘢,佢就會話:『啊你想咁,好吖。』有種互信喺度。」在她記憶當中,提出過的的稿題有九成以上都獲上司支持。

袁慧妍個人的勤奮,加上各種助力,結果是在狹窄的空間中,仍能實行自己想做的題目。甚至是同事間不大支持的稿題也能力排眾議、付諸實踐。2014年6月,上千人連續四個星期五聚集在政總外反對新界東北撥款。6月14日,有人發現警察喬裝成示威者潛入集會現場。袁慧妍看不過眼,在會議上提出6月20日到集會進行調查報導。「嗰陣時啲同事反應一般,佢哋覺得差人執行職務有咩問題唧,但係我覺得呢個係公唔公道嘅問題,同埋有咩需要到警察喬裝先?」後來上司仍容許她嘗試寫這個稿題,而最後亦真的在集會再找到喬裝示威者的警員,並且完成報導。

翻查當年報導,袁慧妍面對警察咄咄逼人的氣勢,或多或少反映了她面對社會不公的不屈:

記者再上前詢問他是否警察,他呆了一呆,三秒後用雨傘擋着記者鏡頭。

便衣︰「唔該你唔好阻住我……我冇必要答你吓嘛!」

記者︰「冇戴委任證係咪違反(內部)規條?」

便衣︰「違反咩呢請問?」

記者︰「警例囉!」

便衣︰「警咩例呀?」

記者︰「你唔係差人?」

便衣︰「係唔係同你有咩關係?」

報導「出街」後,當時的社會反響其實很有限,豈料事隔五年,「反送中」一役有人翻舊案,警惕同路人,對袁慧妍來說也算是意外收獲。「覺得做咗一樣嘢,就算呢樣嘢當刻未至於好多人關注,起碼留咗個底。」

要改變社會  需先學會「等待」

與「雨傘一代」受社會運動啟發而入行的年輕記者一樣,袁慧妍抱著改變社會的願景,以充當第四權為目標加入傳媒行業。不同的是她更早入行,亦比不少年輕記者堅持了更長時間。連同大學時期的兼職日子,她已當了九年記者。在這些年裡,她發現要在崗位中實踐抱負,除了講求一腔熱血,更需要耐性。

袁慧妍憶起雨傘運動結束後,隨著社會又回復平靜,自己則回復之前撰寫枯燥稿題的日子,體會到「靜候時機」的重要性。「唔係想講個假象俾有抗爭過嘅年輕人知,而係想俾佢哋更早知道個現實係點,個現實唔係你改變唔到個社會,但你更多時間同能耐就係喺度等待呢個機會。都係嗰句,唔好諗住速食,啲人可能以為掉個汽油彈個政府就會跪低,就係唔會,等於你唔會寫完一個報導個世界就會變。你要學識接受有三四年時間係唔知自己做緊乜。」

當然,在等待時機以外,如何能在被委派報導的議題中發掘新的角度也很重要。「比如我真係好想講勞工議題,但成場反送中運動剩係講政治,或者剩係講差人,咁可以點?但係咪完全無空間講基層勞工呢,其實唔係,點解要由清潔工負責清洗地鐵站,剷(文宣)貼紙?」亦是在這些情況下,記者才能夠透過寫更多好的文章,獲得上司信任,讓自己免於被委派報導枯燥的新聞。在這裡,「交易」的邏輯又再浮現:「老實講,我總會有自己既自我,覺得自己寫既野係好值得出嘅,咁你就要問下囉,我有啲乜嘢可以 trade 到返嚟,會唔會係有啲故仔都係真係要交,令下次自己有更多 bargaining power。」 “Bargaining power” 這個一般只在求職或勞資談判才出現的概念,在袁慧妍眼中,反倒成為她實踐政治理念必須緊握的武器。

講求耐性的地方不僅於此。袁慧妍在職期間,需要忍耐的遠遠不止這些「難頂」的稿題,還有難頂的人、上司、以及辦公室文化。提到不快的工作經歷,她憶起一次因老闆放假,需要與另一名立場品性皆不合的採訪主任商議稿題。「一個長者男男同志嘅相展,嗰時對呢個議題好有興趣,長者已經無乜人有理,男男同志更加無人睇。但佢地的而且確係香港生活緊嘅一群,好邊緣嘅一群,點解唔可以講?……跟住個上司就話:『咦,咁核突!』直接 ban 咗,我嗰吓真係呆咗,無諗過佢會咁樣駁我。」又有一次,在《壹週刊》各山頭明爭暗鬥之際,另外一組要求在她撰寫的林榮基案報導中加插該組的「獨家」資料。「夾硬要加落去我隻故仔,我梗係滴晒汗啦,梗係問返林榮基覺得有無件咁嘅事。咁當事人就否認咗,話一定唔係,但最後都照出咗(該資料)。呢啲就係老細之間嘅角力,我當時都會嬲。」她直指,《壹週刊》的山頭主義是她最後決定離職的原因之一。

面對多重難關 傳媒業還是實踐理念的地方嗎?

面對繁忙的工作、「有意思/無意思」新聞之間的取捨、職場內各種人事矛盾、員工間的競爭,加上低微收入,年輕記者鬥志被消磨,看來是必然之事。而「等待」能持續多久亦不全是意志問題。在記者行業普遍低微的工資之下,面對隨年齡增長而來的經濟壓力,能留下來的人才是少數。「呢個行業,男嘅入行已經少,留喺度嘅更加少,就係因為啲男仔認為要結婚養家,點樣令太太同屋企人覺得自己俾到一個幸福嘅將來呢。」

也是因此,袁慧妍能夠理解為何不少年青記者最後不能長留在行內。「我覺得未必係佢哋唔堅持,係佢哋無咁嘅機會去將自己想做嘅故仔做得到。因為行頭好細,真係際遇問題,你睇吓有幾多個媒體係咁自由?好多人話『唔做呢間咪去網媒啦』,喂《立場新聞》都執過啦,你估《眾新聞》好易捱、《端》好易捱?每個傳媒都有佢嘅限制,究竟佢夠唔夠錢請更多人。咁佢走唔係佢唔堅持,我覺得無得責怪。呢個係香港新聞行頭到而家一直存在嘅問題。」回望過往留在傳媒業多年,她能夠堅持如此長時間,除了是有熬下去的意志,而是因為有機會與一個立場、做事方式相近,而且比較開通的上司共事。而在本已受建制陣營佔據大部分空間的傳媒業界當中,能夠進入非建制的壹傳媒,更能夠遇到這樣的上司,是很多人都難以奢望的條件。「老細關係唔好,sell 乜(稿題)都無用。」

面對如此處境,記者可有嘗試改善機會,令自己在工作場所有更大發言權?就她觀察,最好的方法可能就是另起爐灶,自己辦民間媒體。「我覺得(自己搞獨立媒體)係一個出路嚟㗎。其實係講緊你可唔可以專注做某類型新聞,而搵到自己定位。但當然資金運作、人手等等,要自己諗一個 business model 啦。」

然而編採自由的另一面,往往是更嚴苛的物質條件,以及獨自上路的孤單。她憶述兩年前剛離開《壹週刊》的時期,有另一位同事離職,打算自己搞獨立媒體,也有邀請她參加。奈何她當時已答應到張超雄議員辦事處任職,未能幫助,而該位同事最後亦回到《蘋果》工作。「你有無一班咁志同道合嘅人,咁堅持地坐埋一齊,如果有嘅話,真係、真係要珍惜。」

離開傳媒行業,轉到議員辦事處擔任議員助理的袁慧妍,雖然工作內容仍有相似之處,但面對社福倡議所需的龐大知識,仍感到非常新鮮。「去到阿 Fer(張超雄)呢度先發現,原來有咁大片土地我係完全未開發,『照顧者政策』嗰啲……之前耀東邨殺妻案,係我哋主動去探,幫佢寫求情信,之後跟據照顧者政策,扣連去長者院舍夠唔夠、社區照顧夠唔夠。」

回顧袁慧妍迄今的傳媒業生涯,她在採訪2013年碼頭罷工時的體會,巧妙地成為了她九年來的寫照:「你可以想像,你做記者既生涯入面九成半嘅時間都係等,等有嘢做,等有事發生,等有工友出現,等有工友有料爆俾你,每一日都喺度等。」將這個道理放在記者生涯,就是一直等待能夠改變社會的時刻來臨。分別在於,採訪碼頭罷工,忍受的是難以打發的時間,而記者生涯中「等待」的時刻,所忍受的是枯燥乏味的稿題、職場內的人事矛盾,以及較嚴苛的生活條件。在各種助力扶持,加上個人的推動力,她在行內留了整整九年,才決定轉換跑道。對她來說,現在是換了一個新的位置去推動社會改變。「我一直最想做嘅係如何改變世界,如何令弱勢聲音講到出嚟,只不過係用緊唔同嘅平台、唔同嘅身位、角色、方法,去做我自己做嘅嘢。我會唔會有一日返去做傳媒我都唔知㗎,但我就係儲緊一堆經驗令我可以繼續做呢樣嘢。」

離開傳媒界後,袁慧妍積極投身社會運動,圖為她2018年在粉嶺哥爾夫球場示威(圖:Insta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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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屆香港社會運動電影節

全球各地爆發抗議反IMF政策,但甚麼是I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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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當香港反送中示威進行得如火如荼時,全球各地也同時出現了底層人民的罷工和抗議。由2018年末,海地、蘇丹、厄瓜多爾、黎巴嫩等地均爆發大規模示威,這些抗議消息曾在社交媒體上流傳,以為香港示威者打氣。當談到人民與政權的對壘,警察暴力鎮壓示威者的畫面,香港示威者與外國抗爭者的境況無疑如出一轍。不過,以上所談到的外國抗爭者還面對一個共同的罪魁禍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這個貌似中立的國際機構往往只是作為電視新聞上經濟數據的權威。然而,它實際上掌有多大的權力?如何摧殘不同國家的社會,迫使底層人民憤起反抗?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當下的國際政治中佔了核心的角色,同時針對其殘暴政策的大型抗爭則愈來愈多。但IMF究竟是甚麼?它如何運作?

甚麼是IMF?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1944年布雷頓森林會議(Bretton Woods Conference)成立,但在1946年才開始運作。二戰後,世界列強成立IMF以確保能在戰爭造成的經濟、社會和人道毀滅後有一個有組織的經濟過渡期,並且保護企業利益。基金地區性的干預意在避免在半殖民國家爆發危機,以免像1929年時危害全球資本主義系統。IMF的功能因此是保護大型跨國集團的利潤,避免它們被個別國家的經濟危機波及。

為甚麼美國主導了IMF?

現時IMF共有189個成員國,總部位於華盛頓。各參與國家按經濟大小交付會費。這個費用則用來決定每個國家握有的票數。美國的票數佔比最高,達17%。而這使美國在IMF的決定上握有否決權,因為最重要的決定要求85%的大多數同意才能通過。這個組織的政策和活動因此被北美帝國主義的利益主宰。

IMF如何運作?

IMF以借貸來施加權力。它的貸款表現為對陷入經濟危機國家的救援方案。依附國接受的貸款均附有政治上和經濟上都無可能遵守的條款。這些條款例如領受國需要繳付若干息率(這將在年與年之間不斷增加,特別是在上世紀90年代後)和從事私有化及緊縮政策等經濟結構改革。這些「救援計劃」因此是敲詐的一種形式。

例如,一些拉美獨裁者在上世紀70年代拿了大筆貸款,但最後是用來資助大資本家和軍事政權的利益。IMF的貸款附帶實行殘暴緊縮政策的要求,包括私有化國有企業、為外資開放市場,以及削減工人權益。上世紀90年代,這些措施在全球各地擴散,而IMF則在這場新自由主義的功勢下擔當了關鍵角色。

由於惡名昭彰及經歷了2008年的國際財政危機,IMF嘗試以有利於窮人的言辭來改變形象。2011年,拉嘉德(Christine Lagarde)被選為IMF首名女性主席。保加利益籍的女性格奧爾基耶娃(Kristalina Georgieva)則在早前取代了她的職位。她們宣稱會照顧全球受貧窮所困的女性。但在表面的改革外,IMF在改善人民生活上少有作為,反而成為將半殖民國家納入帝國主義之下的工具。

IMF現正提倡甚麼政策?

IMF提倡對付工人階級和窮人的緊縮政策,包括短、中、長期的改革。

例如,它提倡消除燃油補貼,這將會提高基本生活必須品的成本。這已經造成了不同危機和反抗,例如蘇丹的麵包抗議,便是由於消除燃油補貼導致成品價格的上升,以及厄瓜多爾反對總統莫雷諾(Lenín Moreno)政府的大型示威。它也導致海地的危機,使總理在2018年下台,同時是當地現時抗議的背景。

另外一項IMF發出貸款時頻頻提出的要求是削減公共開支。在希臘和葡萄牙,調整政策使公營部門、醫療、教育和失業保險被削資,造成大規模失業。這些政策將經濟危機的成本推卸給工人和最脆弱的人。

放寬勞動法也是IMF的基本目的。它是企業搾取剩餘價值的方法,同時加大工會化的難度來打擊工人組織。大企業也在策略上得益,因為假如他們成功在一國壓低工資和增加零散化,他們也能以增強競爭力的理由來向其他國家的工資施壓,以使整個地區的勞工更低賤。

其他長期改革則是公共能源、燃汽和其他自然資源的私有化。數十來這些改革藉掠奪依附國家創造了鉅額財富,並使這些國家更為貧窮。

IMF的干預無恥到一個地步,是其領袖會公然嘗試影響成員國的政治。現時因為IMF而爆發大型危機的阿根廷,該組織的公職人員跟政府候選人和反對派(除了左翼和工人陣線的候選人卡尼奧,Nicolás del Caño)會面了解他們的政綱,並施壓要求他們在選舉後繼續還債。

為甚麼這些國家的債務是惡債、非法、帶有欺騙性和毫無合作性?

某些個案中,一個國家的外債能被稱為惡債,因為人民不應為違法政府簽訂的債務還款,例如是一個獨裁或貪腐的政權,而債權人亦知道他們正在強加一項無法償還的債務。

一國的債務同樣可以視為非法,假如它沒有尊重該國的法制框架;或視為無合法性,假如它簽訂的條件有利於少數特權階級,例如大銀行。以阿根廷為例,該國的債務被認為是惡債、無合法性,同時是欺詐性的,因為國家的大部分外債均由私人資本家索取。當該國被軍事獨裁統治時,政府承擔了這些私人債務的還款。由此,一些半殖民國家的政黨經常嘗試作債務審計(debt audit),以決定應該還款的部分。

但問題是沒有政府,無論是獨裁還是資產階級民主制也好,曾經就是否向IMF借貸諮詢人民。事實上,很多民意調查顯示人民反對負債和緊縮政策。但在IMF的體制下,人民並不享有民主。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希臘。激進左翼聯盟(Syriza)政府舉行公投的結果是大部分希臘民眾投票反對接受三巨頭(Troika,即歐盟執委會、歐盟中央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緊縮政策,但結果該國還是實施了政策。結果,希臘經濟持續陷於危機當中,工人階級則承受大型失業、退休金和社會服務削資的最大打擊。

加上,負責審計債務的機構是由國家代表而非市民組成。人民不被允許決定將會世代相傳地影響他們的措施。

另外一個問題是沒有結構性的改革下(例如恢復以往的工資水平和重新改變勞動法),債務審計不能逆轉負債所造成的影響。

而且,即使一筆債務能被視為非法和無合法性,但在這筆債務上,債務重組或會帶來新債和新的注資,使完全脫離負債變得不可能。這是為甚麼隨著救援計劃一步步進展時,一國最後會比最初尋求借貸時陷入更大的負債。而這經常發生。

當債務因為審計或無力償還而宣布不履行,假如依附國沒有採取一些措施來保護自己,這個過程將帶來災難性的後果。例如,它會導致IMF施加經濟和政治上的制裁。

依附國能如何保護自己?

社會主義者提倡取消IMF外債、解散IMF,以及支持對IMF緊縮政策的反抗。對於受困於IMF緊縮政策的國家,銀行應該國有化,國家也應該壟斷外貿。這兩項措施是抵御帝國主義的國防的基本要素。這些措施能避免大型跨國企業的資本外逃和逃稅行為。

在一些國家,大規模的動員挑戰IMF和尋求實施其政策的政府。在這些情況中,應成立自由和有主權的制憲大會,由工人階級扮演帶領角色,並聯合其他受壓迫的群體,以大多數勞動和貧窮的人的福祉制定經濟政策。

本文譯自Leftvoice: What is the IMF and how does it work?,部分內容經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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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商清文宣 防護裝備欠奉 中大物業管理處:「可能工友偷懶不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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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以來警方濫暴不斷,政府依舊繼續無視民間訴求,學生在校園噴漆和張貼文宣以示不滿,校方並沒有直視這股聲音,反而不停派人清理。然而,香港中文大學被指沒有保障工友有足夠的保護裝備,例如工友曾長時間使用天拿水時沒有配備合適的口罩,甚至拒絕公開任何外判商的資料,包括外判商的名字。今天上午十一時,中文大學基層關注組﹙下稱基關組﹚連同其他學生、校友、其他民間團體,二十多人由善衡書院遊行至中大物業管理處,抗議校方聘請的油漆承辦商沒有為工友提供足夠的防護設置,並要求公開外判商的資訊和安全指引。

參與遊行的有二十來人,包括學生、教職員、校友、民間團體。

讓工友戴N95使用天拿水 疑違反勞工署指引

基關組曾向中大物業管理處確認,校方於九月先要求庶務組的工友清理噴漆,及後九月中至今以外判方式,聘用油漆公司清除中大近百個地點的油漆。

基關組的梁同學指,早在十月初看到非中大直聘的工友在校園清除噴漆,並只有單薄口罩。「十月起每天都看到有兩三個清潔工在百萬大道清潔,有時清理較高位置時連爬梯也沒有,要站在天拿水的罐子上。他們拿著抺布、掃子和裝著天拿水和其他溶劑的桶子,彎下腰抺走噴在地下的油漆,但只戴上N95型號的口罩。我曾和部分工友求證過,他們也希望有好一點的口罩。」

俗稱天拿水的化學品,是一系列工業常用溶劑的統稱,是多種有機溶劑的混合物,包括丙酮、甲苯、醋酸乙酯等,常用於稀釋裝修油漆和清潔油漬。由於能稀釋油漆等不能用清水洗走的化學品,天拿水亦常被用以清洗牆壁塗鴉、膠紙、膠水跡等等。天拿水揮發性極高,容易刺激皮膚和眼睛,可引致暈眩,對腎及肝造成破壞。根據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的指引,凡使用有機溶劑,應配置「具吸收有機氣體的媒介的口罩」,而N95型號的口罩並不能吸收或隔離化學氣體。

發現工友安全設備惡劣後,基關組於十月底同學再去信查問外判商名字、工時工資、監察安排和守則等資訊,校方均以商業資訊為由拒絕回覆。「我們問外判工有否簽署正式的僱傭合約,校方代表也沒有正面回應,只說香港法例下這樣做是違法的。」早前基關組及其他同學亦發表聯署〈捍衛學生表達權 勿清文宣累工友——中大學生、教職員及校友致校董梁乃鵬及校方之聯署聲明〉,也有不少員生憂心清理噴漆的工友有否合適的裝備,現時共有35個團體和653位個人聯署。

中大基層關注組準備的天拿水罐,為他們曾經看見工友使用的牌子和型號,該天拿水為有機溶劑。

處長指一直關心工友健康 拒承諾工友不因異議被炒

遊行隊伍到了中大物業管理處,林耀華處長和黎助理處長到門前接信。基關組的蔡同學宣讀聯署信的內信,遂將聯署信和空的天拿水箱交給處長,並重申三項要求:

1)公開承辦商的資訊,包括承辦商名字、工友薪酬福利、承辦商為工友提供的工作指引
2)公開監察承辦商的機制,包括監察指標、如何監察、什麼情況下會懲罰承辦商
3)確保承辦商必須提供過濾口罩及其他合適裝備(如爬梯)予所有工友

林處長和黎助理處長接信後,均指物業管理處一直很關心工友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請大家放心,然而在場同學反指近月溝通只覺處長推卸責任。同學指處長不但多番以商業保密理由拒絕透露承辦商的資訊,而且對承辦商有包庇之嫌,最初承認承辦商用錯口罩,後來反指「唔一定話唔合理」,更說可能是工友偷懶不佩戴口罩。

林處長反駁指,他的確有定期了解工友情況:「可能大家不太了解物業管理處的工作,其實我不時會到工友工作地點視察,如果他們真的有問題自然會跟他說。」在場同學提醒工友沒有向處長求助,可能害怕得罪上司或遭到報復,林處長笑稱這不可能,黎助理處長亦補充平日林處長衣著樸素,工友不容易認出他。有校友問「處長能否確保工友不會因提出設備不足的問題而被解聘」,處長收起笑容,不願作出承諾,指解聘與否是外判商的決定。

林處長續指按實際不同情況才能判斷設置是否合適,黎助理處長亦補充現時校方採用的是水溶性溶劑,對人體傷害較低,惟未能確定工友過往是否使用此溶劑。助理處長並指會於短期內公佈該水溶性溶劑的資訊。

林處長最後承諾會確保使用工友在使用有機溶劑或高空工作時得到足夠防護裝備,並於一個月內和同學再次見面,兩星期內確實日子。

中大學生報到場質詢物業管理處代表。

校方曾承諾永不外判 惟反口早有前科

據調查,中大是全港大專院校中唯一無聘用外判保安及清潔工的院校,而這兩個崗位的僱員工資及工時均比其他院校為佳。然則,中大校方一直嘗試將部分工作交由外判商負責,目前校內保安及清潔長工能大致保留「零外判」,乃工會及學生抗爭的成果。據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紀錄,中大校方在2003年曾以「共渡時艱」為由推出減薪措施,引起員工及學生反對,逼使時任校長承諾永不外判物業管理工作。

問及今次聘請外判工清理噴漆會否違反當年「永不外判」的承諾,林處長和黎助理署長急忙指沒有否認金耀基校長於2003年曾說「永不外判物業管理工作」,僅回應當時並不在場,而學校官方的外判規例沒有列明不能外判,以及沒有外判在管理層面上並不現實。然而,有同學詢問為何「有錢請外判為何沒有錢請長工」,處長僅回應聘請外判較為彈性,同學進一步指其實所彈性實際是更差的勞工待遇,處長沒有正面回應,僅指大家應向大學外判事宜監察委員會發表意見。[2]

翻查記綠,校方出爾反爾早有前科,2012年,中大員工總會又發現校方暗中與外判公司簽訂合同,最後在工會及學生聯手反對下,外判計劃終被擱置。[3] 然而,本年九月,校方亦開始外判部分廁所清潔服務。

校內標語及文宣貼紙被洗走的退跡。遊行學生表示曾見過清潔工在只戴N95口罩的情況下使用天拿水清洗。

 

1.  "Chemical Safety in the Workplace: Guidance Notes on Paint Spraying and Related Coating Processes",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Branch under Labour Department.
2. 中大基層關注組:《大專外判問題探析》
3. 中大學生報:《【反中大外判】前言+外判十問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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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運縱橫】《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與工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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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2018年颱風山竹襲港,造成交通大亂,塵封多年的《緊急條例》成為輿論焦點。2019年反送中一役,在鎮壓示威的需要下,政府終於動用《緊急條例》。《緊急條例》名稱看似中立,不過,比起紓緩民困,此條例在歷史上更多時候是打壓社會不滿的武器。工運歷史記錄者梁寶龍先生就此作了詳盡紀錄。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以下簡稱《緊急條例》)是港英為鎮壓1922年海員大罷工而制定,在全港工人團結一致下,此條例未能收鎮壓功效。最終港英徹底認輸,舉手投降,工人勝利復工。有關這宗罷工的詳情請參閱龍少的《爭尊嚴──香港海員大罷工史》。

罷工雖勝利卻留下此惡法繼續禍港,回歸後且過渡到特區政府繼續殘民。龍少在此和大家談一談此條例與工運的關係。

《緊急條例》的制定

海員大罷工導致百業蕭條,社會動盪,港英為了要戰勝海員工會,於1922年2月28日正午召開議政局(行政局)緊急會議,高速起草《緊急情況規則條例》(一九二二年第五章)(Emergency Regulations Ordinance, 1922)。以便趕及於下午1時45分交定例局(立法局)審議。[1] 接着定例局於下午2時45分召開特別會議,高效率地通過《緊急條例》。賦予港督會同議政局有權就以下事情制定緊急規例,如審查、逮捕、拘留、交通和港口管制、貿易、出入口、沒收財產、要求某些人工作、懲罰違反規例人士等,違反規例最高罰款港幣1,000元及監禁1年。制定這些規例無需定例局審議,如此港督有如上方寶劍在手,可以先斬後奏,隨心所欲制定緊急法規。

港督司徒拔(史塔士,Reginald Edward Stubbs,1876-1947)主持定例局會議時說:「今次會議的宗旨是授權給總督會同議政局遇緊急及公眾不安時,可訂立各種法規。現因海員罷工引致全港工人同盟罷工,且有附從共產黨的人從中煽惑。」可見此法意圖一箭雙雕,一面鎮壓罷工,另一面打擊中共。其實當時中共力量很細小,港英要打擊的是國民黨,正因當時國民黨提出打倒帝國主義等左傾綱領,影響英國利益,且海員大罷工得到國民黨大力支持。港英也常以布爾什維克來稱謂國民黨,及左傾人士。

港英連夜在憲報刊出《緊急條例》,其實《英皇制誥》(Letters Patent)早已賦予港督在港獨攬大權,現權力進一步無限擴張。司徒拔隨即根據《緊急條例》制定一批新規例,同時修改《限制旅客條例》(一九一五年第十九章)(Travelers' Restriction Ordinance),並立即施行。將原華人離境不必到警署領取通行證的條文修改為,列入規管範圍內。[2] 因當時香港約有近三份一人口罷工離港回鄉,勞動力極缺乏。有關《緊急條例》條文內容參閱《爭尊嚴》第113頁。

《緊急條例》呈上殖民地部,被質疑賦予港督過大權力,要求日後按此條例所頒的規例,要事先徵得內政部同意,但這要求只是一項提議,港英從未遵守過。當時主管殖民地部的是邱吉爾(Winston Leonard Spencer Churchill,1874-1965),他一面限制港督的權力,一面在妹仔問題上力促司徒拔立法管制。英在處理殖民地的問上常呈現兩面性,軟硬兼施。司徒拔治港一方面安撫上層華人,另一方面大力鎮壓基層華人。

省港大罷工至二戰時修改《緊急條例》

1925年省港大罷工爆發前夕,香港正是安定繁華景象,而國際大氣候則是共產國際全力推動亞洲反帝運動,中國的反帝氣氛也刺熱,工運日趨高漲。1924年廣州租界沙面爆發洋務工人大罷工,矛頭直指英帝國主義,罷工勝利結束。踏入1925年2月上海即爆發日資紗廠工潮,至5月英巡捕開槍射擊示威學生,觸發五卅運動。中共黨員以國黨黨員身分到香港發動省港大罷工,以支援上海工人和學生的鬥爭。當時香港的工會絶大部份都是親國民黨(以下簡稱右派),約有近百間;親中共(以下簡稱左派)所領導的工會極少,只有數間。

港英早於1924年修改了《緊急條例》以下內容:

(2)(a)對刊物、文字、地圖、圖則、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

(b)逮捕、羈留、驅逐及遞解離境;

(c)對香港的海港、港口及香港水域和對船隻移動的管制;

(d)陸路、航空或水上運輸,以及對運送人及東西的管制;

(e)貿易、出口、進口、生產及製造;

(f)對財產及其使用作出的撥配、管制、沒收及處置;

(g)修訂任何成文法則,暫停實施任何成文法則,以及應用任何不論是否經修改的成文法則。

這時香港安定繁榮,港英為何要修改《緊急條例》呢!這正是殖民地當局的本色,時刻準備鎮壓人民,磨利上方寶劍──《緊急條例》,以備不時之需。這一部份內容於1925年再作出第十號修改,至1949年又作出第八號第二條條改,這些修改下文才再作闡述。

1927年港英制定《非法罷工與閉廠條例》(Illegal Strikes and Lockouts Ordinance),法例主旨是防止與懲治,任何涉嫌與布爾什維克及無政府主義有關的政治罷工。從勞資關係學與社會學來看,《非法罷工與閉廠條例》的含意,就是為工會與工運劃下範圍。[3]

二戰硝煙迫近,英於1939年準備對德宣戰,要求各殖民地就緊急狀態立法,各殖民地紛訂立緊急狀態條例。制定這些法例的前提是要先宣佈緊急狀態,才能有緊急狀態立法權,但香港郤例外無需如此。部份殖民地更規定,宣佈緊急狀態令前要取得立法局同意,或事後30日內取得到立法局的追認才有效。這年代殖民地已引入小部份民意代表,香港也是,所以各地總督要立此法也要做一番功夫。[4] 唯獨是港督可以為所欲為,制定緊急條例無需立法局同意,今天特首的行為更是任意妄為。

參看《中華民國憲法》有關這方面的條文,第四十三條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發放緊急命令。」該命令可於任何時間發於,但發放10日後要交立法院追認,如法院不同意,該命令立即失效。法例規定宣佈戒嚴要立法院通過和追認,戒嚴令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會。[5]

香港現行法例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其認為出現緊急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無需事先經過立法會審議。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港督又按《樞密院令》(Order in Council)擴大了不少非常權力。但在戰後,大部份這些緊急權力沒有隨戰爭結束而廢除。

中共威脅下修改《緊急條例》

1948年國共內戰明朗化,中共掌政指日可待,英其後雖是第一個承認中共政權的國家,但對中共一直防備其在港進行滲透,國民黨雖日落西山也是防滲透對象。國共兩黨一直都在香港建立公開和秘密組織,遍佈勞工、文娛、教育和商人等層面。1948年國共都成立了勞工界的聯合組織,左派的港九工會聯合會(以下簡稱工聯會),右派的港九工團聯合總會(以下簡稱工團),當時勢力以工團較大。雙方發生不少武鬥,互有傷亡,至七十年代武鬥大減,而工團日走下坡,工聯會日漸抬頭。

港英於1948年3月推出《1948年職工會及勞工糾紛條例》,所有勞工組織要重新註冊,釐清了工會與聯誼會及互助社的身份。這時工人生活困難,勞資糾紛頗多。

1948年港英取銷1927年的《反罷工法》,於1949年4月制定《防止除在各該行業內延續勞資糾紛外另有目的的對工作合同之條例》(簡稱《違法罷工與罷僱條例》),等於重新使用1927年的《反罷工法》,嚴格限制罷工;5月再制定《1949年社團條例》,8月制定《遞解不良分子出境條例》及《1949年修訂第二號緊急措施》等。

1949年2月電車工會要求加薪發動罷工,1950年1月港英派八百名警員到電車廠(今時代廣場)鎮壓罷工,打傷32名群眾,拘捕多人,驅逐電車工會副主席、理事及會員等7人出境,警察也有13人受傷。罷工44天得到資方答應部份條件。當時尚有其他工潮,港英又將工聯會正副理長及理事多人驅逐出境,其後不斷驅逐工聯會及其屬會和其他左派人士出境。1952年中國就此事向英提出嚴重照會,港英以繼續驅逐出境來回應。[6]

以上各人都是以《遞解不良分子出境條例》逐出境,不是用《緊急條例》。可見港英是為政治目的而立法的。中國不承認港英有權驅逐華人離港,故拒絶接收這些人。警察押他們出公海轉漁船自行前往中國,或押往澳門自行由拱北過關去中國。

在這政治局勢下,港英於1949年修訂和增補《緊急條例》第八號第二條及第四十號第二條,內容涉及:

入屋搜查;

賦權主管當局訂立命令、規則及施行該等規例而制備通知書、牌照、許可證、證明書或其他文件,就為施行該等規例而批給或發出任何牌照、許可證、證明書或其他文件;

收取該等規例訂明的費用;

取得任何財產或業務的管有或控制權;

指派某些人工作或提供服務;

向受影響的人支付補償及報酬;

對違法者拘捕、審訊及懲罰等。

以上條文又於1999年作出第七十一號第二條修定,立法局的權力局限於審視規例中可處死刑條文。

1950年港英以《緊急條例》制定的《緊急(主體)規例》(Emergency (Principal) Regulations),共有137條,以備不時之需。[7]

雙十暴動

五六十年代,港英為了應付走私和中國難民等問題,大量運用《緊急條例》制定規例,內容包括針對公共安全和黃金走私等預防性拘留和遣返的權力。這期間的港督葛量洪(Alexander William George Herder GRANTHAM,1899-1978),任期是1947至1957年,接任者是柏立基(Robert Brown BLACK,1906-1999),任期是1958至1964年。

1954年殖民地部要求港英廢除《緊急(主體)規例》中某些條文,認為這些條文賦予港督過大權力,港英以緊急規例有助減少罪案來拒絕。這事未有引起本港市民廣泛注意,最終港英於1955年決定廢止有關條文。

因港英亂立法,五十年代倫敦要求港英每半年呈交報告,解釋立了甚麼法,但港督上交的報告文獻不齊,倫敦因而有意收回港督的緊急立法權。[8]

1956年10月爆發雙十暴動,右派工會在荃灣攻擊左派工會,打死左派工會8 人,重傷62人。暴動中死去60餘人,警察開槍打死45人,留醫者233人,被拘捕有1,527人。前立法局勞工界議員彭震海(1921-2003)一度羈押在漆咸道集中營,內有工團和香港棉系產業職工總會的成員,其中119人被遞解出境到台灣,785人判監。有關詳情參閱本專欄的〈1956年暴動與右派工會〉,網址https://wknews.org/node/840

這些被扣押和遞解出境者,是根據《緊急條例》新頒佈的《緊急(拘留令)規例》(Emergency (Detention Orders) Regulations),以不良分子為名扣押或遞解出境。[9] 港英兩度以立法方式來驅逐影響統治的人,驅逐左派和左派運用不同的規例,龍少猜想這些規例或許是有特別政治含意的。

1961年壓力團體和正按察司批評港英,運用《緊急條例》以繞過審訊進行長期扣留,侵害人身自由。政務司和港督均認為有必要維持《緊急條例》,以避免類似雙十暴動事件再次發生。

反英抗暴

反英抗暴期間,港督戴麟趾(David Clive Crosbie TRENCH,1915-1988)和輔政司祁濟時(Michael David Irving Gass,1916-1983)根據《緊急條例》,共頒佈了9條緊急規例,將警權擴大至可以迅速進行逮捕、搜查、封閉場所、檢控及管制集會和遊行等。[10]

針對左派的文宣滋擾,港英新定的《緊急(防止煽動性言論)規例》(Emergency (Prevention of Inflammatory Speeches) Regulations),規定禁止進行煽動性廣播、發出煽動性文字或協助煽動者等,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10年。如業主、住客及管理員容許所屬樓宇散播煽動性言論亦會被控。

而《緊急(防止煽動性標語)規例》(Emergency (Prevention of Inflammatory Posters) Regulations)則禁止張貼煽動性標語,其內容可以激起暴亂或破壞法律、散播對政府的不忠及企圖損害警方或公務員的忠誠等,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提出了對港英忠誠的問題。

及《緊急(防止恐嚇)規例》(Emergency (Prevention of Intimidation) Regulations),規定一人以上的聚集,只要有人進行恐嚇,任何參與聚集的人都屬犯罪,最高可監禁5年。

港英又以《緊急條例》關押左派重要人物在摩星嶺集中營,這集中營原是關押政治犯和間諜的,被關押者有52人,當中工會領袖有10人。被押者本來只可關押7天,期滿可無限延期。暴動前港英修例,扣押的人每半年都要由委員會檢查案件一次,是否可以繼續扣留,但因被關押人多,故大多數案件只是依例簡單地做一次檢查而已,就繼續扣押下去。在拘押方面港英公佈了3條新緊急法令,容許警員無須拘捕令可拘捕任何可疑人物,督察可將市民拘留14天,輔政司可簽發拘捕令,拘留期可以長達1年而無需公開審訊。[11]

同時又以《緊急(主體)規例(施行)命令》(Emergency (Principal) Regulations (Commencement) Order),發佈9項緊急規例:內容包括:散播虛偽報告、檢查武器、進行內庭不公開審訊、啟封或封閉樓宇、驅散集會及阻礙、集會和破壞等。

稍後又修定一九六七年《緊急(主體)規例》第四十條條文,任何獲授權人員,不需持有搜查令,可進入樓宇,車輛或船舶等,搜查任何武器或軍火,同時可截查可疑人物,及任何人如獲悉別人藏有攻擊性武器,須向警方檢舉。

港英面對「通街」「土製菠蘿」(自製炸彈),制定《緊急(爆竹煙花)規例》(Emergency (Firework) Regulations),禁止市民擁有爆竹及煙花,以避免左派利用這些材料來製造炸彈。

暴動後1969年,港英政府宣佈停止執行《緊急(主體)規例》第二十七、四十一和一二九條等。

暴動後殖民地部撤銷,併入外交部。緊急法部份條文納入新制定的《公安條例》(Public Order Ordinance)內。1991年港英制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Hong Kong Bill of Rights Ordinance),凡《緊急條例》條文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有牴觸的予以廢除。

暴動中最有趣的是遞解電影明星傅奇(1929-?)和石慧(1934-?)出境事件,當港英押送傅奇、石慧到羅湖橋,要求二人自行進入中國,二人行到橋中停步不跨進華界,中方也不主動出來接收二人,二人就在橋上停留了31小時,最後可以返回英界,令遞解出境無效。[12]

反英抗暴期間,市民普遍接受港英新訂的緊急法例,今天我們卻直面這些規例抗爭。

《緊急條例》的非鎮壓用途

1973年石油危機期間,港英動用《緊急條例》下令所有戶外及商舖的電燈廣告、陳列及泛光照明等要在午夜後開閉,及禁止油站向駕車人士提供以容器盛載的燃油,又把原定於1974年4月才實施的夏令時間提早至1973年12月30日,冀能節省能源。

2018年超強颱風山竹襲港,翌日早上天文台改掛三號風球,但因多處有塌樹阻路,港鐵亦被樹枝壓毀電纜,導致多條路線服務受阻,全港交通癱瘓,市民外出危機重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1978-?)建議政府引用《緊急條例》,宣佈翌日為公眾假期,讓市民休息一天不用上班,以保障市民的出入安全,認為只是將一個工作日訂為假期,不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跳出香港來問題,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總統在國家遇有天災、瘟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需要緊急處理時,於立法院休會期間,經行政院開會決議,依緊急法令發佈為必要之處署。1894年將憲法第二條第四項修訂為:「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發放緊急命令。」近年台發生多宗嚴重天災,總統也没有行使這一權力。

台的緊急令可於任何時間發佈,發佈10日後要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該命令立即失效。宣佈戒嚴也要立法院通過和追認。1997年修訂憲法,戒嚴令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會。[13] 對比港台的緊急法內容,可見香港的三權分立是美麗的謊言。

港英曾因天災和經濟危機使用《緊急條例》,如1929年因旱災,下令全港制水;1932年因霍亂肆虐,下令禁止街邊賣雪糕和已切開的水果;1935年恐狂犬病(Rabies)影響馬匹,下令禁止新界馬匹進入市區;1950年因硬幣短缺,下令禁止市民囤積硬幣;1965年因銀行擠提,禁止存戶提款每天超過 100元;1967年因英鎊暴跌,導致香港金融系統不穩,下令全港放假一天。

港英於1995年將《緊急條例》最後3條廢除,回歸後特區政府也於1999年作出第七十一號第三條修訂,真令人莫名其妙。

結論

英佔據港島初期治安極壞,1844年香港發人口登記稅罷工,港督德庇時(戴維思,John Francis Davis,1795-1890)在定例局通過《戒嚴法》(Martial Law),授權港督會同議政局在緊急情況下可實施戒嚴(亦即軍法統治)。當殖民地部收到法案後,認為不應把一般法律程序任意擱置,而此法案賦予港督過大權力,亦違反憲法,於是拒絕戒嚴令的申請。[14]

到了1856年香港發生針對洋人的毒麵包案,但港英卻沒有頒發戒嚴令,而在定例局通過《維持治安條例》(Peace Preservation Ordinance),給予巡守人員(不一定是警員,也包括英士兵、海員及其伙伴等)可以擊殺可疑的華人。殖民地部雖然在事後同意事態緊急,不予追究,但卻要求以後要事先得到倫敦同意才可以繼續執行有關權力,並認為如果施行後仍未能恢復治安,則應宣佈戒嚴。這樣做是為免這條例成為恒常法律的一部份,破壞整體法治。可見宗主國對派駐殖民地的官員肆意濫權是有所警愓的。

及至1884年中法戰爭期間,香港工人罷工拒絶為法戰艦進行維修,中環一度發生騷動,港英制定新的《維持治安條例》,以便拘捕任何被懷疑帶有武器的華人,並禁止私自張貼中文標語等。在法例6個月屆滿期後,港督要求殖民地部同意把條例變成恒常法律。殖民地部沒有提出反對,並認為基於殖民地有需要,可以不同的原則來應付當地狀况。有關以上兩次罷工可參閱《汗血維城──香港早期工人與工運》。

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時,內閣要求國會於1914 年制定《國土保衛法》(Defense of the Realm Act),將全部立法權授予政府。同年港督以《樞密院令》授權自己擁有大量非常權力,包括充公財產、徵召人員和控制物價等,戰後並沒有放棄這些權力。1922年制定《緊急條例》,其實就是對上述緊急權力作一個集中的整理。[15]

事實上一戰之後,英回復法治秩序,仍於1920年制定《緊急權力法》,規定政府在緊急情况下,可以公佈規例的方式維持治安。不過《緊急權力法》亦同時規定,此等權力只能在政府宣佈為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緊急狀態下才能實施,而在緊急狀態宣佈後5日內必須召開國會審議,除非7日內兩院通過,否則法例無效。

而香港的《緊急條例》則無需事先宣佈進入急狀態,也沒有規定立法局要通過。雖然1937年規定在下一次立法局會議上審議,不過沒有限期。

我們常說香港有法治精神,從以上事例看來,本港法治精神常有例外並非常態。港英時期一切為了維持帝國利益,現又何會如此。港英和特區政府一胍相承,把社會不安定性為法律問題,迴避政治問題,問題因此無法解決。

《緊急條例》官方名稱是Ordinance條例不是法,其衍生的律例有:Regulations規例和Order令,中文傳媒所見一律稱為法,有點過於「求其」和詞不達意。

整理本文時參考了大量網上資料:如《維基》、《雅虎》、《百度》、《搜狐》、《立場新聞》和《Hong Kong e-Legislation》等,上百條資料,若未能在註解一一列出,請見諒。

 

參考資料:

[1]《華字日報》,1922年3月1、2日,第1張3頁。

[2] 姚穎嘉著:《群力勝天治》(香港:三聯,2015),第152頁。《華字日報》1922年3月1日,第1張3頁。

[3] 伍錫康著:〈省港大罷工對香港社會及勞工之影響〉,載:《粵港工人大融合──省港大罷工九十週年回顧論文集》,第65-66頁。

[4] 王慧麟著:〈緊急狀態法律與六七暴動〉,載沈旭暉著:《1967:國際視野的反思》(香港:天地圖書有限公司,2015),第79-80頁。

[5] 陳惠馨著:《法學概論》(台北:新文京,2003第八版),第153-154-143頁。

[6] 周奕著:《香港左派鬥爭史》(香港:利訊, 2009增訂版)。第115-128頁。

[7] 陳弘毅等:〈殖民地時代香港的法制與司法〉,載王賡武主編:《香港史新編》,上冊(香港:三聯, 2017增訂版),第435頁。

[8] 王慧麟著:〈緊急狀態法律與六七暴動〉,載沈旭暉著:《1967:國際視野的反思》(香港:天地圖書有限公司,2015),第80-81頁。

[9] 陳弘毅等:〈殖民地時代香港的法制與司法〉,載王賡武主編:《香港史新編》,上冊(香港:三聯, 2017增訂版),第456頁。

[10] 陳弘毅等:〈殖民地時代香港的法制與司法〉,載王賡武主編:《香港史新編》,上冊(香港:三聯, 2017增訂版),第456頁。

[11] 周奕:《香港工運史簡篇》(香港:利訊,2013),第205頁

[12] 周奕著:《香港左派鬥爭史》(香港:利訊,2009,增訂版)第298-299頁。

[13] 陳惠馨著:《法學概論》(台北:新文京,2003第八版),第153-154-143頁。

[14] 安徒行傳:〈緊急法的要害是殖民統治〉,載https://bit.ly/34NJ3yF

[15] 安徒行傳:〈緊急法的要害是殖民統治〉,載https://bit.ly/34NJ3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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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作家報導反送中遭打壓 無辜被拘留一個月 將遭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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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工新聞】沒被定罪,卻要待在一個比監獄還差的地方,寒冷天氣下只有冷水洗澡,病到長期嘔吐,只獲提供每天一顆不知名藥丸。這些,就是印尼移民工作家Yuli Riswati這個月來遭遇的厄運。由Yuli在港朋友組成的支援小組今發表新聞稿,指出近月來發生在她身上的荒謬打壓。

撰文發聲屢獲獎 報導反送中向同鄉闢謠

Yuli在港工作十年,她是一名移民家務工(俗稱外傭),同時也是一名多產的作家。多年來,她以文字及影像紀錄作為印尼人、女人、移工面對的處境,為自己及弱勢的同伴發聲,其作品常見於社交平台及網上媒體。上年,她一篇以〈那個傷口依然在我體內〉為題書寫女性受暴力的文章,獲得【2018移民工文學獎/優選】。

反送中運動開展以來,對社會不同群體都造成影響,惟不少非華語使用者都未能及時具體地掌握運動的情況,以至於在日常生活上會有不方便,亦因為某些媒體的偏頗消息而對運動有誤解,甚至被假消息假報導恐嚇及滋擾。Yuli一直熱切關注本地的社會運動,為了讓同鄉能夠掌握正確資訊不被誤導,她與香港人同行,走入群眾之中、搜集及閱讀中外報導,以了解事件,並撰寫文章向同鄉解釋香港在發生的事。

入境處上門拘捕  撤銷控罪後卻隨即拘留 

到了9月尾,入境處忽然上門拘捕Yuli,理由是她的工作簽證逾期未續。11月4日案件在沙田法院審理,法庭上,入境處以不提證供起訴撤銷對她的控罪,亦證明她並無違反逗留條件。

按常理,Yuli理應可以回復日常生活。然而,入境處即日將她拘留,理由是她在香港無親無故,亦沒有地方住。但是這並非事實,據支援小組指出,僱主在Yuli被捕後,曾多次書面向入境處表明會繼續聘請她,亦要求入境處為其簽證續期,承諾在她獲批簽證前會為她提供住宿。

Yuli跟現時的僱主簽訂了今年年初開始的兩年合約,由於她的護照在八月到期,原本的工作簽證只到七月尾。她續了護照,卻忘了做簽證續期。支援小組指出,入境處對外傭忘記簽證續期的一般做法,是由僱主及外傭解釋忘記續期原因,一般情況都會即時給予續期。在Yuli的個案中,她忘記續約而遭到上門拘捕是十分罕見的。

2018年,Yuli的作品〈那個傷口依然在我體內〉獲得【2018移民工文學獎/優選】(圖片取自台灣移工文學獎)

小題大造實屬政治打壓 無罪之身承受牢獄之苦

入境處的不尋常舉動,無疑是政治打壓。支援小組表示,過往他們曾處理多宗類似Yuli那樣忘了續工作簽證的個案,在他們接觸的移工之中,從未有人因此被捕。

由11月4日開始被扣押至今,Yuli的僱主、律師、支援小組都想盡辦法讓她離開扣留地點。僱主以書面要求續期簽證及聘用她,律師多次要求入境處給Yuli發放行街紙,在此情況下,入境處一意孤行,多次刻意不回覆律師要求及提問並繼續拘留Yuli ,更於11月11日向Yuli發出遞解令,Yuli隨即提出反對,但處方最終不接受其反對,堅持要實施遞解令。

在拘留地點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Yuli與被拘留人士一樣受到極不人道的對待。不管氣溫如何,他們只能用冷水洗澡。冷到病是很合理的事,但即使病了,處方只向她提供一天一顆藥丸,她亦不知那藥丸是什麼藥。監獄裡尚有收音機可以聽新聞,但Yuli在青山灣只能看無聲電視。支援小組轉述,Yuli向他們指出,一起被拘留的人裡面,有的已經變得精神失常。

遭入境處職員威脅   Yuli終被逼「選擇」離港

11月29日,入境處人員SK Cheng 更強迫Yuli 簽署撤銷她的簽証續期申請,Yuli最初拒簽,可是入境處人員要威脅她說,如果不想再被拘留,就要取消簽証申請,Yuli無耐接受並寫上理由說取消簽証是因為被拘留很久兼無了期,入境處人員亦拒絕,說明她這樣寫,律師會告他們,麻煩他們。

Yuli 在與入境處人員對峙了足足一個早上,直至她身體不適,無奈下只能按入境處人員指令,取消簽証申請。Yuli 希望入境處能以公平公正的制度盡快批出她的簽證續期,以完成在香港未完成的合約期,並停止對她的政治打壓及無理拘留。

不論是整件事件中Yuli受到的針對,還是Yuli自己在青山灣中心經歷與觀察到的不人道對待,都顯現了入境處的權力之大與規管之缺乏。支援組指出,希望公眾關注入境處對待被扣押者極不人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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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Yuli小組到入境處抗議 Yuli隨即被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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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工新聞】今早,約五十人到灣仔入境處抗議,要求處方停止打壓一名支持反送中運動的印尼移民家務工Yuli Riswati。入境處派員接信,然而,行動途中,Yuli律師收到消息指,入境處將會於本日下午將Yuli遞解出境。

行動提出四大訴求 網民自發到場參與

今早的行動由一班Yuli的朋友發起,示威者在行動中提出四大訴求,包括:

  1. 入境處立即釋放Yuli,讓她可以留港工作
  2. 在Yuli被釋放前,入境處必須停止酷刑般的對待,包括不讓生病的Yuli看醫生、不為她提供藥物等。長遠來說,入境處對待被關押者的待遇也必須檢討,因為根據Yuli的描述,青山灣裡的待遇比真正的囚犯還差。
  3. 政府必須停止所有對抗爭者的打壓,在此尤其想提出,入境處絕對不能再像針對Yuli那樣針對其他移工行動者。
  4. 政府必須尊重移工的言論自由及參與政治活動的自由,我們希望強調,移工和香港人享有同樣的人權,不是二等公民,他們都是我們的手足。

有多名示威者在網上看到行動消息後,自發到場參與。一位戴黑色口罩的示威者發言表示,他本身並不認識Yuli,但他認為Yuli也屬於自己人,因此今日前來支持。其中一位full gear(全副裝備)的示威者發言指,星期日示威者參加完反送中行動,拖著一身疲累與催淚彈回家,全賴家中的移工照顧,他們才能有精神繼續走下去,因此移工也是運動非常重要的一部份。

一位探望Yuli的印尼同鄉Tere透過電話錄音在行動中發言,Tere指出,她現在發言也很害怕,擔心會像Yuli般受到政府打壓,作為移民工,他們的權利本來就經常受到剝削。自從Yuli被扣押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後,每個星期日她都會去探望Yuli,Yuli告訴她,自己在羈留所中每天都受到侮辱性的對待。Tere含蓄地指出,當中包括針對女性的侮辱。

入境處謊稱有誠意處理 隨即將Yuli遞解出境

到場接信的入境處職員表示處方有誠意處理問題,然而,行動途中,律師收到入境處消息指,將會於本日下午2時左右將Yuli遞解出境。

律師與Yuli通電話時,她表示,自己是在無奈之下同意離開香港。Yuli指她並不滿意入境處這樣的安排。她感謝每一位支持她的朋友。入境處安排極為倉促,支持者表示,連在機場與Yuli道別的機會也沒有。

Yuli背景:熱衷社會運動的移工遭政治打壓

在行動中,Yuli的朋友解釋打壓事件的來龍去脈。以下為其發言全文:

Yuli在港工作十年,是一名熱衷寫作、攝影的印尼移工,她用文字和圖片為公義發聲,在不同的社會運動都經常見到她的身影。

反送中運動以來,印尼移工社群的生活受到影響,而且媒體和領事館經常發放偏頗以至錯誤訊息,令印尼移工對運動有誤解,深受恐嚇。因此,Yuli寫了不少文章向同鄉講解運動,希望讓她們掌握正確而全面的資訊。但是,連這樣平常的行為也遭到政府打壓。

當本地媒體開始報導這位熱心的外傭,政府的獠牙也向她張開。9月23日,入境處以Yuli未續工作簽證為由將其拘捕,其後批准她保釋。11月4日在沙田法院審理案件,庭上,控方以不提證供起於撤銷其控罪,意即Yuli並沒犯罪。但是,同日,Yuli被扣押到位於屯門青山灣的入境事務中心,以無罪之身被關押在牢獄裡,受到極不人道的對待。入境處後來更向Yuli發出遞解令,要求她離境,Yuli作出反對。至上星期,入境處回覆指不接受Yuli之反對,這意味著,Yuli即將很快被遞解出境。

我們認為,入境處此舉是政治打壓。原因有三:

  1. 移工忘記續工作證是經常會有的,工會處理過不少類似案件,從未有人像Yuli般被扣捕、關押。
  2. 青山灣扣留Yuli接近一個月,是毫無理由的。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扣押Yuli所用的說法是,由於Yuli在港無親無故亦無住處,因此不會發放行街紙讓她出外。但事實上,僱主已多次書面向入境處表明,她會繼續聘講Yuli,在Yuli未辦好簽證的留港期間,僱主會向其提供食宿。入境處扣押理由完全不成立,但不管僱主和律師如何爭取,入境處始終沒有合理答覆,無了期扣押Yuli。
  3. 入境處有明顯意圖要逼走Yuli。在環境惡劣的青山灣中心裡,Yuli仍堅持留港,因為她認為自己沒有錯,但入境處職員SK Cheng 強迫Yuli 簽署撤銷她的簽証續期申請,Yuli最初拒簽,可是入境處人員要威脅她說,如果不想再被拘留,就要取消簽証申請,Yuli無耐接受並寫上理由說取消簽証是因為被拘留很久兼無了期,入境處人員亦拒絕,說明她這樣寫,律師會告他們,麻煩他們。

Yuli 在與入境處人員對峙了足足一個早上,直至她身體不適,無奈下只能按入境處人員指令,取消簽証申請。

最後,行動者表示,接下來他們會將續發起行動,期望為Yuli爭取公義,亦希望貫徹反送中運動的自發精神,呼籲其他手足自發為Yuli作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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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作家報導反送中遭打壓 無辜被拘留一個月 將遭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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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血肉之軀硬撼石牆,我們如何才不辜負她?—— 聲援被逐印傭作家Yuli集會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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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入境處被爆出無理拘禁印尼移民工作家Yuli Riswati近一個月。Yuli在港工作十年,是一名熱衷寫作及攝影的移工。在反送中運動中,她寫文章向同鄉講解運動,對抗媒體和領事館發放的偏頗和錯誤訊息。9月底,Yuli因未續工作簽證被捕,及後雖然被撤銷控罪,卻仍被拘留,期間更被虐待。事件曝光後,入境處於本周一將她遣返回國,無視其僱主仍願意為其提供居所,以及聲援人士的要求。然而,Yuli並未因此氣餒,她希望尋回公義,與及為其他同在青山灣羈留中心受虐的朋友發聲。Yuli的支援組發表聲明,呼籲各界人士參與星期六15:00在愛丁堡廣場的集會。惟工新聞轉載該聲明。


她以血肉之軀硬撼石牆,我們如何才不辜負她?

聲援被逐印傭作家Yuli集會之聲明

一個沒有犯罪的人,被無了期扣留兼受虐待,最終「被自願」遞解出境,這就是我們的朋友Yuli的遭遇。在香港,百萬人參與反送中運動,比Yuli投入更多的人比比皆是,為什麼,Yuli僅是書寫反送中,為同鄉傳達正確資訊,卻要遭受如此厄運?

明知道反送中運動是敏感事件,連印尼領事館也多番警告在港印傭不要多事,但Yuli仍然以身犯險。在這個時候,我們香港人除了看到反送中運動這一環,是不是也應該了解Yuli受害的根本原因,認真去思考「我們」和「他們」的關係,才算是沒有辜負她?

Yuli的故事曝光後,人們普遍都由反送中運動受害者的角度去理解她的故事,為之悲憤。作為Yuli的朋友,我們很感激大家的支持,可是,Yuli以血肉之軀硬撼石牆,濺出血花所揭露的問題,顯示了反送中運動只不過是導火線。

在Yuli被拘捕後,她的同鄉友人S說了一句令人心酸的話:「我們在香港做工人,是不是不能支持民主?」S並非在說晦氣話,她臉上是真誠的恐懼與掙扎。真正令Yuli陷於劣境的,是兩大原因:入境處無限大的權力、外傭在制度上的弱勢。如果是關心Yuli這位手足的,我們就不能繞過這兩大問題。

入境處:無上限的權力、如同新屋嶺般惡劣的CIC羈留中心

無上限的權力-司法覆核也挑戰不了

在11月尾,最終令Yuli放棄抗爭的,是入境處堅持向她發出遞解出境令。據律師指,即使採取法律行動司法覆核遞解出境令,成數也非常低,入境處的權力幾乎是不容挑戰的。

入境處所作的決定,即使不合理也仍然能繼續執行。被拘留在青山灣CIC羈留中心的29天裡,Yuli的律師和僱主都想盡辦法為Yuli申請行街紙,讓她離開CIC。入境處扣押Yuli的理由是,她在港無親無故亦無住處。然而事實上,僱主已多次書面向入境處表明,她會繼續聘用Yuli,在Yuli未辦好簽證的留港期間,僱主會向其提供食宿。入境處扣押理由完全不成立,但不管僱主和律師如何爭取,入境處始終沒有合理答覆,無了期扣押Yuli。

CIC羈留中心-如同新屋嶺一般的惡劣

當我們探望Yuli時,她的神情非常憔悴,眼袋比她的眼還大,她強忍著淚水隔著玻璃跟我們對話。CIC羈留中心用以羈留違反了《入境條例》、等候被遣返的成年人士,但是,在11月4日的法庭上,Yuli已被證實無罪。

Yuli向我們指出,她每天都受到侮辱性的對待,當中包括針對女性的侮辱。而不管氣溫如何,被羈留人士只能用冷水洗澡。即使冷到病了、長期嘔吐,入境處只向她提供一天一顆藥丸,她亦不知那藥丸是什麼藥。CIC被羈留人士的自由亦非常受限,在香港懲教署的正式監獄裡面,囚犯尚有收音機可以聽新聞,但Yuli在青山灣的入境處拘留中心只能看刪掉新聞報導的無聲電視,不能外出放風透氣,連玩玩紙巾、提出意見也會受懲罰。Yuli指,她見到裡面有人已經變得精神失常。

不得不一再提出的重點是,Yuli已經被法庭證實無罪,到底,一個無罪之人為什麼要遭受如此虐待?

外傭的弱勢:三大關鍵字令他們沒法享有政治自由

2014年Erwiana受虐事件被揭露,時任勞福局局長張建宗信誓旦旦說,外傭在香港享有與一般人同等的權利,他們也受僱傭條例保障。然而,外傭在香港受到的種種限制,根本就令他們成為了二等公民,我們所珍重的言論自由、政治參與自由,對他們而言卻是奢侈品。

在這裡,想大家認識幾個關鍵字:「違反逗留條件」、「兩星期條例」、「申請居留權的權利」。

「違反逗留條件」

有人會責怪外傭,來香港只打算打工賺錢,沒有關心香港的社會。事實上,關心、參與香港社會很可能會成為他們被控告的理由。外傭被禁止從事合約以外的任何有償或無償的工作,只要入境處想對付你,即使你不收錢做義工,也可以被告違反逗留條件,後果是罰錢、坐牢或者永遠失去在香港工作的機會。你如何跟那些遠在印尼、等你匯錢回去開飯的家人交待?

「兩星期條例」

在合約終止後,如果找不到新僱主,外傭就必須在兩個星期內離開香港。其他外國來的工作者,例如是教授、專業人員卻不必受這種限制。這限制令外傭不敢輕易違背僱主,即使受虐也不敢離職,更遑論大膽講自己對社會、政治的看法。

「申請居留權的權利」

外傭沒有申請居留權的權利,哪怕他在香港工作十年二十年也沒有。留意了,他們不止是沒有居留權,是連申請的權利也沒有。即是說,上面那些令他們淪為二等公民的限制,是一輩子也不可能擺脫的。

當我們怪責外傭不參與香港社會的時候,有沒有曾經想過他們面對的限制?又有沒有想過,即使他們沒直接參與政治,事實上卻已經在為我們的社會付出?星期一在入境處門口的抗議行動上,一位blackbloc full gear的手足發言指出,每個星期日他們參加完反送中行動,拖著一身疲累與催淚彈回家,全賴家中的外傭照顧,他們才能有精神繼續走下去。

遭受打壓後,Yuli即使身心受創仍然堅持在羈留所捱了29天,以堅毅的意志爭取屬於自己、屬於所有外傭的公義,她的經歷揭露了巨大而複雜的問題。就如同這次反送中運動,香港人不認命不妥協的抗爭,揭露了政府各個部門的藏污納垢,我們希望,這次Yuli的捨身可以喚起抗爭者們擴闊對「共同體」的想像:到底誰才算是我們的手足?我們要解決的是什麼問題?

最後,以下是我們對政府提出的訴求

  1. 入境處必須立即交待:為何Yuli是無罪之身卻需承受羈留之苦及被遞解?
  2. 入境處必須改善羈留中心的惡劣待遇問題
  3. 政府必須停止所有對抗爭者的打壓
  4. 政府必須尊重外傭的政治自由,包括言論自由、政治參與自由
     

聲明發起者: yuli支援組-由yuli在港朋友組成,包括團體及個人

 

聯署:聲援被逐印傭作家Yuli!對抗入境處黑獄!
https://forms.gle/7b2tZ5Eeq7VrzUCLA

Petition: Stand with Yuli!Fight against abusive detainment!
https://forms.gle/Aqztm8CsXyqJMAG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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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i:「請支援我所有朋友!」被逐印傭作家惦掛香港及羈留所被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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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工新聞】上周六(12月7日),協助被逐印傭作家Yuli Riswati的支援組在愛丁堡廣場舉辦了一場集會,要求入境處交待為何將無罪之身的Yuli驅逐出境、改善羈留中心惡劣的待遇、停止對所有抗爭者的打壓,以及尊重外傭的一切政治自由。主辦方點算出席人數後,加上進進出出的參與者,指約有700人出席。

Yuli感謝支持 望關注遍及羈留所受苦人士

Yuli在港工作十年,是一名熱衷寫作及攝影的移民工。在反送中運動中,她寫文章向同鄉講解運動,對抗媒體和領事館發放偏頗和錯誤的訊息。9月底,入境處以未續工作簽證為由拘捕她,後來雖然撤銷控罪,卻無視其僱主願意提供居所的要求將她拘留28日。Yuli在青山灣羈留所(Castle Peak Bay Immigration Center,CIC)飽受虐待,被迫簽紙離開香港,於12月2日被逐出境。

入境處的暴行曝光後,引起一陣短暫的廣傳,亦有主流媒體報道。當天,不少本來不認識香港移民家務工情況的人也來了解,一些人更帶來了支持標語。

雖然Yuli未能參與集會,但支援組以電話聯絡上她。Yuli對支持致謝,也呼籲各人將關注擴大至整個入境處的問題上。以下是Yuli發言全文,因部分文句不清,內容經整理和修改:

大家好,我而家睇緊醫生,食緊藥,但我好好多啊,因為好多人支持我,真係好多謝呀香港人。多謝朋友,多謝咁多位。

我真係好多謝大家支持我,但係我希望唔係剩係得支持我,而係支持我所有朋友。因為我想講,唔係為我自己呀,喺香港好多我朋友呢,唔係得我一個有問題呀。好似我喺CIC嗰時,我見到都有好多個Filipino(菲律賓)朋友、巴基斯坦朋友、有個印尼朋友,佢地都好辛苦呀,所以我希望,如果真係要幫,唔係淨係幫我一個,係幫大家喺嗰到……

同埋,而家可能我好好彩啦,我有好朋友,有好多人支持我,但未必有第二個人好似我咁好彩。因為我睇呢,喺CIC都有好多人都無人探佢地……我無坐過監,無去過羅湖、無去過大欖,但我覺得喺CIC都好辛苦。所以我問佢地呢︰「你哋點呀,喺大欖同埋羅湖係咪好辛苦呀?」佢哋話︰「唔係喎,我哋係到先好辛苦呀。喺嗰到我坐十年呢,喺呢到我一個月都辛苦過十年。」

佢哋話係大欖同羅湖……佢哋有希望,入左監幾多日,佢地會計數幾多日後會出黎。但係喺CIC唔知幾時會出黎,幾時會走。喺大欖同羅湖佢哋可以瞓好啲,食好啲,個個人對佢地都好好,可以沖涼用暖水,有人幫佢地洗衫,起碼有野做,可以買野食。但係喺CIC真係唔同左,佢哋仲慘過喺監獄,一日俾人鬧,好似入監獄咁,我哋好似真係罪犯,真係殺死人或者點。其實好多人喺嗰到如果真係有罪呢,走左好耐啦,佢地都係等嗰個visa(護照),等返自己國家,等行街紙。點解要喺嗰到好辛苦,唔係人咁呢。

我第一日入嗰到都嚇死我呀,佢地搜身,搜身唔使除衫,但返到入面都要除哂,唔使著衫咁。下,點解我係咁呢?我都無做錯嘢咯,我都無做壞嘢,點解我要咁嘅,咁樣嚇死我。第二日,又係再係咁,佢地叫我睇醫生,要測清楚個身有無tattoo(紋身),佢地又叫我除衫,但係個醫生唔係女人,個醫生係男人。你知啦,我地係伊斯蘭呢,唔可以俾男人睇嘛。

我係嗰到兩個禮拜都好似depression(抑鬱)咁,唔知自己做緊乜……好似唔記得……嗰兩個禮拜……因為我好嬲……好似唔知咁樣呀,點樣做人。我瞓醒之後,有三個禮拜喺嗰到,我同其他人傾計,原來佢地覺得都係咁架。有好多人覺得︰點解喺呢到好辛苦咁樣,我自己無入過監獄,但係我真係今日都唔可以忘記好辛苦喺入面……

所以加油呀,香港人加油!多謝大家!

Yuli回憶被拘留的經歷時哽咽落淚,台下參與者均高聲鼓勵她加油。


不少參與者均對外傭議題不熟悉,但希望聲援Yuli

Erwiana案曝光至今 對移民家務工的暴力層出不窮

這次Yuli被入境處暴力打壓及無理拘留28天,揭示了香港這個表面風光和文明的城市,掩藏著對移民家務工的各種暴力。

2014年,印傭Erwiana被僱主及兩名女少主長期虐打,以疲勞轟炸、剝奪睡眠飲食使她喪失工作能力,最後被遣返印尼。此事激起5000人參與集會聲援,Erwiana僱主被判監6年,惟2018年假釋提早出獄。同年,另一名印傭Kartika亦被僱主以鞋、鐵衣架和單車鏈虐打,傷痕多達45處。

2015年,印傭Elis則在轉約期間,被中介公司強制居於僅以帆布遮頂的露天平台,防止她轉公司。結果逾二百磅重的簷篷跌下時,Elis得不到適當保護不幸身亡。

這次則輪到入境處虐待外傭。Yuli在拘留時被侮辱,羈留所環境惡劣,使人身體衰弱、精神萎靡不振。職工盟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組織幹事Nicole在台上表示,入境處手法一反常態,是針對她參與反送中運動相關的抗議:「工會處理過不少外傭簽證案件,今次的處理手法很不尋常。因為Yuli的僱主已表示願意續聘她,但入境處卻遲遲不審批她的續期申請,亦在沒有合理原因下將她拘留在CIC羈留中心。」

Yuli的朋友Mary則以印尼語說,她接觸過很多移工逾期居留的個案,甚至有朋友忘記續期一年,但只要僱主續聘,並向入境處書面解釋即可。香港政府和入境處都必須對Yuli這次事件解畫。


2019年五一勞動節遊行(Yuli Riswati攝)

移民工的政經背景簡述:反抗何以艱難?

上世紀70年代,港英政府已開始引入菲律賓移民工,起初到港工作的工人數量不多,主要受聘於中上層家庭,從事打理家居、照顧小孩等家務勞動。到了80年代,香港經濟急劇轉型,紡織、製衣和電子業等輕工業北移,轉口貿易、金融等行業則迅速發展起來。為了給這些新興資本提供勞動力,政府必須解決本地婦女長期受僱所產生的家務勞動問題。於是,政府在90年代決定再從第三世界國家找尋勞動力,輸入印尼移工,人數由1993年輸入6000人,增至2006年10萬人。到了2019年3月底,本港外傭人數約39萬人,佔勞動人口約10%。

由於政府利用了地區之間發展水平的差異來合理化外傭的低薪工作,移民家務工在香港並不享有法定最低工資(現時外傭工資為4,630元)。政府只視她們為單純的勞動力,以各種行政方式避免移民家務工參與及融入香港。Yuli支援組的聲明寫道:「外傭被禁止從事合約以外的任何有償和無償工作,只要入境處想對付工人,就算不收錢做義工,外傭也可以因為違反逗留條件被告。」另外,「在合約終止後,如果找不到新僱主,外傭必須在兩個星期內離開香港。其他外國來的工作者,例如是教授、專業人員卻不必受這種限制。」外傭亦沒有申請居留權的權利,哪怕在港工作十年二十年,連申請的權利都被剝奪。

移民家務工家鄉發展水平落後,急需外匯支持,加上她們到港普遍背負一筆沉重的中介費債務,往往要還清債務後才有餘錢寄回家,在港生活尤如強迫勞動。當政府再用以上法令威嚇遣返工人,一般外傭要參與香港社會運動的風險可想而知。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代表笑玉便在台上指︰「外傭現在怕的是入境處,反而不怕警察了。假如Yuli的個案這樣發生,那麼我們五一、七一出來遊行怎辦呢?我們是否每人也要蒙面遊行呢?」Yuli隻身面對這些限制,其勇氣實在令人敬佩。

不少參與集會的人原來都不太認識家務移工的情況。《惟工新聞》訪問的三位台下參與者均從香港人日程表知道此事,來到會場接過場刊始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他們都稱自己不熟悉外傭的情況,卻分享了各自的經驗。

在中環做髮型師的王小姐分享了自己父親的經歷:「我父親也在80年代時到英國的餐廳工作過,做了10年有多。他是因為認為當地較好賺錢而越洋找尋工作的。他在當地有交稅,因此現在回港後仍會收到一筆退休金。」王小姐想到自己父親當時的處境,也與今天要漂泊到港工作的Yuli相似。從父親的經驗看,她認為應改善移民工的福利,不過對於是否允許移民工有申請在港居住的權利,她覺得很難回答,認為完全的平等很難實行。

長年在多倫多生活的Pearl近日回港希望支持反送中運動,湊巧參與這次集會,了解到Yuli的情況後也想表示支持。她提及加拿大對外來人口同樣有所排斥:「多倫多華人圈子流傳一些說法,指一些公司只要在履歷看到你的姓氏是中文名已不會見你。不過,我覺得既然不能改變別人,只好在工作能力上表現自己了。」

從事機場地勤的霍先生則指移民工既要決定離鄉到異地生活,對當地經濟亦有貢獻,應給予其平等的權利:「至少來港後工作和住所的安排應該彈性處理,例如改善強制留宿的政策。」他也提到自己曾看過南亞裔人難以申請護照的報道《鏗鏘集–身份不明》,內容提到政府表面上提倡種族共融,卻用篩選來故意留難想申請護照的南亞裔人,審批過程極不透明。他懷疑入境處握有黑名單,認為Yuli是被盯上才會陷入困境。


警察用水炮車噴射清真寺後,有示威者留下字句,提到對少數族裔以往被歧視感到抱歉,又說自己因同性戀而感同身受。(Yuli Riswati攝)

入境處青山灣羈留中心 在難民群體中早已惡名昭彰

這次集會聲討的入境處,轄下青山灣羈留中心爆出黑幕已非首次。

2012年,入境處向傳媒表示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逾一百名制服人員均接受了防暴裝備等訓練。該中心備有四支胡椒球發射器,更可加入顯影劑。入境處2010年接管中心至今,發生六宗職員受襲個案,包括入境人員及外判醫護人員共八人受傷,主要是擦傷及撞傷等輕微傷勢。

2016年,逾50名羈押人士爆發騷動,要求入境處讓他們「放行街」,拒絕返回羈留室及拒絕進食,入境處人員出動胡椒噴霧制服滋事者並將休息室上鎖。主流媒體指此次騷亂是「假難民作反」。

2017年,一名難民向傳媒指自己遭受政治迫害,來港尋求庇護遭入境處拒絕。他因拒絕遣返被職員毒打,包括踢及踏其陰囊、灌水入鼻、掌摑及搣耳仔,再被非法羈留近5個月。

因認識在港難民家庭而接觸過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的Anna指:「它精神虐待和酷刑的地方是,你不知你為何進去、幾時能出來、你可否找律師、你可以找誰、可以如何投訴,甚麼也不知道。香港人可以48小時後出來,你知道甚麼原因被起訴,但他們全部不知道,所以進去一個禮拜也會精神緊張。而在內的刑期從幾日、幾星期、幾個月去到一年幾不等。」

「CIC是給懷疑違反入境條例、等待被遣返的成年人的羈留中心。該處2010年前由懲教處管理,後來轉交入境處。根據知情人士消息,入境處根本不懂得管理一個類似監倉的地方。」她續指。

Anna提到自己認識的一位埃及難民夫婦,兩人皆是聯合國承認的難民,但來到香港尋求庇護卻被羈留達10個月:「老公有一隻眼失明,老婆有腰傷及早前小產,有足夠理由以殘障和夫婦的名義而不用進入羈留所。但因為他們在不知情被迫簽下同意書,羈押期間前後絕食四次,老婆被女倉員性侵,老公則要用頭撼鐵欄,才叫到職員來查看妻子的情況。」

「根據一國兩制,中國受難民公約規管,但香港並不包括在內。香港以酷刑聲請來處理難民個案,成功率少於1%,反觀加拿大有近40%成功。」香港對待難民之嚴苛,加上移民家務工在社會受到的壓迫,使她對近來的「國際戰線」提出疑問:「這讓我思考我們的國際戰事是甚麼。我們說跟英美連結,其實是去連結他們的領導層:Trump、Boris Johnson,但我們跟印尼和菲律賓的人民,他們就住在我們家中,竟然沒有想過作出相應的連結。這樣想到的話,我覺得很誇張。我們在說的『國際』究竟是甚麼?」

「印尼及菲律賓兩國在80及90年代才脫離獨裁統治,到今日都不是完全民主的國家,但可以投票。我剛才提到,領事館會不斷打壓(外傭參與香港社會),最近9月印尼有一場反貪反政府的學生運動,它的口號『Reformasi』我曾在香港街頭見過。為何面對過獨裁極權的人民,我們又沒有好好珍惜及連結呢?」Anna向台下眾人提問。


彌敦道有示威者噴上印尼學生運動口號「reformasi dikorupsi」,意思是「改革貪腐問題」(Yuli Riswati攝)

國家邊界分化人民 重新認識香港與各地人民關係

國籍和國家之間的矛盾,常成為統治階級分化人民的手段。來自南韓濟州島江汀村的村民寄來了公開信,分享他們在反對美軍在當地興建海軍基地的經驗,提及南韓政府如何跟美國同聲同氣,驅逐前來抗議美軍基地的外國朋友。以下是信件的節錄:

在人民的強烈抵抗之下,國家把工程延遲的損失加諸於抵抗者身上,海軍曾對抵抗者提出34億5千萬韓元的求償權訴訟。此政治打壓不止於「國民」,更及於「國際人士」,被強制離境的共2人,遭到禁止入境者多於21人,禁止入境回數高達24回(試圖重新入境卻又遭拒絕),表態支持江汀村抗爭或參與抗爭的國際人士,包括神職人員,都遭到移民署約談以及威脅如再參與社會抗爭將不允許延簽。

在江汀村定居並參與抗爭的國際住民,曾經在簽證沒過期的狀況下,在一次海外旅行結束再次入境時,在機場被通知遭到拒絕入境,於機場逗留幾天後,被強行遣返回「國」。猜測是因為參與江汀村的抗爭而被禁止入境,但是儘管當事者多番詢問自己被拒絕入境的理由,仍未被告知確切理由。只被給予一張「入國不許通知書」,其上寫著,「根據出入國管理法第11、12節的規定,命令遣返」。

身處龐大的全球商品市場當中,發達國家的經濟成長建基於落後國家的勞工生產及商品交易上。不同國籍、語言和民族習慣的差異,使受剝削和壓迫的人民團結倍添困難。加上各國政府通行的打壓,Yuli這次小規模的連結,讓不同國家、地區的人民能站在同一陣線,實屬可貴。

香港這個大部分日常需要都倚賴與其他地方交換的城市,認清自身如何與其他國家的人民緊密相連尤其重要。願Yuli被打壓一事,除了能成為改變入境處各種非人制度的開端,也是香港勞動階級認清與其他地區,包括中國、亞洲以至世界各地人民的關係的開始。


埃及被宗教迫害難民夫婦贈送的珠鏈,與代表Yuli印尼外號「Ungu」的紫色手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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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埃及到香港的無盡苦路——基督徒難民夫婦S和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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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像外傭作家Yuli一樣被無理囚禁在入境處羈留中心的故事絕非孤例。《惟工新聞》收到一篇講述一對埃及夫婦因逃避宗教迫害來港,卻被關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CIC)的投稿。由穆斯林皈順基督教的S和H為了逃避來自家庭和族人的追殺,輾轉流落到香港。他們聽聞香港是國際大城市,以為這裡的難民入境政策會很開明,結果抵港後便被入境處人員制伏,再被誘騙進羈留中心囚禁了五個月。
離開羈留所後,兩人還馬上品嚐到香港資本主義社會的滋味:在這個城市裡,所有生活所需都要以金錢作為中介,而因難民身份被僱主排拒的他們,連最起碼的生存權利都被剝奪,只靠政府1500多元的補助勉強存活。為了省錢,兩人瑟縮在百多尺的小室,或只能在港島市區散心,連電車錢也要省下。這篇報道刊出之時,兩人已經獲得加拿大的庇護,可以離開香港這個煉獄了。然而,跟他們相同處境的人又能否如此幸運呢?


S與H是一對難民夫婦,由2016年起從埃及輾轉逃難到香港。今年一月,我在甘浩望神父主持的街頭黃傘基督徒彌撒遇上二人,因為幫他們翻譯而成為朋友,數次獲邀到他們家享用埃及晚餐。二人熱情滿滿,大方分享逃離宗教迫害之路,我漸漸從一次又一次的對話中,拼湊出他們的未完難民苦路。

埃及:因基督徒身份受迫害

身處相對世俗化的香港,我們大概難以明白宗教對中東人的重要性。按2015年美國中情局數據,埃及的遜尼派穆斯林(Sunni Muslims) 佔人口90%,少數派科普特基督徒(Coptic Christians)只佔人口約10%[1] 。每人一出生,身份證就必須刻上宗教,不同教派通婚被視作違悖倫理,由此形成一代代流傳下去的宗教區隔。科普特基督徒群體雖然得到主流容忍,但沒有代表能擠身政界;一旦他們有大型示威,軍方更會毫不手軟鎮壓。2011年發生推翻穆巴拉克(Mubarak)強人政權的「阿拉伯之春」後,有份要求平權的埃及基督徒便被打成代罪羔羊,來自民間與政府的打擊大增[2]。

名義上,所有人都有轉教自由;但事實上,由基督教皈順為穆斯林易被主流接納,但由穆斯林皈順基督的「異教徒」(apostate) 則犯了不可赦免的叛教大罪。如他們的身份曝光,除了干犯「褻潰罪」可入獄外,受人成羣威嚇或殺害示眾、家人感到奇恥大辱將之光榮殺害也絕不鮮見。

H一出世就是當地少數的基督教徒,大學畢業後成為記者,是科普特教會的年輕教牧,敢於批評教會高層的腐敗行徑。他於2002年在沙地阿拉伯工作期間,經相處下使當地一位公主轉信基督教。事情曝光後,公主被親弟「光榮殺死」,H則被當地政府判處死刑。當時美國政府介入,他被遣返埃及。H印象深刻的是,警方從他母親手上捉拿他時,竟一臉不經意地說:「你仲有第二個仔吖!」他被囚禁兩年期間身受酷刑,甚至完全失去左眼視力。

他出獄後投入產品營銷的工作。直至2011年,他參與了反對政府拆毀當地教堂的「馬伯樂示威」(Maspero Demonstrations) [3],事件中軍方開槍鎮壓,死傷過百,H左腳中彈受重傷,政府同時封殺他的業務。到了2014年,H外出購物時發現數人企圖持槍暗殺他,於是他不顧一切逃走到杜拜,再輾轉到達南韓蔚山(Ulsan),在當地教會照顧下逗留了兩年,直至遇上S。

七年前,S還是一個普通穆斯林家庭的主婦,與當時的丈夫育有三名女兒,習慣披頭巾示人。她大學畢業後一直在法文教學中心教書,同時是一個作家及地下女權主義者。她說,女兒的同學都很羨慕她們,有這樣既溫柔又開明的母親。在久經反思下,她在2012年轉成為無信仰者,再於2014年轉信基督教。當時她沒有受洗,以免家人發現,在2017年才正式受洗。

轉教一事在2015年初被家人發現後,她被送到精神病院及在家軟禁兩年,又被丈夫藉離婚威脅返教,直到女兒私下通告家人企圖殺人滅口,S才在她們協助下逃離埃及。

她於網上結識了H,二人積極參與阿拉伯穆斯林與異教徒間的論戰。2017年來到南韓時,二人墜入愛河,成功在當地教會註冊結婚。在南韓教會幫助下,他們一直等待移居加國,詎料有人把他們的地址流出,引來追殺他們的穆斯林,二人只好於2018年2月初走避多國,歷經各地不人道與腐敗的入境政策。

他們先是走到印度洋小島塞舌爾島(Seychelles Island),28日後就被驅逐;歷經肯尼亞和多個城市後,原本想轉機到歐洲,但二人指穆斯林入境處人員已買通所有關口,不容二人出境,他們只好由陸路坐車到坦桑尼亞。及後,他們到日本機場尋求庇護,誰知當地入境處職員竟想遞解他們回埃及,當時已說明自己有子宮外孕情況的S更被職員推撞昏倒,傷及早年出血舊患,需進行流產,至今婦科問題不斷。

他們威脅將事情告知美國的聯合國職員朋友後,日本才讓二人尋找第三國庇護。而那個地方,就是香港。

抵港:坐等半天,突遇暴力遣返

香港並不為難民提供庇護,只確保申請人在等待審核期間,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及經審核後,合符資格人士能「免受遣返」。就法律程序而言,酷刑聲請申請人(torture claimant)需先以書面聲請,聲稱在國家遭受政治迫害或酷刑,故來港尋求政治庇護。若經入境處審核後符合資格,申請人就不會被遣返回國,個案將被轉介至聯合國難民署,由該署確認難民身份及安排移居至第三國[4]。

可是,由2009年底至2019年3月,入境處完成審核的21,285宗聲請中,獲確立的聲請個案只有160宗,成功率只有0.75%[5],遠低於一般發達國家(如加拿大的40%)[6]。在S與H的經歷中,二人抵港後,即提出庇護申請。然而等待半天後,一個高層職員卻粗暴地知會他們即將被遣返出境。

S聞言感到受騙,走向入境處辦公室欲靜坐抗議。誰知一行近廿人的職員即時將二人按在地上,H更被人用腳踩後頸,緊按地上,呼救無果直至失去意識。入境處回應另一難民的類似指控時指,只有在當事人原本同意被遣返、後來被帶至閘口登機時反抗,職員才會用最低武力將之制伏[7]。可是,S二人根本連要走也不知道。

羈留︰被誤導簽紙,夫婦分離近半年

後來,二人被帶回辦公室,換了一批人改用懷柔政策安撫他們,又命令H買一張SIM卡,接聽一個不知名「代表律師」的電話。S表示:「在我們最絕望的時候,他們遞了一份文件著我們簽署。H很快簽了,我因為不知道文件寫的是甚麼,有點懷疑,H叫我簽,我看到旁邊有人打眼色叫我不要簽,但還是傻乎乎簽了。」

其實這份文件的內容是表示自己同意被羈留到「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Castle Peak Bay Immigration Center, CIC) 。按2008年立法會文件,入境處一般只有在合理懷疑該等人屬非法逗留,正在審核其居留資格、考慮或有待執行遣送或遞解離境令期間,該等人才會被羈留[8]。H引述第115章《入境條例》第37ZK條,列出了五大問題,包括1)他們當時剛剛到港,沒有任何犯事,2)其左眼全盲,應接受治療,3)其妻子S有腰傷,4)自己需要照顧妻子,5)S要照應她的女兒;這五項符合文件上寫的「不予羈留因素」。然而,正因為他們在被蒙騙的過程簽署了文件,翌日便被送往羈留所,按性別被分別羈留。

為了離開香港,H每日堅持寫投訴信,更無所不用其極地用頭撞鐵欄,甚至四度水也不喝地絕食抗議。職員們都怕了他,容許二人隔著破璃一周見一至兩次。有一次,H聽見S傳來求救聲,猛力用頭撞欄至頭破血流,職員趕至,才及時制止幾名女囚友向S性侵犯的企圖。日子一天天過去,每周前來的代表律師,被問及何時會獲釋時,總是啞口無言。

2018年10月18日,他們突然被告知「可以走了」。興奮都來不及下,他們被送上的士,就此結束五個月的羈留生涯。二人的難民身份證據確鑿(尤其曾受美國政府關注的H),官方審核一完,連律師都沒有通知一聲,就決定靜靜放人。H其後聯絡律師,希望取回部分文件,但只能接見其他職員,本來接頭的律師音訊全無。


S在CIC獄中的畫作。她用食物向倉員換木顏色筆,這些畫被用作說明她在囚中期間患上了創傷後遺症,至今未癒。

滯港:甚麼東西都要錢,消磨意志地待業

離開羈留所當日,政府向二人發放俗稱「行街紙」的入境處擔保書,持有行街紙人士不得在港工作,因此政府依靠國際社會服務社香港分部(International Social Service (ISS) Hong Kong Branch)向他們援助,當中包括每月固定的公用設施津貼、交通費津貼、百佳食物卡及住宿津貼。看似完足的福利,事實上只以維持最低限度生活為準:一人每月住宿費只有1,500元,在香港能住什麼呢?

S與H現時住在約150尺的劏房,每月單位租金需港幣8500元,經濟壓力巨大。不過,二人開銷最大的來源卻是各種移民外地的申請支出,包括翻譯、影印、列印、郵寄、照相、蓋印等。「在香港,所有東西都有價錢,都要錢!沒有東西是免費的。」H不滿。確實,當人陷入貧窮,才能深刻感受到現實社會中每一個環節都需要以金錢中介。二人驚訝香港物價之高。H說︰「在埃及,花埃及幣2元(約1元港幣) 已可飽吃一頓。每月200美元(約1600元港幣)收入勉強可生存。我的家人理解不了他們每月給我的100美元,為何甚麼都做不了。」

幸運的是,由於受迫害的證據充足,S與H得到免遣返確認。放眼全港逾99%得不到確認的申請者,他們因欠缺入境處眼中的「佐證」(入境處從未有透明的審批標準 [9]),多次申請都被拒絕。他們來自南亞、中東與非洲,各地政教分歧同樣造成嚴重的武裝衝突:有尋求庇護者聲稱,因改信宗教而被家人恐嚇殺害、或全家族因教派之別被追殺 [10]。廿名滯港逾十年者,眼見在港所生子女快將成人,因無國藉之故,連工作權也沒有,遂於去年六月聯署去信特首,爭取人道居港權 [11]。

S同H也在今年一月得到聯合國難民署的難民身份證明。此證全球通行,容許二人在避難地工作之餘,也保障二人得到免費公共醫療服務。身體不佳的S,就曾數次因為創傷後遺壓力在街上昏倒,入院後被診斷有適應障礙症。雖然排急症還是要排很久,但起碼不用繳付非香港市民(即一般拎「行街紙」者)要付的、等於叫窮人自生自滅的1,230元診費。不過,公院還是沒有為他們提供專科服務,S的子宮與膀胱問題一路未能照超聲波解決。

然而,即使有證件容許工作,二人在港找尋工作毫不順利。一般機構沒有為聘請難民申請批准的經驗(畢竟十年來只有160位!),而二人因宗教迫害原因,又不能完全融入以穆斯林為主的工作群體。兩夫婦在本地天主教堂聽英文彌撒的時候,身邊人盡是菲律賓移民家務工。「她們見我著得光鮮,尤其是戴一條早幾日在街邊買的金色十字架鏈時,就前來問我們請不請工人了。我跟她說,有份家務工倒不如給我去做!」

H 曾經到區內16家餐廳面試,全部無功而回。這16家餐廳全都聘請英語為主要語言的人士,但都因H的難民身份卻步。H認為入境處提供一紙證明,並沒有解決僱主的疑慮,對難民就業基本上全無幫助。他認為入境處應提供具體就業援助。


H和S簡單的一餐,右上是菜肉蛋餅Shakshuka。

再移民︰不想在香港失落無援

在家,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二人終於能一解在囚飲食單調乏味之苦。「如果你界我手臂一下,流出嚟嘅會係奶茶,唔係血!」H笑道,出CIC之後以後都不想喝奶茶了。S煮得一手拿手好菜,在百多呎的空間裡,在兩三個小時內就變出一桌炸魚、香草牛肉烤餅、海鮮湯等傳統中東及地中海菜,甚至用午餐肉入饌,煮成美味的菜肉蛋餅Shakshuka(希伯來文意為「混合」)。

可是,重獲自由的快樂,很快被現實的折磨打斷。一眾尋求庇護者及難民,因語言不通,一向極度依賴少數的難民支援機構,以跟官僚法律體系打交道。S和H找機構求助時,S曾被職員指自己看上去膚色「太白」,不像一個難民,說他們不是一分子。事件令二人感到受針對,日後與其他機構的接觸也有不少壓力與不快,加上不想遇上其他穆斯林難民的個人安全理由,令他們對於向機構求助生疑竇:「我們感到被傷害,我不會扮慘,我們也不相信這一伙的機構。」二人最後選擇只靠自己跟進移居及求職事宜,因前路茫茫,漸漸變得終日心緒不寧,陷入幽谷。

筆者幫助他們檢查要交給加國移民局的補充文件時,真的大吃一驚:交件期限尚有一星期,可是信件內容甚長,他們連移民局電郵附上的申請表連結,都不知道要打開;當然,他們連Abode PDF Reader都沒有下載,所以就算開到,也看不到。S英語能力再好,都只能寫出行文迂迴雜亂的陳情書,列舉所有記載他們事跡的網上報道,再用電郵寄給不同的機構與律師。而H更加只能每天背著一大袋文件、機票等證據,四出奔走,重覆影印、掃描檔案。面對官僚體系,二人根本無力理解,遑論與之溝通。如果沒有人幫忙整理,可能他們要繼續一次又一次錯過電郵、一周又一周等待官僚回覆中,輾轉難眠。

幸好,二人得到加拿大移民局的面試通知,數月後就能知道移居申請是否成功。興奮之餘,這是他們生活中唯一可盼望的事情了:S沒有想要什麼,她只想盡快離開令人失望無援的香港,與H安定下來後,就想辦法接埃及的家人前來團聚,過上新生活。

當他們感謝我幫忙時,我總是回答:你們是傳奇,故事夠寫一部史詩式電影了,這一切,都是你們應得的。筆者衷心希望二人的移民申請成功,早日重拾支撐他們穿越重圍的尊嚴。眼見本地網民留言總是一竹篙打一船人,對難民涼薄地未審先判,視我們的安穩為理所當然 — 與其站在當權者的一方,何不看清官僚式偏見與折磨,聆聽他人的經歷,讓受迫害者獲得應有的尊重?


S在CIC獄中的畫作,顯示兩隻野馬離開監倉。即使羈留所的處境多艱苦,她的心依然抱著掙脫枷鎖的意志。

後記

這篇文章寫在數月之前。經過重重波折後,S和H終於成功移居加拿大,成為當地的永久居民,也有了適宜的居所。H希望重拾以往在埃及的記者工作,S則在靜養,慢慢回到更健康的精神狀態。S和H的幸運實令人安慰,其他尚在香港掙扎求存的難民,則仍令人憂心忡忡。

參考資料:

[1]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2019. ‘The World Factbook: Egypt’: https://www.cia.gov/library/publications/the-world-factbook/geos/eg.html

[2] RT: ‘Religious Rage: Will Egypt's Muslims & Copts live in peace? (RT Documentary) (Pre-recorded)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lVlfj7rfsM

[3] CBS News. 2013. ‘Maspero: A massacre of Christians in Egypt’: https://www.cbsnews.com/news/maspero-a-massacre-of-christians-in-egypt/

[4]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2012. ‘立法會十七題:酷刑聲請’: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6/06/P201206060249.htm

[5]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 2019. ‘執法:免遣返聲請數據’: https://www.immd.gov.hk/hkt/facts/enforcement.html

[6]  大紀元時報,2018. ‘加拿大難民申請通過率下降至40%’: http://www.epochtimes.com/b5/18/5/23/n10421102.htm

[7]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 2017. ‘入境處回應一名人士在今午會見傳媒時作出的指控’, https://www.immd.gov.hk/hkt/press/press-releases/20170315.html;蘋果日報,2017. ‘難民報稱遭入境處職員毒打: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0316/19959461

[8]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2008.  CB(2)2267/07-08(01)號文件:'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部分羈留人士拒絕領取膳食': https://www.legco.gov.hk/yr07-08/chinese/panels/se/papers/secb2-2267-1-c...

[9] 惟工新聞,2016. ‘【假難民掃盲帖系列之一】 《禁止酷刑公約》保障港人人權 以難民話題轉移視線=助長警權’: https://wknews.org/node/1044

[10] 片中訪問一個來自斯里蘭卡的家庭,當地教派仇殺嚴重,妻子本是佛教徒,因不顧家人反對與穆斯林丈夫結婚,恐怕會被仇殺,滯港十八年三度申請為難民不果。香港電台, 2018. 《視點31:難民在香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mY2pOCQjNI

[11] 受訪者來自南亞回教國家,指自己被另一派別的極端穆斯林教派分支追殺,至今親人一一被殺死,現滯港已逾十年。香港01,2019. ‘蜉蝣十年2:父母因宗教逃離故鄉 港難民二代 - 為弟妹尋出路’:https://bit.ly/2PT5U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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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罷工全面啟動 員工感嘆:經歷沙士慘劇,我們本應站在巨人肩膊上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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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工新聞】蘊釀多時的醫務人員罷工踏入第三天。據醫管局員工陣線估計,這次醫護罷工昨天約有7000人參與,當中有4500名護士、360名醫生,以及2000多名專職醫療人員及行政人員。據仍然上班的醫生表示,一些病房昨天只剩下經理級護士應付前線工作,勉強維持運作,部分治療則要延期進行。

自武漢肺炎於2019年12月爆發後,中國確診人數已達24324人,死亡491人,香港至昨天則有17宗確診個案,錄得首宗死亡個案。工會要求政府禁止任何旅客經由中國入境、落實確切方案確保口罩供應充足,同時要求醫管局提供足夠隔離病房,暫停非緊急服務;提供足夠配套予照顧隔離病人的醫護;及絕不秋後算賬。《惟工新聞》走訪了醫護罷工現場,探討這些訴求背後的爭議及醫療系統當前的巨大危機。

醫管局的失職:防疫制度改善,人手資源卻跟不上

由工會號召罷工起,不少醫務人員冒著「逃兵」、「自私」、「激進」等罵名,仍然義無反顧罷工。受訪的醫務人員直指,公營醫療系統人手壓力龐大,醫院物資又嚴重短缺,擔心在武漢肺炎疫情下能否保障病人及自身的安全。

「平情而論,2003年沙士一疫後,公立醫院的防疫措施有所改善。當年N95口罩和保護衣會重用,懷疑個案亦會與一般病人置於同一個病房,現在已經不會這樣做,亦設立了隔離病房。Clean Team/Dirty Team制度及衛生防護中心亦是經沙士發展出來。」公立醫院的陳醫生表示。

「另一方面,相較沙士,這次在辨認病源體上已有極大進步。當年沙士出現時大家都難以理降,起初無人想過冠狀病毒,花了一段時間才辨認出來。這次有了沙士、中東呼吸綜合症的經驗,病原體相對容易辨認很多。沙士後又有不少文獻,研究傳播方式、致病機制、當時治療方式效果等。所以說,面對武漢肺炎,我們本來應該是站在巨人的肩膊上。」陳醫生感嘆。

然而,防疫措施和規章上的改進,卻反而暴露了資源和人手嚴重落後的情況。以隔離病房的問題為例,雖然當局表明將增加病房數目,卻迴避討論病房的分配方式。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工作的護士梁先生表示︰「不是所有隔離病房都會用來處理懷疑武漢肺炎的個案,有些會預留給其他疾病,例如肺癆、水痘,因此只說數字沒有意思。另外,由於處理懷疑個案會單獨隔離,變相令可用的病房減少,醫管局需要給予一個完整的計劃。」

另外,醫管局設立的Dirty Team制度亦使原本緊拙的人手問題更為緊張。「局方抽調部分人員做Dirty Team,變相使一些恆常工作空了出來。Dirty team的醫務人員每工作一個月要自我隔離兩星期,需要新人替換,屆時一般人員的工作量又會增加。因此應該暫停非緊急服務,使更多人能處理空出來的工作。」梁先生續說。


醫務人員在瑪麗醫院外呼籲更多人參與罷工

配套不足是置醫護人員於危險之中

資源嚴重不足的問題亦在一般醫護人員的裝備問題上表現出來。最多醫護人員談及的是N95口罩的問題。「醫院的N95口罩非常不足。N95有不同面型,醫護人員一般需要先做fit test再決定適合的口罩。不過,現在有一些面型的口罩缺貨,沒有適合面型口罩的醫護人員只能先以最接近面型的口罩替代。」梁先生對此表示擔憂。

另一名在伊莉沙伯醫院擔任物理治療師的受訪者則說道︰「物理治療的工作其實也有高風險的環節。例如幫患有肺炎的病人抽痰,插喉時會有霧化現象,治療師會受分泌物污染。正常情況下,每完成一個病人的工序應該換一次全身裝備,但現在只能將就著辦了。」

由於N95不足,一般醫護人員只配戴外科口罩,但這些口罩亦好不到哪裡去。一名葵涌醫院的醫生便表示,雖然張建宗聲稱已購置3200萬個口罩,但不知道口罩的類型和規格亦令他擔心。事實上,早前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已批評一般員工只獲配Level 1口罩,在血液穿透阻力、細菌及顆粒過濾效率上明顯低於Level 2口罩,不符合世衛標準。特別是現在懷疑開始有本地傳染,防不勝防,Level 1的口罩予人的保障和安全感便更為不足了。

提高現時急症室的保護衣規格(只能防水和寄生蟲)至level 2(防顆粒、病菌)、增加眼罩的供應等亦是受訪醫護人員一致的訴求。公立醫院的陳醫生提到︰「醫生、護士、物理治療師固然要全套裝備,但也不應忽略健康醫務助理(HCA)和病人服務助理(PCA)。他們與病人的接觸更加緊密,例如餵飯、換片,病人咳嗽的話他們都會中招。以我觀察,大部分HCA和PCA現在只是用普通口罩。雖然入隔離病房的都是全副裝備,但只要有漏網之魚,他們中招的風險非常大。」


醫管局文件對個人保護衣的規定 (圖片來源:眾新聞報道

何謂「封關」、怎樣「封關」? 工會與會員的理解

面對如此緊張的公立醫院環境,醫務人員無不大為緊張,使他們相當堅持所謂「堵截源頭」的訴求。一位瑪麗的外科護士指過去幾天親身接觸到一個個案,那位病人隱瞞了自己曾到訪湖北,而之前已有跟醫護和他接觸過,當時只戴一個口罩和手套。「最後甚至無法完全追蹤到哪些醫護接觸過那位病人,雖然林鄭說之後有系統可以追蹤到病人的旅遊記錄,但如果不全面封關,醫護的壓力會不堪負苛。」

不過,甚麼是全面封關則可說是眾說紛紜。根據工會的宣傳單張,封關的實際訴求是「禁止任何旅客經由中國入境」。而政府在星期一傍晚宣布關閉多個口岸後,工會的訴求依然是暫停所有非本地居民經由中國入境,並指香港居民經中國入境應予以隔離。

罷工現場的受訪醫務人員均一致認同工會對封關的理解方式,但對於如何處理經中國入境的香港居民便有一些分歧。醫管局員工陣線曾在一次記者會提出其初步標準︰發燒者轉介入院,到過高風險地方如内地醫院的人士則進入隔離營,其他自我隔離,每天到隔離站報到探熱。

有些醫護認為香港是有足夠資源為所有經由內地返港的香港人作14天的隔離,但問題是政府施政失當,加上近半年市民越加不信任政府,令隔離工作更困難。

一位在葵涌醫院的醫生則指,若所有經由內地入境的港人都要進入隔離營,短期實在不太可行。「你看現在只處理本地需隔離的人,連隔離營選址也不順利,除了有徵狀的港人,大部份都只能家居隔離14天,那成效當然有限。」

另一位瑪麗醫院的護士指,其實最好應停止所有人經由內地入境,但的確有些香港人有需要來往兩地,例如照顧長者或小孩等。「我覺得應在關口設立臨時的檢疫站,讓經由內地回港的港人確認沒有患病,才讓他們入境。」


醫務人員展示「全面封關」標語

罷工第二天後 一些懸而未決的問題

這次醫管局員工陣線發起的罷工行動,一方面承接了上年1月護協在政總前的「做爆、不如鬧爆」集會,另一方面狠批政府和醫管局在防疫上的種種亂象,展現了醫務人員解決公營醫療系統問題的決心。

然而,考察工會和會員對封關的具體想法時,卻可以察覺各人對日常需要往返中國內地的本地人口接近束手無策。事實上,根據2月3日入境處提供的出入境旅客人次,經深圳灣和港珠澳大橋入境等各個口岸進入香港的本地居民均大幅高於內地旅客。從帶病機率而言,兩者並無二致。工會要求人數較多的本地居民自我隔離,在防疫角度而言效用確實成疑。

在政府和醫管局連番出錯,展露其極度無能的一面時,指出以上問題並非意在指責工會。而是要提出︰當坊間高呼要保障「香港人」時,對因為家庭、物流和商務原因往來中國內地,而又為數不少的一部分香港人,社會大眾的認識可謂空白。當這些香港人口仍然需在武漢肺炎肆虐時出入口岸,他們的日常生活處境、需要頻繁往返中國背後的原因等,均極需了解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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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機制如何妨礙了疫苗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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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機制如何妨礙了疫苗開發?

編按:誰有潛在能力以最快速度研發出新型冠狀病毒的疫苗﹖是諸如輝瑞(Pfizer)、強生(Johnson & Johnson)等藥業巨頭,以及掌握大小科研機構及龐大資源的各國政府。然而在當下,這個潛力似乎並未被運用。為甚麼呢﹖疫苗由研究開發、到通過各種安全測試,以至能夠大量生產使用,通常都需時經年,且涉及龐大資金,而疫症則常是突然爆發、短時間內到達高峰,然後轉歸沉靜,甚至逾十年不再重現。當今的疫苗研發,是以私人機構、市場和利潤為主導,面對疫情比開發周期短、藥品不知何時方再有上場機會等因素,向疫症疫苗投資的意向自然較低。下文譯自布拉尼(Stephen Buranyi)刊在英國衛報(The Guardian)的文章,就是詳述了這個利潤機制如何妨礙了疫苗開發,但或許更重要的,是文章提及了一個由政府和基金合組的聯盟,它不以利潤為依歸,持續就各種可能爆發的疫症作研究,這種以預防疫症而不是以可見利潤為指導方針的研究模式,在當下以至將來或會成為人類保命的一件利器。原文刊於2020年3月4日。


利字不當頭,疫苗好難有?

現在看來,冠狀病毒還會留在我們身邊好一陣子。即使我們正以前所未見的手法去試圖圍堵這病毒,即使中國已將5000萬人鎖在城中、經濟活動幾近停頓,患者仍在近幾周暴升。現時在中國之外,已有逾8000名患者,分佈於67個國家。世衛一直不願使用「全球大流行」(pandemic)這個字眼,但在上周它還是建議各國為全球大流行的到來作準備。

在同一天,我們亦收到了一道罕見的好消息。美國國家過敏及傳染病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Allergy and Infectious Diseases)宣佈收到第一個對付新型冠狀病毒(現被稱為Sars-CoV-2)的準疫苗,它由一家名叫摩登那(Moderna)的公司研發,疫苗測試最快可在4月開始。研究所的總監福西(Anthony Fauci)指能在3個月之間,就由發現病毒進展至疫苗測試是前所未見的快。但他亦同時指出,疫苗要完成測試以至能大量生產,最快都要等到明年,而且沒有人能保證這疫苗能否最終進入生產階段。

近二十年多種國際病毒肆虐 僅伊波拉疫苗開發成功 

對付病毒,疫苗仍是我們最佳——並幾近惟一——的武器,然而開發疫苗需時經年,而一場大流行由出現、傳播、造成死亡直至消失無蹤,則可能只有數個月以至數星期的時間,兩者的時間線似乎毫無吻合之處。

看著當代疫症史,我們大概會感到悲觀:近20年間的多次國際病毒爆發,如沙士(Sars-CoV-1)、中東呼吸綜合症(Mers)、寨卡(Zika)、伊波拉 (Ebola)等,同樣帶出了疫苗研發速度賽,然而到了今天,只有伊波拉疫苗開發成功,在上一年被批准使用。

寡頭壟斷的市場:放長線、釣大魚

情況為何如此呢﹖為疫症而開發的疫苗和治療其他疾病的藥物一樣,都要面對同樣的科學難題、應對同樣的監管規條,但疫苗亦要同時面對一個對它們不感興趣的市場。在製藥界,只有寥寥可數的大公司有能力進行整個疫苗由開發到生產的過程,因為一方面整個過程需要大量資金和時間,另一方面這些公司亦鞏固了它們對生產技術的專利權——這情況令分析員公開聲稱這是一個寡頭壟斷的市場。

對這些公司而言,成功,就是開發出某種對付常見疾病、能夠年年都為公司帶來金錢的新療法的同義詞。藥業界上一個大製作是默克(Merck)的人類乳頭瘤病毒(HPV)疫苗加衛苗(Gardasil),它的研發過程接近20年,在2006年推出,至今仍每年帶來超過10億英鎊的收入。要將這種放長線、釣大魚的利潤模式應用在疫症上,不會是容易事。正如英國在2014年應對伊波拉爆發時的領導希爾(Adrian Hill)所言:「除非有一個龐大市場,否則那些巨型公司將不會感興趣……為最有需要的人製作伊波拉疫苗,並不切合商業考慮。」

研究中途放棄 難應付新型變種病毒

即使疫苗研發已於疫症途中開展,由於疫症爆發的不確定性,很多時當疫症消退時,相關的研發就會停止,直至另一場類似的感染出現。沙士和中東呼吸綜合症都是源自冠狀病毒,但當這兩次疫情消退時,相關的研發工作亦幾近停止。耶魯公共衛生學院(Yale School of Public Health)的教授舒華茲(Jason Schwartz)在本月初就
如此說:「如果當時我們沒有將沙士疫苗的研發工作放下,在今天我們就會有廣闊很多的基礎,去應付這新型、十分類近的病毒。」即使臨床測試需時起碼一年,但如果我們能夠持續研究那些有能力引發疫症的病毒,那當新型變種出現時,最少我們不會每次都要從零開始尋找對策。

當下的狀況,可謂萬事俱休:研發慢,因為利潤不在那;放棄快,因為不知道將來有沒有利潤。這是個高度依靠市場的系統,而市場通常都達不到我們的期望。倫敦衛生與熱帶醫學院(London School of Hygiene and Tropical Medicine)院長皮奧(Peter Piot)就曾宣稱整個研究及開發系統不適合用來對付疫症。

政府與基金合作 發展通用治療方案

問題是,這問題可如何解決﹖新型病毒的第一個準疫苗可以這麼快出現,似乎反映了近來的一些相關工作得到了成果。在有份對該疫苗作貢獻的機構中,包括了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oalition for Epidemic Preparedness Innovations, CEPI)。它總部在挪威,財政由各國政府和基金(如衛爾康基金會Wellcome Trust)支持。它的工作目的,是將研究焦點帶到那些可能帶來疫症的病毒之上,即使在當下並無任何爆發,以及研發一些它們稱為「平台」的通用治療方案,這些「平台」可以針對病毒的不同變種再作度身修改。

舉個例說,這個準疫苗就是基於核糖核酸(RNA)的,和傳統的蛋白疫苗相較,修改起來要容易很多,生產也較快。在同一時間,這聯盟亦正在資助兩項研究,分別為對付另一冠狀病毒的脱氧核醣核酸(DNA)疫苗研究,以及能夠阻止病毒進入細胞的「平台」研究,並期望能很快地將這兩項研究應用在這次疫情之上。

國際合作目光雖遠 但仍受現實限制

這類計劃能保持長遠計劃及目光,鼓勵國際合作,大大加快疫苗研究——但它們仍不能帶來足夠的疫苗劑量,去應付一場全球大流行,因為和它們合作的生物科技公司和大學太小型了,生產的疫苗只能以百萬計。與此相比,單是法國藥業巨頭賽諾菲(Sanofi)一年就已生產逾10億劑疫苗。甚至連美國軍隊在2017年開發出有潛質的寨卡疫苗之後,也得將相關權利交予賽諾菲,好讓疫苗得以生產。(這協議後來因監察機構和桑德斯議員(Bernie Sanders)的批評而沒有落實。)

一直以來,不時都有聲音(通常是在疫症爆發或恐襲之後)要求政府投入資源提高疫苗生產力,使之能和政府用在研究的資金相稱(在過去20年,美國政府投放在冠狀病毒研究的資金,就已逾5億鎊),以達自給自足。其實美國直到上世紀90年代都有個類似的機構,以極低價格為為軍隊提供疫苗。英國政府近期宣佈它會在牛頓建立一個最先進的疫苗生產所,好讓政府能自己生產疫苗。這是個極佳之舉,但它在2022年才能開始運作。

惶恐的世人,在接下來的一年,將會望著疫苗一步一步的闖過各個臨床測試——而市場也會同時望著。在福西指出沒有大藥廠願意出頭研發疫苗的情況「令人感到艱難和沮喪」之後,賽諾菲和強生均宣佈會有新計劃和政府合作開發疫苗。然而,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長阿扎爾(Alex Azar)拒絕保證這是一般人可負擔的疫苗。他說:「我們需要私人部門的投資。價格規管不會帶來它們的投資。」

文章來源:
How profit makes the fight for a coronavirus vaccine harder

標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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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不同酬、疫情下照返六日否則扣薪 學生聯署反對中大外判清潔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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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工新聞】中大基層關注組上周揭露校方外判清潔工服務,並發起公開聯署反對外判。聯署內容顯示,中文大學去年(2019年)繞過員生監察將校內廁所清潔外判,由明生專業清潔及管家服務有限公司聘請五名外判工人,其中一人為司機、四人為清潔工。清潔工自去年九月至今年六月間,負責校內六座大樓廁所及部分露天空間的清潔服務,當中二人為全職聘用,二人以炒散形式聘用,按日計薪。

雖然中文大學設有「外判事宜監察委員會」,讓員工、學生及工會審批及監察外判合約,但大學校方繞過委員會。據悉,校方以「外判合約期少於12個月,無須得到委員會事先通過」的豁免理由繞過委員會,無視外判方案準則上寫明清潔及保安服務是「應該集中監察的高風險外判項目」。中大校方曾在2003年時承諾「恆常物業管理服務永不外判」,但現時正考慮保留或擴大廁所清潔服務的外判規模,並將在4月27日與外判監察委員會開會商討。

外判清潔工時薪低於直聘員工 疫情其間維持六天工作否則扣錢

多年來,中文大學校園清潔服務均由校方直接管理,大學公共設施的清潔有物業管理處(EMO)直接聘請工人,而宿舍清潔服務則由書院處理。中大職工除了享有固定薪級表及加薪機制,亦可使用大學醫療福利和校園設施。其他大專院校則已悉數外判清潔服務(理大的「校園設施管理有限公司」雖由校方全權擁有,但近年已陸續將清潔服務外判),大部分院校清潔工友在2015年調查時月薪只有八、九千元。

據中大基層關注組成員調查所得,是次外判清潔服務商共僱用5人,其中1人是司機,4人是清潔工(兩人全職,兩人炒散)。兩名全職廁所清潔工須兼顧至少6個分散各座建築物的廁所,,兩名炒散工友的清潔地點為偏遠的醫學大樓和研究生宿舍。由於廁所清潔的牽涉範圍相當廣闊,工友需要乘車往返不同地點清潔。

外判全職工友的薪金約為$13,000,單以月薪比較,工資比EMO清潔工入職點更高。不過假如將此換算成時薪則發現並非如此。現時,中大直聘清潔工入職月薪是$11900,每週工作5天,總工時45小時。以每天工時9小時,一個月工作22日計,工友時薪約$60.1。有些EMO工友每週工作48小時,入職月薪為$12614,以每日工作9.6小時、一個月工作22日計,工友時薪約$59.7。 

全職外判工的月薪約為$13000,每天工作9.5小時、每月工作26日,時薪只得$52.6。即便假設全職外判工月薪是$14000,時薪也只得$56.7。炒散外判工友則是每日約500元,以9.5工時計算,時薪約$52.6。可見大學校方藉外判清潔服務,既削減工人工資,提高工時,亦在工人間造成同工不同酬的問題。

基層關注組同學亦從EMO得知,考慮到社交距離及避免員工聚集的因素,疫情其間直聘工友每星期只須工作2天,月薪不變。不過,外判工友則仍須工作六天,否則會被公司扣錢。同時,所有外判工友均不會享有中大的醫療福利,以及直聘工友每月2-4日病假的福利。外判清潔工友已成為疫情其間大學校園內最缺乏保護的一群。

校方指人手短缺 學生:應檢討短缺原因

中大基層關注組表示,去年要求校方交代外判廁所清潔服務原因時,對方表示是因為校園須清潔範圍日漸擴大,而部分職位出現人手短缺,「令其他同事分擔不少額外工作量」。校方並表示,外判是「萬不得已且暫時做法」,並會繼續招聘直聘員工,請到人便會減少外判。

中文大學官方數字顯示,保安員、清潔工人、辦公室助理等屬「職工」級別的員工比例由2013年開始逐年下跌,由1174人跌至2019年的1129人。在新學制學生人數增加,所須人手相應提升的情況下,職工數目佔整體員工比例有下跌跡象。這與校方所言人手不足的現象吻合,不過基層關注組認為校方須檢討有關職位人手不足的原因,而非靠外判解決問題。關注組日前公布調查結果,發現校內庶務組勞動待遇及管理方式有問題所致。

報告顯示,EMO部門聘請職工往往採用比同校其他部門更低的起薪點,每年加薪幅度亦較低,月薪介乎11900元及15575元之間,即使每週加班三小時工資仍比其他部門同一工種低。EMO部門清潔工更要輪班及於假期及颱風期間工作。基層關注組認為這是該部門長期難以聘請正式員工,以及員工流失到其他部門的原因之。

其次,招聘不足亦可能與招聘方式有關。現時中大招聘的重要途徑是人事處網站,但工友未必知道該網頁,也有工友反映不懂如何操作電腦。

另一方面,管理安排失當亦是使直聘部門的員工出現持續流失。上述報告顯示,雖然部門清潔工有輪替制度,但由於清潔廁所人手長期短缺,無法實行輪替,部分工友需要長期擔任清潔廁所的厭惡性工作。加上替更制度欠奉,員工請假就代表其他同事要透過增長工時完成工作。升遷制度中的績效評分制度標準亦模糊,員工要由合約轉長工有相當大困難,導致員工流失率高。

管理安排失當亦造成該部門的員工流失。上述報告顯示,雖然部門清潔工有輪替制度,但由於清潔廁所人手長期短缺,無法實行輪替,部分清潔工(尤其是新入職職工)需要長期擔任清潔廁所的厭惡性工作。此外,因替更制度欠奉,員工請假就代表其他同事要透過增長工時完成工作。加上升遷制度中的績效評分制度標準模糊,員工要由合約轉長工有相當大困難,導致員工流失率高。

基層關注組認為,待遇惡劣是校內職工連年流失,以及求職率低的原因。上述導致正式員工人手長期短缺的問題,本能夠透過調整招聘制度、改善整體薪酬架構及管理方式解決。批出外判合約並非「萬不得已」,只是在不改變固有問題的情況下的處理方法,而不改變上述制度問題,校方將會因此有條件將外判的「暫時做法」變為長期措施。

工會發起聯署呼籲 要求校方停止外判

目前,中文大學員工總會現正聯同中大基層關注組發起聯署行動,對校方提出六大訴求,包括停止清潔工外判並將現有外判工改為直聘、詳細解釋人手不足原因、檢討廁所清潔工待遇、提高外判招標透明度以及提高外判監察委員會權力等等。中大職員、學生及校友皆可參加聯署。

員工總會指出,自三三四學制改制後,中文大學校園便大幅擴張,宿舍及教學樓愈來愈多,而且地點偏遠。同時,工會認為校方對EMO提供的管理開支並未有相應提升,管理部門因此沒有與時並進,調整清潔的人手安排,令一些新建的教學樓清潔人手長期不足。在問題長期沒有解決的情況下,校方於是決定外判清潔服務,將問題丟給外判商處理。

員工總會主席Ann表示,工友不選擇來中大工作除了因為工資問題,亦可能跟EMO招聘的方式,以及工友希望有更多工作時間的彈性安排有關。現階段,校方起碼應該停止以月薪較差的二級校役職位來聘請清潔工,而是劃一以薪級較高的二級工人職級來聘請,讓整體員工均一同受惠。

 

聯署網址:https://forms.gle/JGnzYq3Ed3AunYuw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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