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新聞】跑馬地桂芳街賽馬會新會所地盤於1月17日發生工業行動。約七十名電工工人遭拖欠十二月份工資,在賽馬會會所現址抗議,並要求大判「金門建築」立即發放12月份工資,當中涉款估計約三百萬元。
下午三時半左右,工會表示大判接受有關訴求。大判同時承諾於下星期一(1月21日),向不欲於有關地盤繼續工作之工友發放一月之薪金、七日代通知金和七日假期薪金。有關工友滿意有關安排,行動以勝利結束。工友在今日(1月18日)亦已經到金門建築總部核對一月份工時,準備於下星期一領取有關薪金。
屢次拖糧 工人難渡日
據在場工友表示,支薪日原為每個月的七號,但十二月份工資卻直至罷工當日仍未發放,拖糧接近半個月。據在場工友得悉,此乃因大判金門建築有限公司及二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之間的商業糾紛,而令工資無法如期發放,令工人無端承受商業風險之惡果。
有工人指出,他們於賽馬會新會所地盤工作三個月多,卻每個月都遭到拖糧。只是往時拖糧日數不太嚴重,故工人皆默默忍受。今次拖糧將近半個月,且正值年關,工人都希望公司能立即支薪,在集會期間高喊「無錢過新年,還我血汗錢」等口號,表達他們訴求。
工友大山於上年12月開始在此地盤工作,未料剛開始工作便遭欠薪。他表示因受欠薪影響,仍未能支付租金、電話費等日常生活開支,生活大受影響。「我身上只剩20蚊,再拖糧我連返工都無錢。」他認為馬會作為業主,有監管責任,應向金門建築這個大判「出聲」,並交代事件。
工友不滿大判拒即時出糧 成罷工火線
有份協助涉事工友的建築地盤職總會幹事林小薇稱,工友原定當日下午才發起行動,但因當日上午在大判金門建築及二判建設之間的談判中,大判金門承諾可以即日核對已工作工時,但要待下星期一才能發放12月份工資。工人對此感到鼓燥,難以理解金門建築作為大公司為何不能即時支付欠薪。
事實上,在場工友表示,二判本來已經每個月俱拖欠薪金,而工友十二月的工資亦一再延期,「七日又七日」的延遲,難以再相信二判之口頭承諾,加上工友面對金錢壓力,工友才走上罷工一途。
涉事的馬會會所地盤
二判趁午飯分化工人 要求工友「唔好搞事」
工友何先生向記者表示,二判職員趁罷工工友午餐時間,向部份罷工工友施壓,試圖分化工友。二判職員口頭上承諾,12月份工錢將於23號發放,並且要求工友立即回工地工作。有部份工友難抵壓力,回到工地工作。
何先生續指,二判職員向罷工工友表示,「拎完份糧就走」,暗示若工友堅持當日立即支薪,即不能繼續工作。二判職員甚至逐個工友「拉去傾計」,以零敲碎打的方式「搓散工人」。有部份工友難抵經濟壓力,選擇回到工地工作,使罷工人數由100人降至50人,但與此同時,在場大部份工人不能接受每月皆欠薪,已經不打算繼續在此地盤工作,寧可先立即支薪,而決定留下來繼續罷工。
打工出糧天經地義 欠薪問題仍未休止
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僱主須在工資期屆滿後或僱傭合約終止後的七天內支付工資。如僱主故意及無合理理由短付或遲付工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此外,僱主亦須就欠薪支付利息。同時,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或其他負責人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拖欠薪金,則該人等亦以同等罪名論之。
然而,欠薪問題依然無日無之。上年本網有報導五宗嚴重欠薪個案,其中一宗美心廠房泥水工遭拖糧三個月,當中甚至有判頭冒簽出糧收據的情況。可見欠薪問題之嚴重。
事實上,分判制盛行的建築業一直是欠薪問題之黑點。然而,若建築業僱員遭到判頭欠薪,僱員可要求大判以墊支方式代償工資,但以欠薪期間最初的 2 個月工資為限;所支付的欠薪可被視為該判頭拖欠大判的債務,大判可循民事錢債程序追討該判頭。
相關報導
二三判連環走數 美心廠房泥水工遭拖55萬薪金
https://wknews.org/node/1827
太古坊地盤30名冷氣水電技工 抗議遭拖欠271萬工資
https://wknews.org/node/1785
地盤工人佔路追百萬欠薪 大判乘機壓價減少四成薪金
https://wknews.org/node/1826
紥鐵工潮十周年
https://wknews.org/barbender-str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