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戰爭有多好?時隔大半個世紀,香港人對日軍佔領期間的慘況大多已缺乏感覺,工運史研究者梁寶龍翻開這段本土歷史,從新蒲崗到土瓜灣地段當年不僅遭受強拆,為配合日本開發海南島石碌鐵礦的計劃,逾兩萬香港工人被賣豬仔到當地,能活命回來的只有半數,更不乏女性被招工之名拐騙去當慰安婦。負責開發礦場的日本窒素肥料株式會社,戰後雖被改組,卻被揭發在熊本水俁市排放含水銀污水,導致全市四分之一人口中毒。兩地弱勢人民,同樣遭到集體殘害。
近日網上有人刊出教育局對日治時香港居民慘況的描述,並嗤之以鼻,可見市民在不滿政府情況下嚴重是非不分。本文整理日治時港人被勞役慘況的資料,以正視聽,為受害者留下紀錄。不幸香港仍有勞役工人事件發生,冀市民多關注工人被勞役情況,嚴懲有關犯罪者,改善香港形象。
勞役村民興建機場
香港淪陷後,1942年日軍計劃大規模擴建啟德機場,8月開始清拆啟德附近村落,波及蒲崗村(今彩虹道遊樂場一帶)、上下沙蒲村(今伍華中學至王仲銘中學一帶)、沙地園村(今采頤花園一帶)、隔坑村(約衍慶街與彩虹道之間)、馬頭涌村、珓杯石村(今宋皇台一帶)、瓦窰頭村、大磡村、上元嶺村、下元嶺村、石鼓壟村、打鼓嶺村和猪屎寮村等,受影響村民約20,000餘人,房屋約3,000間,所有農地將會夷為平地,而且沒有準備作出任何賠償。衙前圍村村民向日軍請願,成功逃過被拆一劫。在村民力爭下,日軍將村民遷往九龍城啟德路、啟仁路、啟義路和長安路等四條街暫住,不久這四條街也要清拆,村民再被安置在九龍塘鴨仔湖新興建模範村、由日方建成簡陋房屋,地點約在今九龍聯福道至蘭開夏道解放軍營房一帶,亦有村民在元朗建木屋居住(注一)。1960年港英將模範村及其附近寮屋清拆(注二)。
擴建工程又拆去宋皇台所在的聖山,當日宋皇台在今蟠龍苑、摩士第二公園和東頭邨貴東樓一帶。日方又將九龍城寨城牆的石塊搬去建機場,花園城市啟德濱亦要清拆(注三)。
拆村時,衙前圍村村民將拆屋剩下的杉木偷偷搬回村,被巡邏日軍發現,命將杉木搬到位於民生書院的憲兵總部(注四)。
工程動工前,日軍成立香港飛行場建設編成會,由總參謀部總參謀長有末中尉出任委員長。按理總參謀部總參謀長應不能是中尉銜,鄺智文的《重光之路》指總參謀部總參謀長是少將銜,暫無法核實。1942年9月10日日軍舉行動工禮,計劃修築兩條跑道,一條與原有的相若,另一條建於座標七十度角位置,與前者差不多成直角(注五)。建築費由香港總督部從軍政費撥款500萬日元支付,機場面積將會擴大至37,288平方米,約376畝,高峰時徵用工人10,000人(注六),一說全盛時從徵用了4,000餘人(注七),以上兩數字未能核實,按工程規模來看,一萬人之說較合理。日軍又從各集中營中抽派勞動力到機場逼令以人手築路,他們大部份是戰俘(注八)。
部份衙前圍青年村民被強徵去啟德機場做搬運工作,有無業的衙前圍青年村民被徵去當泥工,每日可得半斤米及2元軍票(注九),或8両米及8角軍票(注十)。
被勞役的戰俘
1942年中,日本的勞動力不足日趨嚴重,於是開始把目光移向戰俘,秋季開始把戰俘運送到日本大阪、神戶和長崎等地當工人使用,在大型工廠、礦場、機場工地和鐵路等地工作,當中約有3,000人來自深水埗軍營(注十一)。
運送戰俘到日本發生了里斯本號(りすぼん丸)事件,里斯本號是運載戰俘的船之一,不幸被美軍擊沉。有日本學者指里斯本號內有845名中國勞工(注十二),但《實錄、里斯本丸事件》一書沒有資料表明有中國勞工在船上,其遇難者名單也沒有中國人,不知其資料來源,亦未見有更多中文資料可查核。里斯本號於1942年9月26日啟航,載有1,816名英軍戰俘,在舟山群島對開海面遭美軍艦以魚雷擊沉。舟山漁民求起了384人,843人遇難,接着有244人死去,最後有724人倖存(注十三)。
另有隆西丸號海難(注十四)。隆西丸是中村汽船株式會社的民用船,被軍部徵用。1944年2月25日,它在印尼峇里島(Bali)附近被美軍潛艇紅石魚號(USS Rasher SS-269)擊沉,船上有乘客6,000餘人,內有有日軍1,244人,印度士兵2,865人,當地中國苦力2,559人,死去了近5,000人,中國苦力差不多全部死去。
海南島被勞役的港人
1939年2月日軍佔領海南島,組織多方力量進行資源勘查,認為海南島南部三亞田獨(今吉陽區)和西部昌江石碌的鐵礦床有開採價值。駐島海軍委托大阪的石原產業(いしはらさんぎょう)株式會社開採田獨鐵礦。石原產業把上世紀二十年代南洋礦業株式會社用來開發馬來半島斯利美丹礦山的資源,運到田獨進行採礦,並修築12公里長鐵路運鐵礦到榆林港,又將榆林港建成萬噸級的礦石運輸碼頭,以船運鐵礦往日本(注十五)。採礦於1940年6月正式展開,至1945年1月在盟軍轟炸下無法輸出鐵礦而停產。這期間徵用勞工少時有四、五千人,多時上萬人,當中1942至1943年時從香港和廣東分三期輸入勞工,總額達4,665人。礦場又從東南亞戰場強徵戰俘到來,在三亞亦強徵勞工,用作開採的為18,500人,用作築鐵路的為1,410人。三亞工人死去10,120人,全礦中國工人死亡率達四成。日治時期在三亞共強徵30,000餘人作勞工,10,000餘人死亡(注十六)。
1942年5月,石原產業動工修築礦山至港口的鐵路,第一批工人因不適應氣候和惡劣工作環境,加上公司預備的醫藥應接不暇,半年內死了一半人,接着出現逃亡和霍亂(注十七)。
1958年4月間,海南鐵礦田獨礦區為紀念被日軍逼害死亡的田獨礦工,在田獨村東側,用水泥砌築一座日治時期受逼害死亡工友紀念碑。2001年初,三亞政府在原紀念碑旁再建紀念碑一座,碑上鐫刻上田獨萬人坑死難礦工紀念碑。
日軍於1940年在石碌發現鐵礦,1941年1月判給日本窒素肥料株式會社(チッソ株式会社)負責開採。成立日窒海南興業株式會社,社長為久保田豐,中橋謹二為代理(注十八)。石碌鐵礦儲量約佔全中國富鐵礦儲量的71%,品位居全國第一。日軍開發石碌鐵礦,被稱為二戰時期包括東南亞國家在內的整個南方地區最大的開發企業,工程包括建設水電站、礦山、港口和鐵路四大項目,所以需要大量擁有各種技術與能力的勞動力。修築長180公里鐵路運鐵礦到榆林港,以船運往日本。
在日本佔領海南島的六年中,1941年從香港、上海和河南抓來難民4,400人作勞工,1942年委派駐島海軍特務部中村新八郎兩兄弟負責招募勞工。
中村新八郎出身法西斯理論家北一輝(1883-1937)門下的私設特務,曾為湖北大冶鐵礦招工。中村曾於1941年9月在上海招工,招來約3,000名勞工,大部份因營養失調,身體孱弱,在炎熱的天氣下支持不住,逐一倒下。約半年後,近半數因遇上瘧疾和水土不服而死去。為此中村改變方針,改在靠近海南島的香港招工。他在香港開設勞工募集事務所「合記公司」,進行大規模招工,並加強對工人的篩選,制定了詳細的招募計劃和待遇等條款。合記公司由駐島海軍特務部直接管轄,具體事務由窒素肥料負責。在特務部的要求下,合記公司還承擔海南島其他開發項目的公司招募勞工工作,如台灣石原產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三井倉庫(今三井物產株式會社)、台灣拓殖株式會社等。合記招募的對象,除專門從事體力勞動的苦力外,還包括各種技術人員以及護士等。合記還騙婦女當娼妓,日軍於1942年春在石碌開辦了一間慰安所,合記在香港和廣州等地大批招收青年女工,先後共有300餘名青年婦女被騙到石碌。直到1945年日軍投降時,倖存下來的慰安婦只有十餘人(注十九)。
合記在香港強令16至21歲不當兵男青年到海南島當勞工,尚有香港和廣東難民和戰俘,於1942至1943分3期總共強徵了15,900人(另一資料是包括3,000名護士等特殊工作人員等,總數逾20,000人)。1942年尾,合記徵用了中國勞工16,000人,當中1,222人來自台灣,海南島7,585人,香港和廣東7,395人,朝鮮113人。1943年擴大生產後徵用勞工更多,至1944年在盟軍轟炸下生產萎縮,部份工人被遣散,到1945年1月停產。石碌徵用中國勞工總數為1,522人,1942年因霍亂死去3,400人(注二十)。
在香港的首次招工於1942年2月至8月進行。與當時中國工人的工資比較,他對香港勞工明顯示優待。後來他們又把招工範圍擴大至廣東。因此經香港送去海南島的勞工達20,000人,當中有7,000名青年工人是在香港招募的。香港青年工人先被集中在臨時收容所禁止外出,出發當天用卡車運到碼頭,在只能載百餘人的破舊船擠上數百人,而且不許走上甲板,船倉裏擠得連動一動也不能。四天的旅程中,很多人因病或營養失調而死去,還未到達目的地就被抛到海中(注廿一)。
據1974年河野司編的《海南島石碌礦山開發誌》記載,從1942年2月大球丸號運送483名香港工人去海南島後,又有多批工人到海南島參與鐵道、水力發電站和岸壁工事等工程。炎夏中很多工人患上瘧疾得不到醫療而死去。加上1942年3月起霍亂流行,傳染了百餘人,很多人就因此喪命(注廿二)。
香港工人是按日計薪的,總管為500錢,頭目300錢,二手100錢,勞工70錢。日方的勞務管理十分嚴格,不單編有名冊,連工人戶籍和家庭情況都有登記下來。如果工人去世就會通過合記發給家屬撫恤金,總管的撫恤金為500日圓,頭目為400日圓,二手為300日圓,因工傷死亡的普通工人為200日圓,非工傷死亡的普通工人為100日圓(注廿三)。
工人由於不適應當地氣候,又不服水土,還要做重體力勞動,加上精神上受到的壓力,飯也吃不飽,因此很多工人的健康受損,在最初的一個月內便死了四分之一。以後死者不斷增加,到日本戰敗時只剩三分之一生還者。最後能夠回到香港的人就更少了。先後約有10,000名工人死亡(注廿四)。
在日本佔領海南島的6年間,全島死亡和逃跑的工人不計其數,到日本投降時,僅倖存5,803人。從1942至1943年7月間,從香港運到海南島的勞工為20,565人,死去萬餘人,即是一半人喪命(注廿五)。
尚有被強徵到陽江南鵬島開鎢礦的廣東和海南人為1,200人,戰後僅餘36人。海南島中部屯昌縣羊角嶺水晶礦年均徵用當地勞工2,000餘人,死去1,600人。修築海南島東南部凌水市大坡機場,徵用本土和潮汕勞工4,000餘人,死去3,000餘人,倖存者只有40餘人。強徵到海南島的尚有朝鮮和東南亞的政治犯,及英印戰俘戰數千人,每年強徵了7,000至10,000人(注廿六)。
窒素日文是ちっそ,中文是氮,窒素肥料是日本水俁病公害的製造者。1932年,日本窒素肥料株式會社於其水俁工場生產氯乙烯與醋酸乙烯,生產過程中需要使用含汞的催化劑。由於該工廠任意排放廢水,這些含汞的劇毒物質流入海,被水中生物所食用,並轉成甲基氯汞(化學式CH3HgCl)與二甲汞(化學式 (CH3)2Hg)等有機汞化合物。居民捕食海中生物後,甲基汞等有機汞化合物通過魚蝦進入人體被腸胃吸收,會侵害腦部和身體其他部份,造成生物累積。
1950年,熊本縣水俁灣海面常見死魚和海鳥屍體,水俁市的漁獲量開始銳減。1952年,水俁當地許多貓隻出現不尋常現象,走路時顛顛跌跌,甚至發足狂奔,當地居民稱為貓舞蹈病,或直接稱為怪病。1953年1月有貓發瘋跳海自殺,但當時尚未引起注意,一年內投海自殺的貓總數達50,000餘隻,接著,狗和豬也發生了類似的發瘋情形。1956年4月21日,人類亦確診發生有同樣的症徵,來自入江村的小女孩成為第一位病患者,被送至窒素肥料附屬醫院,病情急速惡化,一個月後雙眼失明全身性痙攣,不久死去。死者兩歲的妹妹也罹患相同的病徵,不久又發現許多村民都有問題。這些人開始只是口齒不清走路不穩,最後高聲大叫而死。醫生認為事態嚴重,向官方提出報告。當中的患者多為漁民家庭出身,1956年8月日本學者發現水俁灣海水中有污染物質,研究人員偵察的矛頭指向窒素肥料。這種怪病被稱為水俁奇病。此事造成水俁近海魚貝類市場價值一落千丈,水俁居民因為貧困大量食用有毒的魚貝,使得災情擴大。該鎮有40,000居民,先後有10,000人不同程度的出現此種病徵。
1957年8月水俁病患者家庭互助會成立。1959年熊本大學醫學部水俁病研究班發表報告,指水俁病是當地窒素工場所排出的有機水銀所引致,據資料1932至1966年間有數百噸的汞被排入水俁灣。1959年底漁民開始向窒素肥料進行示威抗議。1960年正式將甲基汞中毒所引起的工業公害病,定名為水俁病。然而,戰後易名為「新日本窒素肥料」的日本窒素肥料株式會社立即否認此說,它認為工廠只用金屬汞,不是甲基汞,因此不可能是水俁病的來源。工廠不但沒有停止排放污水,還企圖掩蓋真相,阻撓相關的調查,甚至買通打手,以暴力嚇阻。美國攝影師威廉•尤金•史密斯(William Eugene Smith,1918-1978)被日本窒素所僱的暴民打成殘廢。日本政府對事件處理相當消極,於1968年左右始確認兩者之間的關係,但這樣的延誤已造成災害擴大。1966年新潟又爆發水俁病,史稱第二水俁病,這次的禍首是昭和電工株式會社。
結論
二戰後德意都有表示歉意,而日本則歉意不足。現尚有港人追討軍票,而一些曾受勞役者也未獲絲毫賠償,但仍是有資料可查的。
上文已說合記有完整的受勞役者名冊,戰後已經完全可以以虐待工人為由追究戰爭責任,但是當時香港卻沒有對虐待工人的戰犯進行起訴。而國民政府在廣東主持的海南島日軍戰犯審判亦不理想,全部52名戰犯中,與石碌礦山有關的有兩名,但只有一人控以允許經營鴉片館,被判7年有期徒刑(注廿七),對勞役一事隻字不提。現在這問題更難跟進,更可悲的是今日仍有些國家在勞役工人。
整理本文時參考了大量網上資料,如《維基》、《雅虎》、《百度》、《搜狐》和《廣州文史》等,上百條資料,若未能在註解列出,請見諒。
注釋:
一. 張瑞威:《拆村》(香港:三聯,2013),131-132頁。謝永光:《香港絶不能忘記的三年零八個月的》(香港,明報,2005),128-132頁。蘇萬興編著:《衙前圍》(香港:中華,2013),45頁。
二. 趙雨樂等主編:《九龍城》(香港:三聯,2001),198頁。蘇萬興編著:《衙前圍》,45頁。
三. 吳邦謀編著:《再看啟德起》(香港:ZKOOB Limited,2009),41-48頁。謝永光:《香港絶不能忘記的三年零八個月的》,133-135頁。
四. 張瑞威:《拆村》,131頁。
五. 趙雨樂等主編:《九龍城》(香港:三聯,2001),196頁。《九龍城風物志》編撰委員會:《九龍城風物志》(香港:九龍城區議會,2005),86頁。謝永光:《香港絶不能忘記的三年零八個月的》,133-135頁。吳邦謀編著:《再看啟德》),41-48頁。
六. 鄺智文:《重光之路》(香港:天地圖書,2015),275頁。
七. 吳邦謀編著:《再看啟德》,41-48頁。謝永光:《香港絶不能忘記的三年零八個月的》,133-135頁。
八. 同注六,325頁。
九. 同注四,133頁。
十. 謝永光:《香港絶不能忘記的三年零八個月的》,128-132頁。
十一. 香港里斯本丸協會編著:《實錄、里斯本丸事件》(香港:共和媒體,2013),28-29頁
十二. 吉田裕:《亞洲、太平洋戰爭》(香港:中和,2016),214頁。
十三. 同注十一,128頁。
十四. 同注十二。
十五. 小林英夫等著:《日本軍政下的香港》(香港:商務,2016),58-59頁。
十六. 居之芬編著:《日本侵華期間中國勞工調查》(北京:中共黨史,2016),45-47、199頁。
十七. 〈不到七年掠走過半儲藏——日本佔領下的海南田獨鐵礦〉,載《每日頭條》,網址:https://kknews.cc/zh-hk/history/jvq9j3y.html。
十八. 高木健一等編,吳輝譯:《香港軍票與戰後補償》(香港:明報,1995), 37-41頁。
十九. 〈「三百多名青年婦女僅倖存十幾人」,海南石碌鐵礦中的「慰安所」〉,載《每日頭條》,網址:https://kknews.cc/zh-hk/history/z6r3kag.html。[日]高木健一等編,吳輝譯:《香港軍票與戰後補償》, 37-41頁。
二十. 同注十六,48-50、199-202頁。
廿一. 同注十八。
廿二. 同注十五,59頁。同注十八。
廿三. 同注廿二。
廿四. 同注十八。
廿五. 同注十六,47、205頁。
廿六. 同注十六,47、51頁。
廿七. 同注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