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新聞】本週四(12月13日),深水埗發生工業意外,一名男工在搭棚期間墮下不治。連同此次事故,2018年在香港發生,並獲媒體報道的高空工作工業意外已達十宗,當中有四人因此喪生。
香港作為「石屎森林」,高樓大廈林立,樓宇建築及維修工程多不勝數,大量建築工人動輒要在十數米,甚至數十米高空工作,若風險評估及安全設備不足,容易使工人從高處墮下以致傷亡。據勞工處數據,2017年因「人體從高處墮下」導致的工業意外有1183宗,佔全部意外3.3%,當中導致25人死亡,是除了「其他類別」以外所有工傷個案中死亡人數最多的類別。
據工業傷亡權益會(工權會)提醒,進行離地及高空工作有六大注意事項,包括施工前進行風險評估、提供安全穩固的工作台等等。然而法例保障亦決定了僱主是否積極確保工人安全。目前用於控告僱主疏忽導致工人死亡的法例是《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但據工權會去年就曾批評罰款過輕,甚至少於僱主改善其中一項工程職業安全所需的成本,使僱主在改善工業安全方面有欠積極。
以下紀錄 2018 年在各大報章上報道過,與高空墮下相關的工業意外,然而由於媒體涵蓋率有限,實際意外數目並不限於以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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