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新聞】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0月10日)發表任內第二份報告,其中提到將重啟工廈活化計劃,如工廈申請改裝成過渡性房屋,「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申請人亦無須繳付指定作過渡房屋用途的豁免書費用」,變相肯定工廈可作為居住用途,又「鼓勵」工廈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提供過渡性房屋給有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
工廈炒價高於住宅、寫字樓 團體批新政策「杯水車薪」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組織幹事任真表示,不反對相關政策,惟她憂慮最終的活化工廈的過渡性房屋數目少,不少工廈業主寧願將工廈作炒賣,直言政策「杯水車薪」。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文件,工廈的物業售價指數由07年開始至今,比住宅、寫字樓、零售業樓宇高。她認為,改裝工廈作住屋,又要有獨立廚廁,成本高,變相令租金貴。而街坊普遍不太接受共居,她期望落成的過渡性房屋為獨立單位。對於政府早前已獲數名業主同意將整幢工廈改裝成過渡性房屋,合約為期約5年,任真質疑5年時間太短,若5年後工廈不再做過渡性房屋,未上公屋的住戶則要搬走。
政府現重推活化工廈措施,翻查數據,截至2017年,6年間有159宗活化工廈申請獲批,有137宗為全幢改裝,22宗屬重建申請。在全幢工廈改裝的申請中,超過八成為寫字樓及其他用途,餘下22宗的用途為酒店發展。而在工廈重建的申請中,當中有10宗作寫字樓或商業用途,酒店及住宅發展各佔6宗。
政府一度取締工廈其他用途 基層住戶、藝術團體同遭殃
林鄭在施政發言時形容,這是「首次」容許改裝工廈作過渡性房屋之用,事實上,過往民間一直在活用工廈滿足居住、藝術及體育發展的需求,惟去屆政府嚴打工廈使用。前特首梁振英在2015年施政報告聲言要「全面取締工業大廈內的住用劏房」,令當時不少工業大廈住戶遭殃,消息刺激非工廈的劏房租金暴漲5成甚至翻倍。至2017年4月,發展局局長馬紹祥亦在答覆議員問題時表示,工業大廈的消防風險遠較住用和綜合用途樓宇高,絕不適宜作住用用途。
大量居住在工廈的基層因政府政策而遭逼遷 。2015年4月,荃灣榮豐工業大廈兩劏房單位遭約100名防暴警察到破門入屋,16戶租客被逼即時遷出。租客無家可歸,且不滿當局暴力逼遷,遂佔領屋宇署總部數天要求「先安置後清拆」。政府數字顯示,在2014至2016年間,屋宇署共取締了工廈內84個違例用作住用用途的處所。
除了改裝為過渡性房屋,林鄭施政報告提到文化藝術的可在活化的工廈運作,政府將「放寬地契豁免書的政策,准許更多能夠符合規劃要求的藝術文化界及創意產業能有序地在現時工廈個別單位內運作」。
多年來,不少有文化藝術及體育界別的單位曾因違反地契問題遭驅趕,亦有劇團為「滿足」不同部門的巡查,會在執法人員上門檢查時「演戲」,扮演工廈中生產單位的角色。而駐守工廈多年的文化表演場地Hidden Agenda(HA),多年來受不同執法部門關注,曾被地政署指場地違反地契條款向業主「釘契」、被食環署指場地沒有「娛樂場所牌照」、被指無牌賣酒遭控,而第二代和第三代HA的「死因」,正因為違反工廈規管條例。自工廈迷你倉大火事件後,政府宣佈對違反地契條款的工廈加強執法。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甚至打算修改法例,讓屋宇署人員有權隨意搜查懷疑違規的工廈單位,甚至研究直接收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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