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新聞】家暴令人想起的通常是夫妻間的暴力,而性小眾面對的家暴鮮為人知,向外求助亦時常碰壁。今天(8月11日)本地同志組織女角平權協作組與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陳季康教授發佈「香港女性性小眾親密關係暴力問卷調查2017」結果,接受網上問卷調查的216位女性性小眾中,近八成受訪者曾遭受親密暴力,問題嚴重。
親密暴力普遍 身心負面影響大
親密暴力主要分為身體暴力、心理暴力以及性暴力。調查發現,約78%受訪者曾受到至少一種暴力,高於鄰近台灣的51%。其中受心理暴力的受害者最多,高達七成,常見行為包括故意忽視、持續辱罵、以自殺作威脅等,使受害者出現抑鬱、失眠等症狀,影響日常生活;曾受推撞等身體暴力者佔約46%;而性暴力受害者佔約24%,除了身體受到傷害,亦會留下創傷,如害怕與人有親密接觸。
親密暴力受害者阿Wing曾受到前伴侶長達一年的家暴。對方情緒不穩定時會亂扔東西,甚至自殘,例如用手提電話等硬物打頭,阿Wing在推撞之間亦曾被打,留下疤痕。阿Wing曾陪前伴侶去看醫生,但醫護人員未有察覺異樣,警覺性不足。前伴侶曾向阿Wing發送服藥、上吊的照片和訊息,以自殺威脅她。阿Wing當時承受巨大壓力,時常失眠,工作時精神很差;即使現已結束關係,仍有一定後遺,例如收到沒有來電顯示的電話感到焦慮,日常生活細節也會勾起家暴的記憶。
性小眾多私人求助 對警察、社福機構信任度低
研究進一步調查了受害者遭受親密暴力後的求助情況。受害者最常訴諸非正式途徑,例如約一半人會向朋友求助,對此的滿意度最高,5分滿分中獲3分以上,對同志組織及社工的滿意度則為約2.5分。相比之下,向正式途徑例如社會福利署和警務人員的求助率以及滿意度,是所有途徑中的最低,分別為22%以及約1.4分。
研究指出,最影響求助意欲的個人因素是「覺得問題不嚴重,自己有能力處理」,顯示她們的意識不足,低估了親密暴力的危險。另一個相關因素是擔心求助後性傾向會被公開,而威脅披露性傾向也是心理暴力的其中一種行為,可見性小眾面對親密暴力時有其特殊境況。
機構的表現也降低了受害者的求助意欲。大量受訪者認同社會上缺乏處理同性伴侶暴力的機構,對一般非政府機構處理同性伴侶家暴問題亦缺乏信心,擔心求助會反過來造成二次傷害。因此,最多受訪者未來會選擇的求助途徑,仍是朋友、同志組織和家人等非正式途徑。
警員誤解性小眾處境 倡建立友善環境
女角平權協作組建議,加強政府和非政府機構對性小眾暴力議題的專業訓練。警方前線人員普遍不了解性小眾文化,以異性戀角度切入事件,無法解決問題。幹事楊煒煒分享過往案例,一位受害人在屋內躲避門外持刀的施暴者時報警求助,警察上門後發現雙方皆為女性,無法套用男方施暴的常見模式,不懂分辨誰是施暴者,誰是受害者,便同時拘捕二人,意圖控告她們毆鬥。陳季康補充,社工、心理專家等範疇,亦需要更多相關教材與訓練,運用資源建立性小眾友善的服務模式。
現今性小眾組織仍無法加入社會福利署的常規架構,例如研究家暴問題的「關注暴力工作小組」,令性小眾的家暴問題遭到漠視。陳季康比較港台現況,指出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對於家庭的概念寬闊,涵括同居者、前度伴侶等,並無性別之分。在雙重的通報機制下,醫生、社工等相關業者有責任通報疑似家暴的案件,警察部門中亦設有專門的家庭暴力官。如果情況嚴重,受害者可申請保護令,強制施暴者離家、接受相關治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