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統計處推算,香港65歲或以上佔整體人口例比會不斷上升,2016的數據為17%,到2046年會增加近一倍到34%。[1]另一方面不少打工仔女面對長工時低人工的處境,根本沒法親身照顧老人,於是長者照顧服務需求大增。安老護理的工作並不輕鬆,最基本需要認識長者基本起居照顧及護理技巧,例如扶抱、餵食、清潔身體、上廁所等、亦要認識長者常見疾病及其護理技巧。
然而目前安老護理員的待遇令人擔憂,最近宏光院舍恐嚇員工、克扣工資、並要求她們加班,逼使九位員位離職抗議。該九位員工都是外來勞工,事實上,安老護理業是那麼多行業中聘用外來勞工最多的。
安老護理行業的外勞
根據勞工處提供予立法會的資料,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安老服務業的僱主根據「補充勞工計劃」分別輸入了為1,035名、1,383名和1,510名外來勞工,其中主要為中國藉勞工。[2]以去年為例,全年合共有2,765名外來勞工獲批來港,安老服務業佔全體超過五成,第二高為「禽畜/家禽/魚場/耕種技工」,僅有422人,佔整體一成半。[3]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組織幹事曾紀南指安老服務工資低,工時長,很難吸引本地年青人入行,於安老護理業才會成為外勞的重災區。安老服務業過去三年的工資中位數分別為11,100 元、12,000元和12,000元,而2016年及2017年的平均工時為每週48小時。[4]
道理的一邊:補充勞工計劃
院舍或其他希望聘請外勞的僱主,都需申請「補充勞工計劃」。該計劃自1996年2月起實施,並容許僱主在未能於本港聘得所需人手的情況下,可申請輸入屬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勞工。計劃列明僱主必須優先聘請本地工人,以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以及保障他們的薪酬及福利。僱主須在本港進行為期四星期的公開招聘,優先招聘本地勞工,假若未能招聘,僱主才可以申請「補充勞工計劃」。各項申請會經由勞工處審核,例如判斷僱主有否誠意聘用/培訓本地工人、實際人手需要、在職本地僱員的數目等。以外亦會邀請勞工顧問委員會(下稱勞顧會)委員就申請提供意見,勞工處處評估各項因素後就會決定批准與否。
透過「補充勞工計劃」輸入的勞工,僱傭合約以兩年為限,所得薪酬不得少於本地工人擔任相類職位每月中位工資。外來勞工同樣享有香港的勞工法例規定的保障。按入境事務署「輸入勞工來港業入境指南」,批淮條件之一為「僱主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僱用該名申請人,為他/她提供適當的住宿,並保證負擔他/她的生活費和在合約終止後把他/她送返原居地的費用」。
現實的另一邊:假招聘、真剝削
雖然計劃條文寫明,但實際情況卻差得遠了。曾紀南指他接觸過不少假招聘的案例:「有時院舍會案法例刊出招聘廣告,中位數是一萬二千就寫一萬二千、每天工作九小時這樣。實際面試才向應徵者說要每天工作十二小時,那當然不會有人答應,一個月後便裝成已盡力招聘的樣子。到聘請了外來勞工後,便用各種方法欺騙他們,像這次宏光事情中,員工合約的確列明「六天工作,每天工作九小時」,但院舍另一邊廂迫員工簽紙表示自己每天有三小時休息,實際上根本沒有,變相無償加班。」
雖說申請會經由勞工處和勞顧會審核及通過,但後者其實監察作用不大。勞顧會除主席外有十二位委員,六名是僱主代表,理所當然不會為勞工發聲,剩下六名勞工代表,由工會選出,可是目前四百多間已登記的並有投權的工會之中,有一半都是工聯會屬會,其選舉制度的民主性質亦受質疑。
外來勞工人生路不熟,議價能力比本地勞工低。一旦被終止僱傭合約,該外來勞工需在14天返回原居地,雖然可以勞資糾紛未解決為由延長簽證,但其間居住及生活費需自行支付。這次宏光工友若無職工盟「勞工權益基金」暫時解決住宿問題,就很大機會要放棄追討,回到原居地。
註:
[1]政府新聞稿:香港人口推算2017-2066﹙2017年9月8日﹚﹙見附件﹚
[2]財務委員會:審核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開支預算:管制人員的答覆,頁40。
[3]同上,頁51。
[4]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2017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 的主要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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