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新界東北的13名青年和雙學三子先後入獄,但他們的抗爭並未停止,反而將爭取權利的焦點擴展到其他被關押的囚友身上。上月,民主派議員發表了一份《改善香港在囚人士權利及監獄環境建議書》,披露懲教署如何因管理之便,令囚友淪為廉價勞工,並失去基本的膳食和教育保障。惟工新聞將建議書部分內容製成懶人包,助讀者了解在囚人士面對的非人對待。
建議書全文:民主派議員:改善香港在囚人士權利及監獄環境建議書
【囚友淪廉價勞動力 生產各類社會必需品】
- 囚友工作所獲得的工資十分低,每周工資最低只有約44元,最高則只有192元;另外,公眾假期或勞工假期期間,囚友仍需工作
- 工種未必完全切合社會勞動力所需,例如在洗衣房工作,囚友出冊後極少成為洗衣店職員
- 有囚友未入獄前已申請工傷,惟入獄後懲教轄下醫生不會簽發病假紙,故未能繼續申領工傷。懲教福利官回覆指如有需要,懲教轄下醫生經評估後,可簽發轉介信,轉介囚友到監獄外醫院就醫,醫院亦因可簽發病假紙,但程序非常繁複
【培訓計劃漏洞多 囚友無上網學習權利】
- 有囚友反映,懲教署與再培訓局合辦的的再培訓計劃,不適合小六程度以下囚友,未能為學歷低的囚友提供足夠教育/培訓機會;沒有香港身份證的囚友亦未能報讀再培訓計劃
- 部分囚友進修時感到吃力,因進修時數不計入工作時數,要在工作以外時間額外完成進修課程,故此會減低囚友進修的意慾,達不到教育和更生的意義
- 沒法上網,亦似乎不鼓勵囚友使用電腦學習。壁屋懲教所囚友如要做DSE功課,則由通識老師上網找資料,變相替囚友做功課
- 21歲以下考完DSE的囚友,因不能就再讀DSE班,又沒有再培訓計劃可供報讀,竟要返轉頭修讀高中預備班,該班的學習水平只有約中三程度
- 壁屋懲教所提供的木工課程,分初、中、高級程度證書;唯剪髮、烹飪,則只有初級證書;部分課程如學習插花,囚友獲釋後也較難尋找相關行業或工作
- 用各項行政理由限制導師為囚友進行導修課的次數,未有盡力協助囚友選修適合自己的學科,減低囚友學習意慾
- 學術書籍亦包括在「每月六本」外購書籍當中;而不同監獄對外購宗教書籍的數量有不同限制,準則不明
【物資設施嚴重不足 籃球場無籃球架】
物資:
- 穿白飯魚踢足球會磨損腳掌,亦因鞋底太薄,變相不鼓勵做運動;如有扁平足者亦無法長時間穿白飯魚站立工作
- 羅湖女子監獄沒有提供足球活動,跳繩的繩子也要向懲教人員查詢才獲提供;較年長的囚友更不能上體育課
- 舊型號Sony品牌收音機停產,新型號收音機為Panda TOBO TB-2018,每部港幣120元,惟絕大部分位置都接收欠佳,連在空曠地方都收不到訊號,得物無所用。根據資料顯示,該牌子的收音機絕大部分都在淘寶或天貓出售
- 囚友反映每月六本書籍的限額太少;宗教書籍數量限制則每個監獄也不同
- 毛氈有蚤,但有囚友反映,如果要求洗氈,則變相加重洗衣房的負擔,負責洗衣房的囚友會有微言
- 多名囚友表示冬天天氣寒冷,要求署方准許囚友穿著保暖褲(俗稱虧佬褲)
- 囚友首一個月未有工資可購買郵票寄信,每星期只有一封免費信件太少;懲教署「黃簿仔」(囚友須知)寫明囚友可申請由家人購入郵票,惟囚友向懲教人員提出時,職員說只能用工資買郵票
環境設施:
- 塘福懲教所籃球場並無籃球架
- 塘福懲教所熱水設備經常壞,有囚友在冬天唯有不洗澡
- 赤柱監獄及壁屋懲教所內,家人/朋友探訪時,只有一台電話
- 壁屋監獄內,家人/朋友探訪時,沒有電話可使用
- 壁屋監獄只有兩間公務探訪室,且隔音設備不足
- 喜靈州懲教所只有一間公務探訪室,亦只分上、下晝可與囚友會面,變相減少公務探訪的機會
- 赤柱監獄部分囚室通風不佳,有囚友在夏季感到焗促及呼吸困難
- 不少監獄設施殘舊,如喜靈州懲教所、壁屋監獄、塘福監獄等。壁屋監獄環境惡劣、狹窄,探監環境非常嘈吵,變相亦影響職員工作
- 冬天要在15度以下才可用熱水洗澡,囚友容易著涼,影響身體健康
【膳食質素低劣 每餐成本只得8蚊】
- 每名囚友每日膳食的平均成本只有24元
- 本地人不可選擇西餐、南亞裔人只可吃咖哩等;壁屋懲教所內,選擇食素的人較多,有囚友認為非素食餐較難吃;
- 雖有營養師設計餐單,但多名囚友反映煮食無品質保證,例如菜有酸味、豬肉、薯仔未熟透等等
- 如囚友對膳食質素和選擇有意見,只能用「投訴」形式反映,而非「提供意見」形式反映,懲教人員亦不會就囚犯的意見進行跟進
- 羅湖監獄內,囚友如購買餅乾作零食,則不能打碎餅乾與粥同吃
- 囚友指2017年10月1日開始,已更新餐單,惟所謂更新,卻是將雞翼轉做雞肉,或將提供提子包及方包的時間對調
【結語】
誠如《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第60項(1)所言,「監所制度應該設法減少獄中生活同自由生活的差別,以免降低囚犯的責任感,或囚犯基於人的尊嚴所得的尊敬。」
鐵窗生涯,剝奪了囚友人身自由,本已是最大的懲罰。當懲教署標榜懲與教並重,卻在配套、行政以至執行上,都以管理方便為主,額外施加不必要的限制,囚友得不到與時並進的人權保障,懲罰與教育失衡,最終囚友無法在有尊嚴的環境下生活,懲教署只會淪為「懲罰署」。
事實上,監獄條件與人權保障,在懲教署行政安排下,可以兩者並存,並無必然衝突。民主派議員要求 貴署收到相關報告後,就囚友權利以及監獄環境進行全面檢視,並設立與議員恆常溝通的渠道,及成立獨立的監察委員會,委任獨立人士如法官,對懲教署設施及囚友權利進行調查和撰寫報告。民主派議員亦會在立法會繼續跟進囚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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