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新聞】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6月13日)下午正式通過標準工時委員會建議,將就「合約工時」立法,僅要求僱主與僱員訂立有列明工時及加班補水安排的書面僱傭合約,拒絕立法制訂標準工時規管過勞狀況。相關方案更只擬適用於月薪1.1萬元以下的僱員,預料全港349萬僱員當中逾八成不獲涵蓋。
林鄭特首任期內 預料將毋須處理標時立法
標時委員會在勞方代表缺席杯葛之下提交「合約工時」方案,今日獲行政會議接納。勞福局局長蕭偉強稱方案將於2018年下半年交由立法會討論,估計最早在2020年底實施。
蕭偉強又指法例實施兩年後會再檢討是否有需要為標準工時立法。換言之標準工時立法的討論若要再提上檯面,最快也要在2022年底,亦即下屆的林鄭月娥政府將於任期內完全毋須處理標準工時立法。
大量長工時行業無望受惠
相關方案建議僱主與每月工資不超過1.1萬元的員工訂立書面合約,訂明工時安排,以及加班補薪不低於原有工資水平。蕭偉強稱這方案將會讓20.5萬5名沒有簽訂書面合約的僱員,以及40.8萬名有合約但沒有訂明每周工時或超時補償的僱員「受惠」。
根據政府統計處今年第一季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全港僱員已超過349萬人,亦即逾八成打工仔將因為1.1萬元入息界線而被踢出「合約工時」法例的保障範圍。部份長工時過勞重災區如醫護、教師、會計,以至2013年在碼頭工潮中被揭發要連踩72小時的碼頭工人,又或者因近期旺角朗豪坊自動電梯故障而受注目的長工時電梯師傅,全部都極可能因「薪水超標」而無法改善生活。
工會:合法剝削 「合約工時」形同廢物
消息亦惹來多個工會批評。街坊工友服務處在社交網站指責「合約工時」是對打工仔的合法剝削,立法過程拖拉至橫跨梁振英和林鄭月娥兩屆政府任期。職工盟抨擊特首梁振英走數,違反當初參選政綱,又指基層工友沒有議價能力要求僱主訂立書面合約時縮短工時,「合約工時」形同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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