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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實名上網 只可share官媒 內地網上新聞新規定收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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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政府對於民間訊息交流一直嚴格監控,儘管如此,人們不甘被政府與官方媒體滅聲,不少工人自發在網上發佈自己的維權行動,讓社會聽到他們的吶喊,亦有人利用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經營公民媒體,紀錄各種各類的社會問題與民間運動。然而,中國互聯網資訊辦公室日前公佈了新的《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這意味著內地的訊息傳播自由將受到進一步的壓制。 
 
《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於2005年出臺,經多次修改,最新規定將由本年6個1日起實施,對公民社會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點。
 
監管範圍擴大至微博、微信
 
過去,舊《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只針對傳統的新聞網站而定,而新規定則把監管範圍擴至「互聯網站、應用程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帳號、即時通信工具、網路直播等形式」,透過這些工具向公眾提供新聞資訊者,都必須取得「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而申請許可時必須證明負責人、總編輯為中國公民,新規定特別提到,「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這與年初政府發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對於外國資金的管控似乎互相呼應。
 
新規定亦對「新聞資訊」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導、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導、評論」,這些都是新媒體與公民媒體經常觸及的方向。不難想像,如果規定嚴格執行,人們的訊息交流將面臨巨大的限制和恐懼。
 
網民看新聞、發言須實名登記
 
內地實名登記制度已經在多方面施行,不論是購買電話卡、入住旅館、在網吧消費還是乘坐長途車,都要提供身份證明檔資料,國家試圖藉此掌握人們的行蹤與生活。而購買電話卡的實名登記就連帶影響互聯網使用,比如是微博、微信帳號帳號都與電話號碼綑綁。
 
新規定把這種實名登記的規管推進一步,規定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提供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在為使用者提供互聯網新聞資訊傳播平臺服務時,要求使用者提供真實身份資訊。如果使用者不願提供資料,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者提供者則不能為其提供服務。網民看新聞、留言評論都先得提交個人資料,正中網絡潮語「IP都唔洗check」就可追尋留言者身份,過往匿名留言所帶來的自由或將受到壓縮,假如網絡營運者違反規定,可被罰款五萬至五十萬,網站更可能被關閉。
 
控制新聞來源、建立跨部門資訊共用以便聯合執法
 
新規定要求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提供者轉載訊息時,應當選擇符合規定的稿源,而所謂符合規定則是指「中央新聞單位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等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發布的新聞資訊」,亦即一個微博帳號只要轉載非官方授意的媒體新聞,就可以被控違反此規定。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新規定鼓勵國家與地方的互聯網資訊辦公室應該建立一系列的共用制度,包括「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網路信用檔案,建立失信黑名單制度和約談制度」,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亦會與各部門如公安、新聞出版廣電等共用資訊,意在加強協調,便於開展聯合行動。
 
在工人都差不多人手一部智慧電話的時代,行動者開始自行辦起媒體,作為組織群眾或介入運動的方式,工人也不乏平臺可以自己發聲。新規定所涵蓋的「微博客、公眾帳號、即時通信工具」等,正是工人、行動者常用的平臺,過往他們利用這些平臺作出巨大的貢獻,也常遭到打壓。
 
「非新聞」是當中的佼佼者,由2012年起,非新聞兩位創辦人每天都整理中國各地的群眾事件在博客、推特等社交媒體發佈,僅2015年一年,兩人就蒐集了近3萬宗群眾事件,包括村民抗議征地、工人罷工等。兩人經常受到員警恐嚇,亦有幾次被逼遷。2016年6月,警方以「尋釁滋事」的罪名拘捕了兩人。
 
中國政府限制人民在發布報導早有先例。在2015年5月1日,中國氣象局頒布的《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訂明,氣象預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氣象預報,違者將被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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