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新聞】做錯事要承擔責任,是從小孩開始就學習的道理,但這道理在大專院校卻似乎行不通。香港大專院校多數把保安工作外判,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總幹事黃傑業指出,承包院校合約的外判公司來來去去都是那幾間,不論外判商如何剝削工人,最終還是會中標。
當中一間名為龍衛保安公司(下稱龍衛)的外判商,分別於不同時期在嶺南大學、教育大學、浸會大學及科技大學承包保安工作,教育大學與龍衛的合約更持續了13年之久。龍衛每到一處,都惹得工人滿腔怨憤。嶺南大學新一輪投標期將近,有工人目睹龍衛的管理層到嶺大校園內視察,推測龍衛即將再次入標,工人對此感到憂慮。
提到龍衛的黑材料,工會幹事拿起勞工法例小冊子細數,龍衛沒有一項不中獎。
賤招一:十蚊廿蚊都呃
正所謂聚沙成塔積少成多,龍衛「打斧頭」的招數花樣百出,即使是小至每月十多元,龍衛都不願放過。嶺南大學的保安員指,在2008至2014年龍衛承包合約期間,他們每個月的工資總會無故少了10至20元。公司雖表示可討回差額,但是工人要親自到前往拿錢。由屯門走到新蒲崗,搭了個多小時車上到公司,又被推說負責人不在而耍走,來回車費已超過少發的工資,工人只好作罷。
賤招二:病假無錢收
勞工法規定,只要病假不少於連續四日,就可取回五分之四的平均薪金。於是龍衛在「連續四日」這關鍵位落手,臨時在工人的病假中加插一日例假,使其病假不能滿足「連續」的規定。嶺大和教大的工人都曾經遭殃,病中還要受貪小便宜老闆的氣。
賤招三:長工不斷簽臨時合約
香港社會異常重視合約,龍衛自然不會錯過合法地剝削的機會。教育大學的保安曾集體向工會投訴龍衛,幹事黃傑業發現龍衛習慣利用短期合約來縮數。所有保安入職時都被安排簽署少於兩個月的臨時聘用合約,有的工人會不斷被要求簽署少於三個月的臨時合約。勞工法規定,入職三個月才享有有薪假期,龍衛此舉就能避免一筆假期薪金。有幸獲得長期合約者,新舊合約之間也會相隔數日至一星期,儘管工人無間斷返工,但他們的年資還是被中斷,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一併消失。
所有新入職龍衛公司的保安都要先簽一份短期合約
賤招四:白做無糧出
返了工卻拿不到薪水不是神話,科技大學的夜更保安員上一年經歷過。他們是月薪制職員,當工作時間少於合約規定,公司便會酌量扣錢。夜更保安員工作時間是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橫跨了舊公司(信和)與新公司(龍衛)交替的日子。新公司把晚上11時至凌晨12時的工作算進舊公司的合約 ,舊公司又把至凌晨12時至早上7時的工作算為新公司的合約,於是--新舊公司便把夜更保安員的薪金全部扣掉。那八個小時裡,保安員大概是為鬼工作。
賤招五:假升職真掠水
條件差令人不願入行,保安業長期人手短缺,不過標書有列明不同職位的人數,不合要求者會被罰款。科技大學及嶺南大學的保安均指出,龍衛為了補鑊,經常找來前線工人代替主管的岡位。按道理,升職應該加人工,但頂替主管的保安員薪金卻如舊。當中逾千元的薪金差額,龍衛又袋袋平安。
賤招六:扣返六年前「假期錢」
龍衛在2016年離開教育大學之前,要求工人簽署自願離職書以逃避遣散費,工人不願依從,向校方投訴。期後,他們發現最後的薪金少了一筆錢。龍衛表示,四年和六年前公司讓工人放多了年假,現時是扣回合共六日的假期錢。追回六年前的假期錢實在匪夷所思,工人要求公司公開假期紀錄,更發現多處出錯,例如同一日期扣了兩次錢、公司紀錄的日子與工人自己的紀錄不符。遇上工人提出疑問,公司職員隨即更改紀錄,極為兒戲。荒謬的種種,加上投訴與扣錢在時序上的巧合,工人不禁懷疑這是公司的報復行為。
龍衛公開的假期紀錄顯示同一日期扣了兩次錢
賤招七:逃避遣散費
令嶺大工人最難以釋懷的事發生在2014年。當時龍衛與嶺大合約將屆滿,校方在學生壓力之下,答應招標時要求外判商聘用原班工人。龍衛為了逃避遣散費,謊稱只有簽自願離職書才可以轉到新公司,留在校園工作,並且年資不會因此而中斷。工人發現被騙後向勞工處提出控告,然而大部份工人無法堅持到8月的勞資審裁處審訊,案件最終庭外和解,每人僅獲500元。以六年的合約期計算,不計強積金對沖,一個工人原本最高可獲三萬多元遣散費。
工會幹事黃傑業指,外判公司完結合約時傾向完全不付遣散費,除非遇上工人追討。但是過去很少工人會作出追討,即使有,也很易如嶺大的案件般和解,遣散費大打折扣。黃傑業認為,校方的監管在這方面很重要。
賤招八:浸大「霞姐事件」
2016年1月,龍衛要求一名浸大宿舍保安員霞姐「自願離職」。事件懷疑起因於人事鬥爭,有人指控霞姐將對講機棄置於垃圾筒,閉路電視錄像雖然只顯示霞姐丟棄白色膠袋,但龍衛為了平息事件,逼令霞姐簽署自願離職信。向來與霞姐關係融洽的學生隨即張貼大字報,質問「霞姐喺邊?」引起社會關注。最終,在社會壓力和學生積極介入下,霞姐得以復職。
招標者漠視工人待遇 大專院校為重災區
一名於外判業工作逾三十年的中層人士透露,以他過往所見,香港的招標者普遍不關心工人待遇。即使標書要求外判商申報過往被控告的紀錄,面試時搶標者也不會多問,只要標書叫價夠低就可獲得合約。為了減低價格,外判商必然把勞工成本壓低,工人難以得到合理待遇。
當中政府盤及大專院校、機管局之類的半公營機構最為苛刻,該中層人士指,有的私人公司會願意付多點錢,換取工人更高的工資及福利,但前述的政府及半公營機構則只理會成本。
工會認為,長久之計應該取消外判制度,令工人免受剝削。現時,香港的大專院校只有中文大學的保安組是直接聘用,根據職工盟2014年調查,外判制度下的校園保安工資較直接聘用者為低,最高的月薪差距超過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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