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新聞】為吸引青年入行,各大建造業商會近年紛紛宣傳做紮鐵人工高前途好,但青年紮鐵佬的真實辛酸又有幾多傳媒報導?24歲紮鐵工人阿光今年8月下旬遭吊機鐵鏈打爆牙齒,僱主不但未有呈報工傷,更以解僱為要脅要求簽署私下和解協議,其後更迅即過橋抽板,強逼事主簽下「自願離職」文件,否則不會支薪,期間更有壯漢保安阻止他離開,直至簽署文件為止。阿光昨日(9月12日)與工業傷亡權益會(下稱工權會)召開記者招待會,揭穿香港建造業壓榨工傷工人的陷阱。
阿光與工權會指證僱主於工傷個案中涉及瞞報、私了、解僱三大問題。左起為陳錦康、阿光、林靜儀。
逼簽和解文件:如果唔簽,就炒
阿光在事發地盤任職紮鐵不到一個月,隨即於8月下旬被吊機的鐵鏈擊中,當場牙齒斷裂。主管通知老闆及地盤安全主任,阿光被公司介紹到指定私家診所求診,由公司支付診金。
儘管醫生有簽發病假紙,惟僱主未有理會,翌日即要求他依舊回地盤打卡簽到,但阿光的身體狀況根本無力繼續工作。紮鐵需要專注力,可是劇烈牙痛令他無法維持專注,「佢係咁話『無事嘅,無事嘅』,但我根本好唔舒服,開唔到工。」
之後數日阿光仍被要求回地盤打卡證明他「有開工」,即使他打卡後明明都要離開地盤求醫。僱主最終都沒有向勞工處呈報這宗工傷個案,反而變臉要求阿光簽署私下和解文件,「證明」他同意收取公司賠償並不再索償。「我都唔知嗰啲係咩文件。」阿光表示當時情況混亂,現場更有壯漢保安把守不准他在簽署之前離開,僱主更以解僱脅逼。「佢話如果唔簽,就炒我。」
打卡陷阱偽造開工證明 阻工傷工友索償
工權會總幹事陳錦康指打卡是常見陷阱,不少工傷受害人最初被僱主要求到工作場所打卡,但不呈報工傷,照舊出糧一段短時間,然後忽然被要求離職。箇中關鍵在於用打卡及出糧偽造開工證明,逃避工傷賠償。「呢啲僱主會話『你有糧出架,有返工架,再報工傷就係犯法』。」偽造的開工證明會讓工傷個案看起來貌似可疑,不利合理索償。「正正就係呢啲嘢,影響佢地日後報工傷。」
老闆以解僱相脅,阿光原以為簽署和解協議後可繼續上班賺錢應付其餘醫藥費,結果簽名後仍然難逃被打爛飯碗的命運。繼和解協議書之後,老闆再遞上另一份文件要他簽名,聲稱若不肯簽就「攞唔到啲糧」。阿光憶述,當時他看不到文件內容詳情,老闆似刻意隱瞞,「佢遮住咗」。簽名過後,老闆表示阿光已簽署「自願離職書」,然後壯漢保安命令他即時離開。
至此,阿光終於驚覺自己徹底上當,但到他嘗試自行向勞工處申報工傷時卻發現困難重重。工權會幹事林靜儀指地盤工人經常難以自行申報工傷,皆因每次開工都是直接前往地盤,不必知道僱主的公司地址,可是勞工處竟規定工人申報工傷時必須提供僱主的商業登記地址,否則不予受理。阿光也遇到相同問題,即使工權會查考了大判的登記地址並以此申報,勞工處一樣以大判並非直接聘用者為由拒絕處理。
除卻初期由公司支付的約2,000元診金外,阿光此後的其他醫藥費全部都得自掏腰包,累積近2,000元。「工又返唔到,無收入。依家要keep住食止痛藥。」醫生向他表示之後可能有需要做手術,屆時又是一筆開銷。
省保費 助投標 建造業瞞報工傷常見
陳錦康指建造業判頭瞞報工傷並不罕見,主要出於兩種動機:第一是申報工傷可能會導致保險公司提高保費,直接加重工程成本,僱主為免減少利潤決定瞞報;第二是若僱主有意承接政府工程,工傷紀錄會帶來扣分,為免影響投標所以盡量瞞報。
阿偉(化名)由17歲入行做到年逾花甲,亦有被僱主瞞報工傷的經歷。去年11月他開工期間在斜坡去水道失足墮下,半邊身體嚴重受創,事隔3個多月才發現僱主並無為他向勞工處呈報工傷。「係科文(管工)送我入醫院嘅。我個頭聯咗六針,腰骨又裂咗,點解唔同我報呢?」事後他向區議員求助,最後成功呈報工傷。
《僱員補償條例》第15條規定,僱主須於工傷意外發生後14天內向勞工處處長發出意外通知,否則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50,000元。不過陳錦康表示過往鮮有僱主因遲報工傷而受罰,顯示勞工處執法不力。林靜儀亦批評勞工處無能,就算工友像阿光一樣遭到僱主威嚇,勞工處也發揮不了多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