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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官媒以性醜聞抹黑 被捕工運人士家屬控告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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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雖遠必誅!雖難亦必誅!有錢有權人士抹黑弱勢不難,弱勢平民要權貴承認抹黑是抹黑卻千難萬難,不過中國工運人士的家屬竟然正面挑戰新華社。去年12月,多位廣東工運人士接連被捕,受害人之一的曾飛洋被拘留期間更遭新華社以性醜聞抹黑,指責他有「八段婚外情」。曾飛洋母親不服,近日正式向法院提出訴訟,控告新華社、廣州公安番禺分局以及廣州第一看守所,惟工新聞特此轉載《紅氣球》相關報導。
 


廣州市番禺打工族服務部負責人、勞工公益人曾飛洋的母親近日已就新華通訊社、新華網股份有限公司、新華社記者鄒偉、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廣州市第一看守所對曾飛洋本人名譽侵權行為委托常瑋平律師,正式向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這意味著曾飛洋母親將以原告身份,同時起訴新華通訊社、新華網股份有限公司、新華社記者鄒偉、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廣州市第一看守所等五位被告。

曾飛洋是去年「12.3勞工案」中被捕的勞工公益人之一,其所在的機構番禺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是為廣大勞工維護合法權益的民間機構。2015年12月3日,曾飛洋與另外6名勞工公益人被警察分別從住處帶走;12月4日,曾飛洋被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名義刑事拘留;2016年1月8日,曾飛洋確認被逮捕,至今仍未獲釋。

曾飛洋被警方帶走20天後,2015年12月22日,新華通訊社、新華網首發了由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鄒偉撰寫的原標題為〈揭開「工運之星」光環的背後——「番禺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主任曾飛洋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調查〉一文,其中包含涉嫌造謠抹黑曾飛洋的嚴重失實內容。

涉案報道中提到:「作為有婦之夫,曾飛洋與至少8名女性長期保持情人關係。他以幫助工人『維權』的名義,借助自己的名氣地位,誘騙脅迫有求於他的女工、女志願者委身於他。」

曾飛洋母親認為,新華社、新華網及記者這種公開個人隱私(甚至是否屬實也無從判斷)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曾飛洋的名譽權。而在律師都不被允許會見曾飛洋的情況下,新華社記者卻得以在「秘密偵查」階段採訪到曾飛洋,可見羈押單位廣州市第一看守所及辦案單位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在其中協助了新華社、新華網及記者的侵權行為。

因此,曾飛洋母親向法院明確提出訴訟請求:

  1. 判令諸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之子曾飛洋名譽權之行為。
  2. 判令被告一、二、三刪除、銷毀並要求刪除、銷毀由被告三撰寫被告一、二首發並被其他媒體轉載發布到互聯網絡的題為〈揭開「工運之星」光環的背後「番禺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主任曾飛洋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調查〉涉嫌侵權報道(以下稱「涉案報道」)以及基於該涉案報道制作的包括但不限於視頻、報紙、刊物、圖片等侵權載體。
  3. 判令被告在其媒體首頁置頂刊登內容經原告與法院核定的致歉公告至少連續30天。
  4. 判令被告賠償原告之子精神撫慰金100萬元人民幣。

截至2016年4月11日,曾飛洋已被帶走超過4個月,這期間,曾飛洋一直未被允許會見律師。

曾飛洋母親在起訴書中寫道:「曾飛洋的爸爸癌症晚期二次化療,曾飛洋被剝奪了自由和會見律師的權利,這躬逢其盛、創造歷史的起訴事,還是老嫗我來吧。」

目前,法院已收下曾飛洋母親的起訴書,並要求原告及其代理律師常瑋平繼續向法院補充信息。

 

(原文刊於博訊,紅氣球轉述。題目經編輯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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