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美國總統選舉的前哨戰正在開打,候選的黨代表辯論當中正揭露銀行界的黑幕,民主黨候選代表桑德斯更明言「詐騙是華爾街的商業模式」。華爾街因詐騙而被罰款或和解所花的錢已經累計逾1.6兆港元,約等於香港政府全年總開支5倍。到底這個天文數字反映了幾多潛在犯罪?惟工新聞翻譯「美國未來運動」高級研究員艾斯裘(Richard Eskow)的評論,揭示掌握世界財富的運作。
希拉莉如是說:「如果大型銀行不跟規則行事,我要它們破產。」
美國最大型和最有力量的銀行不斷捲入大型欺詐案,引起個人損失和導致經濟不景,至今仍然時有所聞。縱使美國人拯救了它們,它們亦簽署協定保証不再犯,這些銀行仍然繼續犯同樣錯誤。我們沒理由相信詐騙已經停止,相反有大量理由相信詐騙仍然存在。
銀行家道德淪亡
詐騙行為是華爾街DNA中重要的構成部份。拉巴頓法律公司(Labaton Sucharow)在2015年進行調查(註一),發現不道德文化深深植根於英國和美國的銀行家之中。
調查表明銀行家的道德墮落,而且每況愈下。自2012年至今,認為同事有參與犯罪或不道德行為的銀行家上升了接近一半。年薪高於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或更多的銀行家當中,有超過三分之一表示他們手握不法行為的第一手資料。
報告指出金融機構會寛恕、鼓勵和保護不法行為。有32%受訪者相信佣金或花紅制度為僱員提供了誘因進行欺詐行為。報告亦發現「試圖禁止指證違法行為」的保密政策和協議不斷增加。
紐約聯儲行長威廉‧達德利(William Dudley),在2013年曾指出有證據表明許多美國大型銀行存在根深蒂固的文化和道德問題,大型金融機構明顯不尊重法律,亦缺乏公眾的信任。
小偷小摸呃你錢
這令我們想到桑德斯(Bernie Sanders)經常提及的「詐騙是華爾街的商業模式」。「商業模式」是指賺錢的計劃。詐騙是否華爾街賺錢重要組成部份呢?
當提到服務普通客戶的個人銀行,它們幾乎承認了。在國會通過法案限制銀行欺詐和濫收費用後,一名摩根大通的行政人員指出若客戶提供的投資和資產低於10萬美金(約78萬港元),對巨型銀行來說是無利可圖。
這無異等同承認它們需要欺騙普通客戶——隱藏透支費用故意讓客戶超支、操控支票兌現的順序導致客戶存款不足而跳票和濫取款自動櫃員機的手續費——以這些方法來為個人銀行賺錢。
銀行為犯罪者隱瞞欺詐活動
不過這並非銀行進行詐騙唯一的模式。大型銀行主要的方法有價格壟斷、串通投標、市場操縱,洗黑錢、偽造證件、欺騙投資者、逃避制裁和逃稅。
華爾街至今因詐騙而被罰款或和解所花的錢已經超過2,000億美元(約1.6兆港元)。這個超乎想像的數字總和可通過查看個別銀行支付的金額,變得稍微容易消化。在2015年10月,美國銀行為和解欺詐指控花了770億美元(約6,000億港元)。花旗集團已支付近200億美元(約1,560億港元)。曾經被學者和政治家捧為「金融機構典範」的摩根大通在四年間用了300億美元(約2,340億港元)來進行和解和支付罰款。
一本名為JPMadoff的新書探究銀行與聲名狼藉的馬多夫(Bernie Madoff,曾設計一種龐氏騙局,令投資者損失500億美元以上。)的關係,和其他道德問題。作者在寫給美國勞工部的信中羅列了許多摩根大通的詐騙行為。以下清單相當長但並不完整。這些行為包括︰
違反《銀行保密法》、幫販毒集團洗黑錢、違反美國對古巴、伊朗、蘇丹和利比里亞制裁的相關規定、發行誤導性的擔保債務憑證(CDOs)和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MBS)、侵犯《現役軍人民事救濟法》(Servicemembers Civil Relief Act)、欺詐性銷售未經註冊的證券、汽車融資欺騙、違反《僱員退休收入保障法》(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接受未經核實的信用卡討債公司的宣誓書申請、能源市場操作、向阿拉巴馬州政府官員行賄;向米蘭銷售欺詐性的衍生產品、妨礙司法(如拒絕公開馬道夫案的文檔)。
以馬多夫騙局為例,作者發現摩根大通20年來對馬多夫可疑(但有利可圖)的活動視而不見,沒有向警方匯報。就如福布斯雜誌的勞倫斯·克特里考夫(Lawrence Kotlikoff)所指「銀行有責任了解它的客戶,並向聯邦政府報告可疑活動」。不過直至馬多夫自首和被捕,銀行都沒有向警方舉報。令人驚奇的是,摩根大通並沒有人因此被追究刑事責任。
克特里考夫補充︰「股東為摩根大通的高級職員犯下的罪行支付沉重罰金,不過這些高級職員並沒有為此吐出他們的花紅。」
如果華爾街「商業模式」的目的是幫助銀行行政人員賺大錢而不用負擔任何個人風險或懲罰,那麼繼續進行詐騙是毫無疑問的。資深的銀行家在「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機構中進行詐騙活動,並從中賺得盤滿砵滿。不過這些罪行若果曝光,為此埋單通常都是其他人。美國人民幫助他們擺脫困境,股東為他們繳納罰款。
要銀行按規則行事?講呢啲
銀行詐騙的証據非常多。若非如此,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並不會為和解支付2,040億美元(約1.6兆港元)。這些和解費用和罰款對銀行來說是有利的交易,因此它們在公布賠款後,它們的股價會上升。
銀行的業務範圍是很廣闊,並不非所有的業務都靠詐騙賺錢。但是銀行業競爭激烈,並由競爭性的人來營運。詐騙並不只副業,它能為銀行家帶來迫切需要的優勢。
按規則行事?對於銀行家,首要規則就是「以任何代價取勝」。若果進行詐騙不用負擔任何個人後果的話,詐騙仍然是華爾街的商業模式。
資料來源:
Common Dreams: Bernie's Right. Wall Street's Business Model Really Is Fra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