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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難民掃盲貼」系列之一 《禁止酷刑公約》保障港人人權 以難民話題轉移視線=助長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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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工新聞】多得建制議員的發言與及主流媒體炒作,不少輿論把退出《禁止酷刑公約》當成解決難民問題的方法。不過眾多人權組織指出,《禁止酷刑公約》實際上保障港人免被公職人員施以暴力,而且即使香港退出公約,仍須對酷刑聲請者負責。

昨日(3月22日)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下稱國際特赦香港)舉辦「聲言退出人權公約,意欲何為?」講座。國際特赦香港的總幹事區美寶認為,「好多爭論係製造出來,有啲人講啲唔講啲」,意圖誤導群眾。她批評李少光、葉劉淑儀和梁美芬近日關於難民與退出《禁止酷刑公約》的講法不負責任。

「警察對社運人士容忍度低」 《禁止酷刑公約》制警權

《禁止酷刑公約》的全名是《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民權監察的王浩賢指出,公約主要是防止公職人員對民眾施行肉體、精神上的傷害。條約使締約國的政府有責任避免發生酷刑及其他不人道對待,責任因而演化成政策,於是警察投訴科、警監會得以設立。

香港警察濫權向來情況嚴重,而《禁止酷刑公約》對在民眾對抗警權時,有一定的助力。2007年利東街保育人士被捕後遭警方「剝光豬」搜身,行動者發起抗議,引相廣大關注。國際特赦香港形容,時值《禁止酷刑公約》審議在即,警方罕有地快速推出搜身的三級制指引,清晰訂明搜身範圍。

2014年佔領運動中警方武力對待示威者,成為禁止酷刑委員會的關注熱點。委員會向港府關注暗角七警事件,以及被捕人士遭阻止上廁所、見律師等不人道對待。國際特赦香港認為,禁止酷刑委員會除了保障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亦希望確保被捕人士的基本法律保障。

講座現場有法政匯思成員分享,旺角騷亂與其他律師作出法律支援的情況。他形容,「整體感覺上,警察對社運人士容忍度低」。國際特赦香港擔心,假如退出公約,又缺乏有效的獨立監警制度,市民將可能變得有冤無路訴。

若要停止審核酷刑聲請 須立法表明不禁止酷刑 

由於《禁止酷刑公約》是國與國之間簽訂的多邊公約,締約國不單要保障國民的安全,若有人在其原居國家可能遭受酷刑及其他不人道對待,而到締約國尋求庇護,該締約國亦不得將尋求庇護者遣返回原居國家。來自法政匯思的講者鄧鈞堤表示,原則上港府「唔可以送一個人去死」。 

香港退出公約的手續極為繁複。人權監察的講者羅沃啟指出,基於公約是以國家為單位簽署,香港想要退出公約,先要整個中國退出,然後在中國再次加入時,指明香港不簽署,而且要在退出後一年才生效。

縱然假設能夠名義上退出公約,技術上而言,香港亦無法即時遣返所有難民及尋求庇護者。鄧鈞堤解釋,首先香港仍要處理現時申請了酷刑聲請的尋求庇護者,此外過去多年裡《禁止酷刑公約》已在普通法、基本法與及終審法院的判決原則中落地生根,即使退出公約,在尊重人權法治的精神底下,所有遣返均屬不合法。若要停止審查酷刊聲請,政府必須修改基本法第39條、撤回中英聯合聲明,並在普通法中立法不承認禁止酷刑的原則。相應地,港人的人權保障也會一併削去。

逃避審批累積個案 入境處成酷刑聲請暴增罪魁

港府一直逃避處理來港尋求庇護者,在2014年以前,審核難民的工作由駐香港的聯合國難民負責,直到聯合國多次施壓,入境處才於2014年實施統一審核機制(unified screening mechanism,簡稱USM)。此後,提出酷刑聲請的申請人增加,現時等候審批的個案總共超過1萬宗。羅沃啟指出,這是香港一直逃避而積累的結果。

不過,新成立的統一審核機制透明度極低。入境處今年2月交予立法會的報告中,並沒清楚指出成功的標準、個案審批時間、需要的人力、申請者需要呈交的資料。區美寶批評,報告指審批過程長出於申請人「拖長時間」,實屬諉過於人。她表示,當局向申請人索取了資料後,有時會過了幾個月甚至一年,才叫申請人再補交資料。過程被拖長,皆因入境處自身投放資源不足,而且處理手法不成熟。

羅沃啟指出,一個成熟的審核機制需要有兩樣資料:一是該申請者國家的情況,包括有什麼不同勢力、在哪些地區發生怎樣的衝突;二是個案成功與失敗的指標。而入境處在前者並沒有做足功夫,區美寶憶述,有申請人知道國際特赦香港曾調查其國家,竟著他們將報告交予入境處,讓當局知道其國家的情況,可見入境處的資料搜集工作做得極為不足。

難民獲確立成功率僅0.016%

作為大律師,鄧鈞堤近年協助處理多宗尋求庇護者的難民資格審批,發現有案例證明了不即時遣返尋求庇護者,對保障當事人留港合理上訴的權利非常重要。他曾協助一個家庭作司法覆核,該家庭滯留在香港十年,是精神創傷患者,要求患者重述事件,對他們心理創傷極大,不易追問過往經歷。由於他們無法向處入境處陳述在國家受到的傷害,入境處竟指斥該家庭是濫用機制、故意拖延申請。幸運地,輔導了該家庭十年的社工剛巧退休,才有時間與律師緊密合作,連續用了兩星期的時間錄口供,該家庭才順利講述整個被逼害的過程,最終成功獲得難民資格。

對於市民擔心審核機制被濫用,區美寶指出極少酷刑聲請者成功獲得難民資格的個案,證明門檻極高,根本無濫用可言。據人權組織Vision First統計,至2013年3月,入境處在過去二十年收到逾1.2萬宗「酷刑聲請」申請,僅2008年和2013年兩宗斯里蘭卡籍人士的聲請獲確立,成功率為0.016%。

 


「假難民掃盲貼」系列:

自從梁振英表示考慮退出《禁止酷刑公約》後,「假難民」、「難民為非作歹」在報章成為熱門話題。在只有不足百分之一酷刑聲請者能成為合資格難民的香港,是如何製造出日不間斷的「難民」犯罪新聞?政府考慮退出公約,同時建制派議員熱烈發表管制酷刑聲請者的言論,目的是什麼?沒有金錢、語言、社群等資源參與香港社會的酷刑聲請者,為什麼來港、在港生活又是如何?惟工新聞將以深入訪談、生活圖集等形式作出一系列的報導,為大家掃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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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眾多人權組織指出,《禁止酷刑公約》實際上保障港人免被公職人員施以暴力,而且即使香港退出公約,仍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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