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新聞】打工最怕是非多,新年流流隨時招來炒魷之禍!浸會大學宿舍高級保安員黃彩霞(霞姐)疑涉及人事糾紛,上月底遭公司先調職後「被自願離職」,期間僅相隔一週,頓失生計。怎麼辦?「乞食架喇。」得悉曾連續三度獲選為「最佳保安員」的霞姐出事,宿生與校友競相奔走,貼大字報並發起聯署要求校方交代,若不獲回應可能在本週四(2月4日)後展開進一步行動。雖感謝同學熱心,飽受壓力的霞姐還是忿忿不平,向記者哀嘆:「我就嚟跳樓。」
被指控棄置對講機 閉路電視「證據」不可信
今年1月22日,現年58歲的霞姐趕赴浸大上班途中突然接到保安控制中心電話,不准她回去宿舍,即時調職到新校的教學及行政大樓(AAB)。追問之下,方知自己被指控將另一宿舍保安員的對講機棄置於垃圾筒。霞姐不滿安排,希望公司撤查,身為浸大保安外判商的龍衛保安公司卻於1月29日要求她簽紙「自願離職」。
涉案對講機報稱1月15日被霞姐棄置於學生宿舍北座走廊,在廁所門外的一個垃圾筒內。校方近日發表聲明,宣稱已跟龍衛高層共同檢視閉路電視片段,「認為投訴屬實」。霞姐直斥有關言論荒謬,她丟棄的只是用膳後的廚餘,而且所有東西都放在白色膠袋裡面丟棄,單憑閉路電視片段根本無法認定內有對講機。
懸案疑雲重重,內情或許並不單純。霞姐解釋宿舍保安員屬三更制,分為早班、中班和夜班,每班各有6位保安員負責,「南座兩個,北座一個,(停)車場一個,一個就巡(邏),仲有一個就休息,輪流休。」返中班的她每日從下午3點工作到夜晚11點鐘,駐守南座,案情關鍵在於收工前的例行裝備檢查,「我地收工要還返晒啲嘢,交返五部對講機,八張門卡,七十七條鎖匙。」霞姐對工作細節如數家珍:「嗰日(1月15日)收工,五部對講機收齊晒。」
既然收齊,何來棄置?霞姐懷疑有人自編自導自演「失機案」。霞姐表示,事發當日有一個向來跟她不睦的保安同事向她破口大罵,指責她丟掉自己的對講機。她認為事情蹺蹊,「自己話部機唔見咗,然後又係自己收工前搵返,有無咁橋?」
霞姐又指該名同事曾多次遺失對講機,「放喺食飯檯又有,放喺女廁又有,自己就走咗去。」事情頻密到連清潔工也知情,有工友在女廁發現過該名保安員遺下的對講機,事後代為交還宿舍保安主任。
欲報警遭主管勸退 浸大與外判商互相卸責
不管是出於存心陷害抑或一場誤會,因「失機案」收到調職通知後,霞姐曾希望公司查明事件。她憶述當時與楊姓保安控制中心主管的對話,「點解宿舍咁黑暗呀?」主管無奈:「係呀,就係咁黑暗。」
若要尋求公權力介入調查,報警是最容易想像的方法,但龍衛保安公司對此似乎頗為忌憚。霞姐問主管:「報唔報警好?」主管並不支持:「唔好報,如果人地做咗手腳,你報都無用。」
報警動議被否決,外判商和浸大校方的施壓卻未有停手。被調職6天後,1月28日霞姐晚上收到通知,叫她翌日前往公司辦公室。1月29日,龍衛的高級經理吳兆文向依約赴會的霞姐攤牌,稱閉路電視片段反映投訴屬實,更當場要求她在「自願離職信」上簽署。慌亂之下,霞姐只有就範。她憶述吳兆文的說話,「佢話,『學校要你同佢解釋,公司先有得同學校交代』。」
外判商將「被自願離職」的責任推到浸大校方頭上,浸大校方卻又把責任推回外判商身上,互相踢波。2月2日,浸大學生事務處屬下的本科生舍堂組發表公開信,竟指「人事調任」屬保安公司安排,校方不過「尊重保安公司的決定」,信末更反手一招叫人有疑問就致電龍衛查詢,推得一乾二淨。
學生貼大字報促交代 遭校方閃電撕走
舍堂組在信中聲言已派員與龍衛高層觀看閉路電視片段,但這場「放映會」在何時何地如何進行,與會人士又憑甚麼判斷白色膠袋裡面有該部涉案對講機存在,全部都是黑箱裡的謎。霞姐被炒,震動浸大宿生,連日張貼大字報要求校方回應。有份聲援霞姐的浸大宿生Cherry指「放映會」其實並無學生參與,宿生會亦未獲邀請出席。至於身為「被告」的霞姐,更是全程慘遭缺席審判,既無學生自主亦無工人自主。
2013年,霞姐開始在浸大工作,起初是宿舍的夜班保安員,後來調到中班當值,接觸同學機會增加,做事又勤快,備受同學歡迎,連續三次獲選為「最佳保安員」。1月23日,Cherry忽然看見霞姐被調到宿舍之外的崗位,「我經過AAB三樓見到佢,就問佢點解俾人調走。」當時有消息指她可能會被降職減薪,外界卻未預見到「被自願離職」的結局。
到調職一事傳開,同學和校友馬上寫大字報,凌晨張貼在宿舍電梯內,要求舍堂組交代事件,惟大字報不足一日即遭校方撕走,霞姐隨後更面臨「被自願離職」。此舉惹來同學不滿,大舉聯署喚來關注,校方才不敢再撕掉相關言論。
「不合理解僱」規定形同虛設 打工仔無復職保障
在終止僱傭合約方面,香港法例非常偏向僱主,即使被法庭或勞資審裁處裁定為「不合理解僱」,根據《僱傭條例》第32N條第3項規定,僱主依然有權不准員工復職。
去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先後有廚師和船務經理懷疑因政見而被資方終止合約。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中年打工仔因轉職困難,更容易在資方威逼下簽署「自願離職書」,害怕若不就範就不獲老闆寫推薦信,釀成「被自願離職」。
當初霞姐從新鴻基轉到浸大任職,薪金由6,900元加到9,400元左右,比例上看似加幅不少,但終究仍是收入微薄。如今失去工作,面臨手停口停,問到以後生計有何著落,她自嘲「乞食架喇」。職場人際壓力和公司突然離棄也讓她備受打擊,「我就嚟跳樓。」
2月2日,有同學再張貼大字報提出三點訴求,包括舍堂組及保安公司須交代事件、校方檢討事件處理手法,以及保安公司公開員工處分程序。若以上訴求在明天(2月4日)下午3點前不獲回應,預料將展開進一步行動。
相關報導:
工聯會議員被工人揭發偷拍 疑施壓逼酒樓解僱廚師
傘兵參選疑遭藍絲帶僱主逼「自願離職」 「我老闆為富不仁」
香港「不合理解僱」管制 到底有幾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