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承恩的《鬱躁的城邦:香港民族源流史》被稱為香港本土主義三大作品之一,與陳雲的《城邦論》和學苑的《香港民族論》鼎足而三。本文無意在此討論本土主義,而只就《鬱躁的城邦》出現的香港工運史的問題提出意見。
美食中發現蒼蠅
無論你從任何角度編寫香港通史,十九世紀的反法大罷工,二十世紀的省港大罷工,1967年的反英抗暴都是不能缺少的內容。《鬱躁的城邦》亦有這些內容,可是書中有零星的錯誤,部份是嚴重的謬誤,但沒有影響該書的論述。只是有如美食中發現蒼蠅,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徐承恩在導論中說:「本書無意要『公正持平』地回復歷史的原貎:史料從來都充滿著偏見,歷史的觀點永遠也只能是撰史者之觀點。」筆者十分同意這一引述,但徐承恩的部份史料錯誤與「偏見」或「觀點」無關,如海員領袖蘇兆徵的名字,徐承恩竟寫作蘇兆「征」,將蘇兆徵的「徵」字誤作「征伐」的「征」字, 而不是「徵收」的「徵」字。鮑羅庭的名字則受簡化字的影響,將「庭」字簡化為「廷」字。
這一錯誤絶非是偏見和觀點問題,有關證明見下圖。十年前都有很多著作有此錯誤,近年較嚴謹的著作已沒有此錯誤。
又如書中出現一個工人組織「香港工人聯合會」,筆者才疏學淺,未知曾有這組織存在,只知有一個「愛國」的工人組織「香港工會聯合會」。
《鬱躁的城邦》第227頁指海員罷工後,「何東於4月陪同港督訪問北京」。翻看鄭宏泰、黃紹倫著的《香港大老──何東》,沒有這一件事,何東只是單人上北京。當時的港督是司徒拔,未見司徒拔傳記有此資料。
沙田血案:軍警開槍皆因工人衝擊?
《鬱躁的城邦》第226頁談及沙田血案時,竟說「工人沿大埔公路行至沙田,駐紮當地的英國軍隊要求工人停止前進,但工人無視警告向前衝擊,最終軍隊開火」。這一段文字有兩大錯誤,第一是這隊英軍並不是駐紮當地,而是當日奉命前往當地,第二是工人沒有衝擊英軍。
有關沙田血案可參閱周奕的《香港工運史》第561-568頁附錄的〈1922年沙田慘案詳情〉一文,對沙田血案有的詳細的分析。
若嫌老左周奕的文章可能有親共主觀成分,可以翻看當時的《華字日報》。綜合《華字日報》,報導如下:是日3月3日,罷工工人2,000餘人步行回鄉,扺達沙田大圍城門河附近,遭副警司京氏(T. H. King)率20餘名印籍士兵持槍攔截,並由英國軍官布洛森(H. H. Bloxham)協助,阻止罷工者步行前進。在沒有衝突的情況下,京氏下令開槍,當場打死4人,傷數十人。
在死因庭的聆訊上,涉事英方軍警都沒有說受到工人衝擊。在沒有衝擊下開槍,法庭仍可判軍警合理開槍,這一情況在印度等英國殖民地屢見不鮮,這就是我的主觀意見。不知徐承恩為何有「衝擊」的形容出現。
《鬱躁的城邦》第233頁指:省港罷工訴求「這意味着香港華人勞工很可能已有視香港為家的本土意識。」筆者曾在《惟工新聞》撰文〈從工人領袖家庭看人口結構〉,以人口數據和工人領袖的家庭狀況論說了二十年代的香港本土意識的萌芽,可補充《鬱躁的城邦》在這方面論述的不足。
《鬱躁的城邦》第238頁說:省港大罷工「最終廣州政府下令於9月22日停止罷工」,「歷時一年零三個月的港粵大罷工終於畫上句號」。但大多數著者會以省港罷工委員會於10月10日宣佈結束封鎖香港為罷工結束日期,這樣罷工時間為期一年零四個月。兩者相差一個月,在這差別中徐承恩未有稍加說明,有點蒙混過關的感覺。
另外,在講述1925年6月23日廣州的沙基慘案時,徐承恩指雙方駁火,絶大部份資料都說遊行者沒有開槍,只有蔡榮芳《香港人之香港史1841-1945》一書引述《華僑日報》資料,說蘇聯軍官曾向天開槍,沒有說是向租界射擊,亦沒有「駁火」的說法。「駁火」應是徐承恩的主觀修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