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1月29日,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回歸前於外地所生子女能自動獲得港居民身分,具有香港居留權。一眾在七、八十年代離開家人到香港謀生的內地移民,經歷多年與子女分隔的日子,終有望讓子女來港團聚。然而這個希望在數個月後又化為泡影。判決後不久,香港政府自行向國務院提請人大釋法。最後人大常委會通過釋法,指出只有在出生時,父或母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內地子女,才可擁有居港權。這意味著一眾在子女出生前仍未獲得殖民地政府承認居民身份的家長,再次失去與子女團聚的權利。在此時開始,他們展開爭取子女獲得居港權的抗爭——也就是現在的「居權運動」。
明天 (29/1) 晚上,也就是終院裁決二十周年之日,一眾關注居權問題的團體,包括至今仍未能與家庭團聚的港人,將會於中環遮打花園舉辦「一二九」二十周年燭光晚會及請願行動,繼續向政府反映意見。惟工新聞準備了過往曾轉載的訪問及報導,讓讀者了解這個懸而未決的爭議。
【走訪居權系列報導】
自主女兒的代價:黃女士的故事
https://wknews.org/node/1136
年歲成邊界 兄弟隔天涯 許伯的故事
https://wknews.org/node/666
一個獨立的戰士:卡雯婆婆
https://wknews.org/node/668
一代的移民縮影:忠伯
https://wknews.org/node/661
【關於移民的展覽--「數日子」】
流徙、離散:移工、居權家長和港人內地父母 以創作呈現的生命故事
https://wknews.org/node/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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