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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讀書】高齡化的十三億人如何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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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香港社會保障學會出版新書《確立全國統一養老保險制度》[1],倡議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明天(1月25日)晚上,兩名作者將於序言書室舉行新書發布會。筆者有幸合寫書中其中一篇文章,趁此機會跟大家談談這本書的一些背景,讓有興趣的朋友多一點基礎了解本書倡議的內容。

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極簡介

在香港,有關全民退休保障的討論超過30年,跟爭取普選的歷程一樣漫長,一樣遙遙無期。然而類似全民退保的供款式養老保險制度在中國早已出現,初時僅限於公務員、國有企業和部分城市,到了《社會保險法》在2010年通過,養老保險才正式普及至全國所有工作的人。同期確立的包括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合稱「五險一金」。

養老保險的運作與倡議中的全民退休保障相似,就是員工和老闆按工資特定百分比供款(以深圳為例,員工供8%,老闆供13%),加上政府注資,供滿15年的人在過了退休年齡後(男60歲,女50歲),就可每月得到一筆養老金,供款越多金額越高。

目前面臨的嚴重問題

這樣的制度看來非常理想,但實際執行出現多個嚴重問題:

  • 參保率極低,目前只有約20%勞動人口有社保;
  • 欠供社保經常成為工人集體維權的導火線;
  • 過了退休年齡還在打工的人無法繼續供社保;
  • 嚴重欠供導致社保基金出現超過二萬億人民幣的空缺;
  • 各地制度不一、供款比率不一、社保基金管理方法不一,導致混亂。

為什麼要要全國統一?

在上述列舉的多個嚴重問題當中,最後一項比較特別,因為主要不涉及供款,而是關於制度混亂。

實際情況有多混亂?簡單來說,《社會保險法》規定各省、自治區及直轄市自行制定社保政策,縣級以上的部門負責該行政區域(縣或市)的社保管理。另一方面,全國各地的法定最低工資都不一樣。換言之,全國有34套不同的社保制度,數百個管理社保的單位,各縣市供的社保金額也有分別。

問題是,工人不一定會固定在原居地工作。在過去30年,中國有數億人離開家鄉,到東部的城市找工作。那麼他們的社保應該由哪個地方政府負責?是他們的老家,還是他們的工作地點?若工人從一個城市離開,到另一個城市謀生,社保又有沒有著落?若工人在工資水平較高的南方打工,回到老家卻只能拿標準較低的養老金,公平嗎?這些只是各地社保制度不一致引發連串問題的皮毛。相關的細節,正是本書要探討的課題。

政府的算盤

可是目前可見,面對這些問題,政府的態度並非加強執法(說好的依法治國呢?),監管違法企業,而是視社保為經濟發展的負累,增加企業的成本。具體情況包括:

  • 自2016年來,政府計劃調整一些政策為企業「降成本」,當中包括降低社保供款額;
  • 計劃延長退休年齡,減少社保開支;
  • 被企業欠繳社保的員工補繳社保困難重重;
  • 今年9月,叫停要求企業按照員工實際工資而非最低工資供社保的政策;
  • 同是9月,稅務部門暫停向企業追討欠繳的社保供款;
  • 政府鼓勵向私人保險公司投保;
  • 容許社保基金投資國內股市。

這就是中國養老保險目前的概況。《確立全國統一養老保險制度》這本書,就是針對當中一些問題,以認真的政策研究探討改革方向的嘗試。

註釋:
1. 莫泰基,黄於唱著;中華書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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