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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運縱橫】民主先導的民族主義者:郭紹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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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上月港九拯溺員工會聲明「永久刪除」前理事郭紹傑的會員資格,現任工會理事胡啟榮更向傳媒聲稱工會「赤化都正常」,引起輿論譁然。坊間可能只知郭紹傑是「佔中糾察」,將事件歸入「藍絲」、「黃絲」之爭,忽略工會歷史。卻不知港九拯溺員工會素有保守風氣,15年前面對政府外判風潮殺到,多達八成理事懷疑因怯於抗爭而同時離職,更有理事揚言不會執行會員大會通過的罷工決議,又與身為僱主的康文署官員私下會面。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香港工運史研究者梁寶龍公開他2013年的訪問稿,到底十多年前新上任工會理事的郭紹傑如何扭轉會內氣氛,又如何與其他工會中人衝突,且看內文分解。

 


日期:2013年1月25日下午4時至5時分
地點:旺角香港職工會聯盟
被訪者:郭紹傑先生
訪問員:梁寶霖、梁寶龍
整理:梁寶龍

 

人物簡歷:
郭紹傑1963年在香港出生,高中學歷,20歲到美國工作,八十年代赴美在餐館工作,後從事珠寶業。1992年回港長居,投身救生員行列,加入港九拯溺員工會,2004年任職工盟副主席,2007年參選區議會落敗。

在美國認識工會

郭紹傑因六四而走上社運的道路,近年更參加保釣運動,被同輩冠以民族主義者之稱號。近代民族主義之父盧梭認為,主權和政府是人民的,只有人民才有權掌握國家的命運。美國研究民族主義的學者漢斯•庫恩(Hans Kohn,1891-1971)指出:「民族主義沒有人民主權觀念作為先導是不可想象的。」法國大革命的著名口號「自由、平等、博愛」和《人權宣言》的原則被郭紹傑奉為圭臬。

在七十年代,7歲半的郭紹傑參加童軍活動,十多歲的時報考拯溺專科奬章。這個章要求嚴格,隊員要獲得「香港拯溺總會」發出的有效拯溺銅章或以上級別的證書,才可以購買一枚拯溺奬章配戴在制服上。郭紹傑先後考了三次才能合格過關,獲得配戴此章資格。到了大約17歲時,已是八十年代,郭紹傑參加義務救生員的工作,或在政府泳池做兼職,賺取零用,亦有在酒店當值。不久之後,郭紹傑在母親和姑姐的安排下去了美國,在姑姐的餐館洗碗,工作了三個月後,走出廚房在大堂做「企堂」。企堂是廣東人對食肆大堂侍應生的俗稱。在美國時,郭紹傑曾讀過兩年書,之後轉讀夜校。

就在這時發生了八九民運,對身在美國的郭紹傑產生了很重大的影響,牽動了他的民族情緒,更大的是對「民主」的探索。擔任企堂工作的郭紹傑看着電視機的畫面,震撼心靈。美國與香港的時差為十二小時,每當黃昏新聞報導時,大堂的電視機前坐着中國人以至外籍人士,聚精會神留意事態的發展,血腥的畫面令中外人士都淌下淚,郭紹傑就是其中流淚者。

在八九民運衝擊下,郭紹傑閱讀報章多了,關注中國時事新聞,關心香港的發展。餘閒時與朋友談論台灣的政治和香港的前途,反覆自問,中共為何如此?

朋友中有一位偷渡到美國廿多年的老闆,經常與郭紹傑爭拗,他稱讚中共如何好。郭紹傑反問他:既然支持中共,為何要離鄉別井偷渡來美國!兩人爭論了一段時間,互相不能說服對方。兩人祖籍都是福州人,他是在大陸福州人,郭紹傑則是香港長大的福州人,循正當途徑來美,而該人是偷渡客。這位同鄉年約六十多歲,在美國捱了近卅年。郭紹傑始終不能理解這位同鄉的思路,總覺得他的思維古怪。郭紹傑曾當面直指他的思維不合邏輯,「你也是因為不滿中共而離開這個地方,偷渡來到美國的。」在八九民運之後,這位朋友對中共開始有少許改觀,有點失望。這些轉變對郭紹傑的人生有所改變。郭紹傑開始對國家、民族、社會的看法,有了一個深刻的體會。

在美國工作了數年之後,郭紹傑取得了綠卡,轉到大西洋城的酒店工作。赴美前郭紹傑也曾在香港的酒店工作,是在西貢外籍人士開設的餐廳兼職做企堂。郭紹傑在大西洋城高級餐館工作,工時短,福利好,人工高。工作了一段時間後,晉升為領班,這時人生的轉捩點又出現。

有一位朋友介紹一份新工作給他,郭紹傑因此對工會有了第一個印象。見工時,僱主回覆是否聘請應徵者前,會問應徵者是否已經加入了工會。郭紹傑至此方知要先加入工會才可以受聘,美國的工會勢力就是如此這般強大。

這段期間,酒店業工會發動罷工,要求提高工資兩至三個百份點,有十幾間大酒店職工參加,牽涉幾千人,完全沒有人上班。這宗勞資糾紛之後,尚發生了一些工業行動,郭紹傑都有份參與。酒店業工會在每個地方都設有工人代表,架構完善,給郭紹傑一個初步的工會概念,認識工會是什麼。

回港加入工會

九十年代郭紹傑協助朋友經營珠寶生意。1991年首度返港遊玩了兩個月,接着1992年再度回港,住了大半年不願離去,最後決定返美國辭工繼續留在香港。將在美國的私人物品全部放在姑姐家中,留在香港與弟弟、未來舅仔三人到江門市從事販賣機器的工作,工作了一段時間後,發現合作伙伴有問題,涉及金錢問題,只好退股返美國。1997年10月他再度返回香港,計劃遊玩個多月後才回去。在香港期間,他左思右想,母親年紀大了,弟弟長大成人,心中泛起不想返美國的念頭,託朋友將在美國的汽車等財物全部變賣。

九七前部份港人不惜千金投資移民離港,郭紹傑卻反其道而行,頗為奇怪。當時有多少人會作出如此重大的抉擇?可說萬中無一。郭紹傑在香港閒蕩(hang around)了約一年,靠積蓄過活,這時人生的另一大轉變開始了。

郭紹傑找到了終身伴侶,成家立室,在酒吧做兼職,仍無正式職業,為了生活遂於1999年補考拯溺證書,接着申請政府救生員職位,在政府部門做兼職救生員。第一年做兼職救生員時,尚未加入工會,但工會則開始影響郭紹傑。2000年有一件事情發生,政府的兼職救生員是由4月工作到10月的,郭紹傑在西貢區上班。1999至2000年期間,郭紹傑都是每年做兼職救生員。

「香港拯溺總會」是香港唯一負責考核及頒發拯溺資格的機構,所頒發的資歷獲港府及各私人機構認可。若干證書更透過國際救生總會的資格評審機制,確認達國際水平。每年均安排各級別拯溺考試,以確保本地有足夠合資格人士參與拯溺工作。2003年起,康文署規定所有公眾泳池救生員必須持有有效的泳池救生章,私人泳池其後也陸續跟隨。

2014年,康文署招聘「季節性救生員」,詳情如下,以資參考:

入職條件:

1. 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泳池救生章或沙灘救生章或以上級別證書;
2. 持有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的有效急救證書,可獲優先考慮;
3. 中英文程度達小學六年級水平或具備同等學歷;
4. 通過游泳與技能測試;以及
5. 通過視力和顏色分辨能力測試。

季節性救生員主要在康文署轄下泳池、泳灘及水上活動中心執行拯溺任務。每週標準工作時數是45小時。每天工作7小時半(不包括用膳時間)。須按照所屬主管人員的安排,在上午6時15分至晚上10時15分期間輪班當值,或須超時工作,並須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當值。

救生員的職責:

1. 在康文署泳池、泳灘及水上活動中心照顧泳客的安全;
2. 拯救遇溺泳客;
3. 維持秩序;以及
4. 保持場地清潔。

獲聘者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獲聘者並不是公務員,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福利:

在適當的情况下,僱員可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而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受聘不少於3個月的季節性救生員如圓滿完成整個合約期,並且在職期間行為及表現良好,可獲得一筆約滿酬金如下:

1. 連續受聘3個月或以上但少於4個月,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所作的供款,應相等於有關受聘期實得薪金總額的10%;或
2. 連續受聘4個月或以上,首3個月的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所作的供款,應相等於該首3個月實得薪金總額的10%。至於第4個月及其後每個月的服務期,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所作的供款,應相等於有關受聘期間實得薪金總額的15%。

2013年救生員薪酬是總薪級表第五點至總薪級表第八點,即每月港幣13,600元至16,425元。

2000年發生了一宗未能支取工資的事件,郭紹傑直到月底26號都未能領取工資。郭紹傑覺得奇怪,翻查勞工條例,法例訂明7日內要出糧,政府竟帶頭犯法,於是找「港九拯溺員工會」(簡稱拯溺工會)主席鍾偉民詢問,鍾偉民找李卓人來處理這宗勞資糾紛,報章亦有報導。當時在西貢區工作的同事都知道,郭紹傑正為這件事正進行鬥爭。他的鬥爭方法可說是有少少高調。郭紹傑當時覺得奇怪,同事為何會指他搞事?工資是個人應得的合理報酬,爭取於法定日期內支取工資,是員工應有的基本權利,被指搞事道理何在?現在擺明政府犯法在先,他是被迫以高調方式爭取應得權益在後,普遍的人卻視他為搞事分子,道理何在!

郭紹傑認為當時香港人的思想行為十分保守,遇事啞忍,甚至任人魚肉,認為「遲啲就遲啲囉!」沒有保護自己權益的意識。他經過一番鬥爭後,終於取回應得權益,署長還要道歉。自此,兼職救生員都能如期出糧。他的高調鬥爭,為一眾兼職取回權益。他乘勢問工會主席,兼職救生員能否加入拯溺工會。

後來拯溺工會修改了會章,兼職的短期合約和長期合約救生員都可以加入工會。

當年政府的救生員中,部份是市政總署或區域市政總署聘請的,與管方簽訂獨有的合約種類。與政府聘請的救生員工資相同,有晉升機會,增薪點相同。不同的是福利方面,市政總署另外有額外的醫療保險,有病時無規定一定要到政府診所治療。可以到任何政府註冊西醫求診。再者,每兩年合約期滿可以續約,與現今公務員比較,待遇更理想。現時長工無晉升機會,超時工作無金錢補償。

按政府職業分類,救生員屬「技工」,不是專業。

拯溺工會成立於1969年,英文名為Hong Kong & Kowloon Life Guards Union,職工局登記編號為457,2011年有會員651人,2012年有會員663人,是香港職工會聯盟(稱稱職工盟)屬會。會員對象只限是政府救生員。

2001年郭紹傑轉為長工,長工即是NCSC,「非公務員合約制」(Non Civil Servant Contract)。他於4月入職,有了長工身分就可以加入拯溺工會,成為會員。他一直以來都有留意香港工運情况,成為工會一份子後更覺有切身關係。2002年時,他工作的泳池有一位拯溺工會理事。郭紹傑與他經常討論政治問題,社會大事。這位同事於2002年退出理事會,並建議他加入理事會。郭紹傑競逐他留下的理事職位,得到會員的支持,出任理事。一位新會員能輕易晉身理事會,可見香港的工會文化,老職工並不積極參與工會事務。

理事會設有15個理事職位,當中有12位理事離職,老職工全部離去,仿似大地震。但會內沒有重大事情發生,更沒有派系爭吵,郭紹傑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情。兩年後,郭紹傑看到了一些眉目,估計他們得知政府要施行外判制度,認為難以對抗,怕這場鬥爭輸在自己的手上。如果鬥爭失敗對工會有多大打擊,負責人不知如何面對失敗。部份理事甚至離開這個行業。

民主的工會

2002年政府計劃實施外判制度,以大埔泳池作為試點,拯溺工會號呼召救生員到大埔泳池對面抗議,表示不滿。接着寫信去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簡稱康文署)抗議。當時雖然新聞沒有大肆報道,但在拯溺工會的抗議行動後,康文署沒有進一步的外判行動,外判計劃暫時沒有進展。或者康文署只是在試水溫,看一看各方面的反應而已。外判消息不停傳出,指康文署會於2003年將8個泳池外判。

康文署的行動造就了郭紹傑的冒起。當時理事會討論對外工作安排,選派代表出席集團工會的會議,郭紹傑認為自己適合出席職工盟的會議,願意代表拯溺工會去職工盟開會。郭紹傑因此參加職工盟的學習班,學習工會理事技巧。第一次到職工盟開會,認識了郭錦林(曾任職工盟公務員工會委員會幹事),日漸與他熟絡。於2003年的外判事件中,郭錦林協助郭紹傑領導這場鬥爭起了很大作用。所以,郭紹傑自認是郭錦林的徒弟,視郭錦林為師父。

2002年尾,拯溺工會收到8個泳池外判的消息,理事會就這個問題不斷開會研究對策,討論了幾個月,首先證實了這將消息是事實。接着在春夏之間,理事會開始進入熱烈討論,這時有四五位理事晉升為高級救生員,最後有一位繼續留任,有三位辭去理事職位。

康文署解釋說,因為「提早退休計劃」(簡稱肥雞餐),政府將這些職位從政府編制中長期刪除,所以要將這8個泳池外判。

康文署在科學館召開第一場勞管對談會,郭紹傑聲言要提問肥雞餐和外判的問題。拯溺工會號召了很多救生員到場,是日郭紹傑擔任拯溺工會發言人,工會主席是鍾國華。由於郭紹傑夠「薑」,在會上盡領風騷,發言據理力爭,駁斥康文署。郭紹傑質問康文署為何將救生員納入做一個「例假」(vacation leave,簡稱VL)?康文署指這是剩餘的人手。郭紹傑即場據理反駁,認為救生員正面對人手不足的問題,現在管方卻說是「剩餘人手」!在這情况下,為何安排救生員放例假?沙灘服務需求長期存在,市民長期有拯溺服務需要存在,郭紹傑提出反建議,救生員不放例假,換取康文署取消外判。

這是郭紹傑第一次面對傳媒。接下來幾個月,拯溺工會不斷舉行示威,開理事會。一連串鬥爭行動後,郭紹傑與郭錦林設定一個計劃,首先舉行示威然後準備罷工,並召開會員大會通過上述行動,決定於10月1日國慶日舉行罷工,同時在維多利亞港進行渡海泳以壯聲勢。拯溺工會向海事處申請在維多利亞港海域舉行渡海泳,海事處批核申請。拯溺工會原來預計海事處不會批核,或許有關部門誤以為拯溺工會的行動是慶祝國慶的活動,才有這一驚喜。

這一驚喜反令郭紹傑呆了一呆,轉過頭定下神來,隨即部署行動,印製了2,000頂泳帽,準備進行渡海泳。踏入9月,郭紹傑於上班期間突然嘔血,接着是胃痛,去了醫院檢查,證實是胃出血。在醫院期間,理事游新群與鍾國華打電話給郭紹傑說:康文署副署長蕭賢彬,約了他們兩人食飯。席間,蕭賢彬進一步邀約拯溺工會幾位理事一齊食飯。郭紹傑立即質問他們,你們出席飯局是否已經通知理事會。你們未通知理事會私下代表工會出席飯局,是否有問題!

郭紹傑認為這是一個大問題,於是晚通知其他理事去食飯開會,討論這一件事,但無通知游新群與鍾國華兩人出席。事關重大,郭紹傑的病尚未好,立即簽名離開醫院,處理工會內部的事宜。

討論會有三位理事提出辭職。有一位提議,面對泳池外判,工會不如反建議給部門,首先由沙灘實施外判。郭紹傑怒火中燒,以粗口責罵他。「喂!你知唔知最難判係沙灘吖嘛,最危險吖嘛。如果你自動獻身,判咗最難嗰啲,我哋最後嘅橋頭堡先俾咗人,你係咪黐線?」這人也辭任。

在這情况下,餘下的理事繼續開會。這件事之前,工會約了部門於9月尾再次開會,會議如果沒有進展就準備行動。

9月29日,拯溺工會召開理事會,游新群與鍾國華兩人在會上聲言不會罷工。郭紹傑聞言動議罷免游新群與鍾國華兩人,指工會以民主程序,公開召開會員大會,已經按會章通過罷工行動,身為主席應該執行罷工決議,否則是違反了會章。主席不按會章辦事,郭紹傑動議罷免鍾國華的主席職務。會上各理事以舉手來投票表決,通過了罷免鍾國華的主席職務。副主席吳偉傑隨即動議郭紹傑出任代主席職務,郭紹傑立即走馬上任主持會議。游新群與鍾國華兩人堅持沒有犯錯,提出辭職來討回面子。郭紹傑義正嚴詞說:「你唔係辭職,係我哋依家罷免你。」另外三位理事亦在會上辭職,他們沒有犯錯,有辭職的權利。但游新群與鍾國華兩人沒有履行職責,不通知理事會,私自與管方食飯,這就犯了錯誤。

接着拯溺工會號會員到康文署示威,有幾百人出席,手牽手圍住康文署。工會代表與管方開會,部門暫時擱置了外判計劃。拯溺工會還要求部門寫信給工會,記錄這一個決定,部門說來不及打字,工會說:不必打字,手寫亦可以。結果部門手寫了一封信給工會,事情就此暫時結束。這宗鬥爭期間,得到李卓人的協助,公務員工會聯合會、郵政局員工會、職工盟等亦大力支持。

這行動是郭紹傑第一次帶領會員進行抗爭,全程得到郭錦林指導,如何部署行動、每一個步驟的先後程序。在一邊學一邊實踐的情況下,贏了這一仗,贏得十分漂亮。

鬥爭剛落幕,郭紹傑心情輕鬆,與李卓人講笑說:「照游囉!」李卓人說:「游乜鬼嘢。」這一仗不用交鋒已經勝出。康文署是否認為罷工、游渡海泳是一件大事,被迫暫時退忍,答應工會的要求?事實如何?現仍未有一個準確答案。

新的鬥爭

2003年尾康文署助理署長張國基計劃削減人手,10月開始派人到各場地視察,計算可以減省多少名救生員。拯溺工會亦已經收到小小風聲,察覺風暴將會到來,但不知是暴風還是暴雨,影響有多大。

到了2004年4月1日,泳季來臨,拯溺工會始發現救生員人手與上年比較有很大的距離,減少了30%,人手由2,300人減到1,580人。同時兼職的工資被一刀切,削減了25%。署方這次行動又減人又減薪,事情發展下去,政府聘請的游泳敎練、風帆敎練都有如此遭遇,在機房工作的工友都被削減工資。這件事與是年的公務員減薪方案無關,對全職的救生員沒有影響,只是針對時薪、日薪和兼職的救生員。是時政府的政策要節約所有部門的開支,這個政策的後遺症直到現在仍存在。在這措施影響下,兼職救生員一個月少了幾千元收入。

暴風雨已經殺到來,拯溺工會知道這些政策已經是無法取消的,身為工會仍要應付,站出來維護會員權益,開會研究對策,與部門商討。拯溺工會部署了一連串行動,按步驟首先進行前期工作,加緊聯絡會員,解釋政府政策的影響性,分析利弊,對外宣傳,爭取支持,活動進行了幾個月。一直在「煲」,為示威、遊行和罷工等行動作事前準備工作。

拯溺工會一直觀察會員情緒,準備號召行動。恐怕「煲」得唔夠,會員情緒不夠高漲,如果號召行動時只有兩三人響應,大部份人都沒有行動的話,如何是好?

大約到了5月,離島區因為未能請到足夠救生員,部門要上調工資來吸引救生員到離島應聘。2001年政府撤銷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之後,也削減了救生員工資600元,變為月薪11,115元,2002和2003年時維持不變。一刀切政策下變成月薪只有8,300元,所有兼職都是如此。

在離島區和西貢區救生員不足的地方,部門自動提升月薪至1萬元。因此鬥爭機會就來了,本來拯溺工會一直都無法「煲」起會員的情緒,部門提升部份救生員的月薪,這一不公平的措施,令到港島區的兼職大為不滿,約有一百幾十人向拯溺工會投訴,表示對部門不滿。問工會會否協助兼職追討本身應有權益,有人更激烈的表示,如果工會不協助的話,他們自己會發動罷工,進行串連,將行動擴大。拯溺工會乘勢食住上,在這件事的基礎上「煲」會員的情緒,聲言兼職都起來行動,長工也應該是行動的時刻了。加上減人手的議題,可以做到殺到兩邊的效果。減人手對長工有直接影響,因為加重了長工的工作量,工作辛苦程度大了,長工有點「肉痛」。普遍上來說,兼職是不怕辛苦的,但是長工則怕辛苦,拯溺工會大力「煲」這個議題。聲言兼職自己搞行動有風險,不如由工會協助兼職,召集兼職到來商討如何行動。拯溺工會建議由工會帶頭搞,首先通知所有救生員召開會員大會,動議今日開始行動。「煲」了幾個月之後,就開始罷工行動,於7月和8月,先後發動兩次罷工。參與罷工的救生員佔整體編制員工的三分二,參加者穿上藍色工會背心及紅色短褲,以示工會會員團結一致。

第一次罷工有900人參加,第二次罷工有1,250人參加。行動中拯溺工會號召了逾千名救生員包圍康文署總部,罷工期間約有10個泳灘及4個泳池被迫全日關閉,其餘50多個泳池及泳灘只能局部開放,有逾萬名泳客受影響。郭紹傑代表工會透過傳媒爭取市民同情,公開呼籲市民暫時不要到泳池及泳灘游泳,並向市民表示致歉,希望市民可以明白罷工背後的意義。

康文署署長發出最後通牒,強調署方有權扣減罷工救生員的薪金,更不排除會處分個別罷工員工。拯溺工會則批評署方的行動近乎「恐嚇」,表明如有足夠證據便會訴諸法律。

第一次行動地點在康文署,第二次行動在淺水灣舉行游渡海泳。今次渡海泳沒有向有關部門申請批准,救生員環繞泳灘游了一個圈。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梁國雄、陳偉業等數人到場支持,很多工會朋友亦有到場,場面好大陣仗。至此,拯溺工會有信心再繼續罷工,曾計劃連續罷工下去。可是部份理事思想較保守,有「輸唔起」的心態。害怕參加者越來越少。郭紹傑則充滿信心,斬釘截鐵的說:「唔會!依家越嚟越多人!」鼓動大家的鬥心。郭紹傑認為面對這個大好形勢,參加者越來越多,罷工應該繼續進行下去。在沒有統一的意見下,拯溺工會以民主方式來決定路向,徵詢會員的意見,決定是否繼續支持工會的罷工行動。在得不到統一意見的情况下,事情就不了了之。郭紹傑認為在如此大好形勢下,未能乘勝追擊,擴大成果,爭取更大利益,原因是輸在自己的理事會內。郭紹傑亦注意到,連串的罷工對各人都會產生一定的壓力,惟堅信各人都能承受到這種壓力的。

工會雖然沒有其他的大規模行動,但透過李卓人繼續與管方斡旋,於罷工這段時間內,李卓人與署方商討工資問題。翌年管方增加了工資,但沒有增加人手。

紅蟲事件

到了2005年尾,拯溺工會收到消息,新落成的大角咀泳池將會外判,工會立即進行部署,首先「煲」會員情緒,發動了兩次罷工,約有七、八百人站出來,最後又是理事會意見分歧,部份理事對群眾缺乏信心,在郭紹傑大力爭取下,只是舉行了一個燭光晚會,算是有所交代。

大角咀外判事件期間,於2004年8月又發生了一單更大的紅蟲事件。事件首先在九龍公園開始,《蘋果日報》搶先報導,記者跟進新聞,訪問郭紹傑,問他為何泳池會出現紅蟲。郭紹傑的救生員生涯年資閱歷尚淺,不知箇中原因,未能解答這一個問題。數年後他始略知因由,年資較長的救生員說,一直以來紅蟲都在泳池存在,不是突然間出現的。

至9月初共有大環山、觀塘等9個泳池先後發現紅蟲,康文署公開堅稱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紅蟲在泳池滋生,而食物環境衛生署(簡稱食環署)的調查結果與康文署的言論出現矛盾,令事情撲朔迷離。

康文署於8月25日舉行記者招待會,副署長表示綜合各專家意見,不排除紅蟲是從外面被人帶進泳池的可能性,因此該署已要求警方協助調查。

紅蟲事件正值救生員工潮進行中,署方的言論容易使人聯想到署方暗指救生員可能是肇事者,製造事端向政府施壓。社會輿論矛頭直指拯溺工會,傳媒紛紛致電話工會詢問。商業電台邀請拯溺工會接受訪問,郭紹傑代表工會發言,主持人單刀直入的提問:「啲紅蟲有無可能有人放架!」這一提問更讓聽眾覺得工會在「搞嘢」。郭紹傑回答說:「如果有啲人自己做咗啲唔應該做嘅嘢,我哋工會都無辦法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只能這樣回答,「知就是知,不知就是不知。」

事實上,郭紹傑亦不能肯定是否有人放紅蟲落泳池。身為工會代表不能護短,指鹿為馬,為一己之私扭曲事實,否則如何取信於社會,得到市民的支持?在沒有真憑實據的情况下,他不會輕言反駁署方言論,只能啞忍攻擊,承受來自各方的壓力,亦不希望出現與署方唇槍舌劍的情况。

局勢於9月1日出現轉捩點。

早上,斧山道泳池的救生員,在室外嬉水池中間平台的假山旁的人造草皮下發現紅蟲。泳池職員把人造草皮拉開後,發現更多的紅蟲。管理人員立即通知康文署總部。署方命職員把人造草皮拆除並切割成小塊,放在塑膠袋內,同時收集紅蟲樣本送交食環署化驗。當天下午,泳池職員清洗假山平台上的「污物」,然後把污物倒入明渠,一連串的行動全部都有違法規,污物怎能倒入明渠,因為法例規定,明渠只能排放清水。

是日早上郭紹傑照常到泳池報到上班,正在工作中,斧山道泳池的同事打電給他說:斧山道泳池有幾萬條紅蟲。剛好這天早上一位新聞工作者約了他做訪問,記者亦收到這個消息。郭紹傑打蛇隨棍上,建議他先去斧山道泳池取一樽樣本。記者拿着斧山道泳池紅蟲樣本去找郭紹傑,郭紹傑看見載滿一樽的紅蟲,立即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向上司請假跟進這一件事情。

郭紹傑到達斧山道泳池時,看見泳池內的地毯、膠草、假山等全部都有紅蟲,約有幾萬條。康文署職員將整個泳池封閉,進行全面清洗。郭紹傑認為康文署的行為等同銷滅證據。事發初期康文署指這是人為事件,並報了警。既然報了警,這件事即是有刑事成份。接着大環山、觀塘等泳池發現紅蟲都有警察到場調查,為何斧山道泳池未見警察到場呢?如果這件事情是屬於刑事的話,署方亦已經報警備案,今次的事情亦應通知警方到場跟進。署方是否還未知會警方到場跟進呢?警方尚未到場,署方將證物「紅蟲」清除,移動現場的物件,是否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影響警方的調查工作?署方未能配合警方調查工作的進行,郭紹傑則盡「良好市民」責任,打電話報警,然後安排救生員圍住尚餘的證物──紅蟲,等待警方到場搜集證據開展調查。

這時斧山道泳池已經聚集了過百位傳媒工作者,將這新消息傳遍港九。康文署原安排於是日開記者招待會解釋紅蟲事件,斧山道泳池紅蟲的出現打亂了康文署的部署,署方不知如何解釋是好。

下午5時警方接到一名救生員致電報告發現紅蟲,隨後又接到康文署職員的電話,不久警員抵達斧山道泳池。記者招待會後,康文署助理署長指示職員打電話聯絡負責調查紅蟲事件的警務人員。晚上7時負責這宗個案的警員到達現場,他亦已從電視新聞獲悉此事。

是日有傳媒指康文署隱瞞事實。9月2日,傳媒更進一步以顯著篇幅報道斧山道泳池發現紅蟲,部份標題更指康文署毀滅證據。

康文署、食環署和警方進行聯合視察後,當晚表示食環署初步化驗收集的紅蟲樣本中,有大約5,000條幼蟲、300個蟲蛹和30隻搖蚊,相信搖蚊在泳池範圍內自然滋生。

9月4日,康文署發出修訂指引,指示職員若發現紅蟲,必須通知警方,並且要關閉泳池和保存現場的環境,即是不能移動任何證物。

數日後,署方公開說紅蟲事件不是人為的,康文署正副署長、助理等全部鞠躬謝罪。拯溺工會乘勢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又到警局指控康文署毁滅證據和妨礙司法公正。大埔泳池的情况亦都是如此,拯溺工會沒有乘勢擴大打擊面,因為理事會就是否乘勝追擊,未能取得統一意見。

申訴專員調查紅蟲事件後,在報告中指:

泳池發現紅蟲時,剛巧遇上康文署與救生員之間有某些爭拗,誠屬不幸。康文署要求警方協助,又不斷堅稱泳池發現紅蟲並非由於泳池系統有問題,而可能是人為因素引致,這使事情變得更複雜,也令傳媒窮追不捨。因此,當傳媒顯然已獲悉食環署的報告後,加上康文署對事件所作的回應,以及在斧山道泳池發現紅蟲,這些情况使市民質疑康文署的誠信,實不足為奇。對於這次事件,本署最關注的是有關部門在公布消息時的透明度、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以及是否能夠妥善地管理和有效地監察公眾泳池的衛生情況。

 

(二之一,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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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上月港九拯溺員工會聲明「永久刪除」前理事郭紹傑的會員資格,現任工會理事胡啟榮更向傳媒聲稱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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